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第八章 洛阳访城隍

猫小碧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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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洛阳访城隍

    达成了“用食物交换法术课程”的协议之后,毓夙终于离开了五指山。猴子要求的第一项食物还是桃子,这个对毓夙来说很简单,他直接去自己原本的山头上,把那些野桃子摘来给猴子就可以了。至于桃子的味道如何,恕他不能保证。

    曾经待了许多年的那个山头还是老样子,毓夙的树坑被风吹日晒,已经变成了一个浅浅的洼。周围的草木长得比以前茂盛许多,毓夙后知后觉地发现,他当初可能无意识地抢了别的植物的养分。这时节正是盛夏,桃子将熟未熟,毓夙催生了几个,把它们摘下。

    回到五指山下的时候,孙猴子正仰着头,一副望眼欲穿的模样。杜金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土地庙里出来了,正笑呵呵地站在一旁。

    看到杜金,毓夙才忽然想起,如来似乎说过,只能给这猴子吃铁丸喝铜汁,现在他给猴子桃子,算不算违抗了如来的命令?如果算的话,不会有什么严重后果吧?

    正犹豫着,杜金说:“呵呵,小兄弟近前来吧,小老儿却不管他人喂与大圣何物,是小老儿这里只有铁丸铜汁给大圣吃喝罢了。”

    毓夙松了口气,连忙走过去把桃子放到猴子手边,心还没放回肚子里,杜金又说:“不过么……佛祖本意是锻炼大圣肉.身,以此琢磨心志,小老儿却也不好违逆此意。”

    这说话大喘气的,毓夙想了想就明白了,杜金大概是有什么事想让他做,故意这样说,好来个漫天要价。于是毓夙朝杜金拱了拱手,说:“还请杜伯行个方便。”

    听了这句,杜金也不卖关子,也不拽文了,立即说:“是这么回事,我现在奉命看守大圣,不能离开五台山方圆百里,但先前两年,我和一个好友约好了在洛阳相见,我虽然有符咒可以传音,但无奈洛阳实在太远,传音符也到不了,就想拜托小哥儿跑一趟。”

    原来是这么一件事,倒也不难吧……毓夙点了点头,说:“行啊。不过我脚程慢,总不能走到洛阳吧。而且我也不认路,只知道洛阳是在东边。”

    杜金笑着说:“这个你不必担心。我和我那好友约定的时间还有半年,这半年足够你学会几样法术,驾云腾雾,或是从土中遁走,那赶路就快了。”

    毓夙一听,还有好处可拿,更加乐意,就说:“那好,那就麻烦杜伯教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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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年的时间过得飞快,毓夙日夜用功,可法术这东西,不是用心就能学得会的,更何况毓夙缺乏常识,他和杜金学法术,最初的三个月都是杜金在给他讲解基础知识,比如毓夙一直认为发挥了强大作用的主观能动性,其实有个专业名词叫神念。

    猴子不是个好老师,教学的时候暴躁无比,一点耐心都没有,不喜欢学生问问题,毓夙跟他学的是他在菩提师祖门下时,最初的那几年修习的那种入门道法,学完了之后就再也不想跟猴子进行交换了。倒是杜金,没想到他才是深藏不露,毓夙从他那儿获益匪浅。

    转眼到了杜金和他友人约好的时间,毓夙准备启程去洛阳,杜金将一个黑漆漆的乌木牌子递给毓夙,说:“这便是我和我那好友约定的信物。修行之人,随意变更相貌极为容易,即便是熟识之人,也只认彼此气息和交换的信物,你有了这个,就不怕他对你不利。”

    毓夙听得心里一颤,这话说的,似乎杜金这个朋友,不是个善茬呀。

    杜金看出了他的忌惮,笑了笑,又说:“我这好友干的是降妖伏魔的行当,心狠手辣,小兄弟你即便历经天劫,修行有成,也是异类化形,我怕他把你也当成为祸的妖精,所以才给你这个信物。他本人并不是恶人,心肠很好,只是杀伐之气重了些,其实也不算什么。”

    毓夙心说,这还不够危险呀?杀伐之气重,心狠手辣,约等于见到妖怪就杀,这还不算什么,那究竟什么才算呀。这话他当然不会说出口,只是点了点头,收起了那个乌木牌子。

    修行之人出门,没什么行李好收拾的,毓夙身上的衣服,其实是他自己的想象力指挥法力——就是他平常吸收转化,储存在体内的“能量”——凝结化形而成的,沾水不湿,着尘不附,免洗免熨,随时一念换装,根本不必携带换洗衣物,当然,牙刷毛巾神马的旅行套装也是完全不必的,因为毓夙本人也具有他身上套装的所有优良品质。

