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回 秦王一斗老司马

血染大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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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深沉而带着份浓浓的肃杀之色,此时早已是三更时分。

    早在一更天时,李显即传下将令来,着大军埋锅造饭而饱食之后,数万骑卒,人简口,马衔枚,奔袭十数里外的富县晋国大营。

    这是一场完全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战争,可以说,李显打的也就是个突然,打的就是个让晋国大军措手不及而已。

    凌晨四五点钟这会,正是人最容易犯困想睡觉之时,而晋国大军,围攻富县,乃是攻城战,用的自然是以步兵为主。

    如此情况下,以骑卒对步兵,又是打得对方一个措手不及之时,试问,李显还需要动用其它的脑子吗?

    当那震天般的马蹄声,如那滔天河水般,倾泻而下之时,整个富县外的晋军大营早已是乱成了一片。

    随着杨闲,刘栋,刘塞三员虎将为箭头,当杨闲那一人高有余的大关刀,借着马势,狠狠地一刀把那晋军的寨门给劈开了之后,李显就知道,接下来的战争,将只会是一场血腥的屠杀。

    这一支三万人的铁骑,从秦国先祖李密开始,至二代帝王李思,然后再到李显手上,这算是传了整整三代人,李显这一代不算,在前两代帝王手上,这一支铁骑,皆是随着他们的王而南征北战,历经大小战事无数,才打下了这大秦赫赫的威名。

    无可否认,这是一支精锐的铁骑,在面对这般一种情况之下,其所能爆出来的杀伤力,可想而知。

    血,染红了整个富阳县城外的土地,浓重的血腥味儿,便是连那初升的阳光,仿佛亦是为他给抹上了一丝腥红的色彩。

    骑着匹健硕的枣红马驹,迎着初升的朝阳,李显安然漫步在这一片战场之上,恰此时,正有一缕阳光,穿透于世间万万重云层而迸射而出,直照耀在李显的背后,顿时只让此时的李显显得更加的高大,更加的威武而雄壮,战场上不论是秦国的士卒还是那被俘虏的晋国士卒,此时皆张着着一张嘴,满脸惊讶与崇敬地望着李显这个方向,此当如那天神下凡而来矣。

    随着哒哒的马蹄声,远处,那杨闲,二刘三员头号虎将骑着快马,奔至李显跟前,翻身下马,朗声大喊道:“禀大帅,这一场战,我军歼敌一万八千余,俘虏三万六千八百,此役大胜啊。”

    虽然满脸都止不住的疲惫,可是,那一脸的兴奋,确是怎么也遮掩不住。

    这是一场大胜,是一场空前的大胜啊,自他们这一支铁骑成军以来,何曾有过这等样的大胜,你让他们怎能不兴奋?

    “嗯,尔等着人整理战场,所有受伤将士皆要抬回城内,着人妥善安置,不得有勿。”看着眼前这三个因着兴奋而激动的满身肌肉都在颤抖的大将,李显好声无语,轻挥了挥手,李显表示毫无压力的打走了眼前这三位猛男。

    拜托,这是拿骑兵对步兵,又是乘着凌晨时分人意志最为疏忽的时候,又是偷袭的,这要是还打不赢,那才见鬼了呢。

    其实,这确也是李显自己会错了意了,要知道在这个时代里,打仗哪还有李显这般玩这种阴招的。

    在这个时代,不管是哪个国家,打仗,大伙都是明着来的,战场上,双方把兵摆圆,然后,先各出一员大将上场单挑,单挑赢了然后后方主帅才会下令全军压上,到时候双方对拼的就是各国兵员的个体素质和士气以及装备的好坏了。

    一场战打下来,一般来说,都会是杀敌一千,自损不说八百,亦是要达到五六百左右的。

    哪像李显这一战,三万对六万,杀敌一万八,俘虏三万六千余,自己损伤几乎是可以忽略不记,试问,如此一场大胜,怎能不让这些满脑子都是肌肉的猛男们兴奋。

    三员虎将,得了李显的命令,不敢耽搁,应了诺,翻身骑上快马,就往战场处飞奔而去了。

    此时,那富县内大小文武官员,亦是早已是大开富县城门,而出门把个李显给迎了进去。

    富县县衙内堂上,李显安然坐于上坐,身后,杨闲,刘栋,刘塞一众大将一字儿排开,静立于李显身后,各个皆是手按腰间佩剑,怒目而视正前方,表现出一副威武不凡的样子,只是那眼角处,偶尔闪向李显的那一丝丝出祟敬的目光,确是逃不脱在场任何一个人的眼光。

