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在对角巷的初次会面

优雅恶魔的杀人料理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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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不,我只是来买课本而已,不过吉德罗·洛哈特是谁?”

    秦孔简单介绍了一下情况,然后装作疑惑的样子询问赫敏。

    “哦!天呐!你竟然不知道吉德罗·洛哈特?!他可是国际知名人士和作家,梅林爵士团三级勋章获得者,反黑魔法联盟荣誉会员,五次荣获《巫师周刊》最迷人微笑奖。写了很多著作,在魔法世界风靡一时。其中有《与女鬼决裂》、《与食尸鬼同游》、《与母夜叉一起度假》、《与巨怪同行》——”

    赫敏一副快要昏倒的模样,开始长篇大论的为秦孔普及吉德罗·洛哈特的身平事迹。

    为了保证自己的耳膜还能够保持完好无损的状况,秦孔不得不打断对那个金发草包极度崇拜赫敏。

    “好了好了,赫敏,我已经知道了。可以问一句,现在这里人山人海的原因就是因为那个草——吉德罗·洛哈特在开办签售会吗?”

    原本是要说草包的,但秦孔想了想说出来的后果,还是决定放弃这个诱人的想法。

    “签售会在明天,今天是新书发布会。”

    赫敏翻↓→,了个白眼,继续踮起脚尖想要一见她的偶像。

    说实话,如果那个金发草包真的能够搞定食尸鬼、女鬼、吸血鬼这样的危险魔法生物,那么就连黑公爵和白魔王对他来说也只是一本能够写成小说的材料罢了。

    秦孔试图转移赫敏的注意力,顺便提高好感度。

    “赫敏,你最近收到过哈利的信吗?我给哈利寄信却总是没有回应。”

    “没有,我的情况和你一样,直到今天早上收到罗恩的信,我才知道哈利在他家已经住了一个星期多了,明天他们才会来对角巷。而我也一定会来,因为明天有吉德罗·洛哈特的签售会。你怎么样?”

    “我直到霍格沃茨开学都会住在破釜酒吧,你知道我不喜欢孤儿院,而且父母遗留下来的财产够我挥霍一辈子的了。”

    “你住在破釜酒吧?那里情况怎么样?听说那里每天都会有很多···”

    赫敏的耳朵敏锐的捕捉到了她感兴趣的东西,长着一对可爱的兔牙的小嘴快速张合,一连串的问题几乎要将秦孔砸晕了。

    “慢点慢点,赫敏,我就在这,哪也不去,你一个一个问,我会告诉你的。”

    接下来的时光基本上都在购物、回答问题、购物、回答问题这样的循环中溜走了,一路上赫敏几乎没有停下的时刻,即使中途请他在弗洛林冷饮店吃了一盒冰淇淋,她也会因为看到对中世纪焚烧女巫有广泛知识的弗洛林本人而忘记。

    花了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他和赫敏才买齐了学校需要的所有东西,大部分时间都浪费在购买吉德罗·洛哈特的著作、逛街以及买一些小玩意上。

    直到黄昏时分,对角巷的店铺大都打烊了,恋恋不舍的两人才被格兰杰夫妇找到。

    再被狠狠的教训了一番后,格兰杰夫妇才想起还有回家这件事,匆匆带着赫敏回到伦敦大街上。他和赫敏约定明天再见。

    目送格兰杰一家消失在拐角处,秦孔转身走进破釜酒吧,他的手上尽是今天的战利品,左手的鸟笼里是他的新宠物白隼,秦孔给叫它杜鲁斯。他的右手也没闲着,一柄光轮2001被他握在手里。

    用他的话来说,就是人类因为向往天空才发明了飞机。巫师更是为了飞行而发明了飞天扫帚,既然来到魔法界,不买一把飞天扫帚,即使回去了也会被C.C.嘲笑的。

    和酒吧老板汤姆打了个招呼,秦孔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房间,他将身上的东西一股脑的丢在床上,然后又慌慌张张的从背包里拿出那罐蛇怪的毒液。仔细检查后发现没有丝毫损坏才长舒一口气,将它小心翼翼的放进一个带着软垫的盒子里,锁起来后才放进包里。

    做完这一切后,秦孔甚至连洗澡的力气都没有了,身体软绵绵的躺在柔软的床上,享受着梦神奥涅伊洛斯的小夜曲

    他想了很多,想到了父母,想到了儿时的玩伴,想到了初恋的对象,想到了鸟琉仪,想到了C.C.,想到了赫敏···

    女人,真是可怕的生物。

    做出这样总结的秦孔,终于进入了梦乡。

    ——分——割——线——

    第二天,秦孔早早就起床进行锻炼,C.C.的地狱训练让秦孔的生物钟被彻底改变了。

    直到吃完早饭一个小时后,赫敏才姗姗来迟。

    女孩甚至连一口水都没喝,就拉着秦孔向着丽痕书店狂奔而去——她生怕错过那只满脑子阿米巴原虫的花孔雀的签售会。

    在丽痕书店门口,他们碰到了韦斯莱一家,一排扎眼的头发让他们想不被注意都很难。

    顺口问了几句和有关哈利有关的话题,立刻得到了哈利因为使用壁炉的时候出现了失误,现在他应该在翻倒巷里。

    韦斯莱夫人、金妮和赫敏连招呼都没打,就并着肩走进丽痕书店;弗雷德和乔治在一旁讨论着偷偷进入翻倒巷而不被发现的可能性有多大;韦斯莱先生和几个秃顶的男人低声交谈着;罗恩则在一旁无聊的逗弄着斑斑。

