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情意绵绵,红尘霖同

竹斋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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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风,轻轻地柔。.[23][wx].

    妩媚,阳光明媚,泛着瓦蓝。

    天,朗朗,普天金辉。光,灿烂,但是却有一处昏暗,与别处不同。这就是九叶城的终魂剑庄,这里布满了阴沉之气,散发出浓浓地杀气。

    一位身穿红袍,脸型微胖,手持长剑的汉子立在终魂剑庄的院子里,他的身后紧跟着一群士兵,士兵们身披蓝装,手拿弯刀,脸面冰冷。

    而红袍汉子的对面,对峙着一群人。一个身穿白袍,眉清目秀,手携白玉折扇的年轻人带领着这群手拿长剑的红衣下人。

    “我的女儿去哪里了?”红袍汉子大声喝道。这红袍汉子不是别人,正是云来雷。

    “您是何人?”这白袍年轻人冷冷地开口问道。

    “呵呵,薛庄主可悠哉啊!”云来雷旁边的一位长嘴汉子开口讥笑道。这白袍年轻人就是终魂剑庄的庄主薛血红。

    此次,云来雷愤怒地携带着一群士兵而来,不是为了别的,就是为了捉拿自己的女儿云烟。

    这云烟到底犯了什么罪?这其中还得从以下事情说起。

    将军府,大厅里,云来雷和云烟正在吃饭。云来雷一连几日,都发现自己的女儿云烟茶不思饭不想的,便感觉到自己的女儿有心事。于是他便开口问道。

    “怎么了?烟儿,这几天你都不按时吃饭的。有心事?”

    “没有,爹。我只是想出去逛逛。在家太闷了。”云烟一脸愁态,无心吃饭。

    “奇怪了,烟儿怎么想出去溜达了?”云来雷一听。便感觉到奇怪了起来,在心里默默地细想着。然后开口试探着说道:“好吧!要不要派给你两个护卫,保护一下你的……”

    “爹,不用了,我和暖暖一起出去就好。”未等云来雷把话说完,云烟就急声说道,紧接着她就放下了手中的银筷。兴高采烈地拉着丫鬟暖暖的玉手直跑了出去。

    俗话说得好,姜还是老的辣。就在云烟和暖暖一同离开了将军府后,云来雷就马上派出了一个下人。一路监视着她们俩人的行踪。恋爱中的女人,柔情似水。水虽柔,流过却悄悄地留下痕迹。结果,云烟和薛血红的恋情就被下人看到了。下人一看到。便急忙转身往回跑。回到将军府,禀报给了云来雷。

    女儿,都是父亲的宝贝心肝。云来雷一听到下人禀报说自己的女儿跟薛血红相处在一起了。当场就气暴如雷,咬牙切齿,倒桌击瓷了起来。

    “走,召集全府士兵,前往终魂剑庄。”云来雷平静下来之后,便冷冷地对前来收拾瓷器碎片的下人们开口说道。

    云烟。一个妙龄少女,没有谈过恋爱。从小到大都是乖乖女。一直唯父命是从,从来没有违抗过。

    当一个人长期生活在这种被安排好的环境时,这人就会叛逆。这种叛逆隐藏着一种偏激。若利用不好,引导不好,这种偏激就会毁掉一个人。

    “爹,你怎么来了。”

    云来雷和薛血红两人刚刚摆起架式,马上动武对打到。突然,一处大殿里跑出来了一个女人。这女人肌肤白皙稚嫩,国色天香,一身洁白霓衣,与皮肤紧紧融为一体,包裹出丰满胸峰,苗条身材。这人不是别人,正是云烟。

    “什么?他是你爹?”薛血红一看到云烟跑到云来雷的身旁,便脸色尴尬了起来。毕竟这是云烟的父亲,很可能发展成自己的岳父大人,自然要尴尬。

    “怎么?薛庄主还不知道我是谁吧?”云来雷轻轻地摸了摸云烟的额头,然后转过脸去,对薛血红冷语说道。

    “爹,我来介绍吧!这是……”云烟刚刚柔声开口说话,云来雷就立即厉声说道。

    “暖暖,快把小姐带回去,若让小姐跑出将军府,小心你的狗腿。”

    “是。”站在云烟旁边的暖暖低头细语说道。

    “爹,你……”云烟一听,眼泪就不停地往下流。从小到大,云烟从来没有被自己的父亲云来雷骂过。所以一听到云来雷大声骂道,便流起了眼泪。

    “前辈,你不能这样对待自己的女儿。”薛血红一看到心爱女人被禁闭,怎么能袖手旁观。便马上飞身上前,保护住云烟。

    “我的女儿,还需要你来教训我。”云来雷说着,便与薛血红对打了起来。两人对打激烈,相互击掌,掌声如潮,武功不分上下。俗话说得好,三分计谋,七分武功。论起计谋诡计,薛血红自然不是云来雷的对手。正对打个起劲,突闻云来雷一声大叫:“女儿,你怎么了?”

