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七章 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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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铺天盖地的袭来,掩盖了蔚蓝的天空,夺走了所有的光明,只剩下夜的孤寂。

    乐氏牧场,辽阔的大草原一望无际,牧场的古堡内,乐晨守护在凌嫣冰的身边。

    凌嫣冰依旧在昏迷中,紧合着双眼,乐晨知道她是太累了,所以才会突然晕过去,不知道最近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会让她的压力那么大,会让她感觉到无法承受。

    静静地守护在她的身边,她是一个那么漂亮的女子,上天给了她一副倾城之貌,却并没有给她一个幸福的人生,她的命运多舛,小时候就被人遗弃到了孤儿院,虽然在她五岁那年就被凌万里给领养走,可是这十五年她过得并不是很轻松。

    她有一个处处都针对她、算计她的姐姐凌金凤,还有一个对她漠不关心的妈妈蔡芳蕊,虽然还有一个对她关心备至的凌万里,但他却更看重的是利益,比如凌万里选择让凌嫣冰嫁给天少隐,就是看中了天家的地位,才会答应的。

    身为局外人的乐晨将这一切看得分明,他能够感觉得到凌嫣冰身上经历的痛,心疼她的遭遇。

    十五年前她跟天少隐就在天熙孤儿院认识,那就是所谓的命中注定吗?如果真是命中注定,为什么他都不懂得珍惜她,为什么还要一再的伤她的心,甚至让她远离他。

    好想能够给她一份承诺,好想也将爱字说出口,告诉她,其实她不孤单,还有他。

    乐晨下意识地将手伸向凌嫣冰的脸庞,刚要触及,他又迅速地将手抽了回来。

    他是一个侦探,是一个十分理智的人,冲动这个词语在他的字典里很难找到。

    垂眸看着凌嫣冰左手无名指上的那枚海洋之心钻戒,他差点忘记了,她已经是别人的妻子,那戒指代表的就是一份承诺,也足以证明她的身跟心也都是属于别人的。

    “嫣冰,要幸福,你一定要幸福!”看着凌嫣冰,乐晨一个人自言自语起来,只要她幸福,他就会觉得幸福,他会一直守护着她,像守护天使一样。

    “少隐,不要离开我,不要……”伴随着一声害怕的叫声,凌嫣冰也从昏迷中苏醒过来。

    她在昏迷的时候都会叫着一个人的名字,这也更加说明了她的心里面最在意的人是谁,就算她说不想回去,不想看到天少隐,也无法掩饰她的内心,她一直都是爱着天少隐的。

    “嫣冰,你终于醒了。”看到她醒来,乐晨也终于长舒了一口气,他去附近的村庄找来了赤脚医生,赤脚医生说她只是因为太累才会晕过去,让他不要担心。

    “乐晨……”第一眼看到的人就是他,而非天少隐,这也让凌嫣冰在一瞬之间想起了发生的所有事情。

    她赌气离开了明媚医院,然后去了树林,后来遇上了乐晨,是乐晨将她带到了这里。

    这里是乐氏牧场,是乐晨的爷爷一手创建的,想必一定是她在昏迷之后,他将她带到了这房间里。

    “嫣冰,来,先喝杯牛奶,这样对你的伤口愈合有帮助。”边说着,乐晨便拿起了桌上一杯煮好的牛奶,递到了凌嫣冰的面前。

    “谢谢,”凌嫣冰接过牛奶,大口的喝着,可能是太渴了,很快她就喝完了。

    “还要吗?”乐晨微微笑着,他喜欢照顾她。

    “嗯,”凌嫣冰微微点了点头。

    乐晨又为凌嫣冰倒了一杯,然后递给凌嫣冰。

    凌嫣冰接过牛奶,再次喝完了,她擦了擦嘴角,将杯子递还给乐晨,“好了,我喝够了,这牛奶真好喝,很香。”

    乐晨接过杯子,将杯子放在了一边的桌子上,“乐氏牧场,这里的草原绿色天然无污染,所以牛奶也是最纯正的。”

    “乐晨,谢谢你带我来这里,谢谢你愿意照顾我。”凌嫣冰轻抿嘴角一笑,谢谢乐晨让她可以暂时离开明媚医院,至少可以不被天少隐给找到。

    她虽然心里面也是很想天少隐,但是她清楚她跟他都需要时间来沉淀一下彼此的这段感情,想想这条通往未来的路究竟应该要怎么走。

    乐晨挠了挠头,憨憨的一笑,“谢什么,我们是朋友嘛!照顾你也是应该的。”

    “你照顾我,只是因为我们是朋友?”凌嫣冰秀眉微蹙,她不是傻子,她能够感受到乐晨的那份爱,她知道他喜欢她。

    “是啊,”乐晨毅然地点了点头,其实他也深爱着她,只是他不想戳破那一层关系,既然不能成为恋人,何不退一步,继续维持朋友这一层关系。

    能够看着她,就很好,不一定非要拥有,除非她的心里面也有他,这样他才会有勇气去爱。

    乐晨其实也是一个很害怕失去的人,这跟他的童年经历有关,他的爸爸乐飞云跟妈妈许轻容在他五岁那年就离婚了,离婚的原因是因为许轻容看上了别的男人,跟人跑了,所以他的心里也是有些不相信爱情。

