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玉米

天青地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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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海喝醉了,是林族长帮着接的圣旨,连忙从袖子里拿出一张五百两的银票,说道:“多谢公公了,我这侄儿今日失态,并不是故意为之,是因为今日是他三个儿子周岁,抓周,一个抓了书本,一个抓了木刀,最小的一个一手抓了书本,一手抓了弓箭,屁股下面还坐了一个算盘,寓意好,大家都很高兴。”

    那小公公听说今日是林海三个儿子的抓周的事情,顿时笑了,接了银票,说道:“无碍无碍,今日是林大善人家的喜事,就算圣上知道了,也会呵呵一笑的。”本来林海一家就是皇帝看中的人,遇到此等喜事,也会做个顺水人情,混不在意。

    林族长听了小公公的话,擦擦脑门子上的汗,说道:“多谢公公美言,就是我们林氏一族的荣幸了。”

    那小公公宣了旨意之后,并没有直接走,而是问道:“林族长,你们村子里的红薯什么时候可以收获?”宣读圣旨是一个任务,更加重要的是要把红薯带走,送到制定的地点。

    林族长回答说道:“小民家里也种了十几亩,听小民的儿子说还需五日!”

    小公公算了算,说道:“那好,杂家五日后再过来。这次圣上非常重视,所以还请林族长多多费心,这利国利民的事情,是有大功德的。”

    “公公提醒说的是,小民一定尽心尽力。”林族张保证说道,“只是公公赶路,定然饿了,还请族长赏脸。”

    那小公公怕耽误圣上的事情。自然不敢耽搁,一路上风餐露宿,的确没有好好吃顿饭。

    “那就多谢林族长了。”小公公客气说道,跟着林族长去了林海家的饭厅。

    林漱玉听说小公公和林族长在客厅吃饭,赶紧让厨房做饭。农家人没那么多讲究。好吃就行。眼角突然扫到墙角一筐子玉米,赶紧让烧饭的婆子剥了十几根,放在锅里煮了。

    现在不光红薯快要成熟了,玉米也快了,林漱玉让人掰了准备做晚饭的,没成想现在居然是小公公先吃。一想到红薯能够得到推广多亏了皇帝。现在玉米的数量也不少,若是能入了皇帝的眼,这些玉米也能够迅速推广,她也算完成了任务。

    几道凉菜做得快,先端了上去。第一道热菜,居然就是煮玉米,嫩嫩的玉米,只要水开了,就能吃了。

    黄灿灿的,一股诱人的清香特别诱人,引人吞咽了口水。

    小公公诧异,看着装在精致瓷汤碗里的黄色东西。问道:“这是何物?“这小公公以前也是农家孩子,家里招灾,日子过不下去了。所以才自宫了去宫里当差,到了宫里一开始又是在御膳房干活,什么稀罕地食材没有见过!

    林族长看了一笑,这两天他们家也收到了林海送来的玉米,很好吃,说道:“大人。这是玉米!你看这一粒粒的,饱满颗粒。跟黄玉一样,所以我们就取了名字叫做玉米。“

    “玉米?“小公公拿上来一根玉米。味道很香,终于忍不住咬了一口,点头道,”好吃,味道不错,软糯可口。“

    林族长小心应对,呵呵笑道:“这也是林海从外面弄来的种植,在自家后院种了,虽然好吃,只是一亩地产量没有红薯多,所以大家知道地不多。”

    小公公一听,心里一动,又是一种新作物,味道很好,如果也能推广的话,岂不是又是功德一件,他若是把这个消息带到皇宫,岂不是又立功了?

    “那这玉米的产量有多少?”小公公问道,红薯是很好吃,但也不能顿顿吃红薯啊!

    林族长听了,笑呵呵说道:“听我那侄子说了,这玉米一亩地也有千斤,这可是实打实的粮食啊,磨成面粉,也可以做成饼子之类的食物。“

    小公公心里一动,小麦的亩产才三百斤,大米也不过四百斤,这都是最好的土地才有的产量,可玉米一亩地就有一千斤,大有可为啊!

    “哦,如此甚好!”小公公说道,赶紧吃饭,他好像去玉米地里去看看。热菜非常快就上桌了,虽然没有宫里食物精致,但味道不错。

    小公公原本还想喝酒的,不过想到现在有了事情,自是不喝。小公公不喝酒,林族长也敢劝,只陪着小公公吃饭。

    吃晚饭,小公公问道:“能否带我去玉米地看看?”既然想汇报给陛下,那就得了解多点,省得陛下一问,一问三不知,那就不是功劳了,而是惩罚了!

