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59章:死案微澜,热血警魂

郎行无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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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年前,在该县连续发生的那五起奸杀案,案发时间的前后跨度仅仅为一年零两个月,五名女受害人均是被强奸之后扼住喉部窒息致死。案发时间如此密集、致死手段如此残忍,足以证明凶犯的残暴冷血和肆意猖獗!

    而令办案民警倍感耻辱的是:案犯对受害人的尸体没有经过任何的掩饰和处理,甚至把“体液样本”完全留在了受害人的体内!这分明就是对警方、对法律的挑衅!

    第一起案件发生之后,受害人的家属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失踪!两天后,受害人的尸体就被找到了。办案民警从女死者的体内成功提取到了犯罪嫌疑人的精*液、精斑等体液物证,所有的人都以为侦破此案指日可待,可就在民警们走访取证的过程中,第二起案件又发生了……

    其实,在对第一起案件的女被害人进行尸检的时候,法医就从其体内提取到了三名犯罪嫌疑人的体液样本!如此就可以判定:这绝非是一起“强奸杀人案”,而是一起团伙作案的“轮*奸杀人案”。

    但是紧接着发生的第二起类似案件,法医在死者体内又提取到了完全相同的体液样本,同一个团伙又作案了?这让时任县公安局刑警队长的老潘大为震惊,同时他也谨慎了起来。为了不在社会上引起更大的恐慌,老潘严令手下的办案民警:对外隐瞒、封锁案件“团伙轮*奸”的真相,加速案件的侦破进程!

    两起案件的案发时间相距仅仅十二天,可两个案发地却相距三十多公里,这无疑增加了办案的难度!老潘带着干警们兵分两路,深入案发的当地进行走访取证,可是查来查去却毫无线索。百般无奈之下,老潘决定扩大摸排的范围……

    就在老潘和干警们焦头烂额之际,第三起案件发生了,也就是刘树业妹妹的被害案。而尸检结果表明:又是同一犯罪团伙所为!

    不过这一次,县公安局的法医在刘树业妹妹的尸体上,有了两个之前被忽略的、更重大的发现!

    首先,法医对从死者体内提取的体液样本加以分析,发现“单位虫量”充足,这说明三名犯罪嫌疑人均是成年健康男性,并正值壮年!

    而被三名壮年男人掐死的妙龄女子的脖颈,应该是什么样的呢?法医发现,死者确系被扼住喉部窒息身亡,但诡异的是:死者咽喉部位的颈骨、包括极易受损的软骨,均保存完整、完好,没有出现任何断裂和移位的迹象!这……恐怕就不正常了吧?

    继而,法医发现死者咽喉部位的表皮组织,有大面积青紫的皮下淤血和软组织挫伤!这就说明:死者在生前,曾遭受过暴徒长时间的反复扼杀!这时候一个问题出现了:一个已经失去反抗能力的柔弱女子,真的那么难以被掐死吗?为什么死者颈骨保存完好,就连软骨都没有丝毫损伤呢?

    综合上述发现,法医有了一个大胆的推测:三名暴徒似乎并不急于杀死被害人,他们是在享受一种残虐的过程,一种被害人在濒死的状态下,身体出于本能所表现出的失控反应!这其中就包括敏感部位的剧烈痉挛和失禁!如此强烈的反应,会带给变态施暴者极大的性快感和生理、心理满足。

    法医最终给出的定论是:三名暴徒,有着极端变态的性癖好!

    而法医的另一个发现,更是令人头皮发麻:通过尸身出现的尸斑、以及尸体的僵硬度等迹象,法医推算出了死者的准确死亡时间!但是,当法医化验犯罪嫌疑人所遗留体液的时候,却发现两者发生的时间极不吻合:犯罪嫌疑人最后的排精时间,竟然是在被害人死亡的数小时之后!

    为了验证这一发现,法医又化验了死者阴*道内自体分泌物与犯罪嫌疑人体液的融合度,事实证明:当犯罪嫌疑人进入被害人体内,发生最后一次性*行为的时候,被害人已经不存在任何生命特征!这就说明……

    荆辉瞠目结舌的脱口而出:“我操!奸*尸!”

    老潘和肖副局长默默地对视了一眼,然后咬着牙点了点头。

    荆辉惊愕的问道:“后来呢?后来发生的两个案例,也都出现了这样的情况?”

    老潘沮丧的点了点头,接着说了起来……

    第一起案子发生的时候,办案民警们摩拳擦掌;第二起案子发生的时候,办案民警们义愤填膺;可是当第三起案子发生之后,办案民警们对自身的能力产生了怀疑,情绪也开始失控了!

