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狮狼之争

盗帅二代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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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生辰在一年中只有那么一天,这天过去也就是失去了任何的意义。

    所以要庆贺也只能在一月二十三号这一天。

    李世民作为世界上最强帝国的统治者,前来庆贺的人数过多,时间安排的也是异常紧凑。

    这边家宴结束,那头立刻就要接待他国使者以及朝中文武大臣的庆贺。

    接受各国使者祝贺的地方正是当初接受百族朝见的太极殿前,李世民与长孙皇后坐在最上方的台阶上,各国使节依照身份地位与大唐关系好坏等依次入场祝贺。

    进场的宾客分坐左右宴席,宴会以流水席的形势依次排开。在接见完所有的外宾大臣后,中间空出的广阔空间正是表演歌舞助兴的地方。

    经过了漫长的祝贺,太极殿前左右的席位上已经坐满了人。

    远来是客,不管地位大小如何,坐在前排是一定的。杜荷地位虽说不低,但跟房玄龄、杜如晦、魏征、秦琼这一类老人比较起来,便相差甚远了。坐的位子比较靠后,但在青年一辈居于第一是毋庸置疑的。

    李崇煌就坐在他对面正好便于监视,为了防范万一,他还暗自通知了同样来祝贺的李敬业。李敬业为人心细如发,擅于应变,是最佳的人选。当然他也没有将完全的事情说出来,只是告诉李敬业那李崇煌相当的古怪,很可能是他人乔装的。

    李敬业对于杜荷的判断很信服,也知事情严重,将李崇煌控制在了眼皮子底下。

    随着“噹”的一声金锣声响起,杜荷这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祝贺的人皆已到齐,宴会正式开始。

    首先出场的是一群英姿飒爽的女武士,她们个个都长得如花似玉,身披铠甲战袍,手持刀枪剑戟,徐徐入场,人数之多,已达三百余人。

    看着一个个做将军、武士打扮的巾帼英雌,杜荷有些诧异,但神色转动间,想到一个传说中的大型舞曲,低呼道:“难道这是传说中的‘秦王破阵乐’?”秦王破阵乐是最著名的歌舞大曲之一,曲调更是大唐的军歌。

    当年李世民在平定刘武周后,因打了一场极其漂亮的战役,解唐之危,河东的士庶歌舞于道﹐军人利用军中旧曲填唱新词,欢庆胜利,来歌颂李世民,遂有“秦王破阵”之曲流传于世。

    贞观七年,李世民亲自参加“秦王破阵乐”的制作,将阵法融入于舞蹈,从而诞生了“秦王破阵乐”这闻名天下的大型歌舞。

    不过如此歌舞乃是宫廷乐舞,并没有流传于市井,唐灭以后,“秦王破阵乐”也随之消失,尽管后人根据一些记载在残篇里的动作,重新来编,但并未有很好的成果。

    在杜荷身旁的李业诩答道:“应该不是,真正的‘秦王破阵乐’规模比这个要大的多,单单军马就需要两千匹呢,不过音律一样,应该是根据‘秦王破阵乐’而改的吧。”

    原来“秦王破阵乐”规模宏大,讲的是秦王率领破阵,就如战场厮杀一样,要将一切动作完整的演练出来,至少需要三千人。李世民觉得“秦王破阵乐”杀伐之气过重,用于寻常可以体现大唐的无边威势,但在寿宴上却有些不妥。

    于是,利用空余时间重新将“秦王破阵乐”改编,将三千人浓缩于三百人,战士也改成女武士,虽然失去了那杀伐之气,但是多了一些柔中带刚,刚中带强的感觉。

    随着鼓声的响起

    女武士以一个做将军打扮的女将军为首,不断的舞动手中的兵戈,小巧的步伐,来回穿梭,左圆、右方,先偏、后伍、鱼丽、鹅贯、箕张、翼舒,交错屈伸,首尾回互,往来刺击。

    这小型的“秦王破阵乐”共有凡三变,每变为四阵,计十二阵,与歌节相应。

    女武士在雄壮的歌舞声中不断的变阵,挥刀,整齐的步伐,一致的动作,竟让人有股身临战场的感觉。

    宴席上的异族使者何曾见过如此乐舞,一个个的都是瞪目结舌,惊叹连连。

    杜荷在舞蹈上没有任何的细胞,但见这“秦王破阵乐”却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觉得异常的壮观。

