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晶石与豆小蓝

天枫红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书迷楼 www.shumi.la,最快更新虫宠逆袭最新章节!

    “理论上来说,确实是这样。 ”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叶枫觉得圣水金蝉这次传递过来的意念颇有些无奈,顿时有了一种极为不祥的预感,果然——

    “可实际上我已经尝试过用你的身体,去吸收外界游离的灵气。老实说效果很差,特别的差。末法时代不是说说而已,空气中游离的灵气已经接近枯竭,如果仅仅只靠自主吸收灵气进行修炼的话,估摸着我这辈子都没有晋阶的希望了。”

    “那我呢?”

    尽管叶枫也晓得就连圣水金蝉这种上天的宠虫,都没法在末法时代自主修炼晋阶,更不用说他这啥也不算的普通人了。但叶枫还是抱着万一的希望这么问了,果然圣水金蝉传递过来的意念更无奈了。

    “主人,你的身体经过我圣蝉本源之力的改造,变得极为适合修炼。虽然同等条件下,跟我的修行度还是存在差距,但比起上古时代那些所谓的单灵根天才,却是优秀许多。只可惜现在是末法时代,想要有所成就千难万难。”

    “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了么?”叶枫有些失落。

    “倒也不是没有。上古时代天地灵气丰沛,只要不是资质特别差劲的,光靠自主吸收灵气就足以进阶。但也有一些特殊的种族,他们的体质与天地之间游离的自主灵气极不相融,贸然吸收游离灵气轻则走火入魔,重则身陨魂灭。

    为了生存,他们明了许多奇奇怪怪的灵修诀,据说可以炼化天地灵气,将爆裂的天地灵气驯化的绵羊一般温驯。不仅如此,为了加快修行度,拉近与我们这些先天族群的修为差距,他们还从山川大泽中寻找挖掘出许多奇奇怪怪的晶体。

    这些晶体,里面的灵气已经丰沛到了固化的程度。而且比起游离的灵气,固化晶体里的灵气更温和,更适合那些特殊的族群吸收炼化。千百年后,靠着这些特殊的晶体跟他们千奇百怪的灵修诀,这个名为娲族的种群,居然收服了许多异族,成了上古时代的一方巨擘!

    后来我的前辈也有幸拿到过几块那样的晶体,现用那些晶体修炼确实更容易进阶,但这样的进阶却存在着极大的隐患。

    灵气炼化的太过温驯,对修者而言就少了一个利用爆裂的天地灵气,时刻磨练自身体魄与神魂的机会。本来上古时代灵气丰沛,进阶就已经极为容易,再要选择这样的捷径而行,面对元婴化形之心魔劫,简直就是一个灾难。

    偏偏这样灾难,对娲族这个特殊的族群却是形同虚设。

    娲族从一出生就面临剧烈的竞争机制,而上古时代随处可见的妖魔与先天族群,对娲族鲜美的肉身也是极为垂涎。每一个成长起来的娲族都是从重重劫难中挣扎抗争脱颖而出,由此炼就一颗千锤百炼的心脏,压根不惧小小的元婴心魔劫。

    因此我们这些先天族群,尽管羡慕娲族的修行度,却从来没想过要身体力行,用那些晶体提升修行度。

    好在这些灵气固化而成的晶体,并不是那么容易现并得到的。不然上古时代说不定就成了娲族的主场,虽然我身为圣水金蝉,即使得到了那样的晶体都不敢使用,但主人你身为人族却是无碍的。”

    “怎么说?人族就不用怕那什么心魔劫了?”叶枫奇怪道。

    “圣水金蝉寿命漫长,虽然我如今认你为主,你若不幸身陨,我还是可以进行休眠,甚至寻找下一任主人。元婴化形之劫,早晚我都要经历一番。主人你就不一样了,身为人族寿命短暂,而末法时代修行不易,灵气固化的晶体也不是顽石随处可见……”

    “行了,你不用再解释了,我懂了!”叶枫郁闷道。

    这圣水金蝉也太损了,这不是拐着弯儿的说他这辈子都不可能面临心魔劫这么高大上的劫难了么!

    虽然叶枫自己也知道,这什么灵气固化的晶体不是那么容易找的,而且那元婴化形一听就很牛叉,不是这么容易就给他修到的。然而一听圣水金蝉说的这般直白,叶枫还是觉得有些无法接受。

    有时候人就是这样,自己想得,别人却说不得。

    本来叶枫对这什么修行之类的并不热衷,圣水金蝉这么一说,他反倒被激出了几分气性来:不就是元婴么?有什么的,看他哪天修给这只眼睛长在头顶上的破蝉看,到时候这破蝉搞不好眼珠子都要掉落下来!

    这么一想,叶枫心里就舒坦了许多。

    “那晶石长什么样?我要怎么样才能找到它们?”

    既然决定要让金蝉刮目相看,叶枫还是很讲效率的。虽然他不大可能一出门就撞见了这样珍贵的晶石,不过早一点知道晶石长什么样,总可以避免身在宝旁不知宝,从而错失了珍宝这样的人生巨憾不是?

    “晶石没有固定的形状,也没有固定的颜色……”

    “那我要怎么找?”

    “怎么找我就不知道了,反正我是从来没去找过,我的先辈也没这个需求。不过你也不需要担心会错失了宝贝就是了。在这样的末法时代,别说是灵气固化的晶石,就是稍微浓郁一点的灵气集合地,都可以吸引一大批的灵物长期驻留其间。而灵物与灵物之间是有感应的,小蓝如今已经是灵虫,只要随身携带着它,方圆三公里内的灵气聚合点都逃不脱它天生的灵觉。”

    叶枫看了一眼某只躲在小金橘盆栽上打盹的虫子,有些无奈。

    看来在找到下一只符合自己心意的虫子之前,他只能跟眼前这只二货形影不离了,但愿这只二货太过娘炮的外形,不要影响了他帅气的男人形象才好,叶枫不无担忧。

    叶枫的担忧,也不是没有道理。

    豆小蓝这些天吃了他不少的金蝉圣水,灵智提升了许多之余,那外形是愈炫目了。半透明的幽蓝色羽翅,边缘镶了一层亮银,身体甚至呈现出一种剔透的质感,只要它静静的趴伏不动,一般人甚至看不出这是一只虫子,简直就是一个活生生的艺术品。

    他一个大男人,整天带着这么个小东西在身上,怎么看怎么都觉得有些诡异。

    而小蓝的学名,在万能的度娘面前早已无所遁形。它是一只豆娘,这也是小蓝豆姓的由来,别看小蓝体型纤弱,看起来漂亮的要死要活,这家伙却是纯粹的肉食主义虫!在没有喝过圣水金蝉的金蝉水之前,小蓝吃的是体型微小的蚊、蝇和蚜虫、介壳虫、木虱、飞虱、摇蚊……反正只要是小飞虫它都吃。

    甚至有一次饿极了,小蓝还吞了一只刚出生的同类小豆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