    可林族长也不明白啊,只得说道:“我去问问侄子家的人,让他为公公讲解。”

    林漱玉听到林族长的话,顿时愣住了,说道:“族长爷爷,我爹喝醉了,我娘一个妇道人家也不懂玉米。我虽然懂,可我已经定亲了,也不能随意出去。“

    “那就让小宝给那小公公讲讲!”林族长建议说道,此等重要的事情,必须是林海家人上报,这样名正言顺。

    小卫一愣,看向林漱玉。

    林漱玉想到苏公子之前说的话,说道:“小宝不懂种田的事情。族长爷爷,那还是我去吧!我们家田里种了很多玉米,我仔细给小公公讲讲。”

    “那好,别担心,我们带很多人过去,别人也不会乱说的。”林族长笑道,非常高兴。

    吃完饭小公公等不及了,便让众人带林漱玉回去玉米地里,看到了玉米地的全貌。从身后另外一个小太监拎着的盒子里,拿出纸和炭笔,画了玉米地的情况,还剥了一根玉米,上面的一粒粒都画得特别清晰。

    小公公原本还想等五天,一起带着红薯走,可现在有了玉米!他算了算,快马加鞭的话,两日就可以到天京,把东西呈给皇帝,然后再回来办差,也还来得及。

    师傅说了,他们是身残之人,不可能有后代,这辈子追求的不过是钱和权。在宫里,有权就有权,如何变得有权势,就得利用各种机会往上爬。

    小公公让人掰了嫩嫩的玉米,便带人策马扬鞭,一路疾驰,前往天京。他是没有机会直接见皇帝的,可他师傅是皇帝身边的近侍,一天大半的时间都是跟在卫宣帝身边。

    那李公公看到土地这么快回来了,好奇问道:“小马子,这么快就运来红薯了?”

    小马公公听了,呵呵笑道:“师傅,那红薯还需要三天才可以完全成熟......”

    李公公伸手就在小马公公的脸上打了一巴掌,骂道:“就三天你就等不及了,你可知道这趟差事可是我亲自给你求来的,你要是办砸了,不光你一个人没脸,我这个老年也要丢光!”

    小马公公见师傅生气,连忙捂着脸,说道:“师傅,您别生气,我知道事情轻重。只是我在清泉村得到一个新的作物,玉米,吃了味道很好,而且那林氏族长亲自跟我说,那东西的产量一亩地一千多斤,实打实的粮食。徒儿觉得此事大有可为,所以才连夜疾驰,送了一筐玉米过来给师傅品鉴!”

    那李公公一听,顿时一愣,这个徒弟一向做事稳重,应该不会意气用事,便消了气,问道:“那个叫玉米的,在哪里呢?“

    小马公公见师傅消气了,才笑着说道:“师傅,在御膳房呢,交给了刘公公。”

    “哦!“李公公点头,那刘公公是他的同盟,是自己人,”走,跟我去看看!”

    御膳房的刘公公已经煮了玉米,李公公正好赶上热腾腾的嫩玉米,小马公公试吃了两个,一点事儿都没有,大家也开始尝尝。

    见大家都没事儿,李公公亲自带人端上煮好的玉米去了御书房,卫宣帝正在那里批奏折!

    马上吃午饭了,卫宣帝的肚子也有点饿了,抬头一看,李公公进来了,问道:“闻这味道,好像是以前没有吃过!”

    李公公笑道:“呵呵,陛下高见,午饭里有一道新菜,叫做玉米!”

    卫宣帝站起来,走到饭桌上一看,顿时一愣,还真没有见过玉米,说道:“叫御医过来看看!”

    那东西味道很好,但第一次吃,卫宣帝可不敢冒险。御医来得很快,亲自拿了一根玉米,先是用银针试,又是撒了药粉,仍没有反应,那御赐才又从盘子里拿出来一根玉米吃了起来。

    哎呦,味道不错,软软糯糯,甜甜的。

    御医吃了之后,一刻钟之后,才缓缓说道:“陛下,这玉米没有毒,还能可以压饿,可以做菜,也可以做粮食!”

    卫宣帝已经吃了一半,听到御医这么说,才拿起一根玉米咬了下去,果真味道不错。吃完了一根玉米,便不再吃了。

    “这玉米从何而来?”卫宣帝再次问道。

    御医呵呵笑道:“陛下,这是马明海去清泉村宣旨,发现村中还有此种作物,完全成熟晒干之后,产量可以达到千斤,觉得事关重大,便连夜带了玉米过来。”

    “马明海?”卫宣帝想了一下,“哦,这小子挺机灵的,让他进来,我有事情交代给他!”

    李公公连忙说道:“是,陛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