    原来的李显,虽然成了这大秦国的帝王,可是,那书呆子的名号,不管是在军中,还是在朝野之上,亦或是在整个大秦国内,那都是闻名暇耳的。

    只是,从李显着上重甲,佩上天子剑,骑上烈马,领着大军出了那咸阳城那一刻开始,从开始连骑匹小马驹都摇摇晃晃的,到后来的随意自如,再到后来的从函谷关到这富县一路上的千里奔袭,这一点一滴的进步,都看在这一帮将士们的眼中。

    而最为让他们震撼的无疑是昨天晚上的那一场大战。

    这是一场有史以来伤亡比例最为悬殊的战斗,他们的秦王李显,正在一点一滴的在进步着,而且是以一种非人般的度在进步着,这由不得他们不从内心中,自内心的去祟拜着眼前这位年青的王。

    以前的桀傲不逊,以前的因着李显的身份而不得不听从的糟糕现象,到如今,他们满脸崇拜而心甘情愿的站于李显身后,这之间的转变,确是来得如此的简单而直接。

    军人,就是这么的简单,直接,这么的敢爱敢恨。

    上处,李显带着一副温和的笑容,朗声道:“富郡太守何在?”

    这时,一直坐于左边的一位有些微胖的中年人,列席而出,躬身立于堂下道:“臣富郡太守罗斌拜见大王。”

    打眼仔仔细细地把眼前这个胖子从上到下给看了个遍后,李显方才微笑着道:“我金州十一郡,如今唯有富郡而存留,罗太守之军事大才可见一般,如此大才,确只被置于这区区一郡太守之文职而不能随大军征战四方为我大秦开疆拓土,此诚为可惜也。”

    听得李显这话,只让那富郡太守脸色一僵,抹了把脑门上那狂冒而出冷汗,露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低声道:“大王过誉了,臣能为一郡太守足矣。。足矣。。。”

    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有些才能的人物,李显自然是不会如此轻易的放弃,看这姓罗的还不愿入到军队中去,李显不由大感兴趣。

    “哦,如此大才,确被埋没于此,岂是我大秦之福,孤若不知便罢,如今已是尽知罗太守之大才,又如何能够放弃如此良材美玉。”

    此时的罗斌却是觉得上处的李显那原本温和的笑容确是如此的让他战栗不安。

    “大王。。。”

    “大王,小人有话要说。”正自那上处的罗斌在结结巴巴满脸狂恐的在应付着李显的话时,确猛不丁听得下处蹦出一大汉来,一脸瓮声瓮气的吼道。

    “放肆,此处哪轮得到你来说话。”一看得自后边跳出这般个大汉来,那站于李显跟前原本还战战兢兢的罗斌,顿时就如是那被踩着了尾巴的猫般,简直就是怒冲冠了。

    看得眼前这般场景,就算是再笨的人,也是知道这里面可能有些个猫腻了,李显更加饶有兴趣地笑道:“无妨!堂下诸人皆是有功之臣,且让这位壮士说来,你是何人?又有何话要说与孤听。”

    得到了李显那个鼓励的眼神后,这壮汉咧嘴一笑,粗声道:“那个大王,小人萧石,小人要说的就是,这守住富郡的功劳不是这罗胖子的,而是靠着我大哥的计才守住的,这罗胖子早在晋国大军来之前就带着老婆孩子跑掉了,能守住这富郡跟这罗胖子屁个关系也没有。”

    听得这壮汉的话,那罗斌脸色顿时变了数变,只是最后还是转回满脸的悲伤样,扑通一声跪于李显面前,哭天抢地地大叫道:“一派胡言,简直是一派胡言啊,大王,这是冤枉啊,这是血口喷人,他们这是居心不良,是想抢下臣的功劳啊,请大王明察秋毫一定要相信我。”

    若不经得那壮汉一说,李显自然是不知道太多,只是经得那壮汉一嗓子吼出来,李显再前后一对照这罗斌的神态,李显自然是猜到了一些,当下也不动声色,只轻咧了咧嘴,李显暗自点了点头,轻笑道:“罗卿且起,此事孤已是知晓,以罗卿之大才,孤哪有不信之理,这样,明日你且整装随我大军出征,到时平定了这金州十郡之地,孤再为罗卿并续前功,至时,一个正经的镇国侯必然逃不掉的。”

    “这。。。这。。大王。。。”此时的罗斌那整张脸全都夸了下来,哭丧着张脸,那是真的比死了老娘还来得痛苦。

    哈哈大笑间,李显移步往那太守府后院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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