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容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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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五章

    初到异国求学的日子是非常新奇而又刺激的,忙着融入周围的人,忙着适应陌生的语言氛围,忙着跟上里昂的生活节奏,忙着弄明白教授上课究竟在说些什么。

    我过着兵荒马乱的日子,白天黑夜地忙,忙得焦头烂额,可说到底又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忙什么。

    妈妈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总爱问我过得辛不辛苦,想不想回家。

    我总是百忙之中一边抽空和她打电话,一边在台灯下奋战,琢磨着书本上圈出来的遗漏知识点——教授有自己的授课习惯,时常说些我听不懂的东西,没办法,我只好不断地勾勾画画,回家以后慢慢琢磨。

    而出国后最大的惊喜,莫过于发现我在上海培训时的室友陶诗也参加了这次的交流项目。

    第一次在教室里碰见她的时候,我俩都惊呆了。大眼瞪小眼好半天,忽然间就跟疯子一样抱在一起,大呼小叫。

    只有真正身处异国,才会明白骤然间见到熟悉的面孔有多激动。

    留学法国,生活费较为昂贵,为了省钱,陶诗干脆搬进了我的公寓,和我一起合租。

    日子过得忙忙碌碌,但忙忙碌碌也有忙忙碌碌的好,至少人一旦忙得团团转,就再也无暇分心。

    我还是会想起陆瑾言,不是偶尔,是一旦空闲下来的每一刻。

    和陶诗一起出去吃牛排的时候会想起他,文学课讲到莫泊桑的时候会想起他,下雨天打伞会想起他,每晚睡觉的时候闭上眼睛全是他。

    周末的时候,陶诗拉着我去家乐福买接下来一周的食材,经过零食区,她兴致勃勃地挑选着爱吃的零食。

    我东张西望的时候,目光忽然间扫过了一只小巧玲珑的玻璃罐子,整个人都愣在原地。

    泡芙以上,曲奇以下,那一排玻璃罐子里躺着无数草莓大福,乖巧可爱,就连牌子也同之前陆瑾言请我吃的一模一样。

    我呆呆地站在原地,骤然间想起了曾经的那一幕。

    陆瑾言将车停在我的宿舍楼下,从玻璃罐子里递给我一只草莓大福,然后静静地望着我。

    白巧克力的滋味在舌尖融化开来,甜蜜得令人心都要化掉。

    在我误以为自己陷入陈寒的故事里走不出来之时,他对我说:“祝嘉,你知道人的一生有多长吗?中国人的平均寿命是七十二岁,五年对你来说,还不到人生的十四分之一,你以为喜欢一个人五年就是一辈子的事情了?”

    “一个五年被浪费了,没什么了不起。一次失败不过是证明了那个人不值得你等,有什么了不起呢?大不了那五年不要了。”

    他的声音逐渐低沉下来,被夜风送入耳里,竟然带着一种异样的温柔与深请,“只要下一个五年,找到对的那个人就好。”

    那时的我微微一震,缓缓地抬起头来看着他。

    他低头凝视着我,浓密的睫毛在眼睑下方投下一圈温柔的阴影,叫我看不清那双眼眸中的神色。

    此时距离我出国那天已有三个月,我穿着初冬的毛衣外套,呆呆傻傻地站在那排草莓大福前,忽然间湿了眼眶。

    我很想那个人。

    想知道他现在在做什么、想什么,过得怎么样,是否和从前一样总爱弯起唇角,对身边的每个人都好。

    陶诗拎着篮子来到我身旁,伸手便拿过一罐子草莓大福,“一直盯着它干嘛?喜欢就买啊!”

    她把大福扔进篮子里,又急着拖我去洗漱用品区买洗发水。

    从超市回家的路上,她一直蹦蹦跳跳地说不停,就好像世界上真的处处是阳光,没有任何值得担忧的事情。

    我失笑,“你怎么这么没心没肺的?”

