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断贪断欲最难断忠孝仁义,五里迷蒙

杨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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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尚文醒来时,又一次发现自己正在大牢里,只是这一次,没有了提审他的官员,也不是他所认识的幽州大牢。他在一片混沌中根本摸不清状况,在天牢之中不分昼夜地度过光阴,有人按时送饭送水,甚至还有一盏火苗只有豆粒儿大小的油灯,摆在牢房的之外。没有人和他说话,没有人告诉他到底发生了什么。

    被抓来之前,他正在那间小小的别院中,用外孙女的胎发制作毛笔,这是他一生中做的第三支胎毛笔。残存的记忆只记得来人气势汹汹,掀翻了桌案,划伤了他的胳膊,弄了一地凌乱——

    杨尚文没有深究到底是什么人,为了什么把自己抓进这重重密牢之中。他实在是累了,不愿多想。说到底,不用多想,已经没有太多遗憾让他还有多想的心思了。或者说,只有一个原因,可以再把他和繁杂琐事连接起来——

    如今唯一的不确定,杨枫灵,只有杨枫灵。

    他缓缓从腰间解下笔袋来,取出其中两支细竹胎毛笔,轻轻叹了口气,又摸到了一撮柔软的毛发,顿时宽慰了许多:外孙的胎发还在。这是人生仅有的一次自然发锋,实在是弥足珍贵。

    枫灵写下的第一个杨字,用的就是她的胎发制成的毛笔。曹若冰离开他将近二十年,留给他唯一的念想,是她的胎毛笔。

    心念于此,他便借着那点远远的豆粒儿大小的光亮,把饮用的水省下来,继续着自己的活计,将那支胎毛笔完成。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一支细小的胎毛笔总算做好了。他把它装进笔袋里,终于倚靠着阴湿的墙壁,满意地舒了口气。

    突然就想起了过去二十年里的点点滴滴,他看着小小的枫灵从牙牙学语到蹒跚学步,从写下第一个字到出口成章,从活泼灵动到沉静好思。从单纯明净的婴孩,到历经世事的女人。

    呵,总不能再给她添乱。想着想着,他摸出藏在腰带里的短匕——

    “嘿,老头,”牢房外的阴暗角落处突然传来了一声女子的轻笑,“你忙活了半天是在做什么呢?”

    杨尚文一惊,眯起眼睛朝着那阴暗处看了过去,一个白色人形摇着折扇走出阴影,到了牢房近前,豆粒儿大的火光只能看得清她身形,却看不清她的模样。

    “你是谁?”杨尚文疑惑。

    那人摇了摇扇子,蹲下【】身子,火光从她头顶倾泻而下,照出了她柔和微笑着的漂亮容颜。她似乎是略带思考地望向杨尚文:“嗯,我不知道该怎么和你介绍自己,不如你先向我介绍介绍你?”

    杨尚文闭上眼:“杨某身陷囹圄,姑娘站在牢门之外,怎么会不知道我是谁?”说着,手里的短匕握得紧了些。

    那人笑了,起身打开了牢门,进到牢房里面,到了杨尚文跟前:“老头,匕首不是玩具,你适合做毛笔,可不适合拿刀。你若是就这么自尽了,杨枫灵可得哭死。”

    杨尚文双眼遽然睁开,看向面前那人,压着声音问道:“你——你究竟是什么人?”

    怜筝又一次蹲下【】身子,单膝跪在潮湿肮脏的草铺之上,定定直视杨尚文的双眼:“说到底,我还没有给她一纸休书,老头——我是你女儿的相公。”

    ……

    吏部尚书秦圣清府上,一道深蓝身影无声掠过,落在庭院正中。

    曹若冰闻声而出,见到叶寂然,大吃一惊,挑眉道:“师兄,你怎么来了?”

    秦圣清匆忙赶到曹若冰身后,见到叶寂然,只记得似乎是在怜筝公主身后见过,却一向没什么交情,不由得摸不着头脑。

    叶寂然伸手一掷,曹若冰眼疾手快地将飞来物品接过。定睛一看,却是一个笔袋,内里装了两支细竹毛笔,一支择笔较粗的,显然是新做出来的。她立刻认出了这是父亲杨尚文随身物品,顿时眼眶一热。

    “他没事,只是出城还有些难度,要等易容。”叶寂然声音清冷,没带多少感情。曹若冰却知道,这差不多是他的极致了。

    叶寂然视线扫过曹若冰,越过她肩头看见了秦圣清,冷声道:“秦尚书,公主有事相求。她要你引出杨枫灵——”他停了一下,补充道,“在皇上引出她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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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枫灵和惜琴二人没有几日就到了洛阳,她们没有住客栈,而是定下了城郊的一处小院落脚,又过了几日见没什么异常才进了城。没到二月初十,没确定杨尚文是否好好地为人所挟,终究是不能够轻举妄动。

    几日行程叫枫灵清醒了不少,路上也一直思考杨尚文的事,寝食难安,消瘦了好些。惜琴知道,更令枫灵难过的不是杨尚文被抓这一事实,而是齐恒逼她出来的用心。

    鸟尽弓藏,兔死狗烹,自古而今,都是逃不脱的惯例,更何况这是个不能为自己所用的国之利器。

    劫天牢的事情枫灵不是没做过,只是没成功。失败一次,她便不会再尝试第二次。所幸,杨悟民虽死,杨枫灵的门路还是有的。

    譬如,秦圣清。

    进城之日恰逢龙抬头,枫灵和惜琴二人常服易容,扮作寻常女子,倒是没那么惹人注目。

    自洛阳成了帝都,更繁华了许多。故地重游,二人心中多少有些感慨。

    洛阳城中不时有乐队敲锣打鼓地经过,初时枫灵只道是龙抬头的庆祝,正打算路过时被惜琴拽住了衣角——“喏,你看,那个秦尚书府,是不是秦圣清府上?”

