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野店疑案(下)

老鬼带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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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路神捕如此吩咐,众人只能唯唯而应。

    路芳蕊满意地道:“很好。你,你,和你留下!其余人等且回到各自房中,本捕自会一一传唤,在此之前,不得踏出房门,违者以凶嫌视之!”她随手指了三人出来,分别是店老板,货郎吴二以及丁渔。三人不明就里,但这个年代官府威权极重,民众等闲不敢违逆,因此也就听从吩咐留了下来。

    很快,等到其余房客和店家都回到各自房间后,路芳蕊对三人解释了一番。原来根据大安朝刑律,当官员在非正常辖区内办案时,为防办案官员欺上瞒下,须有至少三名民众作保。也就是说,路芳蕊办案的全程都不得对这三人隐瞒,最后无论能否破案,提交的文书供述上都要有三人签字画押,否则最终结果不会被官府承认。

    解释了用意之后,路芳蕊拿出纸笔记录三人的身份。其中店老板姓温,名大富,韶关人士,在此开店已有十二年;那壮汉先前已经说过,吴二,乃游方货郎;丁渔编了个假名字,余鼎。这个名字并不是临时想出来的,大安朝规定,离开户籍地百里之外者需要路引(古代身份证),所幸羊城中往来商贩繁杂,甚至有不少南洋人前来买卖,这些人当中,过半是没有大安朝路引的;所谓有需求就有市场,在羊城中便诞生了高价提供路引的服务——百两纹银一张路引,丁渔自然不会吝惜,他的路引上的身份便是“余鼎”。

    三人跟随着路芳蕊进入凶案发生的房间中,路芳蕊先是将房中情景记录纸上,然后上去解开男仆的穴道,带着他走出凶房,来到小楼西侧的茶棚,开始审问案情。

    路芳蕊向那男仆表明身份后,问道:“尔姓甚名谁,与死者是何关系,今夜所见何事,一一从实道来!”

    那男仆显是惊魂未定,喝了两口热茶水后才稍稍平复,颤声道:“小人任福,乃是老爷的长随,哦对,我家老爷姓任讳安之,本是南昌府人士,官任羊城市舶提举,因致仕回乡途径此店歇脚,不想却遭不测,这叫小人如何向夫人和少爷交待啊!”说着竟哭了起来。

    “且住!”路芳蕊喝道,“你说你老爷是致仕的市舶提举,为何只有二三人上路,其他家眷呢?”

    任福抽噎着答道:“夫人少爷还有一众家眷乘车马回乡,老爷带着我和任禄——任禄是老爷的管家——我等三人另行一路。小人也不知缘由,不过老爷吩咐,小人自当追随。”

    “任禄?可是日间所见的中年仆从?他现在何处?”

    任福先是点头,然后道:“小人也不知任禄何在。今日晚间熄灯时还在,但到了二更时分,忽然有人在小人身上戳了一指,小人只觉疼痛入骨,当即醒来,却不知为何动弹不得;想要叫喊,却发现口中塞了一块破布。小人睁开眼,只见房中有人点了火折子,而那手持火折子的人却不是老爷也不是任禄,而是一个金刚也似的和尚。那和尚好生凶狠,一手攥住老爷的脖子将他提了起来,恶声问道……”说到此处,他似乎是想起了什么,忽然住口不言。

    路芳蕊追问了两句,他只是摇头不说。路芳蕊怒道:“按大安律,知情不举与凶嫌同罪!你现在不想说,明日到韶关府衙上大刑伺候着说!”说完一拍桌面,整张青竹桌面竟被拍得四分五裂!

    内力不弱!丁渔心中暗道。那边任福吃这一吓,不敢不说,嗫嚅着道:“那和尚问老爷:‘还记得珠心岛上的王家吗?’”

    “我见老爷脸色唰地白了,整个人竟不再挣扎,那和尚冷笑道:‘好得很!下了地府也知道为什么。’说罢手一松,然后五根指头往老爷头顶一插,竟生生地戳入了头盖骨!之后他沾着鲜血在墙上写了‘以血还血’四个大字,完了吹灭火折子,径自去了。所幸他那破布塞得不甚紧,小人把口中布条顶开,开口呼救,后来的事情想必捕头已然知晓。”

    路芳蕊运笔如飞,将任福所言一一记录,随即又问:“珠心岛上的王家又是怎么回事?”

    任福低头道:“小人也不甚清楚,不过王家是珠心岛上的大户,似乎因为勾结珠江水匪,最后被老爷派兵马擒杀了。”

    斩草不除根?报仇?丁渔思索着。

    路芳蕊继续问道:“你方才说熄灯前任禄还在,那半夜和尚进来后你可在房中见到他?”

    任福摇头道:“不曾,小人睁眼后看得清楚,房中只有老爷,小人和和尚三人,并没有任禄。路捕头,难道外间也没有他吗?”

    路芳蕊冷笑不答。在丁渔想来,那任禄若是起夜去茅房的话,这么大的动静早就该惊动了,既然现在还没现身,那么不是凶手的同党,便是已经被灭口了。只是这桩案子怎么听着这么别扭,金刚似的和尚,五指戳穿头盖骨,还有血字留书,这不是在模仿自己么!也不知是模仿杀人还是想嫁祸给自己——想不到自己踏入江湖不久,居然已经有模仿者了,真令人哭笑不得。

    路芳蕊又问道:“你家老爷带着两个仆从上路,这路线安排都有谁知道?”

