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四章 方向

紫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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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寿节上所发生的事情很难隐瞒下去,死了那么多人,就算是再怎样隐秘拉走那些尸体,也总会有些痕迹。

    遇到某些重大且意外的事情,惶惶不安的心思总会让人多传递一些小话,所以,外界在第二天便有了消息,第三天的时候,风言风语已经成了流言蜚语一样的洪水,势不可挡。

    各个王府也不安稳,想要查清楚事件真相表功的有之,想要借机陷害兄弟的有之,想要… …不安定的情绪好像会传染一样,让听到那些流言蜚语,自觉离其很远的普通百姓也有了些惶然不安。

    “这刺客也真会找时间,竟然在万寿节的时候行刺,不管成不成,都是给人添堵嘛!”尤其这位皇帝还是年老并且怕死的那种。

    “一般像这样的时节,防范都应该挺严密的吧,刺客是怎么进去的呢?”

    与皇帝有关的事情从来都是国家大事,皇帝出行,护卫是必然要带的,皇帝围猎,猎场是必要清理的,皇帝寿宴,难道就没有人做好安保工作吗?

    皇宫的高墙之内若是那般容易进,皇帝怕是早就睡不好觉了。既然保卫周全,那,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

    “百密还有一疏呐,哪里能够真的面面俱到?”天香无意中听到韶韵的发问,一边忙着把床单搭在绳子上,一边插嘴说着。

    韶韵撇撇嘴,好似赞同了一般偃旗息鼓再没吭声,却把手上的绣花绷子放下了,起身回了屋。

    天香拍了拍阿玉的肩膀,冲着屋子努努嘴,阿玉点点头,在衣裙上蹭了两下手上的水,放下挽起的袖子,扭身回了屋。

    天气渐渐炎热,屋中的门白天都敞着。听到阿玉走进来的声音,韶韵没抬头,也没停下手上的动作,把抄好的书稿弄整齐,连同范本一同塞入包中。

    “姑娘这是要出门?”

    “嗯,这些书稿该交了,我要去一趟镜心书斋。”韶韵说着把蓝布包斜挎起来,对着镜子理了理头发,就要出门。

    阿玉道:“我跟姑娘一道去吧!”

    韶韵迟疑了一下,说:“也好。”

    早在何玉莲跟石清定下约定时间的时候。韶韵就猜到何玉莲必不会来找自己一起走的了。这日比她定的日子迟了一天。昨日她去书斋也没叫上自己,今日忙于自己的事情,必然是不会来的了,若让她一个人去书斋。还真觉得不太好。

    计划中,她不来找自己是最好不过的,可是当她真的不来的时候,却又莫名有种被排斥在外的感觉,明明她带来的是自己避之唯恐不及的麻烦,可是当这麻烦真的不来找自己的时候,又觉得有些寂寞。

    这样矛盾的心理让韶韵很是无奈。

    城北这一片,镜心书斋并不是多么有名的书斋,但正如那个小伙计上次对那位公子所说的那样。若论话本,整个城北,镜心书斋都是数得着的。

    别看这书斋的名字取得不错,听着挺有些味道,可那书斋的主人。何玉莲的大伯,不过是个囫囵会些文字的书贩,文采什么的都是谈不上的,若论文化水平,也就是小学生的水平,常用字都认识的程度。

    但他这人有关系,好似是跟某个大官身边的幕僚关系很好,那位幕僚在大人面前吃香,连带着他也得了些便宜,一个小小的书斋,有些主流的书籍充门面,更多的,或者说专营的则是话本,这样的生意很少有人跟他抢占。

    有文化的,开书斋的,必然不是以赚钱为主的,多半还是想要落个好名声,就算是有话本那样的东西,也不好意思大大方方地卖,只小伙计私下里推销,哪里及得上这种直接卖的。

    而出入镜心书斋的人,心照不宣大家都知道对方买什么,只为了那层面皮不说罢了。

    同理,出入镜心书斋的女子,必然也会在这些有色眼睛的人眼中留下不好的印象,韶韵以前喜欢跟何玉莲一同来,就是因为多少还有个亲戚的名义,她算是无奈被何玉莲拉来的,而现在么,若要自己一个人,真的碰到些恶意的视线,连个分担的都没有,的确挺尴尬的。

    因常出入这里,来来回回的那几个伙计都认识人了,见到韶韵进来,也不招呼,任她自己到后头去,阿玉跟在后头,把丫鬟的模样做了个十足,只那不安分的眼偷偷把书斋打量了个遍。