    她睨我一眼,“说得就好像你有心有肺似的。”

    我撇嘴,换了只手拎购物袋,最后还是低声承认,“其实我很羡慕你。”

    她忽然停下来仔细瞧了瞧我的表情,然后小心翼翼地问我:“之前一直不敢提,现在还是忍不住问你一句,你来法国是因为之前那个心理医生吗?”

    在上海培训的时候,陶诗曾经说过要来法国学习,而当时的我忙着和陆瑾言谈情说爱,自然一口否决了来法国的可能性。

    我甚至大言不惭地说:“谁规定学法语的一定要去法国留学才有出息?我就是要证明一下,就算在国内,学得好的仍然学得好!”

    陶诗那时候就一直忙着我斗嘴,却没想到真来法国以后,竟然见到了当初打死也不愿来的我。

    我憋了太久,曾经一直渴望能有谁来听听我的满腹心事,可是如今站在初冬的冷空气里,看着法国梧桐将回公寓的小道铺成金黄色,却忽然间不知从何说起。

    有的人不提还好,一提就像是决堤的洪水,仅凭回忆都能将你淹死。

    回公寓后,我将那罐草莓大福摆在了书柜上,只要一抬头便能看见。

    很多个晚上,我就这样望着它入睡,梦里总有个男人眉眼温和地对我笑,每次都伸出修长好看的手,掌心里躺着一只草莓大福。

    只可惜每当我剥开它时,都会从梦里醒来,看见窗外白茫茫一片的天空。

    这样的梦境仿佛是一个古怪的预兆,梦里我永远吃不到那颗草莓大福,而梦外……梦外我最终告别了那个送我草莓大福的人。

    ***

    日子就这么平静地过着,没有什么大的跌宕起伏,小刺激却也必不可少。

    从小到大我都不觉得自己是个桃花运多好的人,追我的人我看不上,我喜欢的人迟迟不喜欢我,大概这就是所谓的桃花不少,但烂桃花居多。

    所以当我得知离学校不远处那位帅气的书店小哥对我有兴趣时,我和我的小伙伴陶诗都惊呆了。

    小哥名叫吕克,是土生土长的法国里昂人,或者更准确说来,应该是洋生洋长。

    认识他还多亏了陶诗,她闲着没事,周末就去书店打工,说是这样就有更多机会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对她学的社会学也有帮助。

    有时候她下班比较晚,我就去书店接她,两人组队回公寓也要安全得多。

    一来二往,很容易就认识了书店老板,也就是吕克。

    陶诗在书架后面忙着收拾被人弄乱的书籍,而小哥就热情地请我进去坐一坐,泡杯咖啡给我暖手。

    书店不算大,但胜在温馨典雅,复古的装潢犹如哈利波特里的魔法商店,红木旋梯给人一种神秘又优雅的感觉。

    小哥坐在我对面和我聊天,我试探着开玩笑问了一句:“员工忙得团团转,老板就这么坐着真的好吗?”

    他笑着朝我眨眨眼:“老板想给员工涨工资,不让她多做一点,找不到涨工资的理由会不好办。”

