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王庭

钟离昧 / 著投票加入书签

书迷楼 www.shumi.la,最快更新秦霸天下最新章节!

    匈奴的土地大致分为三块,上谷以东属于左贤王,代郡以西属于右贤王。?    网  匈奴王庭大致在额尔古纳河以东与东胡接壤的地带移动,称为龙城。

    王熬生怕冒顿死不了,决定亲身前往龙城。

    快马加鞭,一路奔命,在秦矮、秦射的保护下,王熬很幸运的绕过冒顿,穿越左贤王防地,进入王庭地界。

    龙城是整个匈奴人口最密集的所在。

    广袤无边的大草原上衰败的枯草正在摇曳,草滩上嵌着一洼洼清亮的湖水,一眼望去那辽阔的旷野就像一张铺展开来的灰色的大地毯。平面上,纵横蜿蜒的河流结了冰,阳光下反射七色的光芒,就像仙女抛下的条条飘带。

    乌云压顶北风起,远处隆起的山包,像海面上潮起的万丈波涛,汹涌而至。无数的马牛羊驴、骡、骆驼出现在王熬的视线里。{秦朝那个时候没有驴和骡子,这是匈奴的特有产物}一群群的牧民正在追逐水草,嘹亮的马头琴正在草原上空奏响。他们穿着皮革的衣衫,披着帯毛的皮袄。很多儿童骑着羊拉着弓箭射击飞鸟和田鼠,他们长的稍微大一些,就能射击狐狸和野兔,再大一些就能拉开强弓,披挂铠甲,骑着战马,射人!!

    王熬心想,怪不得中原人打不过匈奴人原来他们从小就开办了军校。

    这些牧民平时的时候逐水草而居,随意游牧,以射猎飞禽走兽为职业,经年累月每个人都成了百步穿杨的神箭手。中原士兵打不过他们的原因也明显的体现出来了,人家射的一直都是可移动的活靶子,中原兵只是在练兵的校场射一下带红心的靶子,优劣之势一看就明白了。

    王熬知道在形势紧急的时刻,匈奴人全民皆兵,单于一声令下,射鸟的弓箭立即可以射人。匈奴人热衷于战争,因为战争可以让他们变的富有起来,他们把战争看做是一种营生,而大单于只是个包工头,包工头拉来了生意,就摊派到各家各户,所有的青壮年欣喜若狂的牵着自己的马匹或骡子抄起胡刀奔赴战场。他们作战有很多的规矩,匈奴人靠这些规矩来激励士气繁衍生息,所有的战士缴获的战利品和俘虏除了一少部分上缴之外,其余的都会自动变为战士的财产和奴仆,所以在打仗时每个人都像淘金一样寻找对手去拼杀,他们看待敌军就像是淘金者看待金矿,又像是强盗看到富商口袋里沉甸甸黄澄澄的金币馋诞欲滴。

    没有便宜的事情这些人是绝对不会干的,原因很简单,他们参战的目的就是为了掠夺财富,如果有便宜占就像蝗虫一样聚集到一处进行瓜分,如果战斗失利,队伍立即化整为零,如同云雾消散。中原的军队想要捕捉他们的主力决战并不是容易的事情,人家根本不陪着你玩。撤退中如果谁可以把战友的尸体带回去,那么谁就可以得到这个战友的全部财产,当然这里也包括战友的妻子和儿女,战友家里的老人他们是不负责赡养的,大半会睡了他们的老婆,然后赶走战友的爹娘,告到官府,那些都尉、当户、百夫长、千夫长,也只会报之一笑;“他做的很对,正应该这样。”

    因为匈奴人本来就不尊重老人,他们只尊重年轻的战士,人老了要吃年轻人吃剩下的食物。因为年轻的战士可以创造财富,可以为匈奴人繁衍生息。

    匈奴人最看重的就是传宗接代这回事,所以他们的婚姻一般都是‘外婚制’就是取别的部落的女人。

    别的部落的人也不是傻子,他们也想展壮大,人口也不富裕。

    于是,人家不肯把女人嫁过来。

    那么好,老子就去抢!!

    你抢了我的,我记住你,明天再抢你的,就这么抢来抢去的,导致女人不够用,所以,大单于想了个变通的法子,就是儿子可以娶自己的后母,弟弟要续娶自己的嫂子。这项政策,可能对解决寡妇问题,造成妇女的过度浪费起了一定的作用。

    想来,因为连年的战争,寡妇应该是很多的。

    正月里,草原朔风呼啸!!

