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步兵显威

MVP翔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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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萧风仔细地打量了一下三名士兵。最前方的领头人便是拉夫奇,身着一身黄金战甲,金剑别在左腰间,金盾持在左手,英武异常。

    其余两名白银士兵分别站于拉夫奇的左右两侧后方,浑身上下也同一般的铁甲步兵不同,浑身上下的装备全是白银色的,是两名中士。

    “起来吧!拉夫奇,我现在需要你的帮助。”叶萧风虽然感到有些脱力,但是还是强撑站着。

    “主上,如吾所见,汝之伙伴已被怪物包围,急需杀出一条血路可对?”拉夫奇抬头环顾四周,发现战况并不是很妙,便主动请缨:“属下愿为主上鞠躬尽瘁,排忧解难。”

    “不,不是要杀出一条血路,而是要把敌方全歼。”

    “臣,领命!将士们,随我杀!”说完,拉夫奇一把抽出别在左腰上的金剑,高高跃起直接跳入丧尸堆中。

    这一幕不要命的举动看的叶萧风吓坏了,刚想说什么却发现那两名中士也高高跃起随着拉夫奇一起冲入丧尸堆中。

    “这……他们这是自杀么?”叶萧风十分不解,懊悔地拍了拍脑袋,忘记和他们说丧尸的传染性了。

    “唰”的一剑,一只丧尸的脑袋直接被砍断而高高飞起,污血随着脑袋所飞之处而肆意喷洒。

    “杀!”拉夫奇战斗的样子几近疯狂,一副不要命的样子在丧尸堆中横冲直撞,而丧尸们却对他无可奈何。

    洛丹伦是一个充满了危险的大陆,各个种族为了生存下去而战争不断,在洛丹伦大陆上的人族,从小为了生存便努力训练自己,有资质的会被送去送去魔法城邦达拉然进行学习魔法,进而成为一名法师。

    而那些没有先天资质的,便会从军上战场,在实战中不断提升自我,从而提升军衔,越变越强。

    洛丹伦的军队和地球上的军队质量是无法比拟的,洛丹伦的军队是一支虎狼之师,天天过着刀尖舔血的生活,在战场中摸爬滚打,所有的弱者都死了,留下来的便是强者。

    所以拉夫奇虽然仅仅只是个上尉,但是战斗能力却是十分强大,再加上一身黄金盔甲,丧尸根本奈何不了他。

    此时的拉夫奇就如同一只乌龟,浑身上下都是壳,让丧尸根本不好下嘴。

    那两名中士也是一样,白银盔甲,怎么咬的穿?

    所以三人在丧尸群中疯狂冲杀,长剑砍、刺、撩、劈、挑、甩、勾,各种朴实无华的招式用处,但却招招致命,丝毫不会拖泥带水。

    这些招式看似平淡无奇,只是一些简单的动作,但是在拉夫奇的手中却是各种杀招,让人防不胜防。

    这便是洛丹伦的士兵,精锐中的精英!

    “奇怪了,这已经不是小兵了吧,这简直就是精英级别的了,我不是只能召唤小兵嘛?”叶萧风看着在丧尸群中疯狂冲杀的三名士兵,不禁陷入沉思。

    在叶萧风的印象中,铁甲步兵是所有的兵种中垫底的存在,一挥手秒杀一大片的那种炮灰。

    然而现在,他召唤的这三名“变异”铁甲步兵居然已经有了皇家卫队的实力,而且叶萧风从来没见过有军衔的铁甲步兵。

    “猜不透啊,到底是哪个环节有问题呢……”想了半天也没有什么结果,叶萧风又因为召唤仪式而有些体力透支,便盘坐在地上继续观战。

    其实现在的战场只需拉夫奇三人便足够了,几乎所有的丧尸的仇恨都被他们吸引了而纷纷跑去,张冉曦等人的压力顿时小了许多。

    此时拉夫奇的脸上满是鲜血,一身黄金盔甲也是血迹斑斑,微微有些破损,但却没有什么大碍。

    终于,最后一只丧尸被干掉了。拉夫奇从那丧尸的脑中拔出长剑,插回剑鞘。

    拉夫奇带着两名中士来到叶萧风面前,单膝下跪:“臣幸不辱命,已将贼子尽数歼灭。只是主上,臣有一问,不知当讲不当讲。”

    “说吧。”

    拉夫奇缓了缓,说道:“这些生物,若臣未猜错,应名唤‘丧尸’,可对?”

    叶萧风惊奇:“你是怎么知道的?”

    “臣又猜测,这些丧尸应是属于亡灵军团,可对?”

