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28

李梧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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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嫣儿将廖明哲替她赎身的事情细细讲了一遍。叶梅听得嫣儿自由了,一时开心,忘了自己眼下的处境,蹦蹦跳跳道:“太好了,太好了,嫣儿终于自由了。”

    嫣儿捂着嘴一脸幸福的娇笑着,半截手腕子露在外面。叶梅眼尖,一眼就看到了,捧着嫣儿的手腕子心疼道:“嫣儿,你这是怎么了?这手臂上怎么青一块紫一块的?”

    嫣儿眼神躲躲闪闪,闭口不言。

    叶梅伸手轻戳嫣儿的脑门儿,笑着啐了一口:“这小蹄子,自小就是个锯了嘴的葫芦,凡事都憋在心里。恁大点人,可不憋坏了?”

    嫣儿怕叶梅多想,强颜欢笑道:“姑娘,都是我不小心碰的,没事儿的。”

    嫣儿手臂上的淤青吸引不了廖明哲的注意力,只见他细细打量着叶梅,呆头呆脑道:“几日不见,梅儿瘦了。可惜梅儿的卖身契还在百花楼,说实话我恨不得掐死妈妈……”

    “得了得了,赶路要紧!”叶梅最烦腻腻歪歪的廖明哲,打断他的话,催促着继续上路了。

    一路南下,沿途风景宜人,可惜叶梅他们只是匆匆而过的路人,无心细细赏玩这些美景。经过几日奔波,傍晚的时候,再赶二十里路就可以进姑苏城了。为了赶在天黑之前进城,三人打马疾驰,马儿的四个蹄子都腾空了。

    忽然,前面窜出几个人影挡在小道中央。马儿受惊,声声嘶叫着前蹄腾空跃起,叶梅和廖明哲紧紧拽住缰绳,身体不由自主的向后仰着。嫣儿才刚刚学会骑马,身子又瘦弱,一时慌张松了缰绳,惨叫一声跌落在地。

    那几个山贼模样的人手里捏着钢刀,咧着大嘴狂笑道:“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胆敢说不字,上前揪脑袋。死在荒郊外,官宰不敢埋。送上望乡台,永远回不来!”

    叶梅下马扶起嫣儿,冷笑道:“好厉害的角色,杀人之后抛尸荒野,官宰都不敢埋!”

    那几位山贼愚笨的很,居然听不出叶梅是在讽刺他们,一个个仰着头狂傲道:“知道爷的厉害就好,还不快快留下买路财!”

    此番是流放出京,叶梅不想太张扬,而且还要在天黑之前赶去寒山寺,因此更加没有纠缠的必要。只见叶梅随手掏出身上的银子丢过去:“大家都是道儿上的,行个方便吧!”

    出京匆忙,没有准备足够的银两,若是将银两都给这些劫匪了,往后他们三人吃什么喝什么?廖明哲心里很是气愤。只见他缓缓下马,黑着一张脸呵斥道:“尔等好大的胆子,竟敢在大周地界上打劫,还有没有王法了?!”

    这些劫匪在姑苏城外干惯了打劫的营生,什么样儿的人没见过,岂会怕势单力薄的廖明哲。只见劫匪中为首的那一位不高兴了:“真是扫兴,打个劫也这么麻烦。妈蛋,既然你不愿意给银子,那老子就将这两位姑娘送上山去给大哥做压寨夫人!”

    说话间,便有两个身形彪悍的汉子走过来,一人一个钳制住叶梅和嫣儿。对方人多势众,叶梅好汉不吃眼前亏,连声服软道歉以求脱身。

    叶梅赶紧朝廖明哲眨眼睛,但愿他能认个怂求个饶。廖明哲关键时刻就呆萌代码的,他见叶梅朝自己眨眼睛,以为是在示意他动手呢,便腾空一脚狠狠踢在为首的那位劫匪肚子上。劫匪猝不及防,被踢出好远,躺在地上哀嚎着。

    其他的人见自己家兄弟被打了,一拥而上将廖明哲扑倒在地,脚踢拳打一通。

    “别打了别打了。”叶梅见事情闹大了,这么多人围攻廖明哲一个,怕他吃了亏,赶紧出面制止,“好了好了,不就是做你们大当家的压寨夫人嘛,何乐而不为呢。”

    那几个打的正欢畅的劫匪一下子就僵在哪里,面面相觑,好像是在问:是不是听错了啊?打劫生涯还没有遇上过自愿去给匪贼做压寨夫人的呢!

    叶梅拿食指缠了头发,作出一副甚是可爱的模样,娇嗔道:“怎么,你们不愿意啊?”

