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土地公的朋友圈(十三)

弄清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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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宵看着面前的孟小荃,仿佛又回到了初次见面的时候。

    他怔在一旁看着,沉闷得像脚下那座坚硬的山。而孟小荃像一团火,明亮、耀眼,让那个他透过平光眼镜看到的世界都亮堂了起来。

    不,此刻的孟小荃比那时要耀眼夺目,就像夜幕里最闪亮的那颗星。在它闪烁的时候,季宵能听见自己“噗通、噗通”的心跳声。

    还有周围那些小声议论的声音。

    “这个男人是谁啊?”

    “怎么穿成这样就进来了?”

    “有点眼熟?老板怎么会认识他啊,打扮成这样来这种场合也太不尊重人了吧……”

    “卧槽这不是季助理吗!”

    “季助理?!”

    ……

    人群中惊讶声四起,就连陆知非和商四,都没有第一眼就认出季宵。因为现在季宵的这个打扮实在太不起眼了,别说是在这化妆舞会了,就算是平常走在大街上,都不会有什么回头率。

    过长的已经快要到眼睛的刘海,沉闷的黑框眼镜,带着褶皱的看起来一点儿都勾不起少女心的白衬衫,和普通到理工男人手一条的牛仔裤,以及一双球鞋。

    这身打扮,放在别人身上都不会又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可季宵是谁?那是全公司公认的全能型男神啊!

    “难、难道这也算是一种另类打扮了?”有人狐疑地说着。

    其余人面面相觑,但又觉得好像只有这个理由说得通。

    议论声四起,可是季宵却全然不顾。此时此刻他的眼里只有孟小荃,他牵过孟小荃的手,看见旁边玻璃杯上两人的影子,忽然叹了口气。

    音乐声响起,孟小荃抬脚踢了踢季宵,“叹什么气,跟我跳舞你很亏吗?”

    “是我赚大了。”季宵搂住她的腰,“只是你变得越来越漂亮,我站在你身边,感觉又快配不上你了。”

    孟小荃笑着迈开舞步,手指不经意间拂过他的衬衫领子,说道:“谁叫你打扮成这样来的?”

    “因为我本来就是这样子啊。”季宵回答着。

    本来?孟小荃心里疑惑,但舞步将她稍稍带离季宵的身边。下一个节拍,她微微靠在季宵怀里,亲昵的动作让他们看起来亲密无间。她转过身离开,季宵便伸手拉住她的手腕,音乐声沸腾,两人的眼神交错、定格,嘴角都扬起微笑。

    欢笑、掌声,荷尔蒙爆炸。

    孟氏的员工们从来不知道平日里高高在上的老板还有这样的一面,性别在她身上模糊了界限,每一个舞步里都仿佛充盈着能让人尖叫的魅力。

    是男?是女?这个时候谁还管这个!

    季宵呢?作着一副从没有过的平凡打扮,跟孟小荃站在一起时,就像一块石头和一颗星辰,天差地别。然而就是那样一块石头,看起来毫不起眼的石头,在刚开始的一轮惊讶过后,竟然也开始变得顺眼起来。

    一个靓丽,一个平凡,极致的反差下,竟然也让人感觉到一丝和谐。

    一曲终了,人群里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欢呼声。员工和上级的界限在这一刻变得非常模糊,大家都开心地笑着,甚至有人吹着口哨,喊着老板和季助理在一起的。

    “今天这么重要的日子,季哥不仅迟到,还抢走了我们老板的第一支舞,太过分了啊。”跟季宵相熟的人开着玩笑,其余人便跟着搭腔。

    “是啊是啊季哥,跟我们老板这样的大美……大帅哥在一起!你竟然没有把压箱底的衣服拿出来穿,罚你上台给我们表演一个节目!”

    “打住,哪儿是给我们表演个节目啊,给老板表演啊!”

    “对对对!”

    季宵无奈,“这就是我压箱底的衣服了。”

    大家都不信,季宵便被赶鸭子上架,到了台上。目光扫过一张张期待的带着笑意的脸,季宵推了推眼镜,说:“既然这样,我唱一首歌,送给我们亲爱的老板。”

    “好!来首情歌吧!”

    “干脆表白算了!”

    “对啊对啊,季哥你如果不上的话就把老板让给我们啦!”

