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七章 吸血鬼

天藏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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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夜里,流线型的蝙蝠翅膀上面,红色的神秘符号闪烁着淡淡的光芒。翅膀轻轻的一次舒展,人就已经飞出足有数十丈的距离。阿克米尔,来自于左恩家主的年轻吸血鬼,虽然只有一百多岁的年纪,但是本身的力量,却已经达到了子爵的程度。

    吸血鬼这一种生物,实际上应该算是一种变种了的人类,他们的实力,按照从高到低划分,分成了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五等。每一个等级的实力,都会享有每一个等级的特权……包含了你所住的古堡的大小,所拥有的婢女的多寡等等,就和中国的封建社会的规则一样:

    天子九鼎,诸侯七鼎,大夫五鼎……吸血鬼,与生俱来的,就有这样的礼制规则,和华夏文明一脉相承。

    你可以说,他们是周天子之后。

    谁知道周穆王这个小子当年究竟将自己的种子都播撒到了什么地方呢?传说中这位到处旅游,可是连西王母都上过的牛叉存在。西王母是什么人?牛逼哄哄的玉帝见了都要低声下气的主儿,昆仑山真正的主人,当年对付魔族的时候,也是一等的顶级战力,和三清鸿钧是一个层次的牛人。

    子爵。

    这样的地位并不算是很低,至少地位要男爵高,而男爵又要普通的吸血鬼有地位。普通的吸血鬼之下,则是一些被他们圈养的人类附庸,而这些人类的血液,则是作为食物存在的。

    代表着子爵的神秘符号,爬满了翅膀,他自由的驰骋,眼睛里满是贪婪的色彩。

    那些挑山工,身体虽然精瘦,却强壮,每一个人的鲜血都是**辣的,光是远远的感受到了挑山工血液中的温度,就已经让人有些受不了了……“美味啊,真的是美味啊,赞美我主……”

    就在阿克米尔被血液吸引的得意忘形的时候,他的背后突然多出来一个声音,那个声音似乎有些好的样子:“能够告诉我,为什么你们血族是黑眼睛黑头发的么?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站在你背后的,但我真的很好……”

    阿克米尔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变成蝙蝠飞走,但下一刻他却不得不停止了这一种愚蠢的做法。因为周围的空气一下子寒冷了起来,那一种寒冷似乎形成了一个独特的领域,将他笼罩起来。

    阿克米尔有些僵硬的转动了一下脖子。

    然后他就看到了自己背后的人。

    一个看起来年纪不大,看起来很漂亮的人,身体并不高大,体型看起来甚至于有些玲珑的男人,脖子上还骑着一个穿着白色衣服的女孩。只是阿克米尔想不通对方没有翅膀,又是如何停留在半空的?

    “你是……”

    “温小天!”

    温小天报上了自己的名字,说道:“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阿克米尔说道:“我也不知道,只是纯正的,并非被初拥而成的血族,都是黑头发黑眼睛的。”

    “哦。”

    温小天点点头。

    “那么,血族又是怎么来的呢?”

    能够在武侠世界里遇到一只吸血鬼,温小天的好心几乎爆表了。阿克米尔也不知道温小天究竟有多厉害,但是肯定很厉害就对了。他老实的回答道:“我们伟大的先祖,是该隐。是的,是该隐……”

    “该隐”这两个字,由于发音的问题,却让温小天想到了另外一个人物的名字……伯邑考……该隐和伯邑考,发音很相似,使得温小天稍微一联想,就联想到了这个周文王的大儿子来了。

    没法子。

    封神演义里面都说了,伯邑考是一个美男子呢,而实际上,所有的吸血鬼也都是美男子,从基因遗传方面,这似乎是说得通的。

    而且吸血鬼的社会制度……

    那就是周文王的制度。

    武王伐纣之后得到了天下,这一套制度自然也就开始在全天下推行。温小天一边听着阿克米尔讲述吸血鬼的历史,一边在脑海中推演。按照阿克米尔的说法,该隐是背叛了天子的人……

    天子是谁,用脚趾头都能够想明白。姬发成了天子,那伯邑考背叛,就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温小天有些好的是这位仁兄不是被自己的老子给吃掉了么?温小天皱着眉,将封神榜里面的这一段故事说了出来。

    温小天道:“伯邑考为了救自己的父王,被纣王做成了馅饼,被周文王吃了。如果你说的始祖,就是这一位的话,我倒是有些好的。”

    “不,始祖没有被吃掉,被吃掉的是……”

    阿克米尔急忙辩解。

    温小天暗笑,却听的很认真,现在伯邑考是不是血族的先祖,还不能够确定。故事的许多地方,有一致的,也有矛盾的。只是随着阿克米尔的辩解,温小天已经万分的确定了……伯邑考就是血族的始祖。

    如果阿克米尔没有骗人的话!

