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五章 生死之交(上)

裤衩辟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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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在0点之前更新了,这回总算把时间调整过来了,怒求推荐啊!)

    龙有逆鳞,触之则死。

    按照花恨柳之前的策略,他几乎是在极尽压低自己的身份,来让笛逊觉得他的威压是有效的,他的影响是绝对的,在他跟前,花恨柳、佘庆、独孤断等人是弱小到不堪一击,乃至可以任意羞辱的。

    一句话令独孤断“禁杀”是这样,五十斤桔子让佘庆吃尽也是这样。

    他跟前只有三个人,花恨柳,佘庆,独孤断。

    如今后两人已经受到了他的特殊照顾,花恨柳想来也是躲不过去的。

    所以花恨柳决定还是主动迎上去的比较好。即便是这一点,也出乎了他开始时自己的预料。

    甚至与前面所采取的隐忍、退让策略也不相同,几乎是眨眼间就翻了脸。这倒不是说既然独孤断、佘庆两人受辱在先,若笛逊不继续步步相逼而触及花恨柳,他们便不会选择翻脸了——首先,笛逊的目的尚未达到,他断然不会“见好就收”;再来,花恨柳也不是怂人,难道笛逊不来招惹他,他便不会主动去招惹笛逊么?

    所谓龙之逆鳞、虎之屁股,触一触、摸一摸,未尝不是一件值得冒险又富含着趣味的事情。

    当然了,若是能在之前哄得龙、虎高兴,让它们以为身受万人崇敬,然后再触逆鳞、抚屁股,让它们喜极而怒,虚捧之,棒杀之,也未尝不是一件惬意之事。

    看着笛逊的脸上的两处眉毛由平直变得微蹙,花恨柳知道自己的目的达到了。

    “你尚未知道我要杀谁,为何说我杀不成?”怒极而出手绝非笛逊的风格,出手之前一定要尽量保持一颗平复的心和冷静的头脑,这样才能在生死攸关的战斗中把握时机、抽身杀敌。

    或许以花恨柳等人的本事现在还不足以说得上是“生死攸关”,可他向来稳重,即便是决定将一只不小心爬上他肩头的蚂蚁看作敌人,也一定会选择在最有利的时候做最稳妥的一击。

    他愿意等一等,算是遵循着自己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也好,或者又算是施与花恨柳等人的仁慈也好……他倒是有些期待对面这些人能够主动一些、现在就攻过来,毕竟已经有了很多年头他不曾遇见过碰上他不想着办法逃走而主动上前来寻死的人了。

    令他稍感失望的是,对方三人好像并没有这样的觉悟,同样是等在远处不主动,更仿佛是照顾他年龄大,想让他心里平缓平缓、休息休息而故意等着他先动手。

    “不论您杀谁,只要是这间客栈里的,都不成。”唯一不显得三人死沉沉的便是花恨柳的声音了,他此时说话语气听上去倒是极为诚恳,若不是笛逊被忽悠在先,恐怕这时候还真要怀疑是不是自己理解错了他们的意思才造成这会让剑拔弩张的结果。

    威势仍在。笛逊只要动动念,释放出自己的“势”,这如风一样的威势便能轻易止在他身外三尺之地。可是他并没有如此做,任由花恨柳的这股威势将他全身笼罩起。

    这是化气为固的“势”。稍稍感知,笛逊便分辨出花恨柳所用的“势”究竟是哪一种,只不过令他稍感意外的是,这“势”明明应该化为“固”,可是给他的感觉却是像有水一般在他周围游荡——像极了身体疲乏时泡进满是温热的浴桶里的感觉。

    他自然不知道花恨柳“嫁衣”的玄机,先前在笛府的时候虽然花恨柳也用的这一招试探他,可是当时笛逊是处于主动应战的状态,气息全开,大有“任尔东西南北风”的豪气在,花恨柳当时举动也难怪会吃闷亏了。

    这会儿可不一样。先不说笛逊的状态已经与当晚在笛府时有所不同,便是花恨柳存着的心思也与当时有所区别了,他此举并不想能够不被笛逊察觉地做出些小动作,与其说是“偷偷摸摸”,倒不如说他是光明磊落、坦坦荡荡更合适些。

    他所想不外乎是长自己志气灭他人威风——即便不能灭了笛逊的威风,也要在面子上赢过笛逊。

    若是裴谱、天不怕等人知晓花恨柳的“势”竟然如此用法,想来会极为赞同;若是杨武、墨伏等人知道了,怕是会将他骂得狗血淋头了。

    “况且我知道您要杀谁。”说道这里,花恨柳禁不住微微一笑,语气中掩饰不住的得意,仿佛知道了一件说出来就能得到莫大好处的事情一般。

    “哦……你知道?”笛逊对花恨柳不禁有些刮目相看了,且不说对方还没有说出自己想杀的到底是谁——这个的正确性尚有待确定,单是对方笑语时透露出来的那份自信便让笛逊心中笃定:他必然是知道自己要杀谁的。

