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拒吃窝边草的人型泰迪上司和行走荷尔蒙的女强下属3

花色妖娆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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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SS是个中午到公司混顿饭下午签签文件的摆饰被众同仁戏称为公司吉祥物,重大的项目都要过谭锦初的手先审批后递交,她的一天假虽说不会影响公司运转的进度,但也容易造成拖沓。

    锦初想了想,把昨天捋好的工作计划分发给各部门,让他们自行消化并作出相应的工作方案,之后通知秘书明天开会,在下班前将各部门的方案收齐发到她的OA里。

    虽然这次挑战的是女强人的工作,但对她来说,比起当世面不多的古代小姑娘和泼辣老太太更为得心应手,毕竟谭锦初的人设和她差别不大。

    只是当她运转了几圈清静经消除头疼后遗症,下床打开衣柜时才发现,她和谭锦初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她注重工作,更注重生活品质,而谭锦初简直就是为工作而生。满满的衣柜,全是黑色严谨的西服套装,没有半分女性线条,刚硬的如同半个男人。

    再想起记忆里谭锦初的形象,锦初再次揉了揉脑门。

    她的日子简直比灭绝师太过得还单一乏味,除了工作就是工作,偶尔的消遣就是在家宅着安排工作。平素架着一副黑框眼镜和一成不变的黑色西服,扣子绝对系住领口,加上毫无腰身的套装,根本联想不到制服诱惑这种魅力。若非气势逼人、身条纤细,带秘书出门时,绝对会让人误以为是那位娇美如花的秘书的保镖。

    谭锦初为了工作而狂,相应的也是生活白痴,时近午时,她打开冰箱看了看,家里除了果汁和速食便当外没有半点营养的食材。

    这次的人设真是棒棒哒!

    锦初扶额无语,实在不想为难自己穿成灭绝师太,肚子也时不时响上几声,闹得心烦气乱,对隐形吃货而言熬得艰难,所以没有犹豫,她稍作收拾准备去外面觅食。

    扯出唯一一件较为休闲款的白衬衫,配了条深色亚麻西服裤,一角衬衣掖在腰间,露出锁骨,随意将时常挽成中卷的长发吹散,摘下眼镜戴上不常戴的隐形。

    简单收拾妥当,她照了照镜子,差点被自己的颜值亮瞎眼。

    那10点的外貌值果然不是白加的。

    委托者的五官并不精致,顶多算端庄大方,勉强属于有女人味的那一类。然而现在,不但有锦初自己本身的气质加持,还有那上升的外貌值做担保,一下子升级了好几个版本。

    原本略显粗平的眉毛,微微上挑,比一字眉时少了些粗糙多了风情,眼型类似凤眼和桃花的综合,不大不小,因为近视眼神显得迷离,鼻直而小,化解了一字眉的刚毅,一双薄唇唇珠微嘟是粉红色的,稍加唇彩就成了脸上最出彩的一部分,诱人亲吻。

    一米七二的身高,在一张小脸和长腿的对比下,妥妥的模特标版,更何况有几年管理岗位的经验做滋养,气质更胜一筹。如今的穿着完全淡化了以往的刚硬和严谨,女人中带着一抹随意和野性。满意的捏了把自己的嫩脸,总算形象不那么刻板了,只是气色还是有些萎靡。

    看美人就是能让人神清气爽,锦初对镜子笑了笑,取了钱包立刻出门。

    开车到了市中心最大的商业街,找了家评价很好的中餐厅美美的点了一大桌。

    不理会服务员和餐厅的客人的视线,算是把自己吃了个撑。

    六七道菜品,全部空盘。

    曾经被众妖围观过的锦初根本不在乎这点没有杀伤力的小目光,结账后,还慢条斯理的办了张贵宾卡,这里离公司很近,偶尔打牙祭还是不错。

    餐厅自然高兴这种有颜有钱还是大胃王的客人,附赠了旁边同品牌一张蛋糕房的打折卡。

    锦初就手又消费了一把,买了几盒点心丢到车里,打算明天勾搭小秘书用。

    等酒足饭饱,她便驱车来到了商场,开始大肆购物。

    委托者性格刻板好强自尊心高,让父亲在她面前总是有些局促,害怕自己耽误女儿的正事,连电话都甚少打来。所以锦初借着昨天晋升的机会,打算改造自己一番,包括给谭父买了很多的礼物,准备晚上回家陪父亲吃饭,先把孝道尽了。

    她熟知委托者的记忆,而且在系统的干涉下,一些不着痕迹的小喜好也会偏向委托者,比如某些喜食的菜肴及味道等,所以并不怕被亲人看穿。

    而且委托者已经与父亲有小一年没有见面,只是每个月打一次电话,对于女儿在成长方面的变化谭父多少也会猜到一些。

    锦初不会将委托者彻头彻脑的变换成另外一个人,除了生活态度比原主随心所欲外,该工作狂还是会工作狂,至于情感方面,委托者或许因为被男人坑怕了,并没有额外的要求。

    所以衣着,她还是选择了偏干练的服饰,只是职业装并不代表一成不变。她着重于色彩搭配,不会夸张也绝对会令人耳目一新。之后她又挑了一些护肤品和饰品,委托者底子虽好,却不重视保养,尽管还没有细纹一类的岁月痕迹,但肤色绝对称不上好看,护养已经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因为打算慢慢的改变,最后无声无息的侵入人心,她并没有买太多。正准备买单打道回府时,却从旁边横过来一条古铜色的修长手指和一张银行卡。

    “这位女士的单,我来买。”

    这熟悉到极致的低哑嗓音,简直令锦初牙酸。

    她扫了一眼突然杀出的男人,漫不经心的挑了挑眉,并没有被他出色的相貌和一身低调名牌的装扮所惑,甚至在对方露出充满魅力的邪魅笑容时,表情越发的散漫了。

    她倒是散漫,可却惊艳了男人的双眼,那抹风流而不下流的炙热眼光紧紧锁定了她,语气中的欣赏显而易见,“女士,我能认识你吗?我很想认识你!”

    “这认识有些贵吧?”她懒散的依靠在款台前,白衬衫摞至臂中,露出捂得略显苍白的修长手腕,本是浑身散发着优雅女人味的气质中顿时多了几许的肆意,夺人眼球。比起对面刻意发情的男人,更有令人心动的成本,至少专柜的几个姑娘目光一直舍不得从她身上移开。

    要不说美人是没有性别界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