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书虫太狡猾

搬砖的二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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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西道。

    饶州府。

    此刻,昌南县鹅公滩中学门口,有一个由三轮车改成的旧书摊。

    这个旧书摊上的书很杂,各种言情小说,武侠小说,河图洛书,中小学课外辅导书,甚至还有一本破旧的《唐诗三百首》。这些旧书潮乎乎的,有一股发霉的气味。

    李舒崇正站在书摊前翻阅着:“丘处机微一沉吟,说道:‘郭大哥的孩子就叫郭靖,杨二哥的孩子叫做杨康,不论男女,都可用这个名字。’郭啸天道‘好,道长的意思是叫他们不忘靖康之耻,要记得二帝被掳之辱。’”

    粗略地翻了几页后,李舒崇决心要把这几本书买下了,尽管手机上看书很方便,但他还是喜欢捧着纸质书的感觉。

    “老板,这本书多少钱?”李舒崇扬了扬手里的《射雕英雄传》。

    “十块钱一本”旧书摊的老板回答道,“所有的书都一样,每本都十块。”

    李舒崇叹了一口气,这套三联版的《射雕》一共有四本,整套书摞在一起,厚厚的一沓。听说三联版的《射雕》网上卖得很贵,品相稍微好一点的都要四五百。书摊上的这四本《射雕》虽然破旧了点,没啥收藏价值,但好歹还能读,四十块应该是很实惠的价格了。可惜李舒崇身上只有二十多块钱。

    李舒崇的家就在镇上,老爸老妈在镇上开了一家杂货店。今日是周末,学校里补课,周末放学比平时早一点,正准备回家的李舒崇无意中看到了这个书摊,过来随便看看,没想到一来就看到了自己喜欢的书。

    李舒崇很喜欢看金庸的小说。金庸的小说从表面上看,似乎到处都是刀光剑影,但仔细品味就不难发现,作品里会比一般的武侠小说多一种人情味,多一种历史的沧桑感,多一些深刻的人生哲理!难怪人们常说:“只要有华人的地方就会有金庸的武侠小说”。而《射雕英雄传》又是金庸作品中流传最广,最被普遍接受的一部小说。《射雕》一书奠定了金庸武侠小说第一人的地位。如果只能选一本武侠小说的话,李舒崇肯定会选择《射雕》。

    李舒崇摇了摇头,恋恋不舍地放下了手里的《射雕英雄传》,转身准备回家吃饭。

    “四本都拿走的话,一共三十块。”书摊老板适时地开口道。

    “我不是要还你的价,这套书我蛮喜欢的。”李舒崇弱弱地说,“只是我的钱不够,只有二十多块。”

    “我看得出来,你是真的喜欢读书的人。”书摊老板笑着说,“现在大家都有手机了,喜欢买书看的人很少。这样吧,让我看看你到底有多少钱。”

    李舒崇连忙把裤兜里的钱全部翻出来,数了数,一共二十四块钱。

    “二十四块钱,真的少了点。”书摊老板犹豫了一下,说道“算了,我跟你这么大的时候也喜欢看书,这套书我亏本卖给你了,就当交个朋友吧。”

    眼看山穷水尽,不料峰回路转。李舒崇高兴的说:“老板,谢谢你了!”

    带着心爱的《射雕》,李舒崇高高兴兴地回了家。李舒崇的家离学校不远,骑车十几分钟就到了。”

    回到家,李舒崇躺在床上休息,随手翻了翻《射雕》。突然,他看到有一页中间有两个地方模糊不清,似乎是被虫子啃噬掉了,留下了缺胳膊少腿的两个字。李舒崇心中暗道,难道这本书里有书虫?

    书虫也叫蠹鱼、衣鱼,喜欢生活在温暖潮湿的地方,经常出现在涂过糨糊的旧书堆、字画、毛料衣服和纸糊的箱盒中,喜好富含淀粉或多糖的食物,不过书虫就算捱饿几个月,身体机能也不会受到伤害。只是怕阳光,常年躲在黑暗的地方,蛀食衣物、书籍等。书虫虽然对人类生活造成一些滋扰,但其实是无害的。在建筑物里,只要环境干燥,没有裂缝,书虫就会自然消失的。

    李舒崇把这本《射雕》仔细地查看了一遍,在书缝里,还真的找到了一只形如蚰蜒的白色小虫,仔细观察发现,小虫子长约一厘米,浑身雪白,身体细长而扁平,躯体两侧各有几条纤细的足,尾部分叉,看起来就像一条缩小的游鱼,似乎并不令人讨厌。

    “老板真狡猾!”李舒崇自言自语道,“这些书肯定是当废品收来的,都生虫了,还当好书卖!”