    叶萧风是彻底吓到了,警惕地看着拉夫奇:“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拉夫奇也看出了叶萧风的顾虑,轻笑一声:“呵……吾主不必担心臣,臣来自洛丹伦大陆,终日与亡灵一族战斗,故知晓其名。亡灵一族乃各族天敌,所到之处,万物寂灭。”

    “看来是我多虑了,拉夫奇,多谢你的支援,你先回去吧。”叶萧风笑了笑,拍拍拉夫奇的肩膀。

    “能为吾主排忧解难,实乃微臣之荣幸。”拉夫奇一边说着,三人一边慢慢化为白光,消散在这天地之中。

    叶萧风看着慢慢消失的拉夫奇,陷入沉思:根据我以往是光明召唤师的经验,以后再次召唤他们三人应该可以直接召唤了,但是假如以后小兵多了呢,难道也可以全部召唤?

    前世的叶萧风的召唤生物都是个体实力十分强大的生物,比如四翼主天使,矮人国王,高阶圣堂武士等等,同时召唤也只是四五个人,但是小兵的话就不能确定能否同时召唤了。

    “风哥,这个就是你的召唤生物?哇塞,召唤师好厉害哦!”郁蔼玲见三人不见了之后,急忙上去问叶萧风。

    “呵……这只是小兵而已,其他召唤师可以召唤出比拉夫奇要厉害百倍的生物呢。”叶萧风笑着摇了摇头,他刚刚在一阶基因觉醒并且不动用基因锁的情况下,召唤三名士兵已经是极限了,他自己也不知道小兵召唤师这个职业的发展前景如何。

    “切,原来你很弱咯……”郁蔼玲表示不屑。

    叶萧风也没有解释争辩什么,站起身来说道:“把这些丧尸的脑子剖开,有晶体状的结晶就收集起来。”

    是的,普通丧尸也会产生魔晶,只不过几率很小,大约只有十分之一的概率。

    也就是说,十个丧尸中只有一个可能会有一个产生魔晶。

    当然啦,这种普通丧尸产生的魔晶里面蕴含的能量远没有丧尸王的魔晶蕴含的能量大,可能转化生物能源还不到0.1KG。

    在前世,这种魔晶可是硬通货。什么人民币,什么美元全都不能用了,钞票在末世就如同废纸,一文不值。唯一能作为货币的只有两种物品——黄金和魔晶。

    黄金会贬值,而且在末世中会一直贬值,真正保值的只有魔晶,因为人们可以吸收魔晶中的能量而强化身体。而觉醒者不仅可以用来强化身体,还可以提升自己的等级,习得更多的技能。

    这些能量即使是后世的科学家们研究了七年,也没研究出这到底是什么东西,丧尸的脑中又为何会产生如此玄妙之物。

    “风哥,一共收集到九颗魔晶。”张冉曦汇报道。

    “确实应该差不多就是这个数字,但是比我预计的要少一点啊。”叶萧风心中暗道。如果根据十分之一的几率,最少也要有十一颗魔晶,然而现在只有九颗。

    “恩,继续走吧,宿舍楼就在前面了。”绿林小道的尽头,便是宿舍楼了。

    那一幢幢大楼在远方影影绰绰,仿佛被一层阴影所笼罩。

    走道男生宿舍大门前,玻璃大门被人从里面反锁了,门上有一层血迹,使人看不清里面的情况。

    而宿舍外面,则零星地散落着一些丧尸的尸体,还有一些残骸。

    叶萧风上前检查了一下,基本都是缺胳膊断腿的,很明显是跳楼没死,然后被丧尸吃了干净。

    “啊……我的头好痛,好痛啊!”忽然钱默莞面色惨白,抱着头蹲在地上,不停地发抖,显然是十分痛苦。

    “莞儿!”叶萧风见状,赶紧冲过去。其余的人只是围在钱默莞身边却没有帮上任何的忙,只有叶萧风知道,她又在开始预言了。

    叶萧风右手放在钱默莞的额头上,缓缓将体内的能量输送进去,帮助她预言。

    过了一会儿,钱默莞平静了下来,而叶萧风的头上则全是汗水,但是他却顾不得擦,急忙问道:“莞儿,你看到了什么?”

    钱默莞睁开了紧闭的双眼,一边摇头一边一脸恐惧地看着前方的男生宿舍:“我们…….都会死……”

    PS:昨晚出去吃饭了,不好意思……

    感谢书友“1紫冰1”的五张推荐票,小翔好开心!

    还有两位书友的鼓励小翔也看到了,说真的,码字是一个人的事,写作就是一群人的事。小翔码字的时候是无比的孤独,但是在看到书友的鼓励之后十分的开心,十分的幸福。

    其中一位书友还说让小翔争取早日上架……小翔不敢回复,因为小翔的码字速度就这样,一天一更都是很赶,如果遇到突发状况又没有存稿,就只能断更,而更新的速度将直接影响书的成绩,马上又要开学了,码字的时间更少了,所以上架对小翔来说似乎是十分的遥不可及呢……

    最后的最后,希望各位书友多提意见,小翔的书才能不断地更改,最终趋于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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