    任福想了想,答道:“这个小人却是不知。小人不过是老爷长随,胜在腿脚勤快,办事伶俐,路上有什么气力活都是小人包办;至于打尖住店都是任禄出面。但小人也不敢肯定任禄是否事先知晓行路安排。”

    路芳蕊点点头,之后又反复盘问了案发时的细节,比如和尚的容貌穿着等,任福的回答虽然有些凌乱,但细节处没有自相矛盾的地方,似乎说谎的可能性不大。

    审问过任福之后,路芳蕊将他捆了起来关在柴房中,吩咐店老板让手下伙计轮番看守直到天明,不许旁人靠近。那两名伙计苦着脸,却也不敢不去,幸好路芳蕊说只此一晚,天明后她就会去韶关城找衙役接手。

    其后路芳蕊带着三人逐间客房盘问过去,得到的回答大同小异,都是二更时分听见呼叫,有些人反应快些,看到白袍人逃跑;反应慢的就只见到路芳蕊追出去。与此同时,四人还将所有客房细细地搜查了一遍,这个年代可不讲究搜查令什么的,不过所有人都巴不得撇清自己,以免和这杀人凶案扯上关系,因此都非常配合。只是一番搜查下来也没有找到异常。等到搜查和盘问结束,已是将近黎明时分,路芳蕊和丁渔还好,那店老板和吴二却早已困得呵欠连天。路芳蕊让店老板沏一壶浓茶,四人喝了几杯后精神皆是一振。

    路芳蕊道:“这桩案子本捕已然有了几分头绪,我这便解说一遍,若是三位没有异议,便请在公文上签名画押,本捕也好移交给地方衙门。”

    丁渔三人点头答应。路芳蕊道:“这件案子,抛开其余,可确定的事实如下:

    原羊城市舶提举任安之(身份已确定)带两名仆从致仕还乡,途径此店,于晚饭后,三更天(夜晚11点)以前遭人杀害,致命伤为顶门五指留下的贯穿伤口。客房墙壁上书‘以血还血’四个大字。两名仆从任福任禄,其中任禄失踪,生死不明;任福被发现时穴道被封。而二更三点(九点四十八分到十点十一分)时,有一武林高手自小楼向山脚方向逃窜,本捕追踪其后,但一炷香后被其走脱。本捕不曾见其正面,从背影看来,其人身高八尺以上,肩宽膀阔,与罗浮血案的凶嫌丁渔十分吻合,可惜他头顶用布包裹,看不出是否有头发。不过他在逃跑时衣衫被树枝勾破了一条边角,正正是僧衣的针脚。”说罢她从怀中取出一条白色的布条,放在灯下供丁渔三人观看。

    那店主人一看便道:“路神捕说得不错,小人的妻舅便是韶关城中的裁缝,闲聊时曾对小人说过,僧衣的针脚和常衣不同,这的确是僧衣的缝法!”说着他把自己的衣衫撩起摊平,果然针脚缝法有所不同。丁渔心中佩服,果然不愧有神捕之称,眼光锐利,自己穿了这么些年僧袍,却还不知道原来缝法是不一样的。

    路芳蕊点点头,道:“且不论那逃走的人是否便是凶僧丁渔,但任安之的确是死于武林高手的指力之下。而我们方才已经见过店中所有住客,其中称得上高手二字的,本捕勉强算一个,另一个,便是余鼎先生你了!”她似笑非笑地盯着丁渔,旁边店老板骇得一下子跳起来,缩到路芳蕊身后。

    丁渔苦笑道:“我承认我会武功,但我不可能是凶手啊!老板可以作证,路神捕您在追踪那白袍人的时候,我正在凶房外看热闹呢!”

    店老板回想了一下,的确自己还和这人在凶房外聊了两句,这才定下心来,讪笑着坐回原位,对路芳蕊道:“确如余先生所说,小人当时还拦着不让他走进去呢!”

    路芳蕊嘴角微翘,道:“我知道你不是那人,但我看得出你武功不弱,应该能够为我的话做个佐证:任安之死于高明指力之下;任福穴道被封,他自己不谙武功;旅店内包括店家和住客,再无其他武者;而那逃走的白袍人武功高明——我说的可对?”

    丁渔幽怨地看向路芳蕊,道:“路神捕,人吓人会吓死人的!”然后他点点头道:“不过你说的有理。”说完这句话,不知怎的,他似乎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但一时又找不出来。

    “这便是了!”路芳蕊无视丁渔的眼神,拍掌道:“这样一来,店家和一众住客基本可以排除嫌疑。主要嫌疑人便是那逃走的白袍人和失踪的任府管家。把这个结论和之前各人的证词移交给韶关府衙便足够了。不过在本捕看来,此案还真有可能是丁渔那厮做下的。”

    肯定不是!丁渔心道,但他还是配合地问一句:“此话怎讲?”

    经过了这一夜的“共事”,四人间也不像开始时那么拘谨,路神捕也稍稍显露了些小儿女本色,她有些傲娇地道:“最有力的证据便是那杀人手法。五指穿透颅骨,这等指力不是随便能模仿的,哪怕是内力浑厚的一流高手,没有特定的功法也无法做到这个程度。当然内力要是高到像移花宫主或是燕南天大侠那个程度,以内力包裹五指应该不难做到,只是到了他们那个层次却是绝对不会去模仿别人的杀人手法。本捕虽然年纪不大,但加入六扇门已经超过五年,天下间稍有名气的黑白两道高手我都知晓一二,五指贯颅这样的武功只有在最近的罗浮血案才头一回出现,可见那凶僧丁渔不知是从哪儿得来的独门传承。这样的话,旁人模仿的可能性便极低,所以你们说,不是那丁渔还能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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