    唐朝的娱乐项目实在太少,除了歌就是舞,再不然就是一些曲子,琴箫等节目。

    演艺这些节目的都是宫廷技师,技术说不上的第一,但也绝对是个中能手。

    能充当使者的来使,文化修养也是不低,听的是有滋有味。

    宴会不仅只有唐朝的演出,前来庆贺的异族使者也拿出了准备的项目。

    比起唐朝的文化演出,异族的表演大多都是野蛮性质的:摔角、武斗、马术表演等,或许不及唐朝文雅,但也有一番滋味,当然对于程咬金、程家兄弟这一些憨人来说自然是异族表演更加吸引他们的注意。

    宴会在中巡的时候,大食国的使者阿克.伯布尔站了出来。

    “尊敬的天可汗陛下,我阿尔.伯克布封奉我大食哈里发欧麦尔之命,给天可汗陛下带来了我大食最精彩的表演。”

    哈里发在阿拉伯帝国,意为真主使者的继承人,等同于皇帝。

    如今的大食也即是阿拉伯帝国与唐朝的遭遇差不多。

    唐朝因为隋末内乱而生,第一任皇帝李渊平定天下,第二任皇帝李世民雄才伟略,短短四年间就让天下大治,雄视天下。阿拉伯帝国也因内乱而生,第一任哈里发艾布.伯克尔平定先知去世后叛乱的各部落,恢复了阿拉伯半岛的统一。第二任哈里发欧麦尔也如李世民般,雄才伟略,在任短短几年,先后收复拜占庭帝国统治下的叙利亚、巴勒斯坦;同时派骑兵攻入埃及,占领了整个中东,将疆域由伊拉克扩张至波斯本土广大地区,为阿拉伯帝国打下了一个极其广阔的疆域。

    因为丝绸之路的关系,大唐帝国与翻译为大食的阿拉伯帝国这两个世界上最强悍的两个国家,已经开始相互了解了。

    本来国与国之间是没有任何的友好关系的,但大唐帝国与阿拉伯帝国相距实在太远,所以没有任何的利益冲突,相互交好,反而能够获取最大的利益。远交近攻,这最基本的道理李世民懂得,欧麦尔也懂得。故而这些年,两个巨头都在极力的促进邦交,来往也更加密切。阿尔.伯克布此人更是因为精通汉语,被欧麦尔提拔为常驻长安的友好大使。

    丝绸之路上从阿拉伯帝国首都麦地那到长安、洛阳的商队已经是络绎不绝了。

    对于阿尔.伯克布的要求,李世民欣然同意。

    阿尔.伯克布道:“尊敬的天可汗陛下,我们的表演有些危险,还请陛下允许我们为此准备一下,将防护措施备好,免得惊扰了陛下的雅兴。”

    李世民心底好奇,但也未拒绝,特地吩咐兵卒协助。

    不过片刻,一个个的兵卒搬来了近两米高的拒鹿角,将太极殿前的广阔场地围成了一圈。

    看见那削的尖尖的拒鹿角,杜荷满心疑惑。

    “这大食人搞什么?”身旁的李业诩也是一头雾水。

    大殿前的每一个人,除了自信满满的阿尔.伯克布外,其他人都透露着同样的表情。

    拒鹿角围好后,十数名阿拉伯人驾着两辆马车出现在众人面前。

    杜荷眺目望去,只见马车上拖着一样东西,四方形的,以黑幕掩盖,不知是什么,但看上去极为笨重。

    “究竟里面装的是什么?”杜荷眼路好奇,心底暗思,忽然隐隐约约中,听到了类似于狮子的低吼声,看着拒鹿角心中一动,想到了一种可能,失声道:“难道是狮子?”