    看着这枚书虫,李舒崇忽然想起清代大才子纪晓岚曾写过的一副挽联:“浮沉宦海如鸥鸟,生死书丛似蠹鱼”,很好地概括了他为官为文的精彩一生。陆游也把自己比做蠹鱼,一生勤奋读书,以遨游书海为乐,他曾著诗《灯下读书戏作》一首:“吾生如蠹鱼,亦复类熠燿,一生守断简,微火寒自照。区区心所乐,那顾世间笑。闭门谢俗子,与汝不同调。”这首诗道出了读书人的心声。此外还有郑板桥等诸多文人的很多诗句中多次提到蠹鱼,看来书虫不仅不大煞风景,还会为读书人平添了一份乐趣。读书的人既要“入得其内”,钻到书里去;又要“出乎其外”,学以致用才是“读活书”的最高境界。

    李舒崇自幼就酷爱读书,往往一拿起书,就会两耳不闻窗外事,全身心地投入到书籍的世界里,忘掉了一切烦恼和忧愁。想起古人的风雅,他不禁浮想联翩,难得找到一个和自己一样爱“啃书”的异类“知己”,李舒崇不敢怠慢,小心翼翼地把它抖落放在一张空白的纸上,再次观察起来。

    只见书虫肚皮朝天,奄奄一息,纤细的足微微动弹了几下,似乎想翻转身体爬起来。看到书虫还活着,李舒崇赶紧爬起床,把书放在桌上,准备找个干净点儿的瓶子,为自己的“知己”安置一个临时的家。

    李舒崇在家里四处张望了一会儿,很快找到了一个带盖子的玻璃瓶。他坐到了桌前,打开瓶盖,下意识地摸了一下瓶口,想看看瓶子是不是很脏。“咝”,李舒崇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手指传来一阵疼痛感,低头一看,原来是自己的食指被瓶口划破了一道口子,鲜血瞬间涌了出来。好巧不巧的,几滴殷红的热血正好滴在了那张纸上。

    李舒崇赶紧用左手帮忙,挤出几点鲜血,然后紧紧按住右手的伤口,准备去找个创可贴来包扎一下。忽然,一阵极度的眩晕袭来,他眼前一黑,不由得慢慢倒在桌上,人事不知。

    不知过了多久,李舒崇才悠悠醒转过来。他感觉依然是头痛欲裂,仿佛暂时失去了记忆,脑海中一片空白。直到他看见桌上那张白纸,看到纸上那几点殷红的血滴,他才逐渐回忆起晕倒之前的事情。“我今天是怎么了?”他自言自语道,“我只是割破了手指而已,怎么会像失血过多的样子,眼前一黑就倒下了呢?这不科学呀,实在想不通。干脆不想了,还是先找找创可贴吧。”李舒崇抬起右手,想看看伤口的情况。“咦?伤口呢?”

    诧异的李舒崇瞪大了眼睛,只见右手食指处的伤口已不见了,指尖的皮肤一片光滑,只是留下了一点阴影,就好像书虫被画在了伤口处,看得见却摸不着了。李舒崇用右手揉揉脑袋,又用指尖按了按微蹙的眉头,想缓解一下大脑的酸胀感。就在指尖接触到眉心的一刹那,李舒崇突然感觉到一片清凉,头脑瞬间清醒了很多,脑海里多出了一些重要的信息,整个事情的前因后果也就真相大白了。

    一切要从这枚书虫说起。这不是一枚普通的书虫,它是来自古代的神虫,只要吸收一滴人类的精血,它就融合在人的命魂里面,认人为主。一旦它认主成功,它就能和主人一起不断修行,不断突破;当主人死后,它也会失掉魂力,重新化为普通的凡虫,还能再生活六年。若有机缘巧合,能找到新的主人,重新融合在人类的命魂,它又从头开始修炼。

    人的精神包括三魂和七魄,三魂是指天魂,地魂,命魂。七魄是指天冲魄,灵慧魄,气魄,力魄,中枢魄,精魄,英魄。天魂和地魂常在体外,只有命魂在身体里面。人的命魂掌控着人体的七魄。人类生命就是从命魂住胎时产生的。命魂住胎之后,再形成人的七魄。魄为人的肉身所独有,人死之后,七魄随之消散,而命魂也消散或者离去,生命就此告终。

    原来,是一个书虫融合到我的命魂里面去了,这个书虫实在是太狡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