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前任是渣

奎奎因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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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一轮结束了,男主持人脸上犹带着促狭的笑,问:“这一次谁想来参加?”

    “我!”“这里这里!”“这!”……

    女主人歪着头说:“玩过的同学就不要玩了哈,给其他小鲜肉们一些机会。”

    男主人接道:“对,还有哪些大一的新干事没玩过,来来来,举手报名。”

    “李魁没玩过!”“张志遥!”“去呀,王菲菲!”……各部门开始怂恿小鲜肉们上去。

    可茜听到有人叫她的名字,默默地又往边上退了几步。

    ……

    接下来的活动是,分组闯关。为了促进学生会里面各部门之间人员的相互认识,活动形式是按抽签来分组,然后同一小组的人一起做任务积分。

    可茜抽到的是一个“亭”字,然后被一个大嗓门的妹子热情地招呼到了一组。加上可茜,抽到同一个字的一共是6个人。其中还有一个学习部的大一男生王建宇,只不过不太熟。

    那个大嗓门的妹子自己请缨当队长。小组里的人按顺序简单作了自我介绍后,队长妹子开始大刀阔斧地分任务。

    可茜被分到的任务是去猜字谜。

    还好,不是其他运动类的项目。

    一楼庭院里有一座八角亭,上面挂着有墨字谜面的各色纸签,阵阵风拂过,纸签摇摇曳曳,很有几分古色古香的韵趣。

    可茜走近了,一张一张地看过去。

    江边两盏灯火。

    这个有把握,可茜伸出素白的手,刚刚触摸到写着这句谜面的浅紫色纸签——

    另一只麦色的手先她一步,飞快扯下了那张纸签,“谜底应该是……”

    可茜看了近处横手夺纸的那人一眼,只一瞬,转身就走。

    “……”演练好的微笑僵在脸上……麦色皮肤的男生尴尬地张了张嘴。

    他的目光追随着她的背影,厚着脸皮喊道:“同学,还给你!”

    前面的人毫无反应,越走越远……

    庄钟书捏着浅紫色的纸签,心里一阵挫败。

    眼尖的他在大老远看到这里有个倩影:乌黑长发,白色衬衫,身材纤细玲珑……他毫不犹豫就直奔过来,近看之下,果然是个大美女。

    他庄钟书从来没有看走眼过,“美女探测仪”这个称号可不是白来的。

    从小,他就喜欢和长得好看的女孩子一块儿玩,可不是?翻看儿时的照片,几乎清一色都是和齐整小女孩的合影。

    在庄钟书小学那会儿,电视剧在播《杨门女将》,庄妈妈在追这部剧。

    有一次吃饭时,他看见荧幕里的李若彤版的杨八妹,送到嘴边的鸡肉“吧嗒”一声从筷子间掉下,都没能把他的目光从屏幕上拉回来,他傻愣愣地呆在那里,直说“好漂亮啊……”。

    庄妈妈看自家儿子那副痴样,打趣他:“长大了娶她做媳妇呗。”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庄钟书把这句话深深地印在心里,好一段时间没去祸害班里的小姑娘了——因为他觉得她们都没他媳妇好看。他长大了可是要去娶杨八妹的。

    后来上初中了,他才意识到此生要娶到若彤姐姐,噢不,若彤阿姨,是一件可能性几乎为零的事情。他还为此暗自颓废了好一阵。

    从幻想中走出来的他,这才开始看得见周围的娇花们。哎呦,原来他周围也是有美人胚子的,虽然说比不上若彤貌美,但是质量也都还可以……这个肤白,这个眼大,这个腿长,那个臀翘……

    庄钟书知道自己长得不差,身高不错,再稍微弄个合适的发型、注意一下穿着,妥妥的一枚帅哥。可不是嘛,有些学妹还叫他“男神”呢。

    这些年,他见过了认识了熟悉了不少美女。

    可今天的这个,竟把之前的那一水儿各类美女都比得有些失色……她的穿着并不算特别,一张脸也未加修饰未施粉黛,脸型也不是女孩子们追求的瓜子脸。可是,她整体看起来很和谐很柔美。只一瞬间,庄钟书蓦地想到了许久不曾忆起的唯一的女神李若彤,这么一对比,眼前这个好看的女生竟然毫不逊色。

    他从来不是轻易错过机会的人,也从来没失手过。庄钟书想也没想,就上前搭话了。

    结果,竟然……

    可茜不想再和庄钟书有来往。

    如果说重生以来,要她列出个最不想理睬的人之表,庄钟书一定榜上有名。

    这段日子下来,她已经很少想起过他了。大概庄钟书之于她,真的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否则,自己怎么会忘了还有这一号恶心的人存在呢。

