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12章

风中蝴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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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大夫妇招待贵宾竭尽心力,把家中最好的饭菜拿了出来,那坛一匹青布换来的青酒也被摆放到饭桌上,即使过年,吴家饭桌也没有今天这样丰盛,可穿越人士在品尝了古代佳肴后,不由后悔自己所带的食物送给了黑小孩,这饭菜实在是让他们提不起食欲。

    这时空的人们还没有学会提取菜油,做菜都是使用动物油,人们做菜都以煮、蒸为主,吴大家的菜桌上菜,除了一条鲜鱼是蒸的,其他都是白煮,调味也很少,除了猪油、盐,就是茱萸,那时候辣椒还没有传入中原,人们就用有气味辛辣芳香茱萸做调料。

    吴大花了一匹达城布换来的青酒,在两个穿越人士的嘴里,也不过是普通的米酒,看吴大眯着眼睛品酒的陶醉模样,这样的普通米酒好似是琼浆玉液。

    最难吃的是米饭,吴大家的米是籼米,脱粒不完全,煮出来的饭在现代人看来,只配喂猪,可听吴大的口气,南埠村只有十分之一的村民经常吃得起这种米饭,其他都是和菽、大小麦混着吃,菽就是大豆。大小麦是不脱皮直接水煮吃的,因为这个时空的石磨盘还没有出现。

    主人家盛情招待,郑钰铭和楚朝辉只得硬着头皮往嘴里塞东西,桌上的清蒸鱼最受两人亲睐,鱼的调料少归少,可鱼天生鲜啊,在鲜味的掩盖下,两人屏蔽了腥味[综]渣帅。

    木头是三个穿越生物中,吃得最高兴的一个,因为它吃的还是从谷中带出的食物,是郑钰铭用肉松特意为木头摊的饼子。

    吴大看到郑钰铭用肉饼喂一只狼崽,心里越发肯定这两人出生不凡,在他们的海外故土,必定是出生公侯显贵之家。

    吃完饭,两个穿越人士没有急着要吴大陪他们去埠头交易日常用品,反而是和吴大打听起这个时空流行什么珠宝首饰。

    这个时空的人们和二十一世纪那个时空的同时代的人一样,推崇玉,喜爱金、银、玛瑙和珍珠。

    “没人喜欢那种发亮的石头吗?”听完吴大解说,楚朝辉突然发问。

    “发亮的石头?没听说过,如果有这样的石头,王公贵族肯定是喜欢的。”吴大想了想,没听说哪里有发亮的石头,也许海外有这种石头吧。

    郑钰铭一听发亮的石头,就猜到楚朝辉说的是钻石,便用普通话和楚朝辉说了一句:“这时空的钻石有也是原石,没有先进的切割技术,再大品质再好的钻石都是白瞎。”

    楚朝辉朝同伴扯了下嘴角,脸上带着些嘲弄的味道。郑钰铭狐疑地看了他一眼,不明白自己刚才的话有什么地方惹到这个前时空的亡命之徒。

    吴大看着用普通话交流的穿越人士,突然想到了什么。“两位贤弟是不是身边有所不便?”

    午饭推杯换盏间,郑钰铭、楚朝辉和吴大认了异乡弟兄,吴大对两人的称呼也从恩人、壮士变成了贤弟。

    他这么说的意思就是,你们两个穿越人是不是没钱,想变卖东西去交易物品。

    吴大刚才想起的是,郑钰铭和楚朝辉是海外飘泊而来,身上没有吴地货币,当然得变卖身边物品才能到市场买东西。

    “不错,吴大哥,我兄弟二人漂流到此地,身无分文,只有从家中带来的一些东西,这些东西在我们那里是宝物,不知道在这里能不能换到财帛。”郑钰铭从工作裤兜里掏出个小玻璃球,这是他从木头的纸箱里捡的,也不知道木头是从哪个角落搜寻出来的。

    靠在郑钰铭脚边的木头一见玻璃球,不由摇了摇尾巴,那是它从办公室沙发底下寻找到的,可能是郑钰铭老堂哥的孙子在办公室里玩耍时遗落。

    “这是琉璃珠?”吴大把玻璃球放到阳光下细看,这个玻璃球是透明的,在阳光下看不到一点杂质。

    “是的。”

    郑钰铭毫不犹豫地回答,这个时代没有玻璃,只有在高温1000c以上的火炉上由水晶琉璃母石熔化后而自然凝聚成琉璃。玻璃球没有琉璃流云漓彩的色彩,可它纯净啊,如果别墅再寻不到第二颗,郑钰铭可以保证,这个玻璃球是这世间唯一。

    “这真是宝物,一个值十匹,不,应该值二十匹布吧?”

