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上云行

孙九娘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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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冰冰觉得很有成就感。好歹弄出个稍微安定的环境,让凡人活下来,让土地恢复生气。

    凡人对修真之人来说,有如蚂蚁。很少的修士会关心他们的死活,可是那些有灵根的孩子们却都是从凡人间中挖掘出来的。

    这么多年过去,人们休生养息,已经可以看见农田等物。还有些不怕死的,在集镇上开了各种酒楼店铺。

    不过就算是再丧尽天良的修真者也不会打劫凡人。

    谁会同乞丐抢食?

    妖兽鬼修虽然灭得差不多了,修真界如今最危急的事情,却是渐渐减少的灵气。

    黑市丹药的需求量太高,因此灵草的需求量很大。很多小门派为此被灭门。

    外战打完,开始内战。门派之间的斗争如火如荼。势力更换太快。还来不及抹平打斗中砸出来的大坑,就会有其他门派来踢山门。不要说灵草被挖得干净,灵脉附近都是寸草不生,一片荒凉。

    那些灵气稀薄的地方,反而欣欣向荣,没有修士来强地盘,出现人类的生机。

    男婚女嫁,该生孩子的生孩子。反正地多,不怕生多了没地种。练武没用,神仙太凶猛。读书更加无用,没有皇帝,自然没有科举。村长就是最大的官。还是种田实惠,养些鸡鸭猪。太阳落山,猛生孩子。

    李冰冰见差不多了,就决定回藏剑楼看看。她这些年有点刻意的避开回去。总觉得擎天峰上没有师父,一个人仿佛如孤魂野鬼一样。

    百里断天很是舍不得分开,总觉得还有许多要学的。

    李冰冰将幻剑真人给她的炼体玉简刻录了一份给他,又拿走了一大票灵石,算是教导费用。

    百里断天跪在地上,砰砰砰的磕了三个大响头,“多谢师姐教诲!”

    李冰冰顿时吓了一跳。好大的阵仗!

    “你这小子,多送点灵石就好了,不用这么磕头。”

    “是,师姐。灵石全部叫给师姐。”

    李冰冰却觉得仿佛自己有点猥琐。

    和百里断天分开后,她并没有很快回山门,而是继续四处游荡,杀杀劫色劫财的结丹修士。结队的筑基修士一般不会对她劫色,下手没那么狠,极速打残一两个,震慑一下。对方就落荒而逃。

    对于整个修真界的混乱,她却不怎么在意。

    凡人这种弱者被欺负尚有可同情之处,可是有实力的修真者却为了一己私利。彼此大打出手。她基本觉得他们自作自受,死了活该。

    多年的征战,李冰冰已经和往日不可同日而语。即便是面对结丹修士,她在气势上反而站在比对方更高的一个地方。不过,单以实力而言。如果不是乘其不备,快速截杀,其实李冰冰比不上一般的结丹修士。

    即使偷袭不成,拼着两败俱伤,一般也是对方毙命。李冰冰身体强悍得离谱,只要躲过致命部位。以木灵气疗伤之后也就没事情了。

    这也是她身体的奇异之处,可通过疗伤,即使是少了块肉也可自行生长。而且整体而言,会增加修为。自我恢复的能力,只有元婴修士才有。结成元婴,即使缺胳膊少腿,瞎了眼睛的修士。也可重新长出。

    再则,她身上裹着数条蛇。一看打不过,将小弟们放出来。尤其是小白这个兄弟,是条雪蛟不说,而且是三阶的,打个把筑基初期中期不在话下。

    一个仙气缭绕,美貌非凡的气质型女修,动不动就丢出一大堆毒蛇,让一众修士们震惊了。没有百里断天在身边,人家也不认得她是绝色仙侣之一,还道什么是什么邪修门派的新秀出来闯荡。

    她一个人顶好几个,基本上百战百胜。

    大牛们很少出去打劫。即便从前都是这么过来的,可是年纪大了,人要脸,树要皮,再去操老本行很丢面子。如此造就了李冰冰全胜的完美成绩。

    李冰冰如此又逛了几年。修为有所增加,但是速度奇慢。原因很简单,外界的灵气太稀薄。

    普通其他修士只修炼经脉,而她要吸收许多灵气滋养全身骨肉。这样一来,对于灵气的需求更加的大。

    试问如果只是将灵气导入经脉之中,单独滋养经脉,所花的灵气自然是少一些。要滋养整个身体,每个细胞,全身滋养下来,灵气便会消耗一空,外界又无法快速补充。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李冰冰表示,这个修真界差不多快完蛋了。

    思前想后,她决定去天门派逛一圈。可以打着去看望白浅或者百里断天的旗号,去那里瞧瞧,顺便蹭蹭人家门派的丰厚灵气。

    上云城是天门派管辖的大城。她虽然来过这里,却是倒在张幻剑的怀抱中,浑身燥热的,来这里治疗柳飘云给她灌的玄阴灵气。她稀里糊涂的,哪里会注意四周。

    这次却是正儿八经的逛悠。

    到底是天下第一的大城市,不管外头如何风雨飘摇,这里却是一片繁华热闹。

    来来往往的修士极其之多,每个店铺酒楼都有不少人进进出出。李冰冰逛了几家铺子,发现这城虽大,可是卖的东西却不贵。可见大批量生产的威力。买得多,做得多,物价反而便宜。

    李冰冰如捞到宝似的,买了好几双价廉物美的靴子。舒适不说,还非常耐用的那种。

    她如今有点靴子情结。当年靴子没底的惨状历历在目,因此染上了个毛病,就怕没靴子,储物装置里面至少有十来双,眼下又买了几双。

    还有就是灵酒,同样的酒,这里却是便宜很多。她足足灌满了两个葫芦的春意闹。虽然不是风飞流储存的上等好酒,可是这一款却是非常好喝,整个大陆的修真人氏的最爱。好比前世的二锅头,很带劲。

    如今身家丰厚,被人打劫反而发横财。这点灵石还是花得起的。

    上云城和其他地方最大的区别是,这里的女修显然多得很。李冰冰混在其中,竟然没那么显眼。她不爱打扮,回头率虽然有,却不是很高。这点让她尤其满意。

    正逛得高兴,突然感觉到有人盯着她。

    她回过头,却是惊讶万分,原来竟然是曾经的青梅竹马泉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