    两辆马车进入了拒鹿角内部。

    黑布拉开,那四方形是一个无比巨大的铁笼子。铁笼子里关着正是一头壮硕的雄狮。

    雄狮本爬在笼子里,这黑布拉开的瞬间,跳了起来昂首咆哮了一声。

    “吼……”一声长啸,震耳欲聋,只惊得太极殿附近所有马匹都惊慌嘶鸣。

    大殿里的所有人都有些无法自控,骇然失色。

    李世民瞪圆了眼睛,低呼道:“难道这就是狮子?”

    不仅仅是他,大殿里除了杜荷与少数的异族人外,其他人都瞪圆了眼睛。

    房遗爱更是惊呼出声:“我的老天,这就是狮子,果然威武,果真不凡”

    如此表情并非是他们孤陋寡闻,狮子这动物在中国这一带区域是没有的。

    虽然在汉朝就知道有狮子这么一个动物,更因为舞狮的这个活动,让狮子家喻户晓,可是真正的狮子是没有几个亲眼见过,多是生活在幻想里。

    便是李世民这个大唐皇帝也不曾有幸一见。

    壮硕的身形,魁梧的身躯,标志性的鬃毛,无不表示它就是森林之王……狮子。

    “这就是狮子?”李世民问向了阿尔.伯克布,还没等他回话,便道:“听说这狮子是百兽之尊,不知可否如传言一样。”

    阿尔.伯克布恭敬的答道:“回陛下,正是狮子。此物在大唐没有,可在我们那一带却不少见。至于是不是百兽之尊,可以一试。”说着,他让人拉下第二辆马车的黑布,那也是一个铁笼子,但里面装的已经不是狮子,而且狼,六只狼,六只已经红了眼睛的狼。

    一时间,宴会上的每一个人都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

    还未等阿尔.伯克布下令大开牢笼,褚遂良这个小顽固就已经跳出来了:“陛下不可,今日乃是陛下生辰,最忌见血。野兽争斗,那场面残忍,实不适合今日喜庆。”

    阿尔.伯克布“啊”了一声,表示意外,对于这种事情,显然毫不知情。

    李世民久闻狮子大名,今日得见,能够一看它的王者风范,正是一大喜事,却不想褚遂良突然冒出来搅局,虽然褚遂良说的不无道理,可李世民压根就不信这个,作为一个征战沙场多年的人物,什么样血性场面没有见过,区区野兽争斗,自然不在话下,也不以为然。不过,作为皇帝也不能不顾全臣子颜面,正想着如何作答。

    堂下响起一声爆喝:“褚大人,你小子要是没胆子看,回家躲着去,别娘的在这里碍事。陛下,这狮子可是难得一见,你可别听褚遂良胡说八道。”

    有胆子在大庭广众下这么说话的,也只有程咬金一人了,作为一个冲锋陷阵的悍将,杀得人都不下千百,看一场野兽搏斗又岂在话下。与李世民一般,这狮虎熊向来被世人誉为最勇悍的野兽,虎熊见过不少,也杀过不少,但狮子却从未一见,不趁这机会好好瞧瞧,岂肯甘心。

    见程咬金开了一个头,尉迟敬德也高声附和,秦琼也有些意动,只是没有说出口。作为历经沙场多年的悍将,对于见血的事情,不存有迷信之想。至于那些从未见过狮子的异族人更是如此了,他们大多都都在恶劣的环境中成长,野兽搏斗司空见惯,更是无视这个,个别胆大的也提议希望能够见一见狮子的威武。

    李世民本就有心,见如此多人希望见狮子大展神威,也开口道:“国情不一,这风俗也自然有些差别,朕既然作为天可汗,自当一视同仁,不拘于一国习俗。贵国哈里发的好意,朕这里收下了,使者继续吧”

    一言一行,严肃庄重,正符合一位君王的气度风范。

    阿尔.伯克布也是一喜,今日此来正打算炫耀一下阿拉伯帝国的武勇,若不能见血,一切筹备都要泡汤了。他手一挥,藏身在铁笼子上方的阿拉伯人将关狮子的笼子开打,狮子怒吼一声,如一阵狂风冲出了牢笼。