    秘书室的几个妹子欢快地叫嚷着,她们平日里跟孟小荃接触的时间比较多,知道她其实就是刀子嘴豆腐心,所以彼此关系都算融洽。

    季宵挑了眉,“这可不行。”

    妹子们顿时捂着心口表示悲痛,看到孟小荃看过来,连忙假模假样地恢复正经表情,可实际上只要孟小荃一个不注意,她们就给台上的季宵加油打气。

    好像季宵真的要跟孟小荃表白似的。

    季宵在会场里摆放着的一台钢琴前坐下,他深吸一口气,手指摆上琴键的同时,目光穿过人群,准确地落在孟小荃身上。

    那双沉静的眸子,透过玻璃镜片看着他。

    你在看我吗?

    你愿意倾听我的声音吗?

    你愿意同我,在一起吗?

    第一个琴键按下,第一个音符流淌,心微微颤着,就像初见的时候。在绯色的天空下,特立独行的女子赤着脚站在荒芜的土地庙前,她在笑着,骂着,也哭着。

    像是破土而出的一根荆棘,披着满身淤泥,却仍然努力地想要开花。

    平凡的我站在一旁手足无措,山里吹来的微凉的风,仿佛在我们中间划出了一道泾渭分明的线。

    然而你不知道,我原本平乏、单调的天空,还是染上了你的绯色。

    我摘掉了令人压抑的眼镜,剪掉了过长的头发,换上了崭新的衣服,来到你的面前。

    你那双曾经充斥着悲伤和倔强的眼睛,看到我了吗?

    看到如今因为你而变得更好的我,看到从前平凡、无趣,想要安慰你却只能站在一旁的我。

    我知道的。

    你的孤独、疲惫,我都知道。

    我的平乏、单调,你也都见过。

    所以,你愿意跟这样的我在一起吗?

    音乐还在响着,歌声缓缓地在会场里飘荡,所有的欢笑声都随之沉淀。也许是季宵的声音太温柔,也许是会场里的灯光太暗,营造的气氛太柔情,人群里忽然有人悄悄地抹掉一滴眼泪,然后自己也惊讶得不知所以。

    再抬头看时,钢琴前的季宵整个人都沐浴在柔和的灯光下,明明是最不起眼的打扮,可嘴角流露出的温柔,却让人挪不开视线。

    好烫。

    孟小荃伸手捂着自己的心口,微张着涂着口红的嘴,眼神闪烁着,不想让眼泪掉下来。掉下来就太丢脸了,既损失了她在公司里的威严,又花了她的妆。

    不过就是他给她唱了一首歌而已,为什么会想哭呢?

    太丢脸了,太不像话了。

    即使当初被逼着去接受心理治疗,不得不放弃自己求学的梦想,孟小荃也没有像现在这样想哭过。

    她是不是真的,特别特别爱季宵呢?爱这个在她人生最难堪、最崩溃的时刻,来到她身边的男人。

    歌声停了,所有人都沉浸在温柔的歌声里,谁都没有第一时间反应过来要鼓掌。然后不知道是谁惊呼了一声,发现孟小荃竟然捂着脸蹲在了地上。

    大家纷纷问她怎么了,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孟小荃却只是摆摆手说没关系。其实她真的只是有点脚软,一时间站不住了而已。

    一个字,怂。

    然而季宵还是走到了她面前,从一直在旁边待机的吴羌羌手里接过一束“芦苇”,陪着她一起毫无形象地蹲下来,把“芦苇”地过去,“送给你的。”

    孟小荃抬头看着那一束丑丑的“芦苇”,第一眼就看出了它的出处,顿住,“你去欢喜山了?”

    “是啊,欢喜山上走一遭,整整花了我三天时间。”季宵苦笑着,“所以你下次再去的时候,要不要考虑带上我?或许它们看在我是你家属的份上,会给我几分薄面。”

    孟小荃噗嗤笑出来,微红的眼睛瞪着季宵,哪有人这么表白的。手里拿着束破“芦苇”,还蹲在地上。

    等等,欢喜山、土地公?

