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白马非马

天行剑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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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解室里,李季听着老神父在另一间房间里唠唠叨叨,仿佛来忏悔的是老神父,而李季这个忏悔人才是神父一般。ψ= Αψ 李季一开始有些不耐烦,但听着听着,心情却渐渐地放松了。然后他忍不住开口。

    “其实我来自别的宇宙。你就当我来自别的星球。我在那边遭遇了致命的威胁。我相信,那些混蛋一定会对我的父母动手。可是我什么也做不了,只能安静地等待,因为我回不去了。“

    “也有可能能回去,为了这一丝可能,我学会了枪术,学会了杀人。原本杀只鸡都会心软的我现在越来越不像从前的我了。他说我变了。心态变了。变得邪恶了?还是?我尝试了无数的办法,却怎么也找不到回去的路。“

    “我也知道这是不对的。但我忍不住去杀人。因为只要杀死那些混蛋,才能让我的内心得到片刻的解脱。“

    “我该怎么办?“

    李季没有等待也没有去听老神父的劝解,只是陷入了自己的思绪。

    有的时候,当你觉得某些一点也不重要,当事后回想起来,才知道自己失去的究竟是何等的珍贵。悔之已晚。

    想着想着,他心中杀气腾腾。也许就像马特说的一样,李季已经陷入了恶魔之道。只有杀人的一刹那,他才能得到短暂的解脱。

    回过神,老神父已经停下了语句。李季不再等待,只是轻轻地划个十字默念:“阿门。“

    在真实世界的美国最让人敬畏的杀人犯不是黑帮也不是职业杀手,而是越战老兵。越战的残酷极度考验人类生存的上下限,所以很多越战老兵的思想受到了严重的创伤,很多老兵可以说就像拥有了精神分裂或者第二人格一样,你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就会狂的拿起枪杀人,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又跟正常人一样无所事事地走开。οοιι? ?

    马特认为李季也跟越战老兵一样精神上受到了重创,美国很多黑帮分子对杀人很熟悉,甚至马特自己也杀过不少人。但哪怕黑帮分子杀人也是需要理由的。他们不会无缘无故拿枪杀一个跟他们一点都不相关的路人。可李季不同,李季似乎是为了练枪而杀人,至于杀的是什么人?李季毫不在乎。他现在还有理智地去杀一些犯罪分子,但鬼才知道李季哪一天会起狂来。

    这一次的教堂之行似乎没有起到什么效果。李季依然故我。

    随着时间的推移,李季在射击俱乐部的成绩越来越好。桑普中尉人后评价,单单用狙击枪这一领域,李季可以排到俱乐部前三了,是俱乐部历史前三!活着的第一。

    无论马特还是桑普中尉对此都十分惊奇,但只有李季自己才明白。无论练枪还是一招制敌什么的功夫,实际上都讲究一个相性。相性是什么呢?就是非常符合某人的脾性。李季是黑客,黑客的行为准则事实上跟狙击手的准则十分相似,而更为一致的是黑客和狙击手一样都是远程攻击者,换句话说,李季与狙击手这个职业的相性很好。而相应的李季用手枪和匕就差的太多了。

    如果说写西游记是无新闻可造假之后的一次例外尝试,那么封神之战则是刻意的一次创作,以欧洲诸神黄昏为主题的封神演义。奥林匹斯山、埃及神王拉、天主教上帝三方同时登场取代了三清的位置。这一次创作总算让李季练枪的劲头松了下来,也让马特稍微放心了一点,但马特不知道的是李季觉得自己的狙击枪已经不需要训练了。他隐隐地感觉到自己的枪术已经进入了一个瓶颈,一流狙击手和传奇狙击手之间只有那么一层薄薄的******,只有去捅一捅,你才能拿到那一滴血。可惜作为百万富翁的李季是没有机会去触摸。马特也不愿意放任李季去战场找那一丝感觉。

    李季也不敢去战场赌一赌自己是不是主角。在混乱的战场上,对付狙击手通俗的做法是呼叫炮火支援。 ?  α李季不认为自己可以像战争电影中的主角从无数的炮火中浪漫地逃脱。

    再一次优雅地配合着完成了任务,夜魔侠深深地吸了口凉气。李季好像已经恢复了正常,他开始在远处用狙击枪配合,再也没有热血上涌地用usp近距离射击过。可夜魔侠知道这样的李季才是最危险的!一个理智的疯子比一个疯了的疯子要难对付的多了。至少理智的人都知道隐藏起来,而疯狂的人不会懂得这一点。