    吴大只见过琉璃,琉璃在这个时空等同于原时空的和田玉,一件琉璃制品就价值上百匹达城布,手中的这个小球虽然没有美丽的色彩,可有时候,东西也不是以色彩夺目夺魁,就吴大所知,用水晶琉璃母石是融化不出这样纯净透明,一般东西都是物以稀为贵,这没有听说和见过的纯净琉璃,他心里没底,估不出玻璃球的真正价值。

    “吴大哥,我们兄弟在此处人生地不熟,想请吴大哥帮着变卖。”

    郑钰铭一听这个小玻璃球竟然价值十几匹布,相当于一辆或两辆骡车的价值,心里不由大喜末世之精灵游记。这两个穿越人士已经会通过布匹换算物价,一个普通百姓家,穷尽一生,都无法积蓄下十匹布去买辆骡车,所以吴大骡车没有被抢,会对两位穿越人士生出浓浓感激。

    “这琉璃宝物在南埠卖不动,得到达城找买家,不过这东西太贵重,我怕路上有闪失。”吴大一口应承帮两人出售,可他怕玻璃球被抢,要被抢了,他可是赔不起的,一年到头,他去达城做生意,最多能赚十匹布。

    “我们陪吴大哥一起去达城。”楚朝辉明白吴大是要保镖。

    “那好,我们三天后动身。”去一趟达城来回要一天,他们到达城不一定马上能把珠子卖出,因此这趟去达城就得多做些准备,得准备住在达城直到珠子卖出。

    “嗯,我们三天后清晨来南埠。”楚朝辉和郑钰铭都点了下头,定下这个出发日期。

    既然准备去达城了,也就不需要去南埠码头这个小地方购买物品,吴大在两个穿越人士离开前,让妻子和彭妇出来帮他们量了尺寸,因为穿越人士打扮太奇特,吴大让妻子和仆妇帮他们赶两身衣裳,好使两位穿越人士不引起人们惊奇。

    量完衣裳,两位穿越人士就告辞回谷,吴大连忙牵出骡车,要送两位贤弟一程,郑钰铭和楚朝辉推辞不掉,只能感激的接受吴大好意。

    木头又被郑钰铭拎回背包坐上了骡车,骡车经过余奎酒坊旁,在草堆那里没有看到两个黑孩子,郑钰铭心里寻思,这两个黑孩子也许到村子里乞讨去了。

    郑钰铭的寻思错了,两个黑孩子没有去乞讨,他们听从余奎的指点,跑到村口候着两位穿越人士。

    余奎看到郑钰铭递食物给两个小孩,便判断这两个海外人士心地良善,以他洞察百态的眼光,又判断这两个异乡人条件不错,两人虽然是飘泊到这里,身边肯定有些财物依托,不是这样的话,两人也不会穿着衣鲜,满脸红光。最近来此地的难民越来越多,余奎只能有同情之心,却没有帮助之力,不过对天天露宿在酒坊旁的两个孩子,余奎想帮上点忙,便上前指点了一二。

    看到两个孩子头插枯草跪在土路中央,吴大连忙停住骡车。

    “两小娃,快点让开,不要挡道。”

    两个瘦弱的孩子没有看吴大,只用双目看着郑钰铭,眼里都是祈求,在他们心目中,这俊美的异乡人对他们最和蔼,是他们生的希望。

    “大人!收留我和妹妹吧!我和妹妹吃得不多,很好养活的,我会干许多活,我妹妹大点也能干活。”男孩跪行到骡车旁,对着郑钰铭急切地喊道,这是余奎教他说的,他已经反复背诵了二十几遍。为了给两位异乡人有个好印象,男孩还拖着妹妹去河边,用冰冷的河水洗了手和脸。

    郑钰铭和楚朝辉互看一眼,出谷所看到的情况,比他们预想的要糟糕,了解越多,越觉得生存不易,收养两个孩子的事情倒真没有想过。

    “两位贤弟,这大男孩留在身边可以帮着跑跑腿。”吴大见过玻璃球后,就觉得这两个刚认的贤弟身家不菲,收养个能帮着干点活的小孩问题不大,至于那个四岁左右的女娃,吴大明智的闭了嘴,这么小的女孩领回去除了浪费粮食,是一点用处都没有。

    男孩听到吴大只建议收养他一个,不由搂住了身边的妹妹,一双大眼里盈满泪水。

    “都带上吧!”楚朝辉突然出声,这个男孩的举动让他欣赏,是个有情意的孩子。

    楚朝辉做出决定后,郑钰铭不由轻呼一口气,两个可怜的孩子让他心情压抑。

    村口不远处的小土堆上,伏着一个瘦弱的孩子,这个孩子就是抢了两兄妹食物的‘耗子’,‘耗子’看着两兄妹上了骡车,把叼在嘴里的枯草根拿开,朝着骡车方向淬了一口,心里在鄙视这两兄妹的短视邪王煞妃。