    “不妨说一说?”刚刚准备行气的笛逊又放松了下来,轻抬右臂示意花恨柳道。

    “您自然是要杀我们的。”花恨柳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佘庆、独孤断乃至是楼上诸人所在的方向,全然不顾笛逊眼中流露出的那股深深的失望。

    “在此之前,您要杀的是自己的女儿。”说到这一句时,花恨柳身旁的独孤断虽未抬头,但拳上青筋毕露,显然是一直在隐忍却仍难以抑制愤怒的模样。

    “哈!”笛逊大笑一声,或许他的这一声算不上“笑”,毕竟从开口到闭口,这声“哈”也不过像是从他嘴里吐出了一个再简单不过的字,便如“了”,如“的”,明明经由嘴说了出来,却听不出说这字时表达出来的是什么情绪。

    尚不如一个“滚”字,若是将口开得大一些,尾音拖得长一些,倒也有几分自然生成的威势在。

    “你说的是音儿?她可是我的亲生女儿。”笛逊用仿佛是在说别人家的事情一般向花恨柳说道:“你见过当父亲的要杀自己亲生女儿的事情吗?”

    “虽然没有见过,可是史书上却也不乏这样的记载,你若是有兴趣,回头我找来给你看。”花恨柳皱眉想了想,确实发现读过的书中有这样的例子,一本正经地回答说。

    “如此甚好。”笛逊眼中冷芒微闪,尔后笑着答应下来。

    “话说起来,我曾经在饶州时见过跟随在笛声身边的三人,都擅长远射,其中有一人更是了得,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铁弦钢胎大弓,一看就知道是行家……”佘庆忽然开口,开口时与先前说话全然不是同一种语气,若说之前他心中尚有戒备与生硬的话,此时接过话去便仿佛是与人闲谈一般,轻松自在不少。

    “死了。”独孤断也难得主动开始搭话了,只不过说出来的话还是能精简就精简,话说多了他为难,别人听到了也会觉得很费劲。

    “死了”两个字言简意赅,正紧紧扣合着佘庆说的话,他两人所说连起来理解很轻易便知道:那拿着铁弦钢胎大弓的人已经死了。照这个结论继续往下推也不难知道,既然这个人死了,那么其他两个人自然也活不成了。

    笛逊早已知道这件事情,只不过自己知道与由他人说出可能会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非要明显区别开的话,大概可以这样理解:当笛逊自己知道这件事的时候,他的反应或许是“哦”,当由别人嘴里说出再落进他的耳朵时,他的反应便应该是“哼”了。

    “方才那位瞻州来的花姑娘……”抬头望了望楼上,笛逊并没有看到花语迟在,这却并不耽误他继续往下说:“告诉我说你与她似乎关系不错,与兰陵王的关系想来也不会差到哪里了?”

    “关系确实不错。”花恨柳点点头笑道:“我们是生死之交。”

    生死之交。交于生死。

    两人见面,不是你死我活,便是你活我死。

    这便是所谓的“生死之交”。

    花恨柳懒得向笛逊解释自己话的意思,他不会主动说明宋长恭派了花语迟是来杀他的,这样做的结果非但是帮助笛逊坚定了杀自己的决心,更甚至有可能将花语迟也拖下泥潭——笛逊不会想不到若是花语迟已经开口护着自己了,岂不就代表她违抗了宋长恭的命令了?这样的花语迟,或许更应该杀了才能解宋长恭的怒气吧……

    “或许今天杀人真的不容易……”皱了皱眉头,笛逊又看了看站在他身前的三个人,不知道是在感慨现状,还是在安慰自己。

    “这样吧……”缓缓站起身来,笛逊向花恨柳说道:“你插手也可以,但是我可以不杀你,只不过之后你一定要帮我杀一个人如何?”

    看着花恨柳微愣之后正要开口回答,笛逊紧接着说道:“你不用担心我会让你杀你认识的这些人,说实话若我真的想杀,在场的恐怕还没有人能够阻止我。”

    “那……能不能先说是谁?”花恨柳心中一动,开口问道。

    “可以。”点点头,笛逊盯着他道:“孔仲义,你杀不杀?”

    “倒也不是不可以……”花恨柳点头,似乎并不意外笛逊说出的这个人选,略一沉思后,他又道:“我有个建议你不妨听一下如何?”

    “说。”笛逊微愣,不知道花恨柳此时说出这话又是何意。

    “我再去帮你将拨云杀了,你饶了他一命吧!”说着,花恨柳指了指独孤断说道。

    “拨云……”笛逊皱眉,杀拨云泄恨他也不是没有想过,只不过奈何北狄王帐的位置他也不清楚在哪里,所以一直未能成行。花恨柳的提议确实不错,可关键是他和拨云……不是朋友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