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退黑衣,上天山

天藏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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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砰”的一声,偷偷绕到了一名黑衣人身后的温小天偷袭得手了。九个黑衣人正在全部精力的对付独孤求败,手里的棍子都被剑削去了一截,战斗力也跟着下滑了很多。就是借着这个机会,他们竟然无视了温小天。

    这是一个很大的错误……那个被偷袭的黑衣人的脑袋,在棍子的狂暴力量下直接抽成了烂西瓜,可以想象的出来,一个能够单手拿起一千斤的剑的家伙,全力抡起铁棍来的时候,是多么的大力。

    “砰……”

    碎肉和碎骨四下飞溅,溅射到了黑衣人的身上脸上。相比起这些黑衣人来,独孤求败倒是看得清清楚楚。

    这个年轻时候就是独对群雄,下手无下限,以打败敌人杀死仇寇为目标的剑魔(为什么叫剑魔?还不是手底下的人命够多么?),对于温小天的偷袭手段,并没有丝毫的反感,一切都以干掉这些黑衣人为目标嘛。

    黑衣人剩下了八个。

    就在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出现之后,八个就变成了七个。独孤求败锋利无匹的宝剑竟然是贴着一个黑衣人的铁棍盘了上去,就像是一条银蛇一般,直接盘上了手臂,沿着胳膊一路缠上去,“嗖”的一声将一条胳膊整个削了下去,然后剑光一闪,削掉了黑衣人的头颅。@一@本@读-小说 xstxt独孤求败意气风发,“哈哈”大小。

    “哈哈哈……痛快!”

    脚下一错,说话的功夫,独孤求败就是一退,脱离了战圈。而后七个黑衣人就和独孤求败形成了对峙的局面,却同时还要小心身后的温小天。独孤求败说道:“如何?我等可有资格拿那金子?”

    “有。”

    黑衣人咬牙切齿,你妹啊,堂堂的剑魔,怎么不讲江湖规矩?俗话说人的名树的影,他们可以说是被坑惨了。

    话说这几位也不想想,假如独孤求败是一个在乎名声,守江湖规矩的人,那么他的名号就应该是剑神,剑仙一类正面的称呼了。而不应该是剑魔。魔是什么?魔是无所不用其极,没有下限的啊。

    想想西门吹雪这种,虽然杀人,却沐浴焚香,从正面挑战,比剑,所以纵然杀人,那也是剑神西门吹雪不是?

    独孤求败呢?

    独孤求败独战群豪,为的是报仇。所以对于他来说,无论什么样的手段,也都是正当的,而同样也是因为这样的心态以及手段,让他领悟了一个金庸武侠当中,顶尖的格斗理念:草木土石,皆可为剑。

    大白话说就是随便用什么东西都能要了你的命。

    所以他是剑魔。

    独孤求败又说道:“你们可以走了,天下间,有这样的身手,很不容易……”

    “告辞。”

    七个黑衣人跑的比兔子还快,一眨眼就没影了。

    独孤求败等黑衣人走了之后,才是长松了一口气,感慨道:“想不到啊,就取了一些银子,就闹出这么大的麻烦。走了好,走了好……小友,你说咱们是不是应该换一个好地方隐居?”

    嘛意思?这是要跑路的节奏啊。不过想想也是,现在不跑,难道还等人家叫人来,再打一场?

    “那个,这些人,咱们俩对付不来。”

    看着温小天这个年轻人,独孤求败很好心的解释了一下。

    温小天有些不解。

    “小友,你看我手里的剑。我用最锋利的宝剑,为什么?以为假若我换了重剑,木剑,或者不用剑,用软件,都不是这些黑衣人的对手。要不是为了拿这把剑,黑衣人刚来的时候,我就会出现了。”

    “这些黑衣人,太厉害了,若不是仗着宝剑锋利,我这把老骨头……”

    “恩,这些人的确不是江湖高手能比的。”

    搬家的事情,是势在必行了,至于搬去什么地方,独孤求败没什么主意。温小天想到了天龙中出现的灵鹫宫,就建议去天山,嘴里说道:“听说那地方,是逍遥派的天山童姥呆过的地方,有许多难得一见的武功……”

    独孤求败道:“虽说古人不如今人,但要说是内功方面,的确有些独到,小友所言的地方,倒是一个人迹罕至,隐居的好地啊。”

    于是,一老,一少,一雕,一牛就出发了。

    独孤求败一袭青衫,步行。

    温小天背着千斤重剑,跟在老牛的屁股后面。

    老牛一脸的颓废,走的也很颓废,但那只雕却老神在在,双爪朝天,躺在老牛的背上……好吧,温小天从来没见过雕还有这样的享受法呢。这头老牛,说来也是运气,被雕喂了一些蛇胆,现在也是神牛了。

