第三百六十七章我是抢劫的

夏南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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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我也吃的差不多了,该出去挣钱了。”我拍了拍诸葛羽的肩膀,用眼神暗示他赶紧走人。

    诸葛羽还没明白啥意思,凤山拿出算盘在桌子上一敲,噼里啪啦拨了几下,你们俩一共消费:九十二金,六碗豆腐,一个猪肘子,给了钱再走也不迟。

    我就知道这老头会斤斤计较,我现在就一张大阴钱庄五万两的钱票,那钱得留到关键时候才能用,我可不想这么早就使了它。

    诸葛羽身上也没带钱,两人磨叽了一会儿,凤山老头记在了账上。

    临走前,还提醒我一句,别忘了江北的老账。

    嗨,你说这老头,咋就这么爱钱呢。

    我和诸葛羽的策略是这样的,先抢点零花钱,然后再伺机猎杀田农等人。

    田农这伙人,还有那尼姑、和尚杀手一直在找我,为了方便起见,我让诸葛羽去探听情报,我单独行动,寻找契机。

    之所以要跟这小子分开走,是因为他只会逃跑没有杀伤力,与其这样,我还不如单枪匹马,来的自在。

    让我有些失望的是,田农这小子走到哪身边都是一堆人,我根本就没下手的机会。

    他白天落脚的住的地方是姜城的富人区,姜城就是一个小社会,在这里有钱能使鬼推磨,富人区虽然跟外面一样都是土砖房,但四周都有围墙,而且沙帮的人就像野狗一样在四周巡逻。

    妈的,这些畜生既当强盗,又当保安,简直是恶心。

    当然沙帮也不是这里唯一说了算的,至少有本事的游侠,如老刀这种人,就不鸟他们。凡事都有个规矩,沙帮也不敢玩的太过分。

    我决定去摸摸沙帮的底,想要发财,单单做掉田农几人没多大劲,要能跟沙帮扯上点啥关系,或许会更有意思。

    其实来到姜城,稍微走了一圈,我便发现,沙帮也并非那么的团结,富人区与摊点等好位置的人,都穿的较好,而那些寻常的点心商铺以及路上干苦差的也不少。

    这就说明,在沙帮内部,是分了派别的。

    这很正常,任何一个地方,只要有势力出现就会有派别的划分,尤其是沙帮如果真出自冥宗,那就更是这般了。

    我决定趁这机会,搅搅浑水,发闷声财。

    我决定先抢点钱,添置身行头,我现在这身行头,尤其是面罩,实在太显眼了,很容易被人盯上。

    以为就从该死的老尼姑开始吧,这老娘们暗中跟了我一路,我若不来点狠的,她怕是不晓得老子的厉害。

    我通过望气已经查看了,老尼姑的修为是黑色宗师,比不上田农。

    诸葛羽告诉过我,这骚老娘们本是在地府里当妓的,只是因为年老了,拉不到客,挣不到钱,只能是换了身行头,出来杀人挣点钱。

    她估计不知道我的高低,而且没跟我交过手的人,几乎都会看低我的修为,原因很简单,我现在是修为级别介于灰色与黑色之间,这就造成了,这些家伙会把我当废物看。

    我身形一闪,在一间小屋的门洞里藏住了身子,果然尼姑悄无声息的跟了进来,见我突然没了人影,她四下扫荡着,手上的拂尘握的紧紧的。

    行步之前隐含身法,确实是有几分真本事,估计干这行也不是一天两天了,经验极其老道。

    哎,想想真是恐怖,地府里的一个妓女,都是黑色宗师级别,尼玛,那黑白无常、牛头马面,得有多牛逼?