    又一个圣诞节来临,李季早早地去接了简回家,跟以往一样,他先去找了奥娜丽,然后通过奥娜丽将简接出来,他甚至没有进入变种人学校。因为学校里有个叫做查尔斯教授的终极Boss。论起破坏力,当然是万磁王更胜一筹,但论起杀人效率,万磁王拍马也赶不上教授。只要教授愿意,带上脑波强化仪的教授可以杀死全球所有的人类。这也是神盾局明明很痛恨变种人,却不得不与x战警合作的原因。逼急了兔子还咬人呢!何况教授?鱼死网破对谁都没有好处,也只有史崔克那个疯子才相信自己的哨兵计划可以灭绝全部的变种人。事实上,只要教授愿意,他早就可以通过脑波强化仪杀死包括史崔克在内的所有哨兵计划负责人。

    查尔斯教授是个聪明人,也不是一个好杀的人。但如果你认为查尔斯好欺负那就大错特错了。电影和漫画中都没有给出二战期间查尔斯是如何与万磁王合作的,也没有给出查尔斯是如何解救变种人伙伴的,但相信在这其中查尔斯杀死的人类和变种人数量绝对不在少数。

    奥黛丽没有第一时间叫出简,而是说:“教授想见见你。”

    一时间,如同冰水临头。李季想也不想就要拔腿就跑。但奥黛丽早有所料地拉住了李季的胳膊。

    “你想去哪?”奥黛丽依旧笑意盈盈。

    “我。”李季忽然醒悟,他是跑不掉的。教授几乎可以控制全球任何一个没有精神屏蔽的人类。除非李季跑到大海深处几千里躲起来永远不出现,否则教授一定可以找到他,让他乖乖地心甘情愿地走进变种人学校。

    教授没有在房间,而是坐在操场面带微笑静静地看着玩闹的孩子们。这让看过电影的李季有些奇怪。因为只要教授出场,基本不是在办公室,就是在教室,要不就是脑波强化仪附近。

    李季一屁股坐到地上,然后四处观察终于找到了简,这小妮子的进步很快,她在跟人玩捉迷藏,可是她顽皮地飞在空中。即使是睁着眼睛也捉不到她。因为她是学校里为数不多的几个能飞的人包括老师。

    “谢谢你。”

    “你说什么?”李季掏了掏耳朵。

    “我能问一句吗?”

    “请。”

    “你好像不在乎简变种人的身份?为什么?”

    “我以为教授是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李季有些诧异,教授可是漫威世界为数不多的智者!

    “我也是普通的人类。”教授拍了拍自己的腿,“一个稍微有些奇怪天赋的普通人类。”

    “所以我们都是人类,我为什么要另眼相待?”

    “可我们是变种人。”

    “变种人不是人吗?”

    “变种人不是普通人。”

    “你刚刚还说自己是个普通人。”

    教授苦笑。

    “中国古代有个非常奇怪的哲学学派,他们提出了一个非常奇怪的论题。”李季笑着说:“白马非马论!”

    “哦?能详细说说吗?“教授虽然是一个智者,但显然不会中文,也没有研究过中国古文化。

    于是李季详细解释。

    白马非马出自《公孙龙子-白马篇》,是古代中国逻辑学家公孙龙提出的一个非常著名的逻辑问题。李季不是研究古代中文的,原本也不知道这个典故。他的师兄在教他的时候,无意中提起过。因为黑客技术原本就非常注重逻辑。程序本身实际上就是一个逻辑运算的过程。除非逻辑正确,否则一般而言,错误的逻辑就只能得出错误的答案。所以逻辑是黑客技术中非常基础的学问。

    白马非马这一学说换成普通人能理解的说法就是:白马不仅指的是马,他更突出的是白色(颜色),否则只说马就好了,何必说白马呢,所以白马强调的是白色。而马又不仅仅是马,马是马这个种类的统称,马这个种类有很多种,比如黑马黄马白马红马等等。所以你说白马是马,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白马是白色的马,而马却不仅仅有白色的,马还有黄色,黑色,红色等等。你说白马是马,那不就是说白马和黑马黄马也是等号的关系?但显然白马是白马,黑马是黑马。他们根本不是一个颜色的。因此得出结论白马非马。

    白马非马突出个体和一般之间的关系,但把他们之间的区别夸大,隔断二者之间的关系。一个讲究的是命形不命色,一个讲究命色不命形。

    李季提到这个正是讥讽教授的“变种人不是人“的说法。

    变种人是人吗?很显然不是。因为变种人突出的是变种的人。如果只是普通的人,需要加变种二字吗?而人这个种族,却不仅仅有变种人和普通人,夸张一些还有聪明人和笨蛋,亿万富翁和乞丐。所以变种人不能与人中的其他概念划等号。由此得出结论变种人不是人。

    李季这样说也是在暗骂查尔斯软弱如普通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