    龙城是几千里内最大的物资集散地。

    王熬来到的时候正赶上匈奴各部头领聚集龙城祭祀长生天,其实这种祭祀的目的主要是清点牧民和牲畜的数量,类似于人口大普查。这些头领和当户带来了很多的牛马羊的皮毛、弓箭、胡刀、马奶酒还有西域商人的珠宝,秦朝的玉器、丝绸、瓷器、粮食;此外还有交易量最大也最热闹的人**易市场,贩卖奴隶本来就是匈奴贵族敛财的重要手段之一。大单于的金顶长春帐外,形成了一个规模不小的集市。

    王熬虽然是秦人,可是在这里也并不显眼,王庭周围的中原商人并不在少数,一个个衣饰光鲜,笑容可掬,眼神冒光,也没见匈奴人对他们有多么残暴,相反有的匈奴人对他们还很客气。

    王熬骑在高头大马上穿行闹市,两边有烤羊腿的、卖弓箭、抖落丝绸叫卖的,拿刀壮汉聚在一起喝酒聊天的,很是热闹。

    “这位秦人老爷,来看看我的奴隶吧,都是上好的货色,如果您想要的话,只要一头羊就可以了——您看看怎么样——”一个色目人歪着脑袋给王熬鞠了一躬,“啪”一鞭子抽在一个衣衫褴褛的小姑娘身上。

    “啊!”叫声很响亮。

    “哈哈,我说过了都是很好的货色,您看她的皮肤还很有弹性,牙齿还健全,精神也还有一些,您把她带回去,随便给点什么吃的东西,找条铁链栓好了,放在柴房里,随便什么时候想用,就放出来,我保证她会很听话,我的奴隶都是经过严格训练的,哦,恐怕您还不知道,我是这里信誉最好的商人!”那色目人说着像检查牲口一样,在少女身上捏了一边,末了把她本来不能遮体的上衣拔下来,捏着她的文胸说;“是不是老爷,我没有夸口,这实在是个上好的货色,要不是这批货急于脱手,一头羊,我是不卖的——老爷,您到底买不买?”说着他又扳开了那少女小巧的嘴巴,用手中半截铁链半截皮绳充满油渍的鞭子指着里面的牙齿说:“我敢说您要是使用的好,他可以为您服务三五年,考虑考虑吧老爷,这个价格已经很公道了。”

    秦矮、秦射那里见过这个,气的脸都紫了,差点扑上去,给狗日的跺了。

    王熬知道匈奴的法律,有意杀人并把刀剑拔出刀鞘一尺者判死刑;犯盗窃罪砸碎指骨没收家产,情节严重的也是死刑。没有监禁的刑罚。两兄弟冲过去很可能要坏事。

    那女孩大概十六七岁,全身上下被沙漠中的日头晒得棕黑,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充满死灰黯淡,脸上被鞭子抽出一条条的血痕,乱蓬蓬的黑色披肩长上沾着干涸的黑血。双脚的足裸上都有连接着铁链的皮带锁住。一身衣服已经被撕成了布条,全身的肌肤倒有七成露在外面。且不说害不害羞,这鬼天气足可以把她冻死。

    女孩全身都紫青硬,深埋着倔强的大眼睛看着王熬,那眼神仿佛在说,你买了我吧,求你了。

    女孩虽然黑黑眼却眼窝深陷鼻梁高挺身材丰腻,并不是中原人士! 女孩身边还有一个老者,五十上下,瘦的跟苞米杆子差不多,两眼泪汪汪的,死死的拉着那女孩。离两人更远一些,还有很多的青壮年小伙子和胡人女子,情况和他们差不多,也是带着枷锁满身伤痕,一脸绝望,正有一群人围过来,又是看牙口,又是摸胸脯,像在自家的牲口棚里挑选牲口。已经有人在喊价了:“我出一匹骆驼买十个奴隶——”

    王熬冷着脸用匈奴话对色目人说:“这个老的我也要了,你白送我吧,他那个样子不会有人买,你还要给他饭吃。”

    “您真是个生意人,算盘打的精,这样子对我太不公平了,连长生天看了都会生气,您别看他老了,懂得事情可不少,还能下地干活,算得上很好的奴隶。这样好了,再加上一壶马奶酒,您把人带走。”色目人眯缝着眼睛赔笑。

    “走吧,走吧,不买了,我们去王庭拜会大单于——驾-驾-”说着就打马向前。

    秦矮和秦射都急眼了:“大人,买下来吧——“

    王熬不理,骑着马就走。

    那色目人从后面追上来,赔笑脸:“好了好了,一看您就知道是一位大贵人,我就破个例把他卖给你您只给一头羊可以了,给金子也可以,不过要按市价来折算,秦朝的货币我是不收的,到了西域没人喜欢!”

    王熬从怀里掏出比芝麻粒还小的金珠递给他:“够了吧!”