    “嗨,你是在找我吗?”我环抱着双臂,走了出来,笑眯眯的问她。

    她浑身一震转过身来,果然是有两分姿色,只是因为长期的皮肉生意,她的眼角垂的厉害,有鱼尾纹,但眉目依稀可见风韵,就这等姿色确实难以跟年轻的妹纸抢生意,难怪会混不下去。

    “你就是张枫?有人要我杀了你。”她很平静的看着我,上下打量我一眼。

    “你别这样看着我,先说好,我对老女人没兴趣,尤其是妓女。”我提高声音,略带嘲讽道。

    “找死!”她双目一沉,拂尘往我的脖子席卷而来。

    我手上魔气一绕,一股劲气拍开了她的拂尘,道姑这拂尘不简单,我这一挡,手上火辣辣的疼,竟然出现了血丝,显然是被划伤了。

    妈的,这要是被卷住脖子,还不得把脑袋都给胡拉下来啊。

    她往后一退,拂尘一绕,警惕的凝视我:“修为不错嘛,看来这单活得加点价才行。”

    “说吧,你身上有多少钱?”我点了根香烟,吸了一口,冷冷问道。

    “什么意思?”她被我的话问的有些莫名其妙。

    我摸了摸鼻梁,歪着头冒了个烟泡:“小爷最近手头有些紧,连豆腐脑都喝不起了,像找你借点钱。”

    她顿时明白了,我是要反劫她,当即怒不可遏,大叫一声:敢耍老娘,我要你的命。

    我哈哈大笑道:“耍你的男人多了去,不差老子这一个!”

    说话间,我的烟头往她的脸上弹去,小小的烟头经过我幽冥破的劲气催发,力道极大,她因为性子急,一时间有些小觑,没放在心上,不料烟头竟然穿透了拂尘,径直打在她的眼珠子上。

    啪!

    这一下虽然没能打破她的眼球,但火辣辣的烟头烫的她狰狞大叫,下意识的伸手去摸眼睛。

    高手对敌,又岂能如此大意,我抓紧这个机会,如鬼魅般闪身过去,横肘打在她的胸口。噗!老尼姑横飞了出去,倒在地上吐血不止。

    经过这么多次生死之战,我现在的战斗技巧比起以前,提升了无数倍,如果要打,尽可能予以敌人出其不意的致命一击。

    因为任何人在刚交手的时候,对对方都会有一种未知感,而拖的时间越长,一旦被人看破命门,就会有生命危险。

    这点冷血衣在离开前,也叮嘱过我,天下间最好的武修之法,其实就是快。

    他的剑,论威力在我父亲、楚人杰之上,但论快,他不得不甘居这二人的下风。

    天下武学,唯快不破,讲究的也是这个道理。

    只是可惜,我对剑的兴趣不大,是以,至今未有真正的涉猎、潜修剑术。

    不过,我的手掌就是最好的剑,只要快到了极致,照样无人能挡。

    尼姑被我这致命的一肘击碎了心脏,倒在地上吐血之余,只能呼呼的喘气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我重新点了根烟,走到她的身边,伸手粗暴的摸遍了她的全身,我当然不是要揩油,而是搜刮钱财。在这地方,钱财都是不能露眼的,人人都藏的很紧。

    我在尼姑的内衣里翻出了一个小包,里面有一个小包裹,里面全都是五十金一锭的冥金,足足有五锭。

    我说这娘们咋胸这么大了,原来是被金子撑起来的,实际上早已经瘪了,失去了对男人的诱惑力。

    她努动着嘴,努力的想要说话,不知道是想求我放过她,还是心疼钱,诅咒我。

    不过这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我在手上颠了颠金子,一掌劈在她的天灵上,咔嚓一声,她当场殒命。

    “别怪我,这世道就是这样,你不死在我手里,迟早也会死在别人手里。”

    拿了金子,我继续准备猎杀其他的目标,这次下手的对象是和尚,老秃驴的修为不错,我在一片林子里,斩杀了他,而且还受了点伤,不过没啥大碍。

    和尚身上的钱,要少一点,这家伙随身只带了几十冥金,不过我这趟收获颇丰,轻轻松松挣了将近三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