    可茜已经记不太清楚上一世,自己为何答应他的告白了。

    没错,庄钟书是张可茜上一世的男朋友。

    那时的可茜寡言少语,每天独来独往。即便有些人贪慕她的颜,但要么被她的面无表情冷退了,要么被她的上一些关于不好的传闻吓退了,没人和她搭讪。

    上一世,庄钟书发现可茜的时间比现在晚。那时,他们两个班合着一起上形势与政策课。习惯性纵观全场寻找妹子的庄钟书一眼就被可茜的颜吸引了,他煞费苦心多方打听,问到了她的q|q号和手机号。至于人品作风什么的……谁在乎,反正他喜欢的是她的脸。

    不管是出自男人的征服谷欠、良好的自我感觉,还是对美女的欣赏,庄钟书天天给张可茜发q|q消息和短信——早安加告白、晚安加告白,每逢节假日,各种求约。虽然可茜拒绝了几次后,再没搭理他。庄钟书也是执着,纠缠了她近半年多。

    可茜本来对生活就没有多少期盼,更不要说谈恋爱了。

    偏偏庄钟书越挫越勇,总跑到她跟前刷存在感,一副情深似海、“你不答应我我就生无可恋”的模样。

    可茜又不想总被他弄得如此引人注目。

    又或许是孤单久了。仿佛一个人走夜路,又清冷又黑寂,前方蓦地出现一束光,于是顺从本能地一步步靠近……于是她当时鬼使神差地答应了庄钟书。

    可她不知道,那光,不过是稍纵即逝的幻象罢了。

    ……

    说实在的,张可茜当时觉得所谓的“恋爱”,并没有带来什么特别美好的感受,甚至有点烦。起初她是没什么感觉的,就像有的人不喜欢吃辣,有的人不喜欢吃甜食一样,她对谈恋爱这件事也是没多大感觉,更谈不上热衷。

    其实他们也没在一起多久,初冬在一起,春天还没来,她就把他拉到黑名单了。

    如果不是因为那次无意间看见他和一位女生吃饭,有说有笑还往对方盘里夹菜,可茜大概还不会那么快结束这段关系。虽然她一直有点抗拒和他的约会和触碰。

    不心动归不心动,可若不是他背着她和别的女生亲密吃饭,背叛了他总口口声声挂在嘴边的所谓的“感情”,她也不会不给他解释的机会,果断地甩了他。

    可茜是个在某些方面有点洁癖、有点偏执的人。

    死后,可茜才知道,他,庄钟书,真的是个渣男。

    现在,她不想报复,也不想招惹,更不想花费一分一秒来想及他。

    好好珍惜当下的好时光才是最重要的。

    话说,她现在应该赶紧参与猜字谜,尽量给小组多挣积分来着……

    于是,庄钟书眼睁睁地看着美人换了一个人比较多的角落,纤丽的手一张接一张地取下纸签,然后聘婷地直接往答题登记处去……很好……他更欣赏有文化内涵的美人……

    可茜在工作人员诧异的目光中,一个一个地报出了正确的谜底,为小组赚取了十二分。

    比组长定下的指标还多了七分。

    其他项目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可茜兴致缺缺。她目不斜视地经过他们,回到了在茶座区的小组“大本营”。

    那桌空无一人,其他组员都没回来。

    室内光线有些昏暗,错落有序的漆雕圆柱,暗色花纹的墙,浓重的欧式复古风和外面的中式古韵风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桌上摆着的却又是一套中式的茶具,并一个缠枝牡丹的白底茶罐。可茜颇有点佩服这家店主的创意,一忽儿中式,一忽儿洋式,这样搭配起来倒也不违和,而显得尤为精巧别致。

    n市是全国有名的产茶宝地,亚热带季风气候温暖湿润,地形以低山丘陵为主,坡地多,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让茶文化在在n市衍生,并从千年前绵延至今。

    名茶,茗茶,可茜心里一动,李……叔叔很喜欢喝茶,这次寒假回去,她可以给他带一些这边的茶叶。想到“回去”这个词,可茜突然非常想念妈妈。

    嗯,几天没有给她打电话了,今晚回去和妈妈视频通话吧。

    玻璃水壶里的水已经咕噜咕噜沸腾了,可茜调小火力,取下水壶,用滚烫的开水把茶碗、茶杯和公道杯冲烫一遍。

    从小时起,耳濡目染妈妈泡茶,这些过程早已熟悉于心,对于可茜来说就像看书、剪花一样熟稔自然。

    从茶罐里取出一些茶叶放进茶碗中,加滚水不加盖。

    待茶叶缓缓舒展,浅浅蒸汽袅袅上升,可茜执起茶盖碗的盖子轻刮浮在上层的茶泡……

    白衣乌发的女子,面容虽被蒸气遮绕,朦朦胧胧的看不清楚,可,一伸素手执起壶,一翻腕倒茶入杯,无不透着淡雅隽美,每个动作皆可入画。

    踏进茶座区的人无不被这一幕吸引驻足,离着老远都不自觉地屏息静观,生怕冒昧打扰了佳人的清雅。

    坐在附近一隅的景哲,也在微微侧目静凝,指尖拈着的石质黑棋不知不觉已经染上了主人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