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姬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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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我知道,什么是我的爱。

    Love is natural.

    可是,我却不知道,到底什么样子的故事,适合什么样子的人。我不可能直接问观众,因为没有人会给我一个准确的回答,就如同乔布斯从来不会遵从市场调查而研发自己的产品一样。我们需要作出一个东西,让观众起先不知道那是啥,然后看着看着,才发现,哦,原来是这样,我喜欢这个故事!

    玄妙。

    太玄妙了!

    这个玄妙的犹如神学一般的问题,我怎么样才能搞清楚?

    难道,真的让我像CCTV的记者一样,拿着一个话筒,扛着摄像机,莫名其妙的跑到街头,对着无权无钱、平时被一个城管都能随便欺负的修鞋老头,仿若电影中的阿凡达降世一般,和蔼可亲的问一句,“你幸福吗?”

    哦,不,我应该貌似谦虚谨慎的问一句,“亲,你这个故事吗?你喜欢草鸡女生和王子的爱情故事,还是姑娘和diao丝的爱情故事?”

    姑娘们没有人愿意承认自己喜欢钱多的男人,就如同写手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为了钱而写东西。姑娘喜欢有钱男人和写手码字希望名利双收,都需要给自己在金钱面前弄一层美轮美奂的那个啥,那就是——毫无杂质的爱和对文学崇高的敬仰。

    可是,历史与现实都证明了,这样的男人似乎拥有比钱少的男人更具有竞争力,就如同冰冻星球纪录片里面出现过的场景,一个好的企鹅,如果想要交\\\\配,留下后代,也一定是一个会搭窝的企鹅;热带丛林中的天堂鸟,想要求偶的时候,都要敞开自己丰满而美丽的羽毛,对着雌鸟唱歌,要动听,要美丽,要有诱惑性。

    好姑娘与diao丝的爱,……

    除去了金钱、学历、相貌、工作、家世、房产,汽车等等一切现实的诱因,似乎只剩下的爱了,也许这样男人真的会存在。在穷困的物质条件、猥琐的外表、不足160的身高、没有受到过高等教育、没有稳定的工作,没有医疗和养老保险,就更不要说什么房产和车子这些俗物了,除去这些外在条件,也许他真的拥有丰沛而令人折服的内在,而让姑娘真心喜爱。

    可是,如果我要是真弄出一个好姑娘和这样一个diao丝的爱情故事……那就需要重新定位市场了,这样的故事,应该会在一直生存在城市边缘的农民工中有市场,而不会吸引城市中的姑娘,因为这样的故事,姑娘们心灵上无法得到满足,看不爽,自己不买账。

    廖安说,好的故事就是让观众,缺失得到弥补,伤痛得到补偿。

    如果现实人生给了大家一道伤痕,那么电视剧里面就不能再反复撕扯这道伤痕来恶心人了。

    毕竟,我们要做的是偶像剧,又不是现实纪录片。

    廖安的新戏定名为《柠檬夏天的爱恋》,题标下还有一行小字——Honey Summer.

    据说,夏天温度可以让草长莺飞的世界变得更加的繁茂,把空气蒸腾的也更加稀薄,让人的视觉出现一种类似浪漫的幻觉。

    其实,说简单一些,就是温度增加一些额尔蒙的分泌量,琼瑶奶奶的小说中的台湾少女比东三省的闺女容易早熟,在东三省的闺女还叉腰揪着骚年的耳朵扯犊子的时候,台湾少女就能在15、6岁的年纪,暗暗对着老师发\\\\春,归根到底,就是天气的原因,跟情商木有神马关系。

    故事的女主就是一个很普通的姑娘,大学毕业2年,留北京工作。

    第一男主是一个很有钱、有背景的家伙,跟徐樱桃徐大公子差不多,只不过木有他爹的权势,也木有樱桃的身家,但是却比樱桃哥哥靠谱多了的一个帅锅。

    第二男主,是一个凤凰男。名校毕业,自己奋斗,是一个异常刻苦用功,并且全身散发着‘身残支坚’强大气场的美男子,围绕在他周围的全是一等一级别的美女和老爹身家丰厚的姑娘们。

    故事主线:

    第一男主追求女主,女主因为他有钱而不屑一顾,然后她喜欢的是男二。

    同时,又为了男二的身边围绕着这么多自己的竞争者而暗自伤神、伤心、难过,自我贬低、自怨自艾。她觉得男二太优秀了,自己与竞争者一比,那就是马里亚纳海沟与珠穆朗玛峰的区别。然后,男二稍微的另眼相待,就能让她激动半晚上不睡觉,第二天一早起来弄鸡蛋饼,给男二当早点,随后,被竞争者B的哈根达斯抹茶蛋糕击碎了一地的玻璃心。

    这期间,男一陪伴着她,和她一起伤心难过,陪她去大排档,一起吃烤串,听她哭诉,给她的工作出谋划策,并且,暗自出钱买项目帮助她,让她犹如得到了葵花宝典的郭靖一样,在公司里面宛如江湖顶级高手一般,飞花摘叶,凌波微步,让大家又奇怪,又羡慕。