    “怎么没跟玉莲一起来?”因何玉莲常来,有时也会给老板带些糕点茶叶什么的讨个好,老板对这个同宗族的远亲还是有些善意的。

    “她今日有事,我就自己来了。”韶韵大大方方答着,第一次见到这老板她还红了脸,有些不好意思说自己要抄写话本,还是这老板善解人意并未拿有色眼光看人,惊讶了一下夸了她两句识字好,又道自己识字不多的短处,这才化解了她的尴尬。

    老板也没深问什么事,不过是随口问了一句,答案并不重要,一边说着话,一边给钱,末了又问了一句还要抄什么书。

    韶韵让老板给了一本不太厚的,把书装好了告别。

    “阿玉?”转身出来却不见了阿玉的影子,疑惑地看了看左右,书斋不大,一眼可以望穿,“有没有看到跟我一起来的那个丫鬟,她去哪儿了?”

    “姑娘!”

    伙计指指门口,一笑不答。

    韶韵看去,正瞧见拎着东西的阿玉,“你这是上哪儿去了,也不说一声的。”

    “香姨说姑娘爱吃红枣糕,我看到那边儿有卖的,就想要给姑娘买一些… …”阿玉讷讷说着。

    一见她这副样子,韶韵就有些头疼,她那句话其实不是怪她好吧!

    “下回给我说一声,我还当你被拐子拐去了呐!”接过糕点来托在手上,解开细绳,纸包散开,六块儿红枣糕小方块儿一样整齐排成一个大正方,“喏,你也吃,挺好吃的。”

    阿玉推辞道:“姑娘吃吧,这是给姑娘买的。”

    韶韵没有理会她的推辞,问了一句:“手干净吗?”

    阿玉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干净。”

    “那就自己拿,我刚才拿钱又碰了书,手上不干净,你自己拿一块儿吃吧,这有六块儿呐,不怕你吃。”目光中还流露着一些舍不得,红枣糕这东西比较贵,但味道是真的很得她心意啊,若是能够天天吃到,那就是太幸福了!

    阿玉这回没再推辞,小心翼翼捏了一块儿,知道韶韵爱干净,她捏的时候手都没有碰到旁的,其实认真说起来,她的手也摸钱了,并不是那么干净的。

    只当摸钱不干净的说法是因为读书人的清高劲儿,阿玉自忖自己不是读书人,没有必要那么在乎。

    瞧着好好的大方块儿少了一角,韶韵有些惋惜,捧着纸包送到嘴边,直接往糕点上咬,那专心致志的模样压根儿没有考虑还在大街上走的形象问题。

    小方块儿一口塞到嘴里,两三口咽下肚子,阿玉也就品了品味儿,再看韶韵的样子,她的心思似乎全都放在了糕点上,走路都不看道了,阿玉忙伸手拉着她胳膊,这一拉更好了,韶韵更不看道了,只顺着她的力道走。

    “这家的糕点不错,做得挺好吃的。”韶韵双手捧着纸包,一点儿没有留些回去的意思,即便知道这买糕点的钱必然是天香出的,却也没有深究。

    这些年,你的我的,都融入了这一家的,想要分个干净也不容易,说不吃她的,又有什么才是她的呢?焉知自己爹爹没有为她的私房钱添砖加瓦,所以,她时不时给出来的零钱,就当是自家爹爹给的好了。

    很想得开的韶韵从来不在这样的事情上委屈自己,喜欢吃的爱吃的,都表现得清清楚楚,你若是给,我就吃,谁怕谁啊!

    若说开始还有些装病弄鬼的坏心思,但是装了一回病的效果并不好,韶志太粗枝大叶了,没有那么细腻的心思,你这边儿上的眼药他只能够听到表面的好,里头的深意却是听不出来的,而话又不能说得太明白,若是激起了韶志的逆反心理,若是再得不到效果,退步就难了。

    无论何时何地,韶韵爱给自己留退路的心思却是一点儿没变,反而还多了一些。

    她的面前好像总有一条线,她也许会试探性地去踩踩线,却不会跨出去,而退路永远不只有身后的一条。好像那咬饵的鱼,总要在真的上钩之前试探性地咬上那么几次,等到真的没危险了,才有可能上钩,仅是有可能而已。

    此路不通,另寻路行。

    没有找到第二条更好的路的时候,韶韵是宁可讲究在这条路上原地踏步的。

    这种骑驴找马的性子很容易错失时机,事实上,韶韵早就失掉了赶走天香的最好时机。这些年,即便韶志对天香的痴迷不再,重新踏入了妓院成为常客,但天香给他营造的舒适的家庭生活,却是他享受过再也无法丢弃的了。

    对阿玉已经有了一定信任,任由她拉着自己往回走的韶韵专注于吃上,并没有发觉,这条往回走的路早在前一个路口的时候已经转错了方向,到了一个自己不熟悉的小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