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清香味

大萌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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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在找一个能安心把自己葬了的地方,总觉得希望渺茫,但现在却突然出现了。

    呃,经过一次濒死的经历后,陈可逸真是不想死了,这个“葬了的地方”,就显得不太吉利了。

    换个说法,享受最后一段生活的地方!

    陈可逸此刻感触最深的,就是生命的无常,以及难以预料的结果:掉河,落崖……这么倒霉的开端,却引导出桃源村这么一个梦中的桃源。还真应了古人的老话:祸兮,福之所倚!

    陈可逸尽情地呼吸着清新的空气,这在PM2.5严重超标的城市里,是花再多钱也买不来的奢侈品;在李大叔的向导下,花了一个多小时,绕着桃源村走了一圈,越看他就越是喜欢上了这里。

    不同于圣水寺后山,一砖一瓦都没动过的完全的原生态,纯粹的深山老林,风景是有,但是很难生活,要真是住在那种环境下,感觉就像野人;村里的情况就完全不同了,虽然条件艰苦,但毕竟该有的基础设施都有,人气也有点,不至于安静到寂寞的地步;村里的人虽然穷,但大多淳朴,也不存在勾心斗角。

    “李大叔,村里有没有什么房子,可以出售的,实在不行,出租也可以。”主意定下后,陈可逸就开口问道。

    “怎么了?你想在村里住一阵?那感情好啊!租房子干嘛啊,就住我家里!”李大叔顿了顿,又说道:“只要你不嫌弃我们这里条件艰苦。”

    “李大叔的好意我明白,但我就想在这里有一所房子,也算是自己的家园。”陈可逸说道:“我平时在学校里,有空的时候就过来,算是有一个自己的港湾。”

    “哎,真是搞不懂你们城里人咋想的,住我家又不收你的钱,何必要浪费,多可惜啊。”李大叔嘟哝了一句,接着说道:“不过你既然决定了,那也行。村子里别的没有,空闲的房子多得很,那么多年轻娃娃都到大山外去了。要不这么着吧,我表外甥进城好几年了,房子早就空了,都不敢想象有人会来买。放心,有我在,肯定把价格帮你压下来。”

    李大叔伸出五根手指,说道:“顶多五千!”

    话音刚落,立即改口:“不,四千!”

    “还是太贵了点,这是坑人嘛,我怎么着也得给你压一半!”

    什么,四千还叫坑人?天啦,这可是几百平米,还带院落的大房子啊。要是在城里,这点钱能买下的地盘,连一块地砖都铺不下。

    “价钱什么都好商量,不用往下压了。”陈可逸甚至能敏锐的感觉到,李大叔似乎有一种占了他便宜的愧疚感。这让他在无语的同时,更深刻地感受到了村民的淳朴。

    “老头子,带客人回来吃饭了!”这时,远远就听见李大婶的声音。村子里就这样,通讯基本靠吼。

    回到院子里,见到沈薇薇已经起床了,眼圈的浮肿下去了一些,但还是透着一丝疲惫,正坐在院中的石桌子旁。

    桌子上摆着几个土碗,有山药蛋,咸菜,萝卜,还有一个小盆,盛着白色的鱼汤。

    “村里条件差,招待不周。”李大叔拉着陈可逸坐下来,便扭头冲李大婶吼了一句:“婆娘你怎么搞的,让你多弄几个菜,你当耳边风啊。这么点东西,怎么招待客人啊?”

    “家里就这么点东西,有什么办法。”李大婶嘟哝了一句:“再说了,咱们就四个人,这点东西,也够吃了。这不有你前两天捞回来的鱼吗,平时都舍不得吃一口的,今天也算打牙祭了。”

    相比于李大叔,大婶的身上,就可以看出村民精明和吝啬的一面。这也可以理解,在这种穷地方,要是不掰着手指头,把一分钱撕成两半花,可能真就过不下去了。

    话说回来,即便人家小气点,但确实让你白吃白住,没有收你一分钱。这就很不错了,非亲非故的,人家凭什么啊?

    要是在城里,你白吃白住试试?

    陈可逸偷偷对沈薇薇勾了勾手指头,两人到了院外,陈可逸轻声问道:“你身上有钱没,借点给我,我的钱在河里丢了,回头还你。”

    “我的也丢了啊。”沈薇薇摊摊手,指了指自己这一身粗布衣服。

    “那你身上有什么值钱点的东西没有?”陈可逸怕被里面的人听到,再度压低了声音:“你先给李大婶,回去后,我折现给你。”

    “谁要你折现啊?”沈薇薇从脖子上取下贴身的项链:“这条项链我戴了十年了,我才不要你的钱,你要是肯送我一根,我也不反对。”

    陈可逸这会也没多想,没有意识到送男人项链给女人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很痛快地答应了下来。

    “李大婶,你帮我试试这项链戴着好不好看。”

    回到院子里,沈薇薇把项链套在了李大婶的脖子上,然后赞叹道:“真是太漂亮了,李大婶戴着真合适,就一直戴着吧。”

    “这怎么行?这么贵的东西怎么能要!”李大叔的脸色一下子涨红了:“婆娘,快取下来!”