    终于,她得到男二的瞩目了。

    那种感觉,就好像辛迪蕾拉在舞会上,被王子看中,进而邀请她一起跳舞一样的令人全身颤抖。

    故事到了一个美好的阶段。

    男二如此的优秀,这样的优待女主,让大家以为这就是一对完美恋人的时候,男二喜欢上了公司老总的那个、刚从海外回国的千金,而这位小姐也看上了男二的能力。

    于是,顺理成章,男二甩女主。

    女主痛苦的天崩地裂,她觉得人生都是晦暗的,世界就如同核子战争遗迹一般,天空上还一片一片的飘荡下灭世的灰烬。

    男一还在女主身边。

    然后就是,纠结啊,比如男二和未婚妻去买戒指,买婚纱,每次都会被女主遇到,女主很伤心,很难堪,千金小姐很高傲,她知道,自己的家世和美貌还有学历都比女主强很多,自然,自己就成了那个‘有主儿的’,而穷丫头的女主就成了‘没人要的尾货’。女主就更加郁卒了。

    于是,男一就自告奋勇,充当她的护花使者。

    当她形单影只的时候,身边有他;当别的姑娘想她炫耀自己的男友买了新的大众帕萨特的时候,他就开着自己的宾利接送女主上下班;当别的姑娘省吃俭用的花两三个月攒的钱买一个LV普通包包的时候,她拿着男一丢给她的‘不值钱的买菜包’——鲜嫩的一个爱马仕的铂金包!

    然后,一系列的闹剧,最后,终于弄明白,其实千金小姐的爹,这个老总也是端着别人饭碗的打工皇帝,这个公司真正隶属一个大集团,而这个集团的真正的主人,就是男一的爹。

    而女主终于承认了自己的爱情,她其实爱上了男一。

    因为他的温柔、体贴,因为他的人好,而不是他手中大量的金钱!

    最后,女主和完美的男一Happy ending了!

    多完美!

    在被廖安如同醍醐灌顶的洗脑下,我看了这个故事,我都感动的热泪盈眶了。这个男一,太TMD的完美了,我要是碰到这样的男人,我哭着喊着都要嫁给他,别说给他当女人了,就是给他当丫头我都认了!

    这个男一,拥有同徐樱桃相似的背景,却没有他那种宛如沟壑一般深不可思的城府和心机;拥有乔深的面孔(其实,他就是乔深出演的),却不像乔深那样爱上一个不可言说的萧容;他拥有谭酒桶那样完整的家庭,却比谭酒桶要年轻并且洁身自好许多……至于勋家的勋暮生和勋世奉……男一拥有他们所没有简单、直白与安全。

    廖安的这个男主角就是所有妞心目中的完美的代言人。

    我就这样,像个小粉丝一样,搬着小马扎,坐在片场整整一天,看着乔深那出神入化的表演,与他那张价值亿万,几乎可以倾国倾城的脸蛋。似乎,他就是另外一个世界的入口,可以把看着他的人,带入只属于他的梦幻当中去。

    嗡嗡……我手机震动的声音。

    拿出来一看,是Simon张的来电,他提醒我,晚上在ET酒店有一场我和于灏主演的那个《战国》的庆功会。

    根据调查数据显示,这部戏在各个卫视的收视率非常好,那个金戈铁马的时代,把人们对于历史剧的狂热从被清宫大辫子戏份给腻歪和恶心的不堪一击的玻璃心中唤醒。让老百姓恍然大悟,哦,原来我们的老祖宗还有这样美人如玉、死士豪杰、国运纵横、诸子百家争鸣的辉煌时代啊!!

    原来我们的历史不都是宫墙内的脂粉阴谋,后宫中的女人心计,太监宫女的虚假颠鸾倒凤,外加朝廷上匍匐于地的号称是大臣,其实是奴才的,行为是太监的男人们。

    原来,男人也可以如荆轲一般做死士、做豪杰,也可以如苏秦一般执掌六国相印,或者像秦始皇一样承袭六世余烈,扫*,征伐天下。

    而女人,也可以如赵姬一般,权倾天下,或者如姬蘡薁一般,凄美红颜,烈爱一生。

    反正,这个故事还真的挺受欢迎的。

    ET专门为这部戏,把联合投资商,还有媒体,艺人的什么,都叫过来了,凑在一起,开个Party,说是庆功,其实开始第二轮的营销,并且同时推出ET别的几部新戏和一些新签约的艺人。

    作为ET的执行总裁,勋暮生一定在场,而且必定是主角。我作为《战国》的第一女主角,我身边必定是饰演秦始皇的于灏,还就是勋暮生。

    今天我穿了一件红色软纱的裸肩礼服,黑色的Christian Louboutin的鞋子,没有戴任何珠宝首饰,可是口红却是容易激发女人敌意的大红色,来自Dior限量版的口红,为了不在镜头前面成为妖姬,头发并没有卷,只是自然的吹直,垂落腰间就好。