    它张着倾盆大口,围绕着全场转悠,似乎再寻找突破口。

    阿尔.伯克布对着众人解释道:“为了这一日,狮子我们饿了他五天,只给水,不给食物,现在这是他最饿最需要食物,也是最凶悍的时候……狼也是一样,他们一样饿了五天,同样是最凶悍的时候。”

    他的话勾起了所有人的兴趣,几乎没有人不知道,野兽最饿的时候,正是它最凶悍,最难对付的时候。

    关狼的牢笼也在众人的期待下打开

    六只狼一拥而出,血淋淋的眼睛露着无穷大热杀意,外吐的牙齿上隐隐约约可以瞧见唾液滴下的痕迹。

    如此决定让场上的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狮子如何知道的人不多,但饿狼的凶悍却是无人不知。

    所谓猛虎架不住群狼,狮子再勇,终究是一头,而狼却有六匹。

    杜荷也略感惊讶,低声道:“原先还以为是一对一,或者一对二,想不到是一对六,有意思!”

    跟杜荷有着同想法的人很多,也都被这种难得一见的场面吸引住了目光。

    拒鹿角圈内,狼与狮子已经开始对立。

    为了食物,两种野兽的目光中只有一个想法……杀死对方,填饱肚子。

    六只狼采用半包围的的阵容将狮子围住,中间一头狼,昂首长啸,刺耳的狼嗥有节奏的响着。

    “不妙,这一下,狮子危险了”见此一幕的人,大多都生出了这个念头。

    杜荷这里也不意外。

    只要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狼是一种群居动物,有王,在草原上最让牧民忌惮的不是虎豹,而是狼群。拥有王的狼群就如拥有将军的军队,他们能够相互配合,完全无视生死的执行狼王的命令,与敌死磕,哪怕是明知会送命也不会眨一下眼皮。有王的狼群是最可怕的,六匹狼虽小,但却拥有狼王。

    这狼王一出,几乎没有人看好狮子了。

    突然狮子怒吼一声

    “吼”

    这一吼较之先前更为厉害,似乎耳膜都有震破的感觉。

    狼群尽为这一吼失神。

    “唰”

    狮子出手如电,连续两个俯冲,将狼王扑倒在地,爪子深入狼王身躯,死死按倒在地,张开倾盆大口,一口咬在狼王的喉咙处,狮头一甩,狼王咽喉的肉与骨头,竟然直接硬生生的扯了下来。

    一击必杀

    “好”杜荷忍不住叫出声来。

    不只是他,略懂兵法的人看到这一幕也不禁暗自叫好。

    李世民抚掌惊叹:“这狮子要比老虎高明的多,居然会用兵法”

    老虎是猛兽中最笨的一个,他的天敌是豺狼,只有便是因为它对敌时只知道猛冲猛杀,面对豺狼群,老虎就是豺狼的腹中餐。

    反之狮子的做法就高明许多了,先以吼叫声先声夺人,然后在擒贼擒王,聚集所有力量,击杀狼王。

    也许这只是狮子的生存本能,但却正符合用兵之道。

    狼王一死,狼群立刻乱了。

    狮子对于万千动物本来就有一种威慑力,狼王一死,其他余狼,胆气不在,已经有了怯意。

    胜负就在一击间扭转了。

    狼王不死,狮子便是胜利,也将是惨胜,但狼王一死,余狼则不足为惧。

    狮子将余下的五匹狼逐一杀了,先用舌头舔了舔仅有的两处抓痕,开始享用美食。

    “精彩,精彩”李世民为狮子喝彩。

    “好家伙,果然了得”程咬金也同样拍起了手掌。

    杜荷也为狮子变现出来的勇猛睿智而感到讶异。

    阿尔.伯克布突的一笑,“天可汗陛下,真正经常的才刚刚开始”

    他话音一落,一个赤luo这上半身的壮汉赤手空拳的走进了拒鹿角围起的场地。

    PS:昨天有事耽搁了,这一章,两更份量,今天的,晚上我再写出一章,补昨天第一更,明天上午更一章,补昨天第二更。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