    李大婶也很不好意思:“太贵了,闺女,这不合适。”

    “贵什么啊贵,假的。”陈可逸大手一挥:“几块钱的玩意,你们不要嫌弃就好。”

    李大婶确实很喜欢这条项链,怯生生地望了李大叔一眼,见他没有坚决反对,这才高高兴兴地收了下来。收下项链后,她整个人都热情了不少:“闺女,要不我再去给你煮个蛋?”

    沈薇薇嗔怪般地横了陈可逸一眼:敢说本姑娘的项链是假的,回头再收拾你!

    不过她还没顾得上傲娇,接感觉不对头,浑身痒痒的。

    “哎呀,好多蚊子啊,咬得全身都是包!”她这才注意到,自己白花花白嫩嫩的小臂和小腿上,有数不清的小包,又红又肿。

    “乡下地方,蚊虫多,毒性很大的。”李大叔拿来了一捆晒干后编在一起的白蒿:“这里不比城里,没有蚊香,更没有灭蚊器,我们都是用这玩意驱蚊的。”

    “有没有花露水什么的?”沈薇薇问了一句,自己就停了嘴,明显不现实。而且她见陈可逸给她打眼色,意思是忍一下。她微微撇了撇嘴,然后看了看陈可逸的手臂。

    “咦,不对啊,大叔你没被蚊子咬?”

    陈可逸这时也感觉到有些奇怪:记得还在后山烧烤的时候,自己还嫌蚊虫多,被咬了好多包。怎么到现在,反而一点感觉都没呢?

    看看自己的手臂,又白又光滑,哪里有半点蚊虫的痕迹?

    “乡下人皮糙肉厚的,都习惯了。”李大叔指着自己手臂上的小包,惊讶地说道:“但是小陈你一点都不被咬,还真是有点奇怪了!”

    沈薇薇凑近陈可逸,突然间感觉到了什么,使劲嗅了嗅:“大叔,你可真够臭美的,刚醒了没多久,还把香水给喷上了。”

    香水?哥什么时候喷过香水?

    陈可逸感觉到莫名其妙,凑近手臂,轻轻嗅了嗅:怪了,还真的有一股清香味。

    这香味很淡,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美妙,让人心旷神怡。

    并且还带有驱蚊效果……好强大!

    “这香水真不错,比我用过的所有香水都好,是什么牌子的啊?”沈薇薇兴奋地问道。女孩子对化妆品的追求,就像男人对美女的追求,看一眼就走不动路。

    “我从来不用香水啊。”陈可逸摊开手,实话实说。

    “我又不是白拿你的,我要给钱的好不好。”沈薇薇伸手揉着陈可逸的肩膀,腻歪歪地请求道。

    “给再多钱也没法啊。”陈可逸说道:“你也不想想,我要真带了香水瓶,在河里的时候,也早就掉了。”

    呃,好像是啊。沈薇薇嘟着嘴,百思不得其解。

    陈可逸倒是被自己这番话给提醒了:这股香味,是掉下瀑布后才有的。

    这期间,发生了什么事呢?

    不可抑制的,他联想起幻觉中的那滴水珠,从葫芦塞子的裂缝中,挤出来的那一滴水珠,融入血液中,带来的一丝清爽。

    恩,在那一刻,似乎就是这样的清香味……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难道那滴水珠,不是幻觉,是真的?这是不是说明,我脑部的肿瘤,真的是一个充满能量的葫芦?这是不是意味着,一年以后,我不会死啊?

    陈可逸的脑子很乱,但理智告诉他,这种天方夜谭的猜想,不要抱太大希望。

    退一万步来说,即便真的是能量葫芦,那又怎么样,就确定自己一年后不会死了?不,你要知道,能量总是守恒的,当你能够提取出比正常状态更多的能量时,那意味着你在透支,说不定会死得更早!

    当然,这也仅仅是一种假设,要是你透支的并不是自己的能量呢。就像大手大脚花别人的钱,再怎么挥霍,自己也不会破产。

    具体是怎么一回事,还得一步一步看,现在先别急着高兴,也别急着忧伤。

    平常心。

    陈可逸想到这里,就尽力让自己保持平常心。但作为一个正常人,突然面临了这种状况,谁TMD能平常地下来,一个好奇的念头,不可抑制地冒了出来:

    这滴水究竟有什么用?不会单单就是驱蚊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