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9章 疯如野狗

贰把菜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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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千二百八十章

    所有人都记得那一天发生的一幕,那一日,是叶欢第一次出现在众人眼前。

    他捱了白雪几十鞭子不止,最后白雪都打寒了心,但却没有从叶欢口中得到一个‘服’字。

    她只记得,叶欢的眼睛一直看着自己,似乎在他的眼神中,自己已经被剥光了衣服,绑在凳子上……

    心里咯噔一下,似乎担心叶欢所说的那一幕,真的会发生一般。

    于是,手中的鞭子落得更狠了,但叶欢就一直以这样的眼神看着她,似乎对身上的疼痛视若无睹。

    终于是打的手腕发酸,而黑牢集合的声音已经响起,放风结束了。

    于是,白雪才放下鞭子,心有余悸的离开。

    不知怎地,即便离开后,叶欢的眼神还是屡屡出现在她的眼前,令她寝食难安。

    你见过落进猎人陷阱中的狼嘛,叶欢当时就是那样的眼神。即便他已经落入陷阱,即便他下一秒就会被杀死,但是他还是那样看着你,似乎在下一刻就会扑倒你身上,将你撕成粉碎。

    轰!

    晚上,白雪从噩梦中惊醒,眼前又出现了叶欢的那双眼睛,宛若被魔鬼盯上一般。

    她坐卧难安,打开房间的灯,令手下传来叶欢的资料,自己一个人坐在灯下,缓缓看着。

    至于叶欢,在那一日被殴打之后,便送进了病房,他的确,已经站不起来了。

    最后,叶欢身上的衣服,是被人用剪刀剪下来的,撕拉便是一片血肉。

    便是这些毫无感情的医生,那一刻,也感到触目惊心。

    失血过多,又因为被重伤,当时的叶欢,就昏迷了过去。迷迷糊糊的叶欢,开始一直做梦,噩梦,美梦……做了一个有一个。朦朦胧胧之中,他感觉一道倩影一直盯着自己

    “听香……”

    叶欢失声喊,伸出手想要触摸,却是什么都抓不到。

    那场梦,叶欢一直做了三天,又养了两日伤,在第五天夜里,他方才被送回牢房。

    爱德森看着他,没有说什么,只抛下一句话,就掉转头睡觉了。

    那句话是:“新来的都这样,以后就好了。”

    叶欢没有做声,但他知道,自己和其他人不一样,永远不一样。某些不同,是刻在骨头里的,是在基因中的。

    所以,永远不会一样。

    叶欢躺在床上,仔细感受伤口传来的疼痛,他并没有去克制这疼痛,因为这疼痛令他清醒,而现在叶欢最需要的,就是清醒。

    此刻,最令叶欢痛苦的,并非是身体上的,而是整个人那种无力感。

    堂堂神通境高手,有常人想象不到的神通,可是,这一次,却被一个无名小卒痛揍了一顿。

    这屈辱吗?自然屈辱,但屈辱并不是叶欢此刻最看重的。他最在意的问题是:自己的本事跑到哪里去了?

    脑海中,又浮现那一次大战的情景,那一日,叶欢中了迷离散,又透支了真气,并且受了很重的伤。

    老实说,叶欢落入这黑牢后,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绝望,因为他知道,自己一身本事回来,这黑牢决留不下自己,天下也没有任何一个地方可以留下自己。

    但是……这十几天以来,叶欢无时无刻不在催动真气,但却起不到任何作用。他检查过体内的情况,发觉真气都像是干枯的河道一般,一汪一汪的,但却连不在一起。

    努力去控制这真气,但却不停使唤,就像它们再也不属于叶欢,自然不会服从叶欢的命令。

    为什么会这样?

    叶欢隐隐已经推测到事情的缘由,迷离散并不是致命的毒药,阻碍真气,也只是暂时性的。但问题的关键在于,那一日自己太卖命的,极致的透支了体内真气,这导致迷离散暂时的毒性变成长期的,甚至是终生的。

    自己……可能会变成一个废人!

