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8章:接近她

青梅煮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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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迎了过来:“小北,你怎么来了。”

    “来看看。”

    “呵呵,小北,你等会,我打电话请个假,今天晚上就不教了。”

    他却是一屁股坐在后排:“甭,我就看看这跳舞的,去教吧。”

    “可是小北,这里女人看到你,个个都恨不得挤过来,你到我办公室里去坐一会,好不好嘛。”

    他腻烦地把她的手拉下:“我走了。”

    来了很多次,每一次都没有发现陌千寻。

    看来,她不会来跳舞的了,她跳得可真的是很好呢。他在英国,也学得很会跳,真然望有一天,可以跟她跳一支舞。

    喜欢这二字,真是奇妙,可以让他几年都还记挂着。

    功夫不负有心人啊,在一个中秋什么的宴会上,又看到了陌千寻,她与乔东城一块来的,但是她被遗落在角落里,她也就静静地坐在那儿,低头看着鞋尖。

    她不知道,那个乔东城,时不时地会看她,我打发人去缠住乔东城,按奈住心跳。

    拿了杯酒坐到他的旁边去,她居然没有发现有人靠近,也许是这里太多人了,气氛太热烈了,多少小姐太太亲热地聊着,男人谈生意,女人谈男人,比车子票子房子珠子。

    她在看着什么,眉头皱得紧,我低头一看,她已经是悄悄地把鞋脱了点,就那样套着,脚后跟要是不留意都不知道她露出来了,红红的一道痕。

    那鞋子至少有十公分,穿着会脚痛的鞋子,第一件事就是扔了它,怎么还穿着来呢,衣服很漂亮,反正她穿什么,都是最好看的,但是她并不是很喜欢一样,看裙摆的时候,还有点鄙夷,手上的钻链,一看就是仿的。

    我坐在她身边,这么近,这么近。她却仍然如上次一般,还是只沉浸在自已的世界里。

    看到有服务员端酒,我一个眼神示意,他们就明白了,走了过来:“小姐要些什么?”

    她抬头,轻轻一笑:“不用了,谢谢。”

    那双小巧的脚,这会儿却又套进去了。

    小秘密,还是让我发现了,这鞋子不适合她,穿起来太挤了,如果是我,我一定不会让她穿这样的鞋子。

    我想,我得说些什么,浪费时间,从来是我不喜欢去做的。

    想了半天,我说:“外面好像在下雨。”

    她朝我一笑,轻声地说:“好像是吧。”

    似乎不喜欢我说的这话吧,她站了起来,穿着高高的鞋走着不怎么好看的步子去了女洗手间。

    我倒底是酒喝多了,还是怎么的来着,怎么就说这样摸不着边际的话呢,搞得我现在,也有上洗手间的欲望了。

    雨下得真大,越下越大,她出来了看起来很心急,渴盼地在人群里找着乔东城。

    最后还是请了侍者过来说了几句话,就倚在墙上等着,我只花了几百元,便知道她说的是什么。

    她要跟乔东城说,她还有事,想先走。

    我走出酒店,看到她上了出租车,我二话不说也上了后面的出租车跟上,只是这车把我气得要命,半路上居然给坏了,我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她走了,查车牌找到那司机,人家司机说在某某形象店下车的,然后他就开走了。

    接着,还有见她的时候,等待,虽然并不是一种很舒服的感觉,可也是一种心境,不错,好的坏的,历练历练总也不是坏事儿,忍得起等待,才会有收获。

    春节的某晚会上,我又见到了她,某某宴会上,还是见到了她。

    总是穿得很漂亮,但是乔东城并不向谁多介绍她,她也无所谓一样,我记得她总是那样淡寞,而又叹息地一笑,就自已走得远远的,如果有自助餐有冰淇淋之类的,她就会挖一杯坐在角落里静静的吃,或是会偷偷地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比如坐在楼梯间里吸烟,烟瘾看起来是挺大的,一支接着一支。

    如果她是我的女人,我一定要她戒了烟,虽然我也抽,可是要戒就一块儿戒了,抽得比我还凶,身体真想不要了么。

    狩猎一个女人有千百种的方法,可是我却挺喜欢这样在背后看着她的一举一动的,她喜欢吃冰的,她抽烟,她还会喝酒,只是她并不常笑,偶尔乔东城拉着她的手一起跟人打招呼的时候,她的笑虚伪至极,眼里那一点点的迷惘,伤感,老是揪痛着我的心。

    这样的女人,她在想什么?

    她是乔东城的未婚妻,我知道,但是她对他,似乎并不是爱,而是叹息还有点点的无奈与痛疼。

    对于骄傲的一个女人来说,这些都是可以割舍的,我想乔东城是一个没有太大威肋力的人,只是他这般不看重她,让我对他极为不有好感。

    我喜欢的女人,我就然望她是众人眼里的明珠,看重她,疼爱她。

    她看乔东城很是失望,乔东城却没着对力,总是时不时地看她,但是,又不走近她。

    这个笨蛋,换了我,我一定不会这样做。

    哈,可幸好,他又不是我,我要等着,总有这么一天,千寻这个骄傲的女人,会猛然地离开他的。

    因为我看穿她眼里的东西了,她就是一个从骄傲的完美主义者,当一些忍受,到达一个她的范围内,她就会放弃。

    我觉得她和我是一样的人,我就是这么觉得。

    有她的日子,就如指尖弹在钢琴上,轻快,欢乐,北京的任何天气,都是明媚的,因为这里有她呼吸的味道。

    我就喜欢她,偏偏就是她,谁也无法替代,把女朋友们都用钱打发,春天来了,我觉得,我的春天也快到了,得尽快与她们断了关系,若不然我会前功尽弃的。

    因为我晓得,她是一个高傲的人,若不然她一定会住在乔东城的家里,而不是自已在偏远的地方住,只因乔东城有个情人,当红女主持海潮。

    城哥啊,我恨不得这么叫你了,若有一天千寻在我怀里,那我得谢谢你助了一把力,把她给推给我。

    弄巧成拙这个词,很适合你,如果你喜欢,我一定会打个金的送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