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风云

魅力大叔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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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王自幼爱看武侠小说,那些牛逼哄哄的主角,往往将恶贼击败之后心存善念放其一条生路,可就在潇洒转身的一刹那,恶贼绝命反扑重伤主角。

    狼王对这种狗血的剧情很不屑,既然是恶贼,宰了不就行了,为什么还要网开一面?网开一面就网开一面,你潇洒点跑了也行啊,非得被而走绝命反扑弄得半死不活。

    自从加入夜宴的那一天开始,狼王就不断的那武侠小说里的剧情鞭策自己,杀人不留活口斩草必除根,他也确实是这么做的,这么多年来在他的手里只有亡魂没有伤者。

    可是今日面对苏木,他忘记了自己的原则。黑寡妇是谁啊,那可是令全世界黑暗势力闻风丧胆的牛人,比他狼王还要出名。全世界不知道有多少人想杀黑寡妇闻名天下,可是这么多年来没有一个人成功。

    今天他成功了,成功的将黑寡妇揍成了猪头,他好开心,好兴奋,好嘚瑟。他想亲眼见证黑寡妇慢慢的痛苦死去,不想一刀下去干净利索脆。

    所以在苏木提出要发表遗言的时候,他爽快的答应了,他想听听叱咤风云的黑寡妇,临死之前能说什么。

    “狗王,给我表演一下狗吃屎吧。”

    狼王听到这句遗言的时候,脸上的笑容僵持住了,如同被点了穴。

    狼王就是想破了脑子,想死了所有的脑细胞,也没有想到黑寡妇会说出这样的遗言。

    表演狗吃屎?

    哪里来的狗?哪里来的屎?

    狼王恼了,苏木这是临死前都想气他一顿,这是诛心啊。他双手叉腰弯下身子瞪大了双眼盯着苏木咆哮道:“我是狼王,不是狗王。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不是一个品种。”

    苏木笑了,哈哈大笑。“哈哈……咳咳……哈哈哈哈!”

    “狗王,你……你叫唤的……叫唤的真好听,是纯种的……咳咳。”苏木笑的浑身抽搐。

    狼王也笑了,蹲下来拍拍苏木鲜血淋漓的俊脸,笑眯眯道:“黑寡妇,你是想拖延时间吗?你是想等冷血搬救兵回来吗?你是想明天还能见到火辣辣的太阳吗?”

    “是……是啊,可以吗?”苏木嘴里咕噜咕噜的往外冒血。

    “……”狼王差点噎死,这鸟蛋太实在了,这种实话怎么能真说出来呢。道:“可以。”

    苏木大喜,狼王真是好人啊,天大的好人。

    狼王笑眯眯的站起来,从口袋里摸出一捆小麻绳,再次蹲下来,将小麻绳绕着苏木的脖子一圈一圈又一圈的缠绕好几圈,打了一个死结,提溜着小麻绳的另一头,说道:“我们找个风景秀丽的小山,我满足你看日出的愿望。”

    说罢身形一闪滴溜溜的朝前边跑去,身后拖着苏木。

    “……”苏木恨不得咬舌自尽,都说自己贱,狼王更贱。你他娘的把人家拖走,一会儿冷血回来找不到咋办啊。

    苏木好伤心,狼王这驴蛋下手贼黑,把他身上所有的骨头都打断了,就连手指头都震裂,内脏的伤势也很严重。就算他拥有正能量,没有个三五天的时间,也别想恢复如初。

    现在被拖着跌跌撞撞,伤势更严重了。

    苏木不想再犯贱,全力操控正能量修复伤势,大股大股的游龙劲气涌入游龙手镯中,转换成正能量,也一起进入体内。

    骨头的伤最难修复,最起码也得先修复内伤,不然的话可能会烙下后遗症。

    “哈哈哈哈……”狼王狂声大笑,他感觉自己在放风筝,尽管身后的风筝一直没有飞起来,但是这种感觉依然让陶醉。

    狼王一口气跑出二十几里,选了一座荆棘密布的小山,哐当哐当的托着苏木来到山顶,选了一颗小树,将苏木竖着绑在树干上,然后借着月光一圈一圈的欣赏苏木身上的伤势,见到哪里没有血,就打一拳,看到哪里不顺眼,也打一拳。

    “黑寡妇,你可真硬啊,被揍成这样愣是不吭一声,单单这一点,你就赢得了我的尊重。”狼王佩服道。

    “……”苏木嘴角抽搐了一下,尽管身受重伤,他还是把狼王的话听歪了。硬?大爷当然硬了,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美女喜欢呢。

    这些话苏木不敢说出口,此时全身上下也就裤裆里那点玩意毫发无损了,万一被狼王知道,那老卫家可就断根了。

    “狼王,现在距离天亮还早,你还是坐下来歇会儿吧。”苏木强忍住体内的痛苦,尽量让自己说话顺畅,尽量不去刺激狼王。

    “也对,那我就歇会儿,跟大名鼎鼎的黑寡妇一起看日出,可不是什么人都有这份造化的。”狼王美滋滋道,大大咧咧的坐了下来。

    乌黑的夜空中有几颗调皮的星星闪烁,清凉的小风下跳动着一颗兴奋的心。

    狼王仰着头看着天空,心里没来由的一阵怅然。曾几何时,他也想牵着一个妹子的手,相互依偎在一起等待黎明的到来。可惜选择了杀手这一行,注定与爱情无缘。

    “黑寡妇,你以前看过日出吗?”狼王满脸陶醉的问道。

    没人回答。

    “我猜你一定看过,你这么流氓,有那么多红颜知己,就算每一个人陪你看一次,估计也看过好多回了吧?”

