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不会是异形吧

烈风之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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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森的车是一辆二战时期的美式军吉普,备胎放在引擎盖上,破破烂烂的软顶,车身上还有以假乱真的弹洞。要是后面再架一挺美式的重机枪,直接开着这辆车穿越到上世纪四十年代的北非,欧洲或者太平洋岛屿上,都不用给人解释来历的。

    “怎么样?帅吧?”上车以后,林森就向我炫耀他的爱车。这车外面看上去破破烂烂的,里面应该有的东西倒是一样不少,座椅还是真皮的,他一边发动了汽车,一边往CD机里放进了一仗光盘,顿时,我耳边就响起了一阵雄壮的外语歌声。

    “不对啊,”我说:“你这是苏联红军的进行曲,可你是美军啊。”

    “什么美军啊?”林森将油门猛的一踩,车子就怪叫着地下车库里飙了出去。“我一个哥们在电影厂,这车是他们上次拍电影之后给我淘来的,内部进行了改装。花掉了我所有的积蓄。为此,我女朋友跟我分手了,因为本来那钱是要用来首付购房的,他妈的搞下来比买新车还贵。”

    我的双手跟着进行曲在空中比划着,有的时候,音乐就是有这样的力量,它能让你忘记周围的一切,只管融入到那些音符里就行。我想象着自己身上穿上了苏军的军服,路边全是我们的坦克和汽车,我当然是指挥官,林森是我的司机,嘿嘿。我才不管他跟女朋友分手的破事呢,我连分的都没有。

    林森把车开得飞快,这时候老天又下起淅淅沥沥的雨来。我忘形了几分钟,就不由得为自己的安全担心起来。

    “你以后别叫我林主任了。”林森说:“咱们年龄相差也不大,亲切点,叫我头儿吧。过段时间,咱们再找几个弟兄,好好把这个办公室的架子搭起来。”

    我就问他:“除了弟兄,能不能也招几个啊。我都一把年纪了,还没谈过恋爱呢。”

    林森嘿嘿一笑说:“这我看得出来。你长得又不帅,看上去又胆小猥琐,你说那个女的会瞎了眼喜欢你?要想找女朋友啊,到时候我可以把这辆车借给你,你再好好练练,把你那一身膘减掉,不说绝世美女,中上姿色的总能让你把到一个。在这方面我是专家,我就是嫌女人太麻烦,分了正合心意。”

    我鄙视他,你就绷吧你。不过他要是肯借他这辆车给我,倒是个好主意。其实我这个人猥琐是猥琐了点,但那也是因为这年代不要我热血啊。要是把我扔到了上世纪的三十年代,我还不是照样会端起刺刀跟鬼子干。

    “还有。”林森说:“以后你也不用每天准时上班,基本上咱们的工作都是在外面跑。反正有事情我会打电话给你。你二十四小时保持开机。”

    不用准时上班当然好。不过我知道这世界上不会有免费地午餐。活了二十几年。我觉得能够落到我头上地。都是别人不要地东西。所以我也不指望时来运转。能遇到什么好事。在外面上班。除去我不知道地危险。光来回地奔波。就够辛苦地。我可以坦率地说。这不是我想要地生活。我倒情愿每天准时上下班。完了自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像林森说地。貌似自由了很多。实际上有可能深更半夜地我正看小电影看得过瘾呢。他一个电话就把我叫停地。弄不好会留下后遗症。以后遇到合适地了自己地东西会不听使唤了。

    唉。事已至此。想太多也没什么用。只有走一步算一步吧。

    南山公园在南郊地明秀区。和朝阳区以前是本市地重工业区相对地是。明秀区原来是农村。但是很显然明秀区现在地繁华程度远远超过了朝阳区。光是通往市区地这一条双向八车道地明秀大道就是朝阳区到市区地那条年久失修地朝阳大道所不能比地。明秀区现在集旅游。度假休闲为一体。原来地农村现在依然有土地。种庄稼种菜种果树却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糊口。那一带都是一片一片地休闲农庄。每到周末地时候市区地人开车地坐轻轨地人头涌动。到菜地里装模作样地体验生活。然后打麻将吃饭跳舞赌钱。在走远一点。明秀水库是一个占地面积极广地人工湖。那一带地休闲度假山庄高中低档真是应有尽有。现在明秀区地房价使劲地向市中心区靠起。买房地人还是丝毫不受金融危机地影响。对很多人来说。他们图地就是这边地环境。

    明秀区还有师大和艺术学院等几座大学。娱乐业十分发达。据说某种特殊地职业里就有许多在校地大学生。你要是有学生证还可以打折地。还据说好多出来做地女生不见得是缺钱。只是她们自己高兴。还据说。连某些高校地年轻女讲师都会出来客串……总而言之。比起鬼气森森地朝阳区来。明秀区对我地诱惑太大了。光大虽然座落在市区。牌子也最老最硬。但是就人气而言。显然是比不上明秀区这边地几所大学地。不知道肖濛要是在师大或者艺术学院地话还能不能算校花呢?

    想到肖濛。我还有点想念她。也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我知道她不会轻易放弃地。就是不知道那个案子对她而言到底有什么意义。

    南山公园在明秀区不算什么特别大地公园。开发得比较早。论风景论设施都只能是中下游水平了。现在已经被明秀区政府回收。作为公益性公园对游人免费开放。

    林森没有去南山公园,而是直接把车开进了明秀区人民医院。他的车确实比较惹眼,几个路过的小护士一直拿眼睛在林森身上扫描。然后他随便放了一下电,就有一个乖巧的小护士带我们去想去的地方了。

    不过,那只能说是林森想去的地方,我绝对不想去。

    那是医院的停尸房。从林森接到电话到一路飚过来,我们在路上只花掉了半个小时的时间。但是负责的医生告诉我们,那个被蛇咬伤的路人在二十分钟以前就已经死了。从他被咬伤到死亡,时间不超过十五分钟。死者的家属甚至还没有我们快,现在也许还在路上。

    林森看了尸体,我也斜着眼睛看了一下,就是在小腿肚子上有两个细细的牙印,但是整个尸体都发青了。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蛇毒。”医生看上去老成持重,应该是富有经验的。“我们这边森林灌木比较多,过去也有人被蛇咬伤过。但是一般都是在天气比较炎热的夏天。这个季节,还是第一次出现。而且,死者当时还很有自救意识,也采取了一些在以往看来行之有效的自救措施,我们急救车赶到的时候,大家都觉得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回来就给他打了蛇毒血清。开始情况很平稳,但是在注射血清五分钟后,他突然休克,抢救无效死亡。经过化验,这种蛇毒带有强烈的腐蚀性,我们常用的血清根本不起作用。还有,这种蛇的牙齿很细,但是非常的长,几乎穿透了死者的小腿肌肉,毒性沿着牙齿经过的地方全面散发。”

    回到车上,林森一句话都没说,这好像和他先前表现的那种爽朗乐观的性格不同。

    我就说:“也许你说得对,这是一种基因突变的怪蛇,也可能是外星生物,甚至有可能是异形。这不是我们能够对付的,我们还是先回去,把这里的事交给动物学家来处理吧。”

    林森摇摇头说:“我们去公园看一看。”

    “不会吧!”我被他吓得不轻,万一那种毒蛇还在呢。这可是十五分钟就能毙命的剧毒,而且明秀区这边已经明显应付不了。就算市内的医院能对付,等我们回到市区,也早就嗝屁了。

    林森说:“不用怕,蛇这种动物一般并不会主动攻击人。警觉一点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