    “够了,够了!老爷,人是您的了,您爱怎么处理都可以,我是很吃亏的,这个女奴隶我都没碰过一下,只想卖个好价钱,今早一出来就碰上了您这个大贵人,她的胃比麻雀还小,不会浪费您的粮食;她的声音像百灵鸟一样动听,可以让您飘飘欲仙;她的臀部是那么饱满和结实,能令您乐此不疲——嘿嘿,老爷您慢走——”

    王熬实在是听不下去了,再听下去,说不定要犯杀人罪了。

    秦矮、秦射把少女和老人解下来,带走了。临走的时候,怒视色目人冷哼一声!心想,别让我在秦国看到你。

    秦矮来的时候,赶着四十辆破旧的马车。王熬把马车的内壁都掏空了,把王竹给的一百双玉璧和金钗项链、饼金全都藏在内壁中和车辕下。

    心想,这次也是九死一生,万一遇到强盗别想活了。

    没想到运气不错,竟然顺顺利利的到了龙城。秦矮、秦射把那一老一少扶上马车,马车缓缓的向前。太重了,马儿有些拽不动了。

    王熬没有直接去拜会头曼大单于,而是出了集市,一直向西,一路跟牧民打听,来到了三十里外的一个牧场。

    这里的牧主人是个年轻的匈奴人,王熬挺吃惊,急忙打听:“请问李孝先还在这里放牧吗?” 那年轻的匈奴人也吃惊,用流利的汉语说:“你认得家父——你是从咸阳来的——太好了——”年轻人眼中闪烁金字的光芒。

    这时候,车里的一老一少突然跳下来拼命地逃跑。

    秦射和秦矮不费吹灰之力就给追回来了。少女和老人被放在马背上拖回来,都大声喊叫,说的不是匈奴话,也不是汉语,王熬根本听不懂。

    年轻人露出惊讶的神色:“这两个大月氏人从那里来的?”

    “他们是大月氏人?”王熬惊讶的说:“从奴隶市场买来的,对了,你的父亲在不在,我是——”

    年轻人打断了王熬的话:“请到帐篷里说话吧。顺便把两位大月氏的朋友也带来,他们可是很重要的人。”

    王熬愕然。

    什么跟什么呀?

    牧场规模不大,有十几名牧人。帐篷里很暖和也很干净,毡毯和马奶酒都是白色的,到处充满了腥膻的味道。

    年轻人突然单膝跪地,行了匈奴礼节:“李德阳参见大人!”

    王熬一愣,随即问:“你父亲呢?” 年轻人哽咽道:“父亲日夜盼望秦国大人来召他回国,却没想到到死也没有如愿。”

    王熬脸色大变,坏了,接头人死了。

    “大人不必沮丧,家父临死之时千叮咛万嘱咐,说我们是秦人,日后一定要回到秦国去,那才是我们的归宿。家父还嘱咐,假如有一天秦朝需要我效力,让我一定全力以赴,就像他老人家活着一样。”年轻人一副匈奴人的长相惹起了王熬的怀疑。

    “我的母亲是匈奴人,也已经辞世了!我的心是向着秦国的,父亲生前一直这样教导我!”李德阳说的很激动,丝都在颤动。

    王熬心想,这次来匈奴本身就是九死一生,冒一次险吧。

    “快快请起,请起,李德阳我也不瞒你说,本官是秦国太尉王熬,这次亲自来到匈奴找你父亲有要事商量。”

    李德阳正色道:“这个不用大人说,父亲已经跟我交代的清清楚楚——大人只说要做什么事情——”

    这是帐外又传来一阵叫喊。

    李德阳浓眉掀动:“大人,这两个大月氏人到底从那里来的?”

    王熬说:“市场上买来的。”便把经过说了一遍。

    李德阳动容:“我懂得大月氏的语言,听他们的口气,不像是普通人,好像是大月氏的贵族,大人不如把她们找来问问,免得为大秦惹了麻烦。”

    秦矮把两人带进来了。那老者一直扯着嗓子嚷嚷,用身体保护那个女孩子。那女孩子的眼光锋利如杀人的刀子,整个人充满了胡人的野性。

    李德阳听了一会儿,指着老者,厉声喊了几句,王熬当然还是听不懂。

    那老者声色俱厉的回答,比李德阳还横!

    王熬奇怪,自己救了他们他们应该感激,怎么像要吃人?

    早知道不救你?啥人呀?

    李德阳听了老者的话神色凝重,低头沉思了一下,又缓缓的吐出几句话。那老者一一回答,态度却缓和了不少。

    两人叽里咕噜的说了有一炷香,李德阳点了点头,对王熬道:“大人,有些麻烦了,这个老者说,他是大月氏的使节,是来觐见匈奴单于的,半路上被龟兹的强盗给打劫了,辗转流落到西域商人的手中,那个少女——他说是大月氏国王‘埃塞拜加’的女儿,也就是大月氏的公主!!” 够雷人的!