    薛血红一听,便立即收掌停步。云来雷一看机会来了,便快掌而击。结果,薛血红一中掌便马上落地口吐鲜血了起来。

    “血红,你怎么了?血红……”云烟一看到薛血红中掌受伤,便马上急步上前搀扶道。

    “云烟,我没有事。你放心吧!噢……”薛血红说着,又口吐鲜血了起来。

    “还说没有事呢?你……”云烟刚刚说着话,云来雷一声吆喝便打断了她的话。

    “暖暖,还不快点带走小姐。”

    “小姐,快走吧!小姐。”暖暖一听,就立即上前拉起了云烟的玉手。

    “不要,爹。我不要离开血红,爹。”云烟一边抛开暖暖的手,一边栖身下跪,泪流满面地乞求道。

    “冥顽不灵。”云来雷说着,便飞身而起,点住了云烟的穴道。

    “你怎么能这样对待自己的女儿。”薛血红直躺在地上,然后开口说道。

    “暖暖,快带走小姐。”云来雷便没有回答薛血红的话,而是转过脸去,冷冷地看了暖暖一眼,然后开口说道。

    “是。”暖暖说着,就叫下人把云烟抬走了。

    “薛庄主,你我水火不容。我的女儿不适合你。”云来雷说着,就想转身离开。

    “不知在下怎么与前辈水火不容的?”薛血红在红衣下人的搀扶之下,慢慢地站了起来。

    “叫我前辈,我不敢当。”云来雷说着,就飞身而起,消失在天空之中了。

    路,长长。天,温柔绵长。霖同,一处富裕之地。这里有“烟花三月,风情万种”之美称。

    霖同,有三大势力。一家叫乌龙宫,一家叫琴同宫,一家叫青露宫。这三家的宫主都是太监。三家经营的产业都是红尘风流之业。何谓红尘风流之业,说白了,就是娱乐享乐之业。乌龙宫宫主叫宫小春,此人小气自私,好利好财。琴同宫宫主叫金一连,此人豪气冲天,视财如同粪土。青露宫宫主叫平之行,此人爱财如命,是一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霖同,何谓富裕之地。

    天下之大,有几种产业最挣钱。一种是高利高危之业,一种是乞求艺身之业,一种是心术大宗贸易之业。而这三家的红尘之业,刚好就是乞求艺身之业。所以是最挣钱的行业。这种行业虽好,但是却是龙韬所唾弃之业。

    世间本来没有邪恶,只是人的**太强了,就出现了乞求艺身之业。

    在红尘之业里,许多人都是身不由己。试想一下,谁家的父母亲希望自己的女儿从事该行业呢?当饥饿恶疾充斥穷人的时候,肉身就没有了意义。他们连自己的命都养不活,又怎么能养活自己的儿女呢?所以,他们选择了卖儿卖女。

    有时候,活着就是一种希望,一种重获新生的希望。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不要问我干什么?我只想说,生活不容易。

    许多年之后,当龙韬回忆起这段经历时,他久久不能释怀,他在深思,感悟人生有许多无奈。

    马声,马蹄,马尾轻轻地摆动。一行人商人出现在霖同几里之外,他们面带白纱,眼睛疲惫不堪,他们骑的马儿也疲惫不堪。路真的好长,他们已经三天三夜没有合上眼睛好好睡一觉了。他们真的太累了,又好像太傻了,累了为何不休息呢?

    三天之前,他们处在的地域是中原大地,一片繁华之地。他们不属于那里,他们原来是那里的人,可是,现在不是了。他们在害怕,害怕熊系派,而他们不是别人,正是旗骑派。

    “好累啊!少主。”明吾我趴在马背之上,一脸憔悴,小声开口说道。

    “少主,你快看啊!木大哥回来了。”一武士开口说道。朝着一武士的手指方向一望,只见不远之处,忽然冒出浓浓滚滚黄烟,冲刺着天空,将飞奔而来的骏马和人包裹在一起,分不清楚是沙尘暴还是浓尘。若不是那武士眼睛茕茕锋利,一定是分辨不出的。

    “少主,远方就是霖同城了。”一匹骏马穿过浓尘,如同马踏白云,飞腾而来。骏马之上立着一人——木之边。他头发凌乱,精神饱满,没有一点疲惫之意。

    “好吧!我们快点驾马前行吧,少主。”明吾我一听,便马上迸出了精神劲头。

    “少主,还有一个问题?城中都是烟花之地。”木之边纵身一坐,坐在马背之上,然后开口说道。

    “你的意思是……”龙韬一听,便明白是什么意思,就开口说道。

    “对,需要紫姑娘换男装。”木之边开口说道。

    “紫孜子,行吗?”龙韬转过脸去,轻轻地开口说道。

    “先生,没有问题。”紫孜子开口说道。接着就随手拿起了一套男装,飞身而去换衣服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