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完结】

弥天大雾雾雾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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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防盗是个小短文,分上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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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丧尸生存日记》【上】

    通常起这种标题的文都会有个丧尸遍地跑、世界末日到的大背景,世道很艰难,处处是危机,故事主线就是讲大家要怎么在这种糟糕环境下拼尽全力活下去。

    咳咳,话是这么说没错啦,不过需要纠正一点,虽然我只是个废材,想要在这年头里过活,也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难。

    因为我是个丧尸。

    当然以前我也曾是个人类,丧尸病毒一爆发,弱鸡如我没能活过两集。

    然后就变成了现在这样。

    不过我还算走运,不像有些人类在转变成丧尸时比较倒霉,被咬掉半截脖子扯断一条腿,视觉效果大打折扣。我感染病毒时甚至都没被咬,完全是自己一个脚底打滑跌在路边栅栏上,脸上给划了道口子,正好栅栏上又沾了带病毒的污染物。

    这就叫点儿背不能怨政府。

    所以现在我的外貌还是和人类时期差不了太多,除了肤色惨白一点,黑眼圈重一点,全身关节都磕磕巴巴不灵活一点。

    老实说以前我宅在宿舍打完通宵游戏差不多也有这效果。

    讲真,最初变丧尸的时候我还是惶恐了一阵子的,又紧张又迷茫。大家应该可以理解我当时的心情,毕竟这事儿可比申请个新学校,移民个新国家之类要面临的挑战多的多。全新的生活方式,全新的交往规则,全新的社会习俗,样样都得从头开始学起来。

    作为一名曾经只记挂着懒散混日子的前人类,猛然面对如此挑战,一开始我其实是很抗拒的。

    幸好丧尸是心思单纯,生活简朴,态度乐观的种族,平时不搞那些有用没用的,累了就瘫,醒了就跑,无聊了就咬人,还挺容易上手的。

    对了,这里有个广泛流传的误会需要解释一下,咱们丧尸不吃人肉,不吃,真的不吃。

    一方面是因为人肉并不好吃,另外一方面,我们也不需要靠吃人来补充能量。

    我们咬人,纯粹只是因为无聊而已。

    没什么卵用,却能打发时间,还能带来乐子。

    跟我以前当人类时喜欢玩游戏、侃大山、刷知乎之类的也没差。

    可惜这个误会总是以讹传讹,人类都对我们要吃人肉这件事深信不疑。其实我最早也琢磨过这事儿,像我们这样每天精力旺盛的四处乱跑,耐力爆发力都惊人的很,按照能量守恒原则,总该从哪儿补充点儿才可持续吧?

    这个问题着实困扰过我一阵子,因为担心自己会饿死——当然严格说来变成丧尸那一刻起就等于挂了——我还偷偷吃过人类超市里留下来的生牛肉。

    呸,给我恶心的都吐了。

    吐出来的还是我变成丧尸头天晚上吃的一半方便面,都过去一周多了,却连半点儿消化的痕迹也没有。

    原来我的肠胃早已经停止工作。

    身为一名前吃货,我悲伤地站在那摊方便面的遗体前,与舌尖上的美味们做了好长时间的哀悼诀别。

    之后我就什么都不吃地挺了好长时间,却惊讶地发现自己的体重还保持着转化前的数字,半点也没见少。

    这让我心中不禁升起一个超大的问号。

    以前是谁跟我说少吃多跑就能减肥来着?啊,不,我想问的是,难道我们丧尸就是靠光合作用活着?

    可我连水都没喝过。

    这不科学。

    不过人能变丧尸这回事本来就说不上有多科学。

    至于停止运作的肌体并不*,各种食腐昆虫见了我们也绕道走这种事,呵呵,大概得能从我们丧尸种族以后新编纂的神话体系里才能找得到理论依据了。

    总而言之,在度过最初的迷茫期并确信自己不会再扑一次街后,我也渐渐有了身为一名丧尸的自觉,放下还在当人类时的各种执念,安心当个正宗丧尸。

    习惯之后,就能逐渐发现当丧尸的好处。大家相处的都和和气气,不用上班,不用赚钱,没有勾心斗角,没有衰老病痛,天天都是休假日,想去哪儿旅行都是说走就走(确实只能用走的),返璞归真的极致也无非如此了。

