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爱我少一点,但爱我久一点

冰颀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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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上说,如果你能沉默的看对方的眼睛达到5秒以上,你们就可以结婚了,可是,他们之间已经有50多秒了吧。

    是的,按理说他们是可以去结婚了。

    “噗~”

    “怎么了?”

    “突然觉得气氛怪怪的。”

    “好好的浪漫被你笑没了,别笑。”

    “哈哈,为什么不笑,突然觉得好好笑。”

    “你笑点好低啊,仅仅是对视而已,又没说话。”

    “不说话才觉得气氛怪怪的啊。”

    “在笑我就亲你。”

    “这算是威胁吗?”

    浩淇把樱歌压在沙发下,吻住她的唇。

    “peng——peng——peng——”的心跳声,突如其来的吻,萦绕的绿茶清香,本该是多动情的事。

    樱歌,又笑了。

    “你能不能别这么破坏气氛啊?”

    “可我就是想笑嘛。”

    “那不亲了。”

    “别呀。”

    樱歌的手臂勾住浩气的脖子。

    初恋的懵懂,有一种奇妙的感觉,爱情来得太过强烈。

    《巴黎小情歌》中曾说,爱我少一点,但爱我久一点。樱歌希望,他们之间的爱只增不减,持续一生。这样就好。

    ——

    外面的记者就这么等着,他们就这么耗着,看谁能撑到最后。

    两人一狗窝在沙发上看电视,电视上演着都市爱情片,男主角为女主帮了一场很盛大的生日party,还为她放了一千只心形气球,女主感动的哭的稀里哗啦。

    “什么剧情啊,演的一点都不好。”樱歌吃下一颗话梅,在嘴里咕哝着。

    “不好。”

    “你也这么觉得啊。”

    “嗯,女主没你漂亮。”

    “浩淇小朋友,让你看故事呢,谁让你看她长得怎么样了?”

    “呵呵,我说实话呢。”

    其实她心里像吃了糖一样乐呢。

    “如果我的生日那样,我才不会感动得稀里哗啦呢。我不喜欢挥金如土。”

    “是么?”

    “其实女生都是注重小细节的,不喜欢铺张浪费的,这就是男女之间的不同。”

    “嗯。”浩淇听得很认真,挺好,好好听着她的提示哦。

    “大多数女生不奢望生日是豪华奢侈,她们觉得能甜蜜开心,留下最美好的记忆就行。”

    “哦。”

    不需要豪华奢侈,只需要留下最好的记忆。

    这个要求,好像比豪华奢侈还难呢。没事,反正戒指快做好了,等她生日那天送她,她一定会很开心。

    “浩淇,暑假去哪儿玩啊?这可是高考前最后一个暑假了。”

    “你想去哪儿?沙漠?森林?海洋?湖泊?草原?”

    “草原。去蒙古吧。”

    “嗯,依你。”

    “以前我暑假都是去美国的,这次就换成蒙古,感受不一样的风情。”

    樱歌听到了门口的脚步声。

    悠悠在浩淇腿上慵懒的伸了个懒腰,耳朵翘了翘。

    “爸爸回来了。”

    樱歌立马离开浩淇的怀抱,坐到沙发的另一端。

    “樱歌,我回来了。”

    “爸爸。”

    “浩淇也在啊。”

    “叔叔好。”

    “爸爸,外面的人呢?”

    “没人啊,什么人?”

    原来已经将近九点了,那些记着最终没耗过他们啊。

    “哦,没事,爸爸你去做饭吧,我饿了。”

    “嗯,”爸爸进了厨房,“浩淇也留下来一块吃吧。”

    “好啊。”

    “listening,你耳朵真灵啊,不愧是listening。”浩淇小声说。

    “嘿嘿,那是当然,不然怎么能当你的listening呢?”

    ——

    三个人围在一个饭桌上吃饭。

    “浩淇,谢谢你这些天对樱歌学习上的帮助,让她成绩提高这么快。”

    “帮助同学应该的。”

    “嘿嘿。”樱歌向浩淇瞥了一眼。

    “你和爸爸妈妈一起住在这儿吗?家在什么地方?”

    “爸爸妈妈不在安泉市,我自己一个人住在这儿。”

    “哦,那你吃饭怎么办,都是自己一个人做吗?”

    “叔叔给我送。”

    “樱歌也没什么兄弟姐妹,自己一个人很孤单的,要不你晚饭都来我们家吃吧。”

    “好啊。”

    感觉真奇怪,爸爸竟然邀请浩淇每天都来她家吃完饭。

    “悠悠是你家的吗?觉得悠悠对你很亲切。”爸爸看着坐在浩淇旁边的悠悠。

    “嗯。樱歌喜欢小狗,就让她领回来养几天玩。”

    整个晚饭时间变成他们俩的天下了,樱歌几乎没说几句话。

    爸爸不是教育她吃饭的时候不要讲话吗,怎么自己讲个不停了?

    如果爸爸知道他是她的男朋友会怎样?他们以后会天天坐在一起吃饭的,想想觉得好搞笑。

    “你爸爸是做什么的?”

    “爸爸是医院的院长。”

    “哦?哪个医院?”

    “市立中心医科院。”

    樱歌感觉爸爸的脸色不大对,是她的错觉吗?

    吃过饭后,送走浩淇,樱歌想回卧室写作业,爸爸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樱歌,你等一下。”

    “爸爸,什么事?”

    “以后少和浩淇来往。”

    “为什么?”

    “没什么,希望你们别走得太近。”爸爸抚摸着左手上的戒指,那是和妈妈的订婚戒指,爸爸一直都戴着。

    “和妈妈有关吗?”

    “你只需要记住我的话就好。”

    “哦。”爸爸就是这样,不想说的你怎么问他都不会说的。

    “对了,瑞丽杂志请你去做他们这一期的封面人物。”

    “瑞丽?!”

    “嗯。你那场比赛打得很好,一战成名了。爸爸都不知道你的篮球这么有天赋。”

    “呵呵,这没什么的。”樱歌抓抓脑袋,“那我写作业去了。”

    “嗯。”

    樱歌和爸爸的关系就是这样,不冷也不热的持续了十七年。爸爸很少表扬樱歌,每当他表扬她的时候,她便很官方的谢谢他。爸爸也很少批评樱歌,除了很严重的事以外。

    爸爸几乎没在樱歌面前提过妈妈,但是樱歌感觉的出,爸爸很爱妈妈。因为那次爸爸对她发火,就是因为她把妈妈给爸爸织的唯一一件线衣给弄了一个洞。

    这是她记事以来,爸爸唯一一次对她发那么大的火,他们俩的关系因为那一件线衣冷战了两个月呢。

    长大之后樱歌才明白过来。

    为什么爸爸和妈妈相爱却分居两地,不在一起呢?

    为什么浩淇提到医科院爸爸的脸色就变了呢?

    医科院与妈妈回美国、爸爸妈妈的分居有关系?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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