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女配乍到吧

贵贵十三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书迷楼 www.shumi.la,最快更新美男高贵又冷艳(女配)最新章节!

    “诶诶诶,你们听说了么?路家那丫头失心疯了!”

    “可不是么?据说那晚雷电一过,劈中了那丫头,醒来后尽说胡话。”

    “啊,前阵子见她还好好的呢,打扮得花枝招展地去书院墙外,还想从那个狗洞里钻进书院去。”

    “那丫头我看早就疯了,瞧瞧她一路追着言先生的样子。”

    “就是,凭她也想追到言先生?言先生可是仙人。”

    “可不是,早疯了呢!”

    路九见捧着手里的花,无心听到了一长串对话,这几个女的,在人后诽谤她简直不能忍,终于出言:“你们几个是为了看起来高,才装着脑袋的么?”

    几个女人闻言都转过头来看到了她们谈论得正起劲的女主角,心知是被她听到了,知道自己理亏,也不想搭理这人们口中得了“失心疯”的傻丫头,忙转头走远几步,继续开始说话,时不时还继续朝路九见张望。

    真当她路九见是傻子么?路九见无奈扶额。那几个女子,虽然放低了声音,但是几个人的神态明显还是再说她路九见的坏话好么?能不能背后说人的时候专业点啊喂,至少在她这个当事人滚蛋的时候再开妇女大会啊。

    路九见抬头望天,如果有个量角器,她想自己一定是非常标准的四十五度,不然怎么能体现她此时此刻的悲伤,逆流成海,也是无边无际的太平洋。

    这个事掐指一算,就要从一个星期之前说起。

    一个星期前的路九见躺在床上,正睡得昏天暗地,真的很崇拜自己,在失恋和失业的双重打击下,她还能睡得这么美好。直到同居的室友胡宁兴致勃勃打开她的房门,一脸兴奋对她说:“九见,九见,我刚刚看了本小说,里面的女配名字跟你一样样的。”

    路九见被胡宁吵醒,睁眼就见到一本类似上个世纪90年代才有的言情小说——《俏书生撬人/妻》这六个红艳艳的大字,这么俗的名字真是对得起胡宁往日品位,这书生不管俏不俏,到底撬走了谁的老婆这明显她都不想知道。

    路九见转手就把这小说扔回给胡宁,老大不愉快地说:“胡宁,你个死懒宅,我刚失恋三天,还没到三十三天,没有娘泡王小贱,求你放过我,让我独自舔会儿伤口好么?”

    胡宁毫不客气地叉腰怒道:“我不是死懒宅,请叫我生活艺术家!”她俯下身,端详起路九见半晌,才幸灾乐祸地说道:“果然你前男友张帆领悟到回头是岸的真理,你脸么,只能说美感微弱,只看胸部不好意思承认是个女的,细腰这词也不会在你身上发生,长腿也与你没情分,真是符合女*所有外在要求。”

    路九见操起枕头就往这个损友身上招呼过去,但是睡了两天的路九见明显力量不足,枕头落到胡宁脚下。

    胡宁踢开枕头,继续说道:“诶,九见,我这书虽然名字看起来,俗出一片天,可是好歹女配和你同名啦。”边说又朝路九见拿出了《俏书生撬人/妻》这本著作,“这书里的路九见,紧追着男主言栖迟,要死要活最后还是没追着,男主到也有意思,原是个教书先生,和知府千金有一腿,可这知府千金最后进了宫,男主就是有主角光环不解释啊,直接把皇帝的老婆夏秋意给拐跑了。看,这是男女主在一起的喜剧吧,不过女配就惨啦,她……”

    胡宁说的正开心,转眼看来路九见早又昏昏欲睡,大感失望,没了讲下去的*,顿时夹起书对着路九见狠狠说道:“哼,算了,不说了!”出房门时,还是轻轻叹了口气,将门合上。

    路九见和张帆一路从大学谈恋爱到如今工作,算来也有五年,谁也不知道条件优秀的张帆会看上平凡无奇的路九见,只有她胡宁知道,这其中,路九见为了追到张帆花了多大劲。如今,张帆事业稳定,谁都以为既然在一起五年了,说不定也能喝上他们的喜酒,哪知前两日,路九见哭着回来说:“张帆说他和我在一起,是年少不懂事,现在他有了真心喜欢的人了,是他们公司那个宇宙波霸啦。”

    路九见想,一句年少不懂事,就能抵消他们在一起的五年时光,真是令人费解的理由。但伤心欲绝的她尽然还能想通一个道理:分手原因只是拿来跟你分手用的,不是拿来让你懂的。

    胡宁作为路九见的闺蜜自然也很是气愤,陪着路九见骂了张帆一夜,之后路九见就开始了“床之闭关”。

    如果路九见不是在第四天接到一个面试电话,她大概还是会继续再上床度日的。

    正所谓,生,在床上,死,在床上,欲生欲死,还是在床上。这样的地方,难道不是最好的宝地么。

    删掉前男友张帆的联系方式和照片,这个劈腿抱小三的渣男,就让他死在过去吧。

    路九见决定,要做新的自己!耶!

    她从来都觉得什么“新的一年,新的自己”这种话都是自欺欺人的,她从小到大的愿望数不胜数,基本都无法实现,可偏偏这次正中红心!

    她去面试的路上,地铁出了事故,她穿越了!