    这种失控爆发在了一个人的身上:死者(刘树业的妹妹)生前那个“蜀绣”师父的丈夫!没办法,他无法证明死者安全的离开了他的家!

    体液与血型不吻合?没有抛尸的时间?缺少必要的运输工具?彼时在办案民警的眼中,这都不是问题:团伙作案,谁能证明他与那个团伙没有关系!

    于是,三个民警在审讯那个“丈夫”期间,严刑逼供,险些将人给打残废!后来,一个“小公交”司机和几个乘客为他作证:在案发的当天下午,死者曾乘坐“小公交”离开了“蜀绣”师父的村子,并在她本人居住的村口下了车!直到那时,民警们才把那个“丈夫”给释放了。

    在民警们登门道歉之后,“蜀绣”师父和其丈夫很大度的原谅了民警们的“暴行”,但为了那件事,涉事的三名民警还是被做了降职处分!

    由于第一起和第二起案子的案发时间相距很短,而案发地相距又较远,所以当时老潘将案件定性为:异地团伙、流窜作案!可是当刘树业妹妹的那起案子发生之后,老潘推翻了自己在此前的推测,并由此开始了全县范围内的排查!

    老潘都做了哪些工作呢?首先,涉案的几个村、镇,周边一定范围内所有成年男性都必须接受质询,并进行抽血化验;全县所有曾有过案底的人员(不论什么案子)以及刑满释放人员,全部接受质询、抽血化验;

    考虑到凶犯作案及抛尸的运输工具,老潘对全县内所有的面包车、大小客车、箱式货柜车已经部分大货车,都进行了排查;全县各企事业单位、公交公司、运输公司的司机,甚至包括几家汽车大修厂的职工,全部接受调查;

    二零零七年年底,老潘利用“驾驶证年审”的机会,对到车管所进行年审的司机,进行了一次强制性的“抽查”,被“抽查”到的司机,必须无条件的接受现场医生的抽血化验……

    直到此时荆辉才恍然大悟:难怪今天在会上,当自己就涉案车辆的问题提出“补充意见”时,肖副局长没有做出任何的反馈!原来,人家的调查工作在七年前,就已经细致到家了!

    是啊,工作已经够细致了吧?可即便如此,毫无线索的“连环奸杀案”犹如死水一潭,始终未能有所进展和突破!

    没有线索?查不到线索那就“买”线索:老潘和局长去找了县长,为案子申请来了一笔“专项基金”,重金悬赏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知情人!开始是两万,后来陆续加到了三万、五万、六万、十万!可那笔钱……至今也无人“认领”。

    一年零两个月的作案时间内,接连五起性质极其恶劣的奸杀案,五名正值妙龄的受害女性,年龄最小的一个还不到十六岁,岁数最大的一个也刚满二十二岁,令人痛心哪!

    老潘分析:该团伙在那么短的时间内频繁作案,猖狂到令人发指,他们肯定不会就此收手!可是令老潘意想不到的是: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份,最后一起奸杀案发生之后,那个猖獗的犯罪团伙竟彻底的销声匿迹了!

    那伙暴徒去哪儿了?难道流窜到外地作案去了?老潘和他的刑警们下定了决心:即使跑到天边,也要把那群畜生缉拿归案!为那些受虐惨死的姐妹讨回一个公道、为她们的亡灵安魂、为她们的家人报仇雪恨!

    为此,老潘开始拓展自己的眼光,密切的关注着外县、外市、甚至是外省发生的类似案件。只要发现有相似的案件,老潘就会在第一时间进行查询,甚至带着干警直接赶往案发地,亲自参与案件的审理和侦破……

    可是不得不提的窘境啊,老潘所在的县因为地处偏僻,是远近闻名的贫困县。当初为了申请到那笔“悬赏”,老潘和局长险些给分管财政的副县长下跪!县里的财政困难;局里的经费紧张;捉襟见肘的办案经费,又怎么能维持干警们天南海北的出差办案!一段时间下来,民警们开始自发的“缩报”甚至“瞒报”出差费用,自掏腰包也要将案子追查到底!

    二零一零年的夏天,邻省贵州某地发生了一起轮*奸命案,两名刑警得到消息后连夜冒着暴雨,驱车前往贵州!可是他们再也没能回来: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当天深夜,两名刑警在山路上突遭爆发的山洪,他们连人带车被山洪席卷下了山崖……两个年轻的刑警,就这样牺牲在了办案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