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目击证人

穆系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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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凶手在八八年第一次杀人时,表现出非常奇特的从容,他杀了人,并不急着逃跑或者是伪装现场,而是用死者的脸盆洗干净手,然后才离开。他表现出于对死者的优越感,这种优越感不可能来自经济地位这些方面,因为他遗留在现场的鞋印是布鞋印。

    所以,这种优越感来自于道德层面。

    在中国,任何一个美丽的姑娘都身负骂名。那些没事干的老婆婆整天说人长道人短,说的无非就是那些姑娘怎么不守妇道了。街谈巷议也不需要什么编辑,也不用负法律的责任,捕风捉影就是它的新闻来源。

    凶手是一个自认为非常有道德的好人,他杀死那些美丽的姑娘是因为她们有罪。

    这是有证据支持的。

    他第一次犯案,穿的是布鞋,警方勘察现场之后认为他来自社会比较低的层次,经济状况很差。然后发生的事情很有戏剧性:凶手第二次犯案,在犯罪现场留下了运动鞋印。

    当然了,凶手第二次犯案与八八年的第一宗案子时隔六年,社会在发展,国家的整体经济实力在提高,不排除他的经济水平真的变好了,穿得起运动鞋了。

    但是,还有一个非常关键的细节:在二○○二年最后一个案子的现场,凶手不但留下了穿皮鞋的脚印,还留下了高级香烟的烟蒂。这是唯一一次他在现场留下烟蒂,之前的案子中,从来没有在现场找到过烟蒂。

    他通过这样的方式告诉警方:老子穿得起皮鞋!老子是有钱人!

    之前认为他从来不伪装现场是错的,他也会伪装现场。只是他伪装现场的目的跟一般罪犯完全不同:普通的罪犯伪装现场,是为了干扰侦破;而他伪装现场,是为了绷面子。

    你叫懂外语的人翻译“绷面子”三个字,他们会很为难。因为绷面子是中国特有的文化现象,外国人连什么叫面子都不懂。

    这个人,他有道德上的优越感,他非常在意别人对他的看法。所以,他在生活中是一个好人。邻居对他的评价是他是一个老好人,几乎没有犯过什么错。查出是他干的,街坊邻居都会大吃一惊,说:“怎么可能是他?”

    这是老实人犯下的案子。

    他给人的印象是谨小慎微,有些内向,比较胆小。

    在大多数尸体上,他都留下了数目吉利的刀伤数,这不是偶然现象,而是出于数字迷信。

    大约在八十年代,电视流行后,数字迷信才从香港传入内地。比如说“八”是“发”的谐音,这是香港人说不好普通话的结果。

    什么样的人,更愿意相信数字可以给自己带来好运呢?是商人,农民还是工人?肯定是商人。

    但是因为这个凶手的经济能力一般,所以很可能是一个小商小贩。

    他不是紫铜市当地人,也许来自周边乡镇,也许来自更远的地方,但是他可以跟踪受害者而不被发现,他对当地的环境非常熟悉。所以,他的职业必须能够走千家蹿万户而且不被人怀疑——他可能是一个沿街游卖商品的生意人,比如说卖气球,卖小玩具,卖糕点等等。

    案件进一步清晰了,事实上对于侧写来说,做到这一步已经差不多了。但是对于破案,做到这个程度还是远远不够的。

    美国的绿河连环案,世界顶级的侧写师对凶手进行了侧写。但是,时隔二十年后,这个案子才告破。甚至被当做教材的林径杀手案,已经精确的侧写出凶手患有口吃,但是破案也是几个月后的事情了。

    任秋玲清楚的知道,要侦破紫铜案,还需要一个突破口。

    那个在自己的门上写下“八”字的中年妇女,会是那个突破口吗?她看向电脑桌面,记忆中那张监控拍下的照片就放在键盘附近。

    但是,电脑桌上空了,那张照片不见了。

    看起来紫铜特事处的肖科长不但翻看了任秋玲的私人物品,还顺手拿走了一些东西。

    任秋玲不死心,又四处找了找,然后发现那张照片静静的躺在电脑桌前的地面上,那个中年妇女的脸上还有清晰的男士皮鞋的脚印儿。

    肖科长没有跟进案情,不知道案子查到哪一步了,所以他也不清楚这张照片与案子有什么关联,只以为是不相干的东西。

    任秋玲捡起照片,小心的吹着上面的灰。她不知道突破口在什么地方,说不定,这个中年妇女就是整个案子的突破口呢。

    “你在浪费时间!”老魏头对着任秋玲大吼,“这些结论,跟当年蓝锦得出的结论差不多是一样的!”

    狂风卷着小石子“噼哩啪啦”的打在车上,整个车都在发出响声。

    任秋玲紧张的盯着挡风玻璃,只希望它能够名符其实可以挡住风。不过她真的觉得好象那玻璃随时会碎。

    看任秋玲紧张的样子,老魏头哈哈笑了起来:“哈哈!你们南方人永远也理解不了大西北的风,这种天儿连小孩子都能给你刮跑喽!”

