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章、他是僵尸吗

虚数点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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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复越是哭的伤心,宁采臣越是想笑。可他还不能笑。

    王复是古人,没看过《唐伯虎点秋香》,恐怕是察觉不出其中的笑点。即便自己与他讲了,他能察觉出,可一旦成了当事人,恐怕也笑不出来了。

    退一步说,王复很大度,不介意宁采臣的嘲笑,但为客之道,不可失礼,不得不自制一下。

    “王兄节哀,哀大伤身。对了,刚好我习了一手医术,不若帮王兄号号脉吧?”

    怎么突然从家事转到了健康上,王复愣了一下。在想到自己家事不是喜事,家丑不可外扬,也是欣然同意。

    宁采臣是不会什么医术,但是他身边可跟了一个神医-白素贞。更何况他的目的也不是看病,而是让白素贞帮着确诊一下,自己这同窗,到底是人,还是尸?

    手刚搭在脉上。

    “咳咳-”

    “是王老爷。”

    “是采臣来了。我儿病了,还劳采臣看望,光临寒舍,倒是蓬荜生辉。”

    话虽客气,却是话里带刺。看到他身后的八字胡,宁采臣倒明白了。

    那人叫王一手,也叫王小手,是杭州城里有名的名医,特别是在妇科上极有一手。

    但是很可惜,他偏偏遇上了白素贞。一下子便流失了所有的女病人。就是他以小手伸入产妇**取子的绝活都斗不过白素贞的医术,就更不要说法术了。

    虽然宋朝没有太明显的男女不平等,但输给女人,还是让他火大。

    更重要的是他认为他的输,不是医术不行,还是在于男女大防。在于那些员外官人们大男子主义,不乐意让自己这男人给他们的妻室女眷看病。

    本来若是一般女人,他可以直接借助官府的力量赶走她。可她偏偏不仅是官宦之后,更有宁采臣这护花使者。

    宁采臣为了白素贞与左玉郎相斗,全杭州城都知道。正由于宁采臣,白氏医馆的生意才一日好过一日。

    王一手绝不相信一个漂亮的年轻小娘子有多好的医术。人们只是追捧偶像罢了。所以他连宁采臣都恨上,认为宁采臣为追求女仔,竟置病人的安危于不顾,实在是该死。

    其实他们一早就到了,就是要看看宁采臣在干什么。

    当然,王老爷是因为儿子宣扬家丑,他不好意思进去罢了。也是心虚,老实说他实在没想到自己选的儿媳竟然是这么的不守妇道,把自己宝贝儿子都弄哭了。

    心虚、惭愧,恨不能不见。宁采臣要在自己儿子身上试验医术,他这才不得不露面。

    “宁相公也懂医术?”

    看王一手咄咄逼人的架式,宁采臣知道,他要是回答懂,那么他是必然要与王一手比拼医术的,可这么好的机会,他同样不愿意放过。“略懂一二。”

    “略懂?老夫,五岁做学徒,12岁学医,前后三十二年,老夫也不敢说一‘懂’字,你一略懂竟敢在王公子身上施术?”

    宁采臣的脸阴沉下来,这分明是来找茬的,把把脉,至于这么上纲上线吗?他们越不让瞧,宁采臣越想瞧,越是怀疑。

    “哼!学海无涯,达者为先,你不懂,并不等于别人也不懂!”宁采臣撕破面皮,近乎放肆了。

    医生是什么?自古便有不为良相,便为名医之说。别说这说法有几分真实,总归是有这类说法。这也是王一手等人得以自慰的话。可是宁采臣今儿竟然这么不给他这个名医的面子。“你,你……”

    “你什么你?王公子就在这儿,比比不就知道了。”宁采臣立即建议道。

    “好!比比,就比比。”王一手就不信这书读的好,这医术也能高明?要知这人的精力有限,并不是说行就行了。而医术更是需要大量的实检,以及经验。

    在他看来,以宁采臣的年纪,单是经验便败定了。

    “那是你先来,还是我先来?”

    宁采臣说:“先来后道。你既是王兄的大夫,自然由你先来。”

    这话一说,王一手一幅果然不出我所料的样子,心说:哼!果然没有本事,等我诊断后,你再跟着复述,那还比个屁。看来他不过是嘴巴上说的好听,手上并没有多少真来事。真要来了,头便缩了回去,做起了缩头乌龟。好!我先来就先来,我先说病症,并不开方,到时你若附和,我便让你开方,看你丢人不丢人?

    这样一想,他便看起病来,先是切了会脉。想了想,他又让王复拉开衣服,前面还好,后面却把人惊住了,全是大片大片的痤疮。

    在宁采臣看来,那痤疮就像是肉身腐烂的腐肉似的,这一点很符合他的猜测。所以看了这痤疮一眼,他的脸色便阴沉下去。

    看到儿子的后背,王老爷显然大吃一惊:“王大夫,我儿这是怎么了?”

    王一手先得意地看了宁采臣一眼,然后说:“王老爷放心,令郎不过是阳热上升所致。”

    “那应该怎么治?”

    “不急,不急。还有人没人看过呢?”王一手拿眼看宁采臣,只等他出丑。

    你的手是你的手,我的手是我的手;你的手不是你的手,我的手不是我的手;你的手是我的手,我的手是你的手。换手之术。

    本来无须这么麻烦,可白素贞又不能出来,只得施法与宁采臣换了手。

    从宁采臣右臂间,白光闪过,宁采臣与白素贞已换了胳膊。

    “这胳膊……”白素贞在剑鞘内看着宁采臣的胳膊,“这胳膊真是好闻,恨不能吃了。”

    此时白素贞的感觉就像是一个蛋糕爱好者,突然遇上了世界第一的蛋糕师为她做了份世界第一的蛋糕。

    她是怎么也没有想到,时至今日,竟然还会这么纯粹的,几乎不为后天所污的肉体。

    不是修道以来,她从来都没有吃过肉,否则她还真忍受不了这从她骨子带出来的血肉飘香。

    蜘蛛精盯着白素贞,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如果她真要吃宁公子的胳膊,自己到底要不要拦?

    要拦?

    怎么拦?

    要知道她只是大金佛脚下的小蜘蛛,除了念经,谁见过佛祖有练武的?

    所以斗讲经,她还行。打架?实在是不行。拿不出手,和谁打都是一“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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