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李中南

野火劲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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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忽然降了一阵太阳雨,还未润湿地面已经停住。等牛大生出门的时候,里面上已经了无痕迹,倒是空气中多了些许泥土的气息。

    整个城市清新了不少,有一种焕然一新的感觉,像一个邋遢惯的人,突然把发型、乱七八糟的胡子、着装从上到下细细地整理了一番。

    牛大生就是这样。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他差点没有认出来!古铜色的皮肤昭示着几分桀骜,两撇一字须衬托出几分男人味,长期营养不良导致凹陷的双目竟然多了几分深邃!

    今天的出门装也升级了不少,上身一件骚红色的衬衫,下面搭配了一件米色的大裤衩(原本是白色,被汗渍浸的),脚底一双泥灰色的人字拖。

    为了彰显出品味,他将两年前买的、半年前坏了的一只高仿手表从抽屉的底层拿了出来,吹了吹上面的尘土,戴在了手腕上。

    昨晚把焦宇带到了楼顶,饭后过去一看,这家伙正盘膝坐在地上,断剑放在手边,也不知道是在发呆还是修炼。

    牛大生捏着下巴,端详着他。

    “这家伙闲着也是闲着,是不是让他代替自己去工地干活比较好?最起码每天会有个二百块的收入。嗯,这钱可以给他租个房,天天扔在楼顶,迟早会被人发现,不是个长久之计。”

    牛大生试着和它说了说,半晌没有回应,对牛弹琴似的。

    “乾坤扇现在不出来了,也没法和它签署个灵魂协议啥的。说了他又不懂,没办法交流,真是愁人。”

    从脑子里的记忆挖掘了半天,牛大生还真找到了办法。

    昔年墨雨晖为创功法,游历了无数世界,其中一个世界就是骷髅的世界。一个个行走的骷髅,像正常的人类一样生活,吃喝拉撒,一应俱全。

    在那个世界中,女性的骷髅呈现白色,越白说明实力越强,实力最强的女骷髅被称为“白骨精”!

    想到这,牛大生忽然想起了孙悟空打死的白骨精。在万族大战时,那个小妖精为了用唐僧肉重塑肉体,被猴头打得可叫一个惨。

    后来他游历时遇到她,已经过去了两千万年,说起当年的事,依然未放下心头。那时的他已经看出,白骨精对猴头已经由爱生恨,但因为功力大减,倒是不敢去佛界找他去了。

    男性骷髅的颜色则是黑色,越黑实力越强,最强的骷髅被称为“骷髅王”。

    焦宇的骨头……貌似也是黑的不行,难道这家伙是个高手?

    他围着他,像看公园里的猴子似的溜了一圈,也没看出丝毫端倪。难道……这家伙可能是故意染黑的?

    扯远了,当年他和骷髅交流,是用神识交流的。神识那玩意对当年的他来说啥都不算,可现在,完全相当于奢侈品。

    只有筑基大成后,达到“法”境,才能衍生出神识,现在的牛大生,距离这一步还相当遥远。

    “聚火为血后下一步就是‘融水为肌’,这个水也不是常用的自来水,矿泉水也不行,口水……当然也不行!只有用这个星球最原始的水才可以,看来自己要尽快去一趟‘贝加尔湖’或者是珠穆朗玛峰,看看这个星球有没有自己想要的元水。”

    元水,就是诸天万界诞生之初五代以内的水。前世他筑基在哪里找到脑海中没有印象,但是肯定比诞生只有两亿年的地球要强。

    现在的筑基相比于之前,好似白马镇上的瓦罐比之景德镇的瓷器。(白马镇是距离洛城市二百里远的一个贫穷小镇。)

    摇摇头离开了楼顶,焦宇见他离开,也跟着站起来,牛大生见他的样子像是要跟自己走,于是按住他,让他老老实实在楼顶晒太阳,反正这家伙也晒不黑。

    “这么一想,娶个白骨精倒也不错,起码把化妆品的钱省了……”

    蓝海湾度假村在距离牛大生住处二十多公里外的郊区,位列洛城三大著名度假村之首,村中休闲项目颇多,温泉、赛马、高尔夫、斯托克一应俱全。

    在夏季的时候,水上的娱乐项目更多,实是夏季避暑的不二之选。

    在家庭未发生变故之前,牛大生曾去过几次,路还是记得的。去蓝海湾要换乘两辆公交,刚上了第二辆车,悦耳的铃声忽然响了起来。

    “你挑着担我牵着马……”

    牛大生掏出公司给配的直板手机看了看,是丁俊义打来的。

    “大生,你到哪了?今天聚会不会忘了吧?”

    “额,没忘。”

    “那你到哪了?”

    “我……我堵路上了,早知道就不开车了。”

    “开车?你还有车?行,那你快点。”

    电话那头,丁俊义哼了一声,对旁边的几个同学道:“这家伙竟然混上车了。”

    有人立即嗤之以鼻:“肯定借的。”

    牛大生说完有点小后悔。想当年自己可是堂堂傲世九重天、只手遮天的少年仙尊,怎么能这么虚伪呢?

    正在这时,车到了一站,一个留着偏分的青年边打电话边走上车来。

    “是苍哥啊,那个我正在谈一个两千万的大买卖,稍后打车过去。赚不多,就三分利,几十万而已。对对,最多40分钟。好,好嘞,那一会见。”

    挂了电话,青年把从二手手机市场淘的诺基亚塞到了口袋中。脸上的笑意很快被阴霾的忧伤代替,忍不住,细细地叹了口气。

    他叫李中南,今年26岁,混地很不好,刚才的话都是吹的,无非就是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过得很差。

    在高中时一直是学校的风云人物,属于学霸级别的存在。后来考上了一个不错的名牌大学,同班的一名叫魏雪的漂亮女生考上了这所名校附近的一个二本学校。

    因为学校距离较近的缘故,两个人在两所学校中间的小吃街见过几次面,加上是老同学,关系很快飞速地发展起来。

    而他事后才知道,这正是他噩梦的开始。

    魏雪并不是像她外表那么乖巧,恰恰相反,她的心机很深,又有极其强烈的虚荣心。

    李中南很快被她像股票一样套牢,为了满足她的拜金,他一边打各种各样的零工赚钱,一边想尽办法从并不富裕的家里拿钱。

    毕业季找工作之时,魏雪为了拿到那份心仪的银行柜台经理工作,瞒着他和那银行的五十多岁的厂长睡了一个周。这件事他是在一年半后、她一次梦话中说出来才知道的。

    即便如此,他在喝了一斤白酒痛哭一晚后,依然选择了宽恕。

    他已经太爱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