    哼哼,现在好像攀了高枝,以后等洗干净下了蒸笼就会知道后悔!他小耗子从卫国一路逃来,看到无数个流浪的孩子被大人骗去煮了吃,如果不是他机灵,不近人身,哪有现在活蹦活跳的小耗子存在,可惜了,少了这两兄妹,他要少去一半的食物来源,小耗子摸了摸扁扁的肚子,开始忧愁自己以后的生存。

    吴大送他们送到缝隙口附近才返回。郑钰铭和楚朝辉等周围没有人影,才带着两个孩子往山上爬。7、8岁的小男孩还好一点,四岁左右的小女孩就不行了,这么小的孩子走路都走不快,别提爬山了。小男孩见妹妹跟不上步伐,急得直拖妹妹,他怕两个异乡人不耐烦会把他妹妹丢下。看着这两个相互扶持的孩子,郑钰铭只觉眼睛发胀,他的外甥女和小男孩一样大小,在家里受宠得如公主,两个时空的孩子一对比,简直是天与地的差别。

    郑钰铭把木头从背包拿出来,将小女孩放到背包里背着,木头被他抱在了手上行走。楚朝辉本来想背小男孩,不想小男孩摇了摇头,坚持自己走路。

    楚朝辉深看了这男孩一眼:“既然你不要帮忙,那就紧跟,到住的地方很远,你跟不上,我们不会等你。”

    小男孩没有说话,只使劲点着头。他要证明自己不是废物,是对异乡人有用,要让异乡觉得收养他们兄妹不会吃亏。

    四人在下午四点多赶回了住地,进了院子,两个穿越人士没有进别墅,而是把两个孩子放在院子里去烧水洗澡,郑钰铭背着小女孩不到两个小时,就觉得浑身发痒,显然是小女孩身上的寄生虫跳到了他身上。

    两个穿越人士是无论如何也不愿意让自己居住的地方有跳蚤虱子的存在,因此一回别墅的首要任务就是全面清洗,

    在温室里,两个孩子的衣物被剥下扔进了灶膛,头发也被剃光烧掉,在木桶里的换洗了三回,才把两小孩洗得干净,为防止木头身上有寄生物,木头也被郑钰铭用洗发膏洗了下,洗完,两个小孩和一只小狗用棉被包住,被放到了别墅办公室的沙发上。料理好三个小东西,两个穿越人士才顾到自己,他们两人也要清洗,两人的衣服还要放在开水里浸泡,用开水烫死寄生虫,好让这两套衣服可以继续使用。

    “哥哥,两位大人是不是要吃我们?”妹妹被柔软的棉被包着,身上虽然是从未有过的温暖,可她却在瑟瑟发抖。

    “不会,大人不会吃我们。”哥哥正和想从棉被里爬出的木头大眼瞪小眼,这是郑钰铭离开前吩咐的任务,务必不能让木头钻出棉被,现在温度很低,小狗要是在这个时空着凉生病就麻烦了,这里可没有兽医和兽药。

    “真的不会吗?耗子说,大人都是把小孩洗干净就煮的。”妹妹偎紧了哥哥,哥哥是她唯一的靠山。

    “大人不会!”哥哥歪了歪头,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两个异乡人不会吃他们,因为他们对他兄妹和木头是一样的,既然异乡人那么宝贝一只小狗,想来也不会对他们有恶意。

    做哥哥的这么安慰妹妹,浑然忘了自己刚被剃头和扒衣服时的害怕,那时的他,以为要和耗子嘴里的那些进蒸笼的孩子们一样,将迎来被吃的厄运。

    作者有话要说:茱萸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山茱萸科的山茱萸,一种是芸香科植物吴茱萸,因为产于吴地(今江浙一带)质量最好,因而得名,也叫越椒或艾子,它是一种常绿小乔木,树几乎可以长到一丈多高,叶为羽状复叶,初夏开绿白色的小花,结实似椒子;秋后成熟。果实嫩时呈黄色,成熟后变成紫红色,有温中、止痛、理气等功效。果实成小粒裂状,味极辛香,可食用,茎、叶可入药,功能暖胃燥湿,为“十全大补丸”、“六味地黄丸”的重要成分之一。茱萸叶还可治霍乱,根可以杀虫。《本草纲目》说它气味辛辣芳香,性温热,可以治寒驱毒。古人认为佩带茱萸,可以辟邪去灾。《风土记》记载:“九月九日折茱萸以插头上,辟除恶气而御初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