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珍妮爵爷

沁纸花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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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颓然退后,用魔杖支撑着地面,好让自己不会倒下。整个世界就这样以我为中心开始快速地旋转。我踉跄着走到路边,用手抓起几朵怒放的铃兰,又把背上的包裹甩在地上,从里面摸索出一些巨魔的骨粉和月长石粉末,再把它们一股脑儿地塞进嘴里,嚼一嚼吞下去。

    铃兰花瓣原本有点儿甜味,然而和那两种粉末混在一起,就变成了刺鼻的氨水味儿。它们一落到胃里,一股凉气就直冲我的脑门儿,涨得我的耳膜都像是要破掉。

    恢复精神的药剂制法有千千万万种,几乎所有有香味儿的花朵和骨粉之类的东西都能成为关键配料,但像我这次这么用,后遗症可不大好受。现在我的脑袋终于摆脱了眩晕的感觉,可胃里却一阵又一阵地抽搐,然后我之前吃掉的黑面包和腌鱼就从我的嗓子眼儿里一股脑地挤了出来,路边的一大片铃兰顿时惨不忍睹。

    蓝眼睛尼安德特人女骑士已经从灌木丛中站了起来,看着我只说:“你……你……你!”

    我又扯下来几朵铃兰擦干净了嘴,然后捡起地上的口袋,向她点头笑了笑,慢慢地绕着路魔留下的那个大坑转圈。

    彩虹喷射只对生灵起作用,这生灵包括一切有心跳有血液的动物,也包括食人树和食人花之类的魔物属植物。因此如果这只路魔之前吞噬了很多人的话,那么他们身上的金属制品小东西就应该会掉在那个坑里。一个魔法师通常都需要很多材料,而这些材料在大多数人看起来都挺稀奇古怪——比如现在我背后的口袋里就有一小串风干的蝙蝠耳朵,当然这不是配菜,是魔法材料。

    坑里有不少亮闪闪的小东西,那是些指环项链之类的零零碎碎。其中一个戒指的戒面上还镶嵌着一枚硕大的红宝石——因为路魔体内酸液的长期腐蚀而变得更加璀璨。我跳下坑去,捡起那枚红宝石戒指和一个荧光石小饰品,然后沿着原路爬了上来。

    那个女骑士还站在里那,手里握着一把灰蒙蒙的铁剑,瞪着眼对我说:“法师!”

    我能够体会她的这种心情。在我很小很小,小到记忆都快模糊的时候,我的母亲常常会在我晚上不睡觉的时候吓唬我——“洛基山上的魔法师会在晚上飞下来抓走还醒着的小孩子,做成蜥蜴干挂在屋檐下!”

    那时候的人们都知道魔法师这种生物,都知道他们有挺可怕的力量,可实际上没有一个人真的相信自己会看到魔法师。就像很多人崇拜金牛神、独角兽、长翅膀的奥克良小仙女一样,可从没有人会认为自己真的就能看到它们。哪怕是为我代售幸运戒指的小贩,也一直认为我只是个用廉价锡制品换钱的还算入流的手工匠而已。

    还有的人赌咒发誓说,某片丛林里存在着看不见摸不到的邪恶力量,会让人发疯、精神失常。实际上那是他们不小心踩坏了丛林妖精的巢穴,于是小妖精们会用尖利的骨刺去折磨他们,让他们像发了疯一样跳脚大叫。

    由此可见,普通人也是看不见丛林妖精这类魔法生灵的,只有一些类人种生物和拥有真实之眼的魔法师才看得到。

    可是这个不走运的女骑士先是遇到了路魔,后是见到一个货真价实的法师使用了彩虹喷射——尽管我是一个只能记忆三个魔法的法师——这足够她感到震惊了。

    于是我耸了耸肩,对她说:“法师。”

    她呆呆地看着我,过了好一会才有点儿慌乱地把手里的剑插进剑鞘,可看了我的魔杖一眼,又将它拔出来了一半,想了片刻却再次推了回去……

    我只好笑笑,摊摊手说:“我不吃人,也不会从烟囱里飞进屋子捉走小孩子。”这个世界上没有没父母这样吓唬过的小孩子大概还不存在——于是那个尼安德特女骑士愣了一愣,也就真的笑出了声音来。

    然后她一直盯着我,眼里露出与她身上的装扮完全不相符的好奇神色来:“真的有魔法师……怎么可能?你怎么能用那个木头杖喷出光线来?”隔了一会儿,她又叫起来:“是你的那个魔杖的问题吧?!”

    我一直都知道在很多平民的心里,魔法师的名声并不好。人们总是习惯性地敬畏比自己强大得多的同类,一旦这同类又极神秘,神秘感就会将敬畏催化为畏惧。但在少部分贵族的心里——因为他们的祖上或许有过同魔法师接触的经历——他们对这类群体的畏惧之心会减少很多。大部分贵族不像大部分平民一样认为魔法师只是个传说。他们确信这魔法师是真实存在的。

    这个女骑士一定是贵族,所以她才会没有对我表现出太多的畏惧。然而她也一定不会是一个极有势力的贵族,因为那样的话,她从前就会亲眼见到活生生的魔法师,而不会表现出这种眼见传说变成现实时的惊讶来。

    在我的记忆里,一些法师喜欢寄居在大贵族的府上。这多半是因为他们需要某些珍贵而稀少的魔法材料,于是以自己的学识和炼金术的技巧来获得贵族的供养。一些极其强大的魔法师一旦出现在战场上,甚至可以以一个人的力量扭转一场小规模战役的战局。艾瑞法斯特大陆上曾经有过那样一位强大的魔法师,但……

    但一想起这件事情,许多记忆的碎片就浮现于脑海之间,我的头脑就会莫名地剧痛。过了半个小时,阳光变成橘黄色的时候,我已经和这个名叫珍妮;马第尔的女骑士一同走在路上了。她的姓氏带给我一种熟悉的感觉,接着让我回忆起了一些事情,愉快的或者不愉快的,零零碎碎,林林种种。

    珍妮是一个勋爵,她的父亲是一个男爵。原本一个男爵不大可能为女儿装备这样的铠甲与剑,但恰好马第尔家位于欧瑞王国东南部博地艮行省的领地里有一座铁矿,于是珍妮的父亲成为了整个欧瑞王国里最富裕的男爵。

    马第尔家靠军功受封为贵族,因此极为尚武。他们的祖先参加过六百多年前那次导致了亚人种最终失去了在艾瑞法斯特大陆主导种族地位的“二十六年战争”,另一位祖先则参加了三百多年前的那场“迷雾森林战争”,因此家族里曾经出现过两位侯爵,才致使他们这一代不至彻底沦落为平民。

    但如果一直这样下去,即便欧瑞王国里没有爵位不能授予女性的规定,到了珍妮的下一代,如果他们还没有足以匹配勋爵这个爵位的功绩,他们就会失去贵族的头衔,变成一个富有的平民家族。也许再过上几十年,马第尔家的后人就会像历史上无数曾经显赫无比的家族后人一样,缩在贫民区的某间木头屋子里,啃着干面包,庸庸碌碌地过完一生,然后完全忘记祖上的荣光。

    于是珍妮在十八岁的时候,也就是此时,从家里溜了出来。她想要做一个建立功业的骑士,想要取得男爵的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