    孟小荃忽然想到了什么,“你、你不会就是那个……”

    “对。”季宵微笑着,“向土地公许愿的那个人是我,而你,就是我的愿望。”

    你就是我的愿望,多美好的话啊,孟小荃这样想着。这种你喜欢的人恰好也喜欢你的感觉,真的是太好了,这让她忽然有了可以完全忽略周围那些惊讶声音的勇气。

    但是。

    孟小荃伸手接过了那束“芦苇”,站起来,微挑着眉,说道:“跟土地公串通一气,不告诉我。去欢喜山,也不告诉我?”

    “我错了。”季宵态度诚恳地后退一步。

    周围的人还沉浸在两人的对话造成的巨大震惊里,就看到他们的老板拿着那束“芦苇”开始追杀她的助理。一切好像跟以前不一样了,又好像没有什么改变。

    财务部部长咳嗽了一声,说:“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的,至少今年尾牙的时候,我们可以敲一顿豪华海鲜大餐。”

    海鲜大餐!

    大家的心不禁都活络了起来,看着孟小荃和季宵的眼神也热烈起来。

    混在人群里的商四略显得意地转头看着陆知非,说:“我就说吧,孟小荃知道实情后感动接受和提凳子追杀的可能性,五五开。”

    “好,四爷爷神功盖世,料事如神。”陆知非心情好,不跟他计较,“我们现在回去?”

    商四却摇摇头,目光扫向小乔,“这儿还有个问题等着我呢。”

    小乔心里咯噔一下,暗自懊悔起来刚才怎么没趁机走掉。可现在逃跑已经晚了,于是他只好被商四拎回书斋,老实交代。

    这一夜,对于小乔来说漫长而难熬。

    对于孟小荃和季宵来说,心情却像雨洗过之后的天,一片通透。晚风微凉的露台上,孟小荃倚在栏杆上,歪头看着季宵的眼镜,“你以前是这样的吗?”

    季宵从背后抱住她,满足的一声喟叹后,说:“我虽然成绩好,不过从小性格就沉闷又死板,脑子里的想法说得好听点叫理性,说得难听点叫消极,搁哪儿都破坏气氛。别人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我自己。简单来说,我跟你就像硬币的正反面,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性格。”

    孟小荃还从没有见过那样的季宵,“具体是什么样子的,说来听听啊。”

    “你确定?”

    “你不知道我的快乐一向建立在你的痛苦之上吗?”

    然而季宵看着她明亮的眼眸,哪里顾得上回忆当年,低头吻住她得理不饶人的嘴,过了许久才放开她,两人紧紧相拥着站在月色中。

    季宵温热的吐息吹拂在孟小荃的耳畔,“戒烟吧,老板。”

    一天后的周末,季宵再度来到了欢喜山。伴着晨曦的第一缕光,他开始沿着当年走过的那条小路,一直往土地庙走去。

    从山脚下到土地庙,步行的话要很久才能到达,就像他跟孟小荃之间的距离那样。很远,但是总会有到达的那一天。

    晨曦中,破旧的土地庙晕染着一层微光,安详而宁静。

    季宵虔诚地走到庙前,闭上眼双手合十,感谢土地公的再次帮忙。

    山风吹过,吹着屋檐下的铃铛轻摇,好像在回应他的感谢。盘腿坐在房顶上的土地公,透过破损的瓦片看到铃铛上扑簌簌掉下的灰尘,和变得好像干净了些的铃铛,微微笑起来。

    他快速地在微·信上回复了陆知非的信息,告诉他不用再为他担心,然后又麻利地发了一条新的朋友圈。

    土地公:初一、十五,宜祭祀土地。心诚则灵,有缘则聚。

    他想起雨夜过后的那个清晨,老土地在帮他擦着羽毛上的露水,对上他充满了担忧的眼睛时,说:“不要担心,我可是土地公啊,哪有那么容易死掉呢?而且我虽然说现在的大部分人类都不需要我了,可是总有那么一两个内心不那么坚强的。信仰这个东西,也是要慢慢寻找的嘛,在这个过程中,只要他们还需要我,我就有存在的理由。所以小麻雀啊,我或许真的有一天就消失了,但在那一天到来之前,我们都要认真开心地活着啊。”

    嗯,认真开心地活着。

    土地公看着飘渺的云雾和远方的城市,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眯起眼,让阳光洒满自己的全身,深吸一口气,“今天也是开心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