    秦孔趁这个时候凑到珀西身边向他请教起功课,要知道即使珀西即使在怎么循规蹈矩,不知变通,也不能遮盖住他的才华,他的天赋是无与伦比的。

    “哈利!你去哪了?怎么,怎么这副德行?”

    十几分钟后,罗恩的声音引起了收获颇丰,心情大好的秦孔的注意。

    顺着罗恩的眼神望去,一个身材高大,乱蓬蓬的长发和胡子遮住了他的脸,只露出两个闪闪发亮的黑眼珠。他旁边跟着一个身材要不同龄人瘦小的多的男孩,老气的圆框眼镜,乱蓬蓬的黑发和绿宝石一样的翠绿色双眼。

    想必这就是海格和哈利了。

    秦孔一边想着,一边说。

    “海格!哈利怎么和你在一起?”

    “我去翻倒巷买驱赶食肉鼻涕虫的药的时候发现了哈利。”

    海格粗声粗气的说。

    “亚瑟,下次注意点,如果哈利再被壁炉送到翻倒巷,可就没这么好运气了,现在交给你们了,我还有事要办。”

    “海格学校见!”

    哈利大声和海格道别。

    “哈利,你的眼镜碎了,站着别动——修复如初。”

    “哦!谢了,秦,我想我得尽快掌握这个咒语。”

    “不用谢,我们快过去吧,罗恩的家人都在里面,还有赫敏。”

    三人迅速钻进拥挤的人群,试图找到赫敏和韦斯莱一家人。

    “这是怎么回事?怎么这么多人?”

    “吉德罗·洛哈特在开签售会,妈妈非常迷恋他。”

    “赫敏也是,原本我和她昨天就买齐学校要用到的东西了,但为了那个金发弗洛伯毛虫她特意又来了一次。”

    “金发弗洛伯毛虫?我喜欢这个么称呼他。”

    “秦,你的形容真是太正确了。”

    就像经历了一场艰苦的战斗,三个男孩终于到达了他们要找的人身边。

    “哦,哈利——哦,亲爱的——壁炉把你传送到哪了?我和亚瑟都快急疯了!”

    韦斯莱夫人从包里拿出一把大衣刷开始掸扫哈利身上的煤灰。

    “我没事,韦斯莱夫人,我刚从翻倒巷里出来,海格找到了我。”

    “太可怕了孩子,幸好你没事,不然我会内疚一辈子的!”

    正说着,一个金发的男人伴随着相机的喀嚓声坐到了桌子后面,被他自己的大幅照片包围着,照片上的那些脸全都在向人群眨着眼睛,闪露着白得耀眼的牙齿。真正的洛哈特穿着件跟勿忘我花一样蓝色的长袍与他的蓝眼睛正好相配。尖顶巫师帽俏皮地歪戴在一头鬈发上。

    韦斯莱夫人激动地呼吸都开始急促起来,不停地拍着头发。

    一个脾气暴躁的矮个子男人举着一个黑色的大照相机在他前前后后跳来跳去地拍照。每次闪光灯炫目地一闪相机里便喷出一股股紫色的烟雾。

    趁着罗恩被那个《预言家日报》的记者踩到脚的时候,秦孔凑到哈利耳边小声嘀咕起来。

    “嘿!哈利,想不想教训一下这个人形荷尔蒙散发装置?”

    “当然想,毫无疑问,你说怎么办?”

    “等会他一定会发现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按照他爱慕虚荣的性格,他一定会拉你一起拍照来提高知名度,然后肯定还会送你一套他的著作,到时候你借机多要几套送给罗恩一家,你也知道他们家的情况。”

    “可是——”

    “没有可是,这可是一个既能教训那只花孔雀,又能帮助到自己的好朋友的最好办法!”

    “哦,好吧,但——”

    “这不是哈利波特吗?!”

    哈利的话还没说完,一个惊讶的声音传入耳中,紧接着他就感到自己被一只手牢牢抓住胳膊,下一秒他就和这个穿着花里胡哨的吉德罗·洛哈特站在了一起,那个矮个子男人疯狂地连连按动快门,阵阵浓雾飘到韦斯莱一家身上。

    哈利愤怒了,有人要遭殃了。

    事件的主事者秦孔不动神色的将魔杖收入魔杖套,但嘴角那抹坏笑彻底暴露了他的真实意图。

    洛哈特男爵,但愿你的精神够坚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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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三更,补上昨天的,昨天因为码完是在太晚了,所以没法,今天刚起床就赶紧上传,希望各位别见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