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3:网上维权两例

郑启五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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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oo7/12/3网上维权成功两例

    网上检索,不时现自己的文章被人家“转载”了,之所以把“转载”一词打上引号,是因为这样的转载完全是事先未征得作者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  一时也说不清楚究竟是高兴还是扫兴,网络是一个讲究点击量的世界,人家拿你的文字去争取读者,说明自己的文章有生命力,只要不是剽窃,只要注明作者的姓名,应该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但同样是网络,待遇大不相同,中国集邮总公司的“中国集邮信息网”长期采用我的原创文章,并一直支付稿费,而其他网站就一文不花而*,对此自己也很无奈。其实按照有关法律条文,这就是侵权了,我想维权,但又苦于没有时间与精力;自己分明是一个疾恶如仇的人,对于种种不良的行为,总是气愤不过!不管怎么说,对这样的行为至少要表达自己的愤怒的声音。  于是我遇到文章被挪用或被盗用的情况,就会对网站的“与我联系”之类的,出电子邮件短函,说明情况,但大多是没有效果的,个别的把文章悄悄删除,连一句道歉都没有!

    但也有获胜的两例,一个是厦门某校图书馆的网站贴用了我的一篇文章,一没有注明出处,二没有注明作者,由于近水楼台,我立刻联系了我原创的“厦门网”以及厦门市版权局,在二者的积极干预下,对方立即赔礼道歉,并赔偿了2oo元,网络维权,终于曙光初显。

    另一例是武汉某大报的网站,刊了我的邮文《从新中国的邮票看中国的造船》,我也了情况说明的电子邮件,事隔半年多我意外收到该报的12o元稿费通知单,单上的附言为“补2月12日稿费”。汇款日期是11月25日,稿和汇款间有九个多月的时期差。

    两笔汇款让我有所感慨,网上维权,身体力行,既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利,也为中国网络上知识产权的保护,作出了自己的一份努力!但我的较真还很无力,中国需要更多的网络较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