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换魂仪式(下)

大荒小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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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猛然间,石羽林感觉自己一下就轻了无数倍,这个感觉和当初恶搞孙勇,用离魂符的时候差不多,但这一次,不一样,他不是能自我控制,而是被一股力量牵引着走的!

    而且这种换魂,和平时所理解的换魂不同,这是临时的,只能维持一段时间,因为每一个灵魂和自己的躯体是完美契合的,另一具躯体未必能适应。永久的换魂几乎是不可能的,整个世界上,这种事情,听说的都是传说

    ,没有真凭实据。而且风险特别大,如果失败,换不回来都是小事儿了……

    如果身体和灵魂不匹配,那两人都要死,而且来生……都会罪孽深重。甚至不如灵魂消散来的痛快,那是……很残酷的后果,和这种后果相比,直接死亡已经等于中彩票了。

    因此,这种临时性的仪式换魂,是比较稳定的!

    不知道过了多久,但在石羽林的感觉中,似乎过了很久很久……这个过程,他看不见任何东西,但能感觉到自己的灵魂出窍了,正在朝着刘景墨的灵魂飞过去!

    中途,他甚至感应到刘景墨离他特别近!这可能他们在擦肩而过。

    直到他感觉自己再一次拥有了实体之后,他有感觉到了体重和质量,同时感觉自己浑身异常的难受,就好像穿了一件十分不合体的衣服,他睁开了眼睛,那一瞬间,他看到了对面,是自己!

    没错!换魂了,已经换魂了。

    当他确定了这一点之后,他立刻就意识到了自己的身体,或者说是刘景墨的身体,异常的冰冷,而且浑身说不出的难受,不是疼,也不是痒,那是一种难以形容的感觉,让人感到恐惧的难受!比死都难受!

    “呃……啊!”石羽林咬着牙,发现胸口的开显符在燃烧,那一瞬间,他找到了久违的感觉,那是对丹田的气感,他能用法术了。

    其实在他睁开眼的瞬间就在燃烧了,只是刘景墨身体太过于冰冷,没感觉到。

    于是他立刻施法,开始稳住这种清醒的状态,然后入定,和天子灵蛇、鬼蛊怪哉进行了联系。

    “解毒,快解毒,这是景墨的身体,快解毒!时间有限……”

    “可是……”

    “别可是!解毒,不然我不会回去。”

    “我跟了你十几年,这话总事儿还是第一次遇到。”

    “别废话了!快点!”

    两个鬼蛊都知道,主人不回去,一旦这具躯体上死了,也是死……他们也会死……

    但鬼蛊怪哉很不理解,这种高负荷的作业如果在本体身上,很容易,但这样工作,太复杂了,他们会累到吐血的,如果他们能吐血的话。

    “你确定?”

    “别跟我废话!快……”

    ……

    就在石羽林和两个鬼蛊联系的时候。

    刘景墨惊呆了,他最后意识就是自己被擒住之后,被人在心口打了一个印记,出血了……然后他骂骂咧咧的说小日本卑鄙,再然后……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此时,突然看到对面是自己,他完全凌乱了。

    李妙言立刻对他说道:“羽林和你换魂了,在救你,赶紧入定,别乱动,要不然老娘我立刻嫁给你。”

    “哦……”听到这话,刘景墨竟然立刻入定,什么都不问了……

    这话太管用了!是暮湮教她的……

    因为刘景墨曾经说过,他喜欢李妙言,这是不假,但最害怕听到的一句话,就是李妙言要嫁给他……

    当然了,刘景墨也不是普通人,对这些也明白一点,他应该能知道,他们在干什么。因为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种的尸毒有多可怕,那种痛苦,虽然他在昏迷中不能完全感受到,但潜意识里,他的灵魂和肉体都在承受

    非人的折磨。

    他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了,但没想到,竟然还有救!

    恍惚间,他竟然在石羽林的躯体中,感觉到了一些记忆的存在!

    按道理来说,这是不太可能的事情,因为记忆和地魂相关,三魂七魄是还魂是一起走的,不可能有,因此,这只不过是本体大脑残存的一些影像,很凌乱。那种感觉,很想一个熟悉的如同梦境的真实场景。

    很多人,都会在一个第一次去的地方,感觉很眼熟,好像来过,基本就是这个感觉。只是刘景墨很清楚,这不是感觉,而是石羽林体内残存的刻骨铭心的记忆……

    有他们小时候的玩闹,还有青春期不懂事的惹祸,还有……哇!好多爱情动作……不过白璎似乎最多……

    刘景墨能感觉到,石羽林也能……

    但对石羽林来说,景墨一部分记忆也是自己的记忆,小时候一起翻墙逃学……

    在网吧里玩魔兽争霸,因为那个英雄厉害或是不厉害,不休止的争论。因为打篮球是扣篮难还是三分难的问题喋喋不休……还有,还有很多很多……

    他们总是在争论,用东北话说是犟嘴……

    还有一起讨论游戏怎么通关,合作游戏怎么打败敌人,弄的和战略会谈似得。

    但现在,他们很少争论和议论这些了,那都是小孩子的把戏!小时候,他们总认为自己是对的,其他都是错的,现在他们都长大了。

    紧跟着是他们一起工作的场面,在吉他教室里,两个人从学琴的学院一直到教学员的老师,一个月拿着几百块的工资,抽着最便宜的烟,喝着最难喝的酒,但快乐的就好像一个傻子。那是他们的第一份工作!

    每天对着空气唱情歌,阅兵一样的看街边两块五一本的爱情动作片。他们说着幼稚的理想和不着边际的话,他们不真实的期待着以后会是什么样子,比白日梦低调不了多少。

    那一年,他们都十八岁。

    还有一个也是从小玩起来的朋友,陈角!只是他还在东北,整天就知道坑人的那种,石羽林第一张信用卡,被他刷爆了……目的竟然是泡妞……

    这小子和张玉帛一样,是无休止的坑!但朋友……永远是朋友!

    他们一起打架,因为谁的脚被人踩了就要打架,因为谁看谁一眼就要打架,似乎是为了打架去打架……说好听是热血,或是不懂事,但说难听点,就是三个傻哔。

    石羽林对武器不挑剔,但总需要点家伙,刘景墨永远都用一条铁链子,而那个坑货陈角似乎喜欢赤手空拳,他不爱用家伙事儿打架。

    这好像是他们成长的电影,减掉无关紧要的剧情,把精彩的片段剪辑成一个合集。

    后来他们长大了一些,开始理解一些事情,于是他们天热的时候,就思考人生、未来、理想,然后心里拔凉拔凉的……就不热了……

    还有2009年,景墨母亲的去世……那段时间,是刘景墨最苦的日子,就在母亲去世的一个月内,这小子和傻了一样,经总是觉得母亲还没死,他会在上班的时候请假回家,买一堆东西给母亲带回去,但在路上,他才想起

    来,母亲已经去世了……

    那一段段的回忆历历在目。

    但他也知道,这些都是零碎的,都是记忆深刻的……才会残存在本体的大脑里。这个时间,最好别回忆,不然会影像错乱。因此灵才说过,他们彼此熟悉,更容易成功,因为记忆的混乱,是会导致失败的,两人一起长大

    ,记忆很多都是一样的。

    在记忆碎片的影像中,穿插着竟然还有一个小萝莉,那是李妙言!就坐在对面,自己本体身边的李妙言。他在专门给刘景墨魂体做护法。

    呵呵……原来他们在八岁那年就认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