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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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7章

    近距离面对杨沫,王轩也是紧张的,脸部肌肉在微微抽动,然而,他仍旧有一种坚毅的神情。

    他说:“杨沫,你可能不记得了,我们小时候是认识的。”

    这下,轮到杨沫愣住了。

    小时候,杨沫随父母居住在单位的福利房中,福利房有两三排,跟单位在一个大院子里,于是,也有一群年龄相近的小朋友,在一起玩耍。不过,未及杨沫上小学,单位搬迁,福利房就被拆迁,如今的那里,是一条商业街。

    在这群小朋友中,竟有王轩,他们竟是最初的玩伴。

    王轩的父母并不在那个事业单位工作,只不过,他小时候被爷爷奶奶带大,爷爷奶奶的住所就在那里附近,跟大院子的门卫也是相熟的,所以常带他到那玩耍,久而久之,就跟其他小朋友玩在了一起。只不过,小孩子们也挺敏感,对于他这个不属于他们群体的异类,偶尔会嘲笑或者欺负一番。

    杨沫显然不记得王轩了,而王轩却深深记得杨沫。

    在王轩的印象里,杨沫是个害羞的小姑娘。

    小朋友们在一起要玩各种游戏,抓坏人,治病人,总有人跳出来分配游戏角色,角色分配不公,常引发小朋友无休无止的争执吵闹,但杨沫是最乖乖配合的那一个。文静的她头发编成精致的两个小辫子,笑起来眼睛弯成一道,微微露出两个小酒窝,像当时某个经常在电视剧里出现的小童星,非常讨人喜欢。

    王轩也很喜欢。

    还有一件事情让王轩印象深刻。

    有一次玩游戏,大概是初春季节,温度升高,厚厚的外套还未脱掉,小朋友们跑得太热,纷纷脱掉了外套,杨沫脱掉了粉色的小羽绒服,只穿红色小毛衣,像洋娃娃一样可爱。王轩也脱掉了黑色的羽绒外套,可是他忘了,自己里面穿的却是一件红花绿叶的夹袄背心,那是妈妈拿来的表姐穿过的衣服。

    这是多么违和搞笑的画面!几近光头的小男娃,不仅穿了件女装,还穿得这么乡土喜庆!

    小朋友们盯着王轩看来看去,大笑了起来,在场的大人也忍俊不禁,王轩窘迫得不行,强忍着眼泪,小脸涨得通通红。

    唯有杨沫没有,或许太一根筋了吧,此时,她在扮演一个抱着娃娃去打针的妈妈,正聚精会神地哄着娃娃,根本没察觉到周边发生了什么,于是,连打量王轩的一丝奇怪眼光也没有。

    王轩觉得,杨沫真是个心地不错的小姑娘,他想跟她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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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如童年的时光非常短暂,随着单位搬迁,大院拆除,那群天天一起玩耍的小朋友几乎是一哄而散,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中。

    许多年,王轩都没有见过杨沫,然而,在星海的校园里,他还是一眼认出了她。

    相比童年时代的乖巧文静,现在的杨沫有很多变化,尤其是气质变得厉害,然而,依稀是当年弯弯的眉眼,还有柔顺的头发。

    远远望着她,王轩除了惊讶、怔忡,心里也浮上一种久违的暖。

    在成长的过程中,王轩也有自己的风波和挫折。

    由于父亲早早下岗,三年待业在家,家庭经济状况很窘迫,后来,在母亲的逼迫下,外公舅舅他们借出了多年的积蓄,父亲承包了一家很小的皮具工厂,四处找人喝酒拉关系,工厂生意有了点起色,开始赢利,改善了家庭经济状况。

    同时,母亲的要强与父亲的懦弱,让他的家庭氛围,总是不那么舒服。偶尔,父亲喝醉了壮胆,借机发泄郁闷,发发酒疯,跟母亲大吵一架,甚至大打出手,每每惹得邻居们围观调节什么的。

    王轩觉得很痛苦,年纪小,也不知道怎么排解,他只能逃避。平时,从学校回家后,吃过晚饭,他赶紧躲到房屋里做功课,周末就多跟朋友混在一起。他最讨厌的寒暑假,为了不和闷闷不乐的父亲待在一起,干脆躲到居委会进行所谓的志愿服务,一边写作业,一边给小学生们补补课。

    酷热的天气里,他躲在居委会的一间空房间里,没有空调,只有破旧的吊扇在转啊转啊,发出噪音,而周遭都是各个年级的小学生,由于父母是双职工,没人看管,集中在了这里,打打闹闹,叽叽喳喳。