    “真羡慕你啊,又能做杀手,又能泡妹子。我就没这个胆量,我怕有命睡觉没命起床,你也知道,现在的女人可黑了。”

    “其实我不怎么想杀你的,你这么年轻,医术这么高明,玩毒这么厉害,修为这么高,如果再让你活十年,估计这天下就得被你踩在脚底下了。”

    狼王笑眯眯的说着,这么多年来,还从来没跟任何人谈过心呢,也不知道今天怎么了,心里的话不受控制的往外窜,拦都拦不住。

    “黑寡妇,你也说两句,我记得你最喜欢说话了。”狼王说道。

    没人回答。

    狼王有点生气,这黑寡妇太不给面子了,人家都满足你的遗愿看日出了,你陪人家唠唠嗑不行吗?

    狼王觉得黑寡妇是属破车子的,不打不转悠。

    既然如此,那就打两下吧。

    狼王扶着膝盖缓缓的站起身来,转身很潇洒的一拳轰出,他记得这个位置是黑寡妇的肚子。

    轰!

    狼王一拳砸在树干上,小树咔嚓一声折断了。

    “……”狼王目瞪口呆的看着摇摇欲坠却死活不躺下的小树,懵了。

    黑寡妇呢?

    刚才还在啊,人哪里去了?

    狼王嘴一撇,差点哭出来。你妈了个巴子的,谁胆子这么肥啊,谁本事这么大啊,竟然在狼大爷的眼皮子底下把人救走了,这也太嚣张了吧?

    狼王好伤心,天呐,好不容易把黑寡妇弄个半死,这下好了,又给跑了。下次再想下手可就不容易了。

    “黑寡妇!”狼王咆哮一声。

    “你在哪?”

    “给我滚出来。”

    “你个不讲义气的混蛋。”

    狼王破口大骂,心都快碎了,这种大起大落的失落感让他抓狂让他有种疯魔的感觉。

    “吵什么吵,大半夜的还让不让人睡觉了。”右手边儿传来一个骂骂咧咧的声音。

    “云,我听说野狗每逢月圆的时候都瞎叫唤,可是这也没到月圆之夜啊。”左手边儿传来一个憨厚的声音。

    “风,疯狗和狗虽然都是狗,可是品种不一样,这条狗是串子。”奔云一边伸懒腰一边从黑暗里走了出来。

    “云,串子是什么?”疾风从另一头的黑暗里走出来。

    “串子就是很多狗杂交之后生出来的杂种,你听说过驴和马杂交会生出骡子吗?串子和骡子差不多,只是一个祖先是狗,一个祖先是马。”奔云解释道,驻足在狼王右手边三米处。

    “这样啊,我听说骡子不下蛋,你说狗王的裤裆里有玩意儿吗?”疾风驻足在狼王左手边三米处。

    “扒下他的裤子看看不就知道了。”奔云咧嘴一笑,不急不慢的从口袋里掏出一副银光闪闪的手套戴在手上。

    “云,你知道我有洁癖的,狗的裤裆全是****,你还想不想让我明天吃早餐了。”疾风不悦道。

    狼王看看左边又看看右边再看看左边,这俩一黑一白一胖一瘦一高一矮的玩意儿到底是谁?说话怎么这么难听呢。

    “你们是?”狼王分不清是敌是友,特别是之前见过一号二号三号之后,他对川灵县这个地方处处防备,生怕再冒出来几个武林高手。

    “疾风!”疾风道。

    “奔云!”奔云道。

    狼王皱眉,疾风奔云?这他娘的什么名字,没听说过。

    “云,我很生气,狗王好像没有听说过咱们的威名。”疾风生气道。

    “狗眼看人低嘛,你怎么能跟一条牲口生气呢。”奔云安慰道。

    狼王笑了,生生被疾风和奔云气笑了。他算是看出来了,这两个人根本就是有备而来,并非自己打搅了他们。甚至黑寡妇的消失也跟这两个人有关。

    “你们两个很倒霉,如果再等两个小时过来,我绝对不是你们的对手,可惜……”狼王冷声道,基因药水药效只有四个小时,一旦过了四个小时,他整个人都会陷入瘫痪,变得毫无反抗之力。

    基因药水的功效虽强,副作用更强,往往服用一次基因药水,三个月内四肢酥软丧失全部战斗力。

    “云,狗王看不起我们!”疾风恼了。

    “要不咱们揍他一顿?”奔云建议道。

    “我出脚!”疾风道。

    “我用掌!”奔云道。

    呼!

    疾风两腿一哆嗦,双腿化作两条长鞭,噼里啪啦的在狼王的周围瞎转悠。

    奔云双掌吞吐,两条线短腿跳来跳去,跟充了气的皮球一样。

    “降龙腿、罗汉掌,你……你们是阴阳贼盗的弟子?”狼王脸色狂变,快速调动储存在丹田内剩下的基因药水药力,顿时整个人又变的气喘如牛满脸自黑,俩鼻孔里呼呼的喷白气。

    “风卷楼残!”疾风展开了攻击,两条腿抽筋一样攻击狼王的左侧,腿速快若闪电,灵活的一塌糊涂。

    “千手观音!”奔云招呼狼王的右侧,两只肉呼呼的手掌上下翻飞,速度不比疾风的双腿慢,咋一看去就像是无数个手同时攻击狼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