    “公主怎么会跑到匈奴来,就算是使节出使,也不可能带着公主一起,定是假的。”王熬还没说话,秦矮已经抢着说了。

    李德阳道:“这个可不一定了,大月氏的风俗和中原大相径庭,与匈奴也不一样,那里的女子是可以骑马征战的,立下战功后,还能成为将军,所以公主出使也很有可能!”

    秦矮嚷道:“那也不对,一个国家的使节团,总会有几千兵马护送吧,怎么可能被强盗打劫了。”

    李德阳苦笑道:“将军有所不知,纵横在西域大沙漠中的‘沙盗’非常强悍,他们聚众上万,在西域各国四处袭扰,战斗力强悍而且惯于在沙漠中出行,这些人来自各个民族,都是亡命之徒,西域诸国拿他们没有办法,有的国家的正规军还没有这些强盗人多,只有大月氏够强大可以收拾他们,这些人为了报复就经常伏击大月氏派出去的商队和使节团,大月氏吃亏也不是一次了,派兵去围剿,这些人就一头钻进沙漠里去,埃塞拜加根本没辙。”

    王熬目光深深地注视老者,老者被秦矮给绑了双手,惊恐的双目中透出一种难以隐藏的贵气,忽然说:“快,松绑。”

    这可真是奇货呀!

    天上掉下的大馅饼差点把王熬给砸蒙了。

    一定要把这两人弄到大秦去——

    “我可以送你们回国,你们的公主,我也可以像侍奉公主一样的侍奉,不过现在不是时候,你们要等上一段时间——”

    王熬和李德阳筹划了一夜,对这个混血儿小伙子的干练和果断十分欣赏,心里赞叹不已。第二天两人按照计划分头行动。

    王熬带着两双洁白无瑕的玉璧和一万金以中国商人的名义去见匈奴左将军‘呼衍都兰’。李德阳告诉他这是匈奴最贪财的酷吏。

    呼衍都兰开始不愿意见,看了王熬的礼物后,立即换了一张笑脸,亲自出去把王熬迎进了帐篷,亲热的就像久别重逢的好友。

    王熬说明了来意:“只想见一面大单于的阙氏,献上一些大秦的特产,以便日后通商方便。”都兰心中一动,又拉下脸:“你都带了什么特产!” 王熬那能不知道他的心意,连忙道:“有些金玉饰——听说将军家里也有几位貌美的夫人,在下也准备了一份——”

    “哈哈——好说,好说,明天我带你去见阙氏!” 匈奴人没有汉人这么繁杂的礼数,不然王熬非等到猴年马月去了。

    第二天他就由都兰引荐见到了冒顿的那位后母,头曼的阙氏来自北海{贝加尔湖}车臣部落的冰天雪地里的黄美人阿曼尼。

    俄罗斯的。

    都兰头天已经给阿曼尼说了四五车好话了,并且夸赞王熬多么多么富有,身上穿的衣服都是金子做的,十根手指头上带了足有五十个蓝宝石戒指。

    阿曼尼当然知道他夸张。可是这是个虚荣头顶的女人,平生最喜欢金子,当然不会放过财的机会,于是很高兴的接见了王熬。

    王熬先献上了五万斤珠宝和五双玉璧给她。看的阿曼尼的碧眼冒金光,笑的合不拢嘴。

    “哦,这怎么好意思,你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吧。”

    王熬道:“也没有什么要求,只是来龙城的路上看到听到大匈奴军队一路势如破竹攻陷了秦国的四十几座城池,连秦王的皇后都给俘虏了,大秦皇帝已经向王子冒顿献上降书,想来秦国灭亡在即,他日大匈奴入主中原,臣想讨个一官半职来做。”

    这话像一盆凉水从阿曼尼的头顶浇下来,手上的金叉当得一声扔出去,冷冷的问:“你说大秦皇帝投降了冒顿!” 王熬急忙站起来:“没错,我有一个同乡叫做叔孙通是大秦皇帝的宰相,是他亲口告诉我的,他人还在王子的营寨中,绝对错不了,他还说,王子准备定都关中,真是可喜可贺呀——”

    王熬装傻充愣的一顿祝贺,把阿曼尼气的差点休克:“冒顿这个野种,终于露出了他的狐狸尾巴,看来他打定主意要和自己的父亲为敌了,那么也就别怪我不客气了。商人——”

    “在——”王熬恭敬地说。

    “假如你把方才对我说的话去给大单于说上一遍,我保证你永远都是我们匈奴人的贵宾。”阿曼尼笑的不阴不阳。

    王熬道:“这是当然,臣来到这里就是为了给大单于道喜的。”

    道喜?这是给大单于心窝子里捅刀子?

    喜从何来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