    于灏是GUCCI的黑色西装,而勋暮生,照例是意大利手工西装,今天,他穿了一件深蓝色带着竖条细纹的三件套,显得贵气十足。

    镜头,可以泯灭一切爱恨情仇。

    我,勋暮生和于灏,面对镜头,用社交这种完美的商业化笑容,面对镜头。

    我无法答应嫁给他。

    所以,我只能滚开的,躲在离他的远远地方,不碍他的眼。

    我已经努力克制了,就这样沉默的看着他,看着他酗酒,看着他不要命的工作,看着他办公室的灯光一直从深夜亮到黎明。

    那天,听说他又去了医院,又是胃的毛病。

    我还是克制着自己,不能去看他,也不能再照顾他。

    为了拒绝他,我已经用尽了我两辈子以来,最高的自制力,可是,……事情依然越来越糟糕。

    拍完照,就是拿着锤子敲破冰雕。

    随后,则是酒会。

    勋暮生照例开始喝酒,这次的宴会上不只有软绵绵的红酒和香槟,还有烈酒如白兰地、威士忌和朗姆酒。

    勋暮生喝白兰地。

    他手中的杯子一杯一杯的换着。

    我看着他,一次一次把烈酒倒入口中,他的眉头些微的皱起,像是怎么也不熨帖不平一般。

    ……

    他的左手下意识的摸了一下自己胃。

    ……

    我认输。

    我真的认输!

    我前世今生,两世为人,重新得到了一些,有新的朋友,新的生活,可是我失去的更多。我的家人,我前生的爱情,我的生活,还有,我与勋暮生之间那被命运扭曲的感情。

    经过死亡,唯一没有失去的,也就是只有他了。

    我对他的感情,不是对权势和金钱的屈服,自然也不会被这些东西收买。

    即使,不是爱情。

    而是,也不是沉默与无动于衷。

    我无法看着他再这样下去。

    所以,我认输。

    一份恋情,可以随时结束,世上也许根本就没有一生一世的男女之爱,更何况,我与勋世奉之间只是是一份尚未开始的恋情。

    可是,我对勋暮生的感情,却是至死不渝的。

    我知道,我根本斗不过他。

    他折腾自己,就可以让我屈服。

    也许,我无法承诺如他爱我一样爱他,也不一定可以承诺一段婚姻,至少,我可以站在他看得见的地方,让他现在不要这么痛苦,在他可以割舍掉我的时候,就让我离开就好。

    我向他身后走去。

    勋暮生身边的人开始起哄,然后,我单手,从他的身后,揽过他,然后从他的手中接过酒杯,我对大家说,“我来吧。”

    说完,把他手中的酒喝干。

    随后,我来者不拒,只要是过来敬酒的,看热闹的,起哄的,无论是干什么的,只要对方喝酒,我也喝。

    我听见有人喊着,“哟,Alice,救驾来了!”

    我,“食君之禄,忠君之事。勋先生不胜酒力,身体不好,还望大家手下留情。有什么事,自有弟子服其劳,大家海涵。”

    勋暮生把手臂放在我的肩膀上,我就这样揽着他。

    我觉得,他没有醉,因为我还搀得动他。

    只是,他什么话都没有说,到酒会的结束,他也没有推开我。

    黑色的梅赛德斯平稳的行驶着。

    坐在后面深色的皮座椅上,我让勋暮生躺在我的腿上,他的额头上是一层细汗,脸色苍白,闭着眼睛,看似睡着了,却有着并不平稳的呼吸。

    我问他,“要喝些水吗?”

    他不说话。

    我看了看外面的道路,“也许还有45分钟才能到你家,……,真的不去医院吗?”

    他的左手无意识的抚住了自己的腹部,我探了一下他的手心,冰冷的,我把他的手拿开,把自己的双手搓热了,解开他的外面的西装,背心的扣子,还有衬衣,直接按在他的胃的部位。手下,是他依旧苍白而冰冷的身体,隔着身体,我都能感觉到他的疼痛,那是一种火烧一般的,犹如尖刀分割的痛苦,似乎可以把人撕裂开了,全身都可以随着抽搐。

    我问他,“好点了吗?”

    他沉默着。

    很久,很久。

    当我们的车子驶上山坡,分开了那一片遮天蔽日的红松林,看到那座象征是无尽的金钱财富和权势的石头城堡的时候,我听见他说:

    “阿苏……别走……”

    “别走。”

    ……

    我闭了一下眼睛。

    轻声回答他,“我不走。”

    “Alice,……,别离开……”

    “为了你……我们,……可以做朋友……”

    ……

    我以为自己哭了,可是转脸看着车窗玻璃,我发现,我没有。

    玻璃中,那是一张显得异常陌生的面孔,精美的妆容,像一张完美的面具,把我同这个世界,隔离开来。

    这是一个演员的面孔。

    这是谁?

    是我吗?

    那我是谁?

    我是Alice。

    那么,苏离,又是谁?

    我揽着勋暮生,只是说,“我不走,我在这里,一直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