    王轩坐在最后面,后背都湿透了,正演算一道很难的数学题,旁边是一摞小学生的作业,其中做错的部分已经被他用铅笔划了出来。他计算了一会,还不忘抬头看看,如若看到小学生打闹得厉害,就大喝两句,或者起来把他们扯开。

    这样过了两年的寒暑假,在整个居委街道,几乎人人都知道王轩,对他赞不绝口,居委会还找了个名目,发给他一笔奖学金。有人获知他的家庭经济情况,还介绍他到其他地方打过短时间的零工,报酬不少,但体力上非常辛苦,他也能够坚持。

    王轩由一所普通的初中,考入星海高中,也是非常不容易。他不够聪明,学习底子也不好,然而,他吃得起苦,不怕挫折,所有的题目一遍遍做过来,英语课文都背得滚瓜烂熟,靠的无非是这样一种毅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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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到星海之后,王轩也有些不适应,不过,他都撑了下来,学习上了轨道,也交了不少好朋友。但是,他渐渐发现,自己跟一批尖子生存在智力上的天赋差距,难以逾越,不由得心中有些丧气。

    重逢杨沫之后,她就是这里唯一的光。

    他打听了杨沫的很多事情,她夸张的穿着,怎么高调的恋爱、分手,再到剧情反转,开始努力学习,进步斐然,甚至考进理科班。

    件件都让他吃惊,却也能无条件接纳。

    路上偶遇,杨沫显然已经不记得他了。然而,王轩辗转反侧,还是想跟杨沫联络。

    他反复在信纸上写下“沫沫”两个字,还是会揉成一团扔掉,他有很多话想说,却不知从哪里说起。

    迟疑了差不多一年时间,最后,送出的,也只是棒棒糖而已。

    棒棒糖的事,被几个知情的哥们调侃!不过,这个细水流长的追求方式,他们也觉得不错。

    王轩也不知道:难道他是在追求杨沫吗?

    每次见到杨沫,他都非常开心,也因为她,突然萌生出一种更强的动力,要更努力,也要更出色啊。

    自始至终,王轩抱着这样一种希冀:或许,她也是记得他的,正如他记得她一样。或许,昨天不记得,今天不记得,说不定哪一天就想来了呢!

    他要做的,只是唤醒这一份记忆而已。

    他什么也没有,只能凭着这一份坚持的毅力,打动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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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完了这段过去,杨沫愣住了。

    就像多了一张全景图,她终于明白了:王轩当年为什么会看上平凡无奇的她,在恋爱那几年,一直无微不至地对她付出,直到打动她……哪怕王轩母亲反对,不惜母子之间大闹一场,也要坚持娶她。

    原来,他是真的喜欢过她,绝不仅仅选择她作为婚姻的对象。

    这一点茅塞顿开之后,许多画面也慢慢浮上来:

    婚礼上,主持人说他们是青梅竹马,杨沫抱怨是硬凑词,王轩笑而不语……

    在长辈们面前,王轩总称赞她乖巧温顺;其实,那时的杨沫,只谈得上沉默,与乖巧实在是相差太远……

    每每回到l市,王轩总喜欢在那条商业街上晃悠,还总要拉着她一起;那其实是当年大院的旧址……

    而他送她的礼物,大多是粉色系的;杨沫并不喜欢,几乎都收起来不用……

    他还记得她小时候爱吃棒棒糖……

    其实,真的有很多很多的线索,可是,以前,心灵闭塞的她,都选择了无视。

    王轩在屡屡失望之后,终于放弃了她吧……

    因为真的爱过,所以在长久的没有回应之后,会深深失望,于是,反而会彻底放弃。

    在责任之外,王轩也渴望被爱。毕竟,人的本能,总会不自觉循着让你感动温暖的东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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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灯下,杨沫怔怔地望着王轩。

    她有很多话想跟王轩说,却又无法开口,或许,不说是更好的选择。

    现在她已经明白:当年的自己,也许能维持着各种社会功能,能读完大学,能出去工作,也能做好一介家庭主妇。然而,内心却是一塌糊涂,没有自我成长的能力,也没有爱一个人的能力。

    哪怕察觉了王轩的爱与付出,她无非只是更多的感激,也许会有更多的付出,更多的关注,但并不会真正意义地爱他。

    或许正因为此,她潜意识里,就自发屏蔽掉了对这种爱的察觉。

    所以,他们只能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