    他的法语漂亮而清晰,每一个音节都轻快和谐。

    我忍不住笑起来,捧着暖暖的咖啡杯,隔着氤氲雾气看着吕克漂亮的笑容,恍惚中又记起了那个人。

    真是神烦,我这病还能治吗?看着法国人都能想起他……

    后来每一次去接陶诗,吕克都会邀请我进去坐一坐,我方才得知他从成年起就四处旅行,欧洲姑且不提,非洲、中东、亚洲、南北美……几乎每一个大洲都有他的足迹。

    他与我一样不过二十多岁的年纪,可聊起天来才能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不同。

    他见识匪浅、谈吐不凡,而我就这样心向往之地听他讲述着那些新奇的事情,乐得哈哈大笑。

    因利乘便,我还得到了免费借阅书籍的特权,这对于隔着一门语言学教育的我来说简直是不可多得的好事。

    后来有一次,陶诗请了一天假,要和我一起去旧城区参观,吕克居然兴致勃勃地关了门,要和我们同去。

    有了他,参观起来也有趣得多,当初秘书小姐和我去旧城区时,都是走马观花地看一圈,而今相当于有了个导游,法国的人文历史、荒诞传说经由他幽默的叙述,都变得可爱起来。

    教堂对面有个中心广场,四周零零散散地分布着一些露天咖啡馆。

    我们走累了,坐在阳棚下休息,看白鸽在落日下成群结队地飞舞,看小孩子在马路边跑来跑去。

    冬天的风吹在身上有些冷,我忍不住缩了缩脖子,却忽然被吕克用他的厚围巾裹住。

    我诧异地抬头看他,只看见他浅浅的笑意,“Il fait froi.”

    天气冷。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眼神里却是些厚重的情绪。

    陶诗哈哈大笑,问吕克是不是喜欢我,那个二十七岁的法国青年神情恣意地伸伸懒腰,在温柔的落日下站起身来,买了一袋鸽食,走到了马路对面。

    他一伸手,无数白鸽就涌了上去,啄食的啄食,振翅的振翅。

    这一幕宁静而欢快,配合上教堂里隐隐传来的钟声,我和陶诗都没能说出话来。

    那晚吕克送我们回家的时候,我低声道谢,把围巾还给了他。

    他伸手摸摸我的头,笑得大方又灿烂,“再见,祝嘉。”

    陶诗夸张地问他:“就只跟祝嘉再见?你的眼里根本看不见我,是不是?”

    吕克眨眨眼,一边挥手朝远处走去,一边笑容满面地说了一句:“我的眼里只有爱情!”

    那一刻,我面红耳赤,却又觉得命运真是玄乎。

    回公寓后,我在陶诗的调侃下嘀咕:“那可是开书店的法国富二代!居然看上了我这个低调的白富美?他是怎么看出来我内秀的?”

    陶诗哈哈大笑,一边吃薯片,一边看脱口秀节目,还不忘伸脚踹了我几下,鄙夷地叫我滚蛋。

    “这个世界上,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近视眼的男人多得是!吕克不就是青光眼加白内障嘛,看上你不稀奇,不稀奇!”她摆手摆得欢快,我瞪她瞪得眼睛发酸。

    半夜觉得有点冷,我起床往火炉里添柴。再躺下时,条件反射地侧头看了一眼床头柜上的手机。

    自打认识陆瑾言起,我就养成了一个古怪的习惯,不等到他的电话睡不着觉。

    而今已经过了将近半年,很多时候我仍然会无意识地保留这个习惯。

    漆黑的夜里只能听见柴禾噼里啪啦燃烧的声音,而我望着寂静一片的手机,深知它从很早开始就已经不会再显示那个人的号码了。

    可我忍不住去想,忍不住去看。

    一而再,再而三,哪怕我知道这只是一个无望的等待。

    闭眼之前,我扯开嘴角无声地笑了。

    陆瑾言,你看,你把当初那个懦弱自卑的祝嘉变成了今日这样勇敢大方的姑娘,桃花终于开了,并且不再是从前的烂桃花。

    然而闭眼之后,又有湿漉漉的液体染湿了眼角。

    今天的我再好又能怎样?

    他离我十万八千里远,隔着无数国家无数城市,就连中国的风吹过来,也要循环不知多少个白昼黑夜才能抵达。

    所以不管今天的我又多么好、多么值得人喜欢,他都看不见了。

    作者有话要说:陆叔叔马上就要出场了,不会是什么N年后相见的破镜重圆,就是一个简简单单的误会消除。

    预告一下下,见面的那章把我写得稀里哗啦的:)不虐。

    昨天晚上想了好多事情,心情其实不是很好,因为有的事情进展得不太顺利。

    不过我会努力调整的,也希望大家会开开心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