    “伯邑考没有死,而是使用了天赋的法术,让自己变成了一群兔子。但是也因为当时的社会条件,让他无法再次光明正大的出现在世人的面前……这似乎已经可以解答很多的问题了,不过为什么是兔子呢?”

    温小天回到了帐篷里,开始和白叶子说悄悄话,讨论关于伯邑考的八卦。

    为什么伯邑考变成的是一群兔子,而吸血鬼们变成的则是一群蝙蝠,这一点阿克米尔也说不清楚。温小天猜测来猜测去,也猜测不出一个答案。或许想要知道答案,去一趟封神演义的世界,才是正确的选择。

    阿克米尔则是带着过度的惊吓,老老实实的蛰伏了起来。泰山周围的血,他是不用想的了。阿克米尔恨死了大明朝的某些文化,如说什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轻伤之类的说法,让他喝个血,都那么困难。

    如果这里是欧洲,他只需要扔出一枚铜子,就会有大批的强壮的码头工人、海盗上来排队,让他一一品尝血液。

    纯正的血族,只会吸食强壮的血液。

    也只有那些金发碧眼的杂交吸血鬼、暴发户们,才会对什么处女之血感兴趣,到了后来繁衍到现在,就成了一种阴暗的生物,竟然连教会的十字架都怕,什么银器都能杀死他们,简直丢人的厉害。

    纯正的血族是不怕这些的。

    因为商周的图腾……那可是九头鸟啊,一个热爱太阳,热爱阳光的民族的分支,可能会害怕阳光?可能变成那种一脸娘娘腔模样么?

    阿克米尔很郁闷。

    所以他只能选择吃一些特色小吃什么的了……这也是纯种血族的优势所在,对他们来说,血液并不是一种必需品。有了血液更好,没有血液,他们也不会饿死,吃和人一样的饭菜,也不会闹肚子。

    阿克米尔很庆幸。

    看着窗外的景色,阿克米尔则是回忆着这一次,血族的公爵给他制定的任务。明朝皇帝的死是一个意外,但是如果有效的利用这一个意外的话,那么他们就有机会重新回到中原大地上,不用再背井离乡了。

    落雁归根的思想,是这一片土地上的每一个人都会有的思想,无论他们身处于何时何地,都希望自己可以回家。

    他们已经离开的太久。

    他们的始祖伯邑考现如今几乎就只是在沉睡着,以此来延续自己的生命,为的就是有朝一日,可以死回家里,而不是异国他乡。

    血族。

    他们拥有凡人强大的优势,但是他们的劣势,也同样明显。

    他们的寿命依旧拥有极限。

    他们无法修炼修士的道法。

    当然。

    如果你是一个杂牌的血族,想来勉强是应该可以修炼功法的。但谁让他们一群人都是正宗的血族呢?如果这一次,不是任务实在太过于机密,太过于重大,他这样的纯种血族,根本就不会出现。

    一般情况下,所有的事情,也都是杂血家族在办的。

    清晨的时候,温小天特意数了数挑山工的数量,一个人也没有少,看来那个阿克米尔说的是实话,并没有骗人。要是那个阿克米尔真的敢在自己的眼跟前吸血,温小天一定会把他打得伯邑考都认不出来。

    “掌门,今天还要练功么?”

    “练。”

    哼,以为到了泰山脚下就可以偷懒了么?做梦。

    一群尼姑在所有人目瞪口呆下,开始了越野的功课。在温小天的安排下,她们开始了攀登泰山的工作。只是她们所走的路,却并不是台阶路,而是台阶旁边,那种陡峭的山崖。令狐冲也换上了自己那一套羞耻的工作服,去了。

    令狐冲的伤势不重,加上有温小天照看,现在早就好了。

    岳不群闭上了眼睛,不忍直视。

    岳灵珊则是直接笑了起来……没法子啊,令狐冲现在的造型,实在是太过于雷人欠揍了一些。岳灵珊对母亲说道:“娘,我也想去爬山……”宁中则看向了自己的丈夫,岳不群叹了口气,道:“行了,都去吧,也好有个照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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