    唯一要准备的,就是钱。毓夙穿越之后,做树做了不知多少年,被猴子和五行山砸了之后,认识了杜金和猴子,又过了两年,这些年他都是在荒郊野外度过的,没有消费活动,也没有条件让他进行消费,所以他身上连一个子儿都没有。

    但现在他要去洛阳,即便路上不需要旅费,不需要半路投宿客栈付过夜房费,甚至连吃饭都可以省了,用光合作用来代替,可毕竟是去这个时代的大都市,又是古都名城,总得在当地逛逛,买点什么纪念品之类的,代表着到此一游吧。

    再说了,俗话说得好,穷家富路,出门在外,身上没点钱心里总没底。毓夙其实挺担心如果半路他的法力用完了,没法继续用法术赶路怎么办,到时候起码要有搭车回来的钱。

    虽然可以用树叶石头变成钱的样子,糊弄一下凡人,这种类似障眼法的小把戏,杜金随口提过一次,的确很简单,毓夙没专门学也都会用了。可这种行为,想想就觉得不大道德,毓夙是做不来的。他还是决定准备真金白银,就算这次用不到,以后总有用到的时候。

    这里的三个人,毓夙是身无分文,猴子连蔽体的衣服都没,也就杜金是资产阶级。毓夙把这事和他说了之后,杜金极其随意地从袖子里拿出了一只荷包,一边递给毓夙,一边说:“我那好友姓蔡,双名维彬,洛阳城中极有名的人物,你到了随意打听,人人都知道他。”

    毓夙低头看了看那只扁扁的小荷包,虽然很想开口问杜金,这里面能有十块钱吗,不过拿人手短,他也不好意思嫌钱少,只好道了谢,收起荷包就出门去。

    一路东行,架起云头走得当然很快,早晨出门,晚上就到了洛阳城,毓夙进城之后,先找了一家客栈落脚,坐在房间里捋顺了自己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毓夙叫进来一个客栈伙计,跟他打听洛阳城里的一些事情。

    现在是哪朝哪代,这个问题毓夙并不知道,不过这事不算太重要。他现在是个妖怪了,只要当朝皇帝不是玉皇大帝就管不着他的事情。重要的是,这洛阳城里有钱无德的富人家,姓什么叫什么住哪里,毓夙不想等过几天结账的时候连房钱都付不出来,他准备劫富济贫。

    鉴于杜金的穷样,毓夙怀疑他的好友也是个穷鬼。那个叫蔡维彬的干的是降妖伏魔的行当,并且似乎很喜欢这个工作,那他肯定是经常性地出生入死,这种人一般把自己的理想看得崇高至上,就算他有赚钱的门路,也必然视钱财如粪土,大概也没什么钱。

    更何况,毓夙和蔡维彬现在连一面都没见过,只有毓夙知道对方的名字,蔡维彬连他这个人的存在都不晓得,现在就盘算着跟对方借钱,毓夙干不出来这么寒碜的事情。

    所以还是自力更生吧。毓夙路上就打算好了,他做人的时候一直挺仰慕那些高来高去、肆意潇洒的侠士,现在有机会自己体验一把,也挺不错的。

    一直到明朝灭亡,洛阳都是国内重要的大城市之一,宋朝以前这里更是政治、经济的核心区域。别处民风闭塞,刚才进城的时候,毓夙却能看见有奇装异服的外国人在洛阳的街道上转悠。毓夙就假装自己也是其中一员,跟伙计套话,伙计无不热情而详尽地回答。

    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毓夙心满意足,然后才记起来自己来洛阳的真正目的,连忙叫住了转身要回去干活的伙计,又问:“对了,还有件事想问。我来之前,听说洛阳有个极有名的人物,叫蔡维彬,不知他家住哪里,可能上门拜访呀?”

    伙计听了,脸色一变,顿时神情十分古怪,像是看见了什么怪物似的。毓夙心里一跳,不由得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不会是他法力不够,于是变回原形了?

    不过伙计既然没转身就跑,说明毓夙并没有变成青面獠牙的可怕模样,毓夙又把先前的话问了一遍,伙计才咽了咽口水,一副为难地样子,开口说:“实则城中是没有这个人。”

    毓夙惊讶了,还想再问,伙计又补充说:“蔡大人其实……是本城城隍。”

    作者有话要说:又写到洛阳了……话说那地方我其实一点都不熟悉,就从哪儿路过几次,连他们那儿最有名的牡丹花都没看过最正宗的王城公园的……但是碧大学的时候选修风水学,教授不止一次地提到说,洛阳是他见过的风水最好的城市之一,于是印象极其深刻,不由得就多写了……远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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