    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只要不被外伤搞到四分五裂,我们都可以算是不死族呢。

    感觉还蛮碉的。

    如果硬要说有什么不好,那就是,呃,大家都闲的发慌。

    毕竟从大了看,解决了永生问题的我们也缺乏去推动世界文明往前奔的动力,往小了说,连后代都不会有的我们还有什么妹子好追,什么家好养的啊。

    所以,就像我前面说过的那样,英明的造物主应该早就预料到必须给我们这个新诞生的种族找点事做,咬人自然而然成为了大家最喜欢用以打发无聊时光的娱乐活动。每个丧尸诞生之初都会为之着迷,因为这是刻在丧尸骨子里的天性,如同猫抓耗子狗吃肉,奥特曼爱小怪兽,很难改。

    而无论是人还是丧尸,无聊起来创造力往往是最强的。没多久,各位丧尸界的同胞就开创出了花样一百零八式咬人大赛,单人的,双人的,团体的,守株待兔式,主动出击式……花样多的我都数不过来,这些活动成功引导了新的社交规则,制定了新的装逼标准,消除了大家心中的空虚感,每个丧尸都乐在其中,但凡看见一个活人都无比激动地往前扑。

    在失去对金钱利禄以及颜值的追求后,我们丧尸一族总算在咬人事业中唰出了新的存在感。

    而我就惨了。

    生前某种特征的遗留,让我根本无法好好拥抱新生活。

    老子晕血。

    别说自己去咬人了,就算看见别的丧尸咬人时飙血,都晕。

    这特么老天是成心玩我来的吧!

    但或许这就是我为什么会比其他丧尸更喜欢思考的原因。

    因为,我,真的,太无聊了。

    这可不是什么好现象,久而久之,我变成了那个既不能跟大家玩到一块儿,又不能想到一块儿的异类。这不难理解,毕竟大家热热闹闹聚一块儿咬人时我却要么晕乎着绕道走,要么在旁边苦大仇深地思考造物主这么玩我,究竟是想咋地?

    不咬人已经是反天性了,还爱乱想些有的没的,那更要被嫌弃了。

    已经不止一次遇见有别的丧尸在我背后偷偷嘀咕:“啊啊啊啊啊啊啊。”

    然后另一个丧尸回答:“嗷嗷嗷嗷嗷嗷嗷。”

    翻译成人话就是:“哎呦,你看那个丧尸居然不咬人,好奇怪。”

    “对啊,而且它居然还要动脑子思考,真是太恶心了。”

    以上。

    啧啧,因为有脑子而被排挤,这事儿要不是发生在我自己身上,那还挺好笑的。

    于是悲惨如我,除了特别无聊,还是特别不合群。

    而越不合群我就越无聊,越无聊就越想要思考。

    死循环啊死循环。

    总之,对于倒霉的我而言,丧尸多的地方不能去,人多的地方就更不能去,这样算下来,倒是有个地方很适合我。

    横亘在人类和丧尸之间的隔离区。

    这里需要解释一下目前的世界格局,从最初的丧尸病毒爆发,到丧尸的几波冲击,再到人类组织的几次大反扑,几番折腾下来,眼下已经基本形成了两边一半一半的稳定格局,咱们丧尸能顺利开展咬人工作的地方通常是些防御薄弱的小城镇,而那些人类重兵驻守的主要城市外围则设置了大家心照不宣的隔离区,宽广又荒凉,人和丧尸通常都不往那儿去。

    大家都嫌弃的地方,也适合大家都嫌弃的人,哦,不,丧尸。

    一开始我还溜达的挺自在,找到不少以前人类文明残留下来的痕迹,像是荒废的城镇和厂矿。以前当人类时进不去的地方现在反倒可以随便进了,比如需要学生卡才能进的一流大学图书馆。

    当然就算是人的时候,这种地方懒惰如我也是不乐意进的。

    哎,可惜再好的地方全靠我自个儿玩也挺没劲的,我渐渐对所有事物都失去了兴趣,想吐槽都不知道该找谁吐去。

    既孤单又无聊,这样的日子没完没了,就算是丧尸也受不了。

    不行,老子实在是写不下去了,今天就得把这该死的《丧尸生存日记》给强行完结了!现在!立刻!马上!

    当史上第一个自杀丧尸的决心已下,我便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摇摇晃晃往前冲,试图找出什么工具能把自己干掉。

    但是这真的有点难。

    已经挂掉的人怎么还能再挂第二回。

    就在我努力思考自己该怎么做才能得逞之时,远处突然走来一个人。

    活生生的那种。

    看的我两眼放光。

    这简直就是一整套行走的丧尸自杀工具。

    对方也发现我了,按照常理其反应该是惊叫着拔腿就跑,但很奇怪的是,他不仅没退缩,反而继续淡定地朝我走来。

    等他走近了,我发现对方两眼里也发着光。

    有种不妙的预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