    “愿意愿意!”那几个壮汉子连连点头,山中没有女眷的日子他们可是过够了。俗话说的好——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若是有个美若天仙的女眷跟他们一起生活,即便只是陪他们说说话解解闷儿,总比对着一帮子抠脚大汉喝闷酒来的幸福些。

    叶梅一挑眉毛,道:“既然愿意,那……”

    那几个汉子忽然跟女孩子家一样娇羞起来,相互争着抢着将廖明哲扶起来,还贴心的帮他拍去身上的尘土,腆着脸笑道:“刚才真是对不住了,往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

    那位被廖明哲踢飞的劫匪躺在地上,气的牙痒痒:“你们这帮没出息的,见了女人就犯贱!怨不得老大对我最好,还不是因为我立场分明,不会为了讨好女人而失了原则!”说着起身,自己拍掉身上的尘土,凑过来讨好道,“二位姑娘,其实呢,我也是个怜香惜玉的人呢!”

    其他人对此举很是不齿,高高仰起头,仿佛在说:往后别说我们认识你。

    “爷几个既然这么怜香惜玉的,倒不如放我们一马。呐,银子全都给你们。”叶梅将包袱丢在地上,那里面装着他们的全部家当。

    “哟呵,怜香惜玉是要把香玉放在自己个儿跟前怜爱的。再说,你们的人又打伤了我,哪有放走的道理?”

    叶梅回头和嫣儿、廖明哲小声说到一番——好汉不吃眼前亏,此刻就顺着他们吧。这些人虽然都以打劫为生,为人做事却透着三分可爱,只要时刻提防着,即便跟着他们上山去,也不会发生什么难以掌控的事情。

    廖明哲虎着一双大眼,摇头道:“不行不行,劫匪本就不是什么善类,你们两个女孩子家家的,还是不去的好。”廖明哲还想挣扎一番,却不料刚说完话,那几位虎背熊腰的汉子过来,交手几下便绑了他。

    叶梅摇摇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经这么一折腾天也黑了,姑苏城是进不去了,倒不如在这里先歇上一夜。”

    一行人上了山。那山并不高,更不巍峨。

    还未进门,为首的那个便扯着脖子大声喊道:“大哥,我们回来了!”

    “回来就回来了,难道每次空手而归都要我去接你们?”有些破败的屋子里传出一阵声响。接着探出半个头来,年纪轻轻形容俊朗,头上顶着一方深蓝色的布巾。乍一看去,文质彬彬的,简直就是一个俊俏秀才郎,哪里有半点劫匪的模样。

    “往日呢,我们空手而归是见被劫者都是跟咱们一样的落魄之人,便不忍心下手。”劫匪也是个爱面子的,见大哥当众打他们的脸,赶紧出言找了些理由搪塞,“这次不同,这次人家姑娘自愿上山来给大哥做压寨夫人!”

    大哥这才看见叶梅他们,赶紧闪身回屋去了。众人都不解何意,刚才说话的那位笑道:“我们当家的见来了外人,回屋打扮自己个儿去了。不瞒你们说,大哥也是个爱干净的斯文人,不信你们来瞧瞧。”说着拉了叶梅蹑手蹑脚探到窗下,透过窗户上的破洞向里面看去。

    只见屋里的人一身深蓝色旧布衫,正爬在水缸前修饰容貌整理衣衫,叶梅不由得“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那人听见笑声,转身不好意思道:“姑娘见笑了,初次见面,在下形容憔悴衣衫褴褛,还请姑娘不要以貌取人。”

    叶梅笑道:“大当家的戎马生涯,还这么在乎容貌衣着?”

    “平时也不在乎,今日是见我们领来了女眷,所以才会这么精心收拾一番。”

    “老二!你别在人家姑娘跟前损我,我……我即便不拾掇也比你们好看!”

    那二哥靠在墙上,傻呵呵笑着点头,算是承认了大哥比其他几个都帅的事实。

    山上好些日子没有这么大获全胜过了,自然是要摆了庆功宴好好犒劳一番兄弟们。但见他们有人盛酒,有人烤肉。酒是从山下农家百姓那里买来的香米酒,肉是山上林子里的野猪肉,不一会儿酒肉就摆满了粗木桌子。大家伙儿欢笑着挤在长条凳子上,捧着手里的肉大快朵颐起来。

    叶梅几个肚子饿的咕咕叫,也学着他们的模样大口吃肉,唯独这酒是滴点不沾。

    大哥连着三碗烈酒下肚,脸上渐渐泛起了红霞,话也多了起来。

    原来他是姑苏城人氏,名叫吴胥,连年参加朝廷选拨人才的科举考试却未能得中一次,目前还只是个举人出身。三年前再一次落第之后,他落魄回乡途径此处,被山寨的这帮人劫持了。因当时的大当家(现在的老二)生平最为敬重读书人,便主动将山寨第一把交椅让给了落魄的吴胥,自己屈居山寨老二。

    吴胥自诩是读书人,一开始并不愿意干这见不得人的勾当,可后来渐渐发现山寨的人不仅仅打家劫舍,偶尔也会劫富济贫,加之多次落第没有颜面见江东父老,便半推半就的留在了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