    路途漫漫,一路西行,二人避过了人烟稠密的地方,一路上了天山。冰雪覆盖的天山上,几乎没有道路,也只能踏雪跋涉。温小天经过这一路上的努力,用重剑使用基础招式,也算是似模似样。

    在天山上寻了一月多功夫,终于找到了灵鹫宫的所在,用重剑以暴力的方式破开了门户,二人就见了灵鹫宫中的情形,到处都是被冻僵的尸体,却因为天气太过于寒冷,并没有腐化,依旧保持着原样。

    有少女,有老妇,都是女人……这里,似乎成了一片坟墓。

    “这就是天山灵鹫宫啊。”

    独孤求败感慨了一句,关于天山童姥之类的,一路上温小天也没少说,现在见了这样的场面,却让人不得不感觉到一阵唏嘘。随着岁月的流逝,曾经有多少的辉煌,都湮灭在了岁月当中呢?

    随意在灵鹫宫中寻找,温小天很快找到了刻着天山六阳掌,天山折梅手等武功的密室,并且还在里面发现了虚竹的尸体。将这个和尚弄出了密室,温小天嘀咕道:“你丫个傻和尚啊……不过,比段誉讨喜多了。”

    天龙中,温小天最不讨厌的是虚竹,因为这个和尚很纯粹。

    至于属狗熊的段誉,就像是狗熊掰棒子一样,见一个,爱一个,爱一个,忘一个的那种货,在温小天看来,还不如直接切了小丁丁,扩充大理的内侍队伍来的好。至于乔峰……太过于看重身份了。

    慕容复……慕容家的大燕国有吃人的传统好不好,还复国?慕容家能光明正大的存在,是宋朝皇帝最大的失职。

    闲话少说,温小天吐槽了一下,就进了密室,靠着自己惊人的记忆力,将里面的所有的痕迹都记忆了下来,七八种属于逍遥派的绝世武功,就这么存于脑海。书中说这些武功,内力不够不能修炼,但对于毫无内力的温小天来说,即便是看个千八百遍,也不存在走火入魔的风险。

    一个字:爽。

    而后将灵鹫宫收拾一番,下山找那些少数民族买了一些生活用品,日子就重新恢复了平淡。

    温小天依旧每天练剑,和独孤求败论道。经历了黑衣人那一次之后,温小天越发的感觉到了自己的不足,就好像是一块海绵一样,从实战中吸收教训,从独孤求败的经验中提炼精华……

    时光冉冉,一年过去。

    握着重剑的手,已经空空如也,温小天的手里握着空气,一次一次的比划。举轻若重,还有什么是比举着空气更轻的?

    在灵鹫宫的这一年多时间里,温小天放下了重剑,举轻若重,独孤求败已经没有太多可以教他的了。掐指算了算时间,和独孤求败在一起,已经有两年时间,温小天决定要走了。因为九阴真经。

    这一年,黄老邪的老婆应该已经怀孕……那么。

    “我走了,保重,牛你就留着吧,只有一只鸟,怪寂寞的。”

    “天下无不散的宴席,小友保重。”

    下山。

    温小天的心中竟然有些空落落的……在仙剑四的时候,他可以走的无牵无挂,他回归的时候,也没有丝毫的留恋,遗憾,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但是现在却不同。每个人都是不同的,有人容易动情,有人不容易。

    温小天是一个比较淡漠的人,情感上面很慢热,所以没有个一年半载,很难有什么深厚一些的情谊。但是他跟独孤求败足足两年,在这期间,二人更是相交莫逆,故而多多少少的,也让人不舍。

    但是打心底里,温小天却也知道,对于这个世界来说,自己就是一个过客。

    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终南山,又一次来到了终南山,温小天看见了巡山的弟子。这两个人他见过,算是比较熟的熟人了。摸了摸用了两年多时间留出来的披肩发,温小天走了上去。“去,告诉老顽童,就说我温小天,又回来了……”

    “温少侠,师叔不在山上,不知道去哪儿了。”

    “怎么回事?”

    “掌教他老人家……羽化飞升了。”

    小道士压低了声音,显得有些伤感。

    王重阳死了,全真教可以依靠的天下第一那一棵大树,倒下了。这让这些道士有些无所适从,有些悲伤。温小天愣了一下,问:“什么时候的事?王重阳怎么会死?”这一切,发生的太不可思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