    原来胡宁老捧着的穿越小说是真实的,她忏悔,她就应该紧跟胡宁步伐与组织一起探讨穿越的故事。

    来到这里的第二天,她就欲哭无泪了。她现在还是叫路九见,只是,和路九见密不可分的还有一个名字——言栖迟。

    她的记忆向来不错,她明明记得,那本《俏书生撬人/妻》的小说里的男主不巧,偏生叫言栖迟,而女配,更不巧的叫路九见。

    路九见决定,这辈子她会最讨厌两种人:一是,说话说一半的,二是,讲:算了,不说了!

    早知如此,她是不是应该抱着胡宁的大腿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叫她把这本书的故事讲完?

    她到了这里已经有七天,路家是这个偏远小镇的乡绅,还好,自己穿越而来不用过苦日子。但是最困扰她的,就是路九见广为流传的故事。

    她,路九见,全晋阳镇上的人都知道她有个别名叫——路痴。不是因为她不识路,而是因为她痴恋观自在书院的言栖迟先生。她为见这个人们口中如仙的男人钻过狗洞,翻过墙,跳过河,上过房,闹过街……大概所有能丢脸的事,她毫不客气地一概做尽,可是结果却是被那个言栖迟先生毫不犹豫地无视。真是一个完全没有人权的女配,好吧,其实这都是女配的宿命。这个《俏书生撬人、妻》的作者笔下就不能为女配积点德么?听着别人陆陆续续的描述,路九见觉得自己前途一片灰暗,还坚强地活着真是给足了人间面子。

    唯一能让路九见稍稍缓过口气的,大概就是这书中的路九见长的实在不错,可为什么女配活该就要长着一副如“小三”的样子。路九见是美,只是美的很有侵略性,眉眼之间流出的风情,像是要勾走天下男人的心。一个教书的,能喜欢路九见这种狐媚长相的人才有病。

    穿越前的路九见,搁人堆里就是再也找不到的尘埃。从小就容易被忽视,一般的外貌,一般的家境,一般的成绩,最不一般的也就是有个出类拔萃的男友,结果这男友最后让她绿帽飞扬。

    路九见往家走去,时不时接受着各方的目光洗礼,一下子变焦点的感觉,她还没来得及适应,身边人流就开始骚动,渐渐地越来越多的人往前涌,路九见被大家往前推着,只听得:“言先生从邻镇回来了,已经走到永昌坊了,快到这儿了。”

    “大家快去看,言先生就要来了。”

    能在整个小镇上引起轰动的,也只有晋阳全镇妇女姑娘心中的男神,观自在书院的言栖迟先生。也就是这小说中,华丽丽的俏书生。

    路九见其实很好奇,她所有的传闻都是与言栖迟这三个字挂钩的,败坏的名声都源自于他,可是她却还未见过来到这里人们口中频率最高的人物,她索性顺着人群蜂拥而去。

    这小镇上的人一点都不比现代女孩的追星实力差。不管是卖鱼的大婶还是逛街的小妹,听到言栖迟的消息,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整理头发衣服,并且还都如有神助地迅速往永昌坊进发,离永昌坊越近,她们的星星眼越明显,路九见很想好心地提醒她们,该擦擦口水了。

    随着一声尖利的高呼:“来了!”身边的人更加疯狂起来。你去过春运时期的火车站么?没想到在这里路九见也能感受到每到过年才有的福利。

    被两个丰满的大妈挤在中间,她的脸都快变形,大妈左右夹攻,很快就来到了队伍的最前面,谁知身边另一个高个女子很是不乐意,拉着左边红衣大婶就要干架,颇有轿车碰瓷后不吵不罢休的气势。推搡间,路九见顺着冲力一下子迭出了人群。

    眼见到一个姑娘像是一团废纸被丢了出来,很给面子的摔了个狗吃.屎,一点不负外人想看笑话的热闹。笑吧,笑吧,猛烈地笑吧。

    知道土豪的标准是什么?是老人倒一个,扶一个。

    可她路九见从身形上看,就不是老人,也没个好心人拉她一把么?欲哭无泪,突然霎时安静下来,连方才吵得热火朝天的两个大婶也没了声息,路九见觉得自己摔一跤让时间停止了?这配置有点高。

    有淡淡的墨香飘入她的思绪,仿佛有抚平烦思的作用,路九见小心翼翼抬眸,看见一席雪青色的衣角映入眼帘,顺着这抹青色往上看去,却是一片刺目的阳光,路九见眯了眯眼,眼前身形颀长的男子她虽没看清样貌,但玉树临风的气质她敢肯定这个男人一定是个上乘货色。

    都不用点香的时间,她就能确定,他一定是个外貌天使,内心纯净的好人,所以才会在她出糗的时候来帮她一把的。

    不由自主地,路九见就缓缓把手伸过去,故事都是这样开始的,男主这时定会握住她的手,将她扶起,然后两人一见钟情,唱着越来越好,来来来来……全剧终。

    但故事和事故只在一念之间。

    现实是下一秒,眼前的青衣男子像是没有见到躺在地上的路九见,自顾自从她身前经过,目不斜视。等人走出路九见的视野,她才意识到自己僵硬地抬手动作有多么的可笑,她深刻意识到,现在她是女配,怎么会得到女主的待遇呢。

    随后周围的人发出了爆笑,笑得脸上三层厚的粉都纷纷往下掉。

    “哟,这不是路痴么?还想和言先生好呢?可言先生看不上你呢。”

    “路痴,下次会有什么新招呀?”

    刚刚那个人就是大名鼎鼎的言栖迟?她一定是瞬间青光眼、白内障、视网膜脱落才会觉得姓言的是个好人!

    路九见狼狈站起身来,对着言栖迟离去的方向大喊:“姓言的,你算个球!等着,总有一天让你趴在姐脚边唱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