    从小他就是在没有母爱的环境下长大的,爸爸跟爷爷都对他十分好,让他的童年没有缺爱,让他也可以跟其他普通人的家庭一样拥有一个健全的人生。

    既然乐晨不愿多说,他不想戳破那层关系,凌嫣冰也当然不会说,或许这样就很好,不一定彼此非得是恋人的关系才能相互关心着彼此,知己也可以。

    “嫣冰,你一定饿了吧,我准备了烤牛肉,这就给你端上来。”说完乐晨便转身走了出去。

    的确肚子是有些饿了,毕竟她不只是一个人,肚子里还有一条小生命,虽然它现在还很微小,但几个月之后,它就会慢慢长大,离开妈妈的肚子,降生到人间。

    看着乐晨走出去,凌嫣冰微抿嘴角笑了笑,她喜欢现在跟乐晨的这种关系,会让她没有负担,跟他在一起,她会毫无拘束感,想说什么就可以说什么,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她不用担心会怎么样,因为他们是朋友,无论发生什么,都也还是朋友。

    很快乐晨便端着一盘烤牛肉走了进来,他才刚进来,就闻到了诱人的肉香味,看着那牛肉的色泽就会让人流口水。

    乐晨将那一盘烤牛肉端到了凌嫣冰面前,放在了桌子上,“来,快吃吧。”

    凌嫣冰从盘中拿出一盘烤牛肉,她未动口,只是看向乐晨,“乐晨,你怎么不吃?”

    “我之前吃过了,你吃吧,我看着你吃就好。”乐晨微笑看着凌嫣冰,其实他根本就没有吃,凌嫣冰没有醒过来,他怎么会有心情吃东西。

    凌嫣冰轻咬了一口,嚼了嚼,在嘴里回味这种感觉,“哇,好香,很有嚼劲,很好吃!”

    “快吃吧,多吃点。”乐晨单手托腮看着凌嫣冰,只是就这样看着,就很好。

    凌嫣冰没有任何顾忌地吃了起来,也不在乎自己的吃相是否会难看,他是她的知己,在他的面前,也无需去做任何的掩饰。

    凌嫣冰津津有味地吃着,很快就吃饱了,她拍了拍手,抿了抿嘴角,“好饱!谢谢乐晨你给我准备的丰盛晚餐!”

    乐晨拿起纸巾,伸向凌嫣冰,轻轻地为她擦拭了一下嘴角的肉末,“你喜欢吃就好。”

    “乐晨,”凌嫣冰微咬了一下嘴唇,有些不好意思,“我可能要住在这里一段时间,你不会赶我走吧。”

    “当然不会,你喜欢的话,无论在这里呆多久都可以!”乐晨连忙摆了摆手,他希望凌嫣冰一直在这里常住,这样他也能有机会一直跟她在一起。

    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她的心里面想着的人始终都是天少隐,她迟早还是会回到他的身边的。

    “谢谢你,乐晨。”凌嫣冰感激地看着乐晨,感谢他愿意收留她,让她还可以有容身之地。

    这些天她不会跟天少隐联系,也不会让天少隐有机会找到他,或许等她有一天想通了的时候,会自己回去的。

    希望会有那一天,希望那一天不会太远。

    凌嫣冰下意识地摸向自己的脖子,却发现那枚鸳鸯佩居然不见了。

    “咦,不见了?”凌嫣冰有些着急道。

    “什么不见了?”乐晨连忙问道。

    “鸳鸯佩,我一直都戴在脖子上的鸳鸯佩不见了。”那枚鸳鸯佩是天少隐在琳琅盛宴的拍卖会上用一亿天价竞拍下来的,它对她来说很重要,它重要的不是它的价值,而是它背后的那个意义。

    “鸳鸯佩?什么样的?”乐晨微皱眉头,他未仔细地留意凌嫣冰的脖子上有没有戴过一枚鸳鸯佩,所以不清楚。

    “那是一枚通体圆润光泽的红色玉佩,玉佩表面的图案是一对鸳鸯在水中嬉戏。”那个鸳鸯佩对凌嫣冰来说很重要,所以她印象深刻。

    “难道是丢在了牧场上?”乐晨不禁心疑道,“嫣冰,你别着急,我这就帮你去找到它。”

    “不用了,乐晨,丢了就丢了吧,反正也不是很重要,乐晨,很晚了,你回去休息吧。”凌嫣冰心想或许这是天意,这是给她的暗示,或许她跟天少隐真的没可能了。

    “嗯,好的,嫣冰,你有什么事情可以随时打电话叫我,我一定随叫随到!”说完乐晨便转身走了出去,将门给关上了。

    他知道那枚鸳鸯佩对于凌嫣冰来说一定很重要,或许那就是天少隐送给她的定情信物,否则她不会那么紧张。

    既然她那么在乎,那么他一定会在今晚帮她找到!r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