    叶欢此刻的沮丧,痛苦,心灰意冷,就是由此而起。叶欢当初在华夏江湖,虽然不可说天下第一,但能胜得过他的人却是不多,而叶欢行走江湖,无数次化险为夷,靠的就是这一身本事。

    而现在,这身本事却离他而去,甚至……永远不可能回来。

    那么自己,有可能……永远离不开这里。

    不,这不可能,绝不可能!自己一定要离开这里,想尽办法也要离开……

    因为在外面,还有一个人在等待自己,等自己去向她说一声……对,不,起……

    在绝对的黑暗中,这件事是最熹微的灯火,在命令叶欢撑下去,不要放弃。

    而叶欢,也必须思考一下现在的处境,因为某些事情,真的开始不一样了。

    在外面,自己是堂堂叶大少,江湖佛道双子星,一呼百应,言出法随,而在这里,谁认得你叶欢是谁,你就连一个名字都没有,只有一个代号:9960 。

    而且,这个代号背后,还是一个废人。

    叶欢明白,在这样简陋的社会中,更是奉行强者为尊。当然,在外面也是这样,不过,外面的强,可能包括金钱,权力,身份地位,但在黑牢内,大家好像只认拳头。

    而问题的关键是,叶欢现在的拳头,不怎么强。

    那么,自己该如何在这里活下去呢?

    这件事,还需细细思量。

    第二天早上,爱德森从床上醒来,开始洗脸,梳头,刮胡子……过程中,他偶尔扫了一眼。见叶欢盘腿坐在床上,没有任何生息。

    心中并不觉得怎样,爱德森是这里的老房客,他已经接待过许多个狱友。

    所有人进来时,都是一样的,倔强,冲动,不肯屈服……毕竟,他们在外面,也都不会是简单人物。

    而后来呢,又有那个不是慢慢被同化,开始遵守黑牢之中的规则,捍卫黑牢之中的规则。

    喔,对了,还是有那么一两个不肯屈服的,后来怎样呐?

    后来,他们不都死了嘛。

    这9960,会是第三个嘛?

    唉,想想还是蛮可惜的,毕竟这个年轻人,并不招人讨厌。

    叹了口气,爱德森对着镜子,继续洗脸,梳头,刮胡子,然后,等完成这一切之后,他爬上床,坐在那里发呆。

    等吃饭的时候吃饭,吃完饭以后,他继续发呆,等待下午吃饭,然后,继续发呆,最后睡觉。

    第二天醒来,他开始洗脸,梳头,刮胡子……发呆。

    爱德森是一个生活很规律的人,每天几乎是同一时间醒来,同一时间洗脸,同一时间洗脸……同一时间,发呆。

    但今天有些不一样,今天又到了放风的日子,大家有机会走出牢房,去外面看一看。而至于爱德森,他还是会去图书馆,翻上周看到一百页的书。

    并不是每个住在黑牢里的犯人都很痛苦,至少爱德森就不是,他很适应现在的生活。平静,从容,与世无争,像他这种人,怕是在任何一种环境下都可以生活得很好。

    而叶欢也看得出来,爱德森即便在外面,也一定不是普通人。

    这一天,叶欢也同样走出了牢房,站在惨白的探照灯下,闭上眼睛,就像是晒太阳一般,深呼吸。

    他耸头搭脑的,双手卷在袖子里,像极了京城皇城脚下,那些填不饱肚子,有一日混一日的懒汉。

    但不知怎地,这样一个叶欢站在那里,周围却像是弥漫着一种丧气一般,没人敢靠近。

    毕竟,大家仍旧记得,那一日,叶欢死不服输的情景。

    这种人像狗一样,最好别惹。

    而这,也就是大家,为何选择忽视叶欢的原因。

    叶欢低头靠在墙上,目光却是若有若无的看着远处。只见远处哪里,那白人大汉站在那里,正在和一帮犯人说笑。

    叶欢想了想,没有靠近。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上午十点放风,下午两点结束,说是是个小时,其实不到。

    眼看已经十二点多,但厕所内,努力工作的人们还没有结束。

    ‘嗯嗯……’

    “oh,yes!”

    “偶,买糕!”

    大家辛勤耕耘着,从没有像这一刻一般需要上帝,若是他老人家听到自己的名字,以这样的程度被呼唤,也不知会不会被感动得哭出声来。

    哒哒哒……

    轻轻的脚步声靠近,声音不紧不慢,脚步不轻不重。最后,他的手搭在一个厕所单间的门上,想了想,伸手拉开。

    厕所内,那白人大汉正在辛勤工作着,累得呼哧呼哧喘气,脸上落下豆大的汗珠。

    门突然被打开,他也是吓了一跳,差点从地上蹦起来。

    回过头来,见到一个年轻人站在自己身后,猛然愣住了,然后突然破口大骂:“滚开,来帮老子推屁股嘛!”

    “乖!不要说话,我送你上路。”

    年轻人笑笑,忽然扬起手,将一柄磨尖了的牙刷亮起,微微颤抖着,插进白人大汉的脖子。

    白人大汉懵了,他想要挣扎反抗,但是,他并没有想到,这个人会突然想要杀自己。

    所以,当牙刷的尖柄捅进他的脖子中时,他才反应过来,想要挣扎,想要反抗……

    当然,这已经来不及了。

    所以,他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