    “也就是说!”任秋玲也大声吼,“所有案子都发生在大风天,不然那女的只要叫声救命,凶手就会被抓到?”

    老魏头吼道:“是啊是啊!你看路边的窗户外面,都隔了层铁纱,那就是防止小石子打碎玻璃用的。”

    “大风天,那些女的为什么没有关上门?”任秋玲又问。

    老魏头吼道:“房门背风嘛!建房子的时候就注意到这个问题了,不然风灌进房子里人也不好受!”

    任秋玲手里握着那张知情人的照片,老魏头一见这张照片,就说:“我带你去见她。”

    “这个女人叫做董凤仙,在所有的卷宗里都没有出现过她的名字。但是,她可能是唯一见过紫铜连环案凶手而且依然活着的女人。这些情况,只有当年办案的警察知道。”老魏头这么解释过。

    “这么重要的情况,为什么不写进卷宗里?”任秋玲当时拿出探长的威风这么质问。

    老魏头反而嘲笑起她来:“你啊,太年青,不懂事儿!一切警方的正式文书里,如果出现了‘可能’、‘也许’、‘大概’,那么写这个文书的人,就等着写检查吧!这个董凤仙不配合我们的调查,我们不能确定她故事的真假,当然不能把她写进卷宗里。”

    车顶风而行,开到一家商场门口。任秋玲还奇怪呢,这么大的风,商场怎么开门做生意啊?没想到商场门前挂了个透明的塑料门帘儿,就是那种一条一条的,照样开门做生意。

    果然老魏头说得不错,紫铜人在设计房屋的时候,首要考虑的事情就是如何防风,房门都不会当着风向开。

    任秋玲刚要打开车门下车,突然从商场里一个穿红衣服的女的掀开门帘儿,一下子钻进风里,撒开大步就跑。

    “董凤仙!”老魏头摇下车窗大吼:“我们只是查案,不吃人!别跑,危险!”

    那红衣服在风里跑得更快了。

    关上车窗,老魏头吐着嘴里的沙子,“呸呸呸!这么大的风,别出事情,我们得追上去!”一边说话一边倒车。

    后排座上的老许头啧啧有声的说:“要不说这公司的就是牛呢?同样是刑侦,我干一辈子了也没攒下一辆车。”

    老魏头哈哈一笑,“那是,当年你们区上的钱没我们多,考试考不过我们公司的,打架也打不过我们公司的。这混一辈子了,还是不如我们公司的。”

    老许头自嘲的说:“说考试不如你们公司的,这我倒信,你们一初中老师都能是清华毕业的,哪都比不了。说打架,我看你们未必就打得过我们。”

    老魏头“哈”的笑了声:“你说说整个市,四分之三都是公司的,你们区上能有多少小年青儿?怎么打得过我们公司的?”

    老许头一想还真是这个理儿,叹息一声,不冷不热的说:“是啊,你们公司的那么牛,那么跩,怎么到头连公司都没了?”

    老魏头黑着脸一踩油门,车蹿进了狂风里。

    车内气氛非常沉闷。

    任秋玲突然叫道:“我明白了!那个凶手是自己带着刀子上门的!”

    老魏头一边观察着路况,一边问:“怎么说?”

    任秋玲说:“刚才你们的话提醒了我,当年的紫铜其实挺乱的,打架斗殴是经常发生的事儿;那个凶手的体力比较弱,提着刀子杀个女的都挺费事儿;他又必须走街蹿巷的做生意;所有凶案现场又没有刀具遗失的说明。所以,他身上带着刀子,主要还是为了自保。”

    老魏头正在气头上,吼道:“你破案破迷糊了?这还用得着推理吗?警方早就从死者的伤口推断出凶手自己带刀,犯了九件案子,用了三把刀,其中两把单刃的,一把双刃的。这些刀的刀叶儿不长,应该很容易携带,推测是匕首一类的。早就有结论了,你还推理啊推理,多费事儿?为什么不学学牛顿,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破案呢?”

    任秋玲心里窝火,又不好对前辈生气,只能小声的抱怨说:“牛顿哪里破过案了?”

    狂风卷着风沙,天地都黄蒙蒙的一片,车好象开进混沌世界里一样。四周景色都模糊不清,唯有一条亮白色的公路无限的延伸,延伸。

    车里静下来了——那种感觉很奇怪,明明狂风肆虐,但是什么声儿都听不到,就跟耳朵一下子聋了似的。

    突然之间,一块砖头被狂风裹挟着“砰”的一声砸到车挡风玻璃上,那挡风玻璃质量挺好,砖头嵌在上面,以砖头为中心碎出了蛛网形的花纹,但是玻璃依然坚守岗位,帮大家挡着风。

    老魏头一脚刹车,“来事儿了!”

    别看老许头跟老魏头经常斗嘴,关键时候配合挺好。“我下车看看情况。这么重的红砖,不像是风吹的。”

    老魏头眨了眼睛,“注意安全,干一辈子刑侦,难免会有几个要命的仇人。”

    老许头摸出了枪,打开枪保险,说声:“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