    枫灵驻足,看见诸多乐队都拉着横幅——“秦尚书府征名”。枫灵不解其意,却是上了心,想当今只有一个秦尚书,定是秦圣清无疑。

    她拦住几个路人打听,只知道已经如是好几日,具体也说不清楚,便被指路指向了城中酒楼——来福楼。想这来福楼的老板也是灵光,迁都之后,居然也在新都洛阳开了一家来福楼,仍是要抢这京城第一酒楼的名号。

    来福楼对面的影壁墙上贴着喜榜,周遭围了不少人。

    “诺,这上面说了,秦尚书邀请了不少大儒,说要给女儿取别号,可一直没有称心的。便在来福楼设席,摆擂征名十日。秦尚书家的小姐要过百日,二月初七就要在秦府开席。”

    “别号,乖乖,那是个啥?听说他家女儿不是叫什么念伊么?”

    “大概就是个小名什么的吧……”

    “此言差矣,别号乃文人雅事,曩者太白号青莲,李清照号易安——”

    “嘟,少泛酸,我看,多半是嫉妒左丞相家的少爷被皇上赐名,才弄这么一出,哗众取宠,顺便厚着脸皮等皇上赐名字吧!”

    “一个尚书郎嫉妒左相干啥!”

    “嘘,秦尚书的丈人可是右相呢……曹相爷长子二十大几了至今未曾婚娶,就指着这个外孙女儿在皇上面前讨恩荣啦!”

    “说是当天要给秦家小姐开笔写字,可笑了,一个三个多月的女娃娃,会写个什么字?”

    “难道是神童?”

    “欸,说是用胎毛笔写字,鬼画符吧,也就是讨个吉祥。说到底,为人父母,一片舐犊之心咯。”

    七嘴八舌说什么的都有,枫灵挤上前去,抬头望向喜榜,细细读了一遍,才算是弄明白秦圣清在来福楼设宴十日,为女儿秦念伊征号,好讨个彩头,以便将来女儿长成个才貌双绝的奇女子,冠盖京华,文动天下。

    枫灵定定看着喜榜上那女婴的名字,念伊。好忧伤的名字。

    “一个女孩要那么多文采做什么?难道还能考状元做大官?女状元?呵,要是被皇上看中招去做驸马可就不好喽……”

    “这你就不懂了,才女,有才的美女比普通的美女更容易出名呢,就好像几年前幽州太守家的千金……”

    “嘘,那个都死了好几年了,你不知道幽州太守过几天就要行刑了吗,还乱说……”

    议论纷纷,仍是未绝。字字句句,触着枫灵敏感的心思。

    喜榜旁边站着穿着家丁府的秦府下人,摆着笔墨,还有一支放在匣中盛放的细竹毛笔。

    枫灵的目光如被磁石牢牢吸住了一般,定定聚向那细竹毛笔,心头一动,情不自禁地伸手去拿,却被人拦住了。

    “欸,无知村妇不要乱动文墨,这是秦大人用来给大小姐征号的,写了名号让秦大人过目觉得尚可的,才能入席吃酒。”家丁怒气冲冲,趾高气扬。

    枫灵没有生气,平静指着那细竹毛笔:“那只细竹毛笔是什么?”

    “这是我家小姐的胎毛笔,秦大人吩咐放在这里收集书生灵气的。”

    “胎毛笔”三个字一出,枫灵一怔,旋即心下恍然。她思忖一阵,挑眼笑道:“那让我写个号可好?”

    见面前这个容貌普通的妇人眼中放光,家丁也是一愣,蹙眉道:“你也会写字?这顿酒可不是那么容易吃的,写完后需在那‘来福楼’外边儿等候,我家大人亲自审过后觉得不俗才会邀请入席。”

    枫灵提过毛笔,略一沉思,提笔运力,在纸上写下了两个字,随后领了号牌,在来福楼外临时搭起的帐篷等候,却没料到那临时搭建的凉棚里居然排了百十来号人,都是想和秦尚书攀上关系的读书人。

    再看看自己的号牌,明显已经是千名之后,枫灵不觉摇了摇头:见此番日薄西山光景,看来今日是叫不到自己了——不过,她也没打算老老实实排队。

    秦圣清是在找她,她可以肯定,只是不知道他找她的用意,对她来说是好是坏。至少笃定了一件事,很多人知道,自己一定会来京城。

    惜琴见她眉头紧锁,便询问怎么回事,枫灵没有细讲,只是牵着惜琴的手,默然离开了来福楼。

    她三岁的时候攥着与方才见到的那支笔一模一样的毛笔蘸水在桌面上写下了第一个“杨”字,把杨尚文乐得合不拢嘴,张开双臂,把幼小的自己揽进宽阔温暖的怀抱连连夸赞。父亲欢喜的模样刻入印象,即使十几年过去,枫灵依然记得真真切切。

    她这才意识到,二十年短暂生命里,世事繁冗,或是激荡或是平淡,但最后留在自己心头,挥不去、忘不掉的,只是和那么几个人相关的桩桩件件。

    ……

    秦圣清向盛德帝告了年假,日日守在来福楼二楼包间之中,几日间看了数千个名字,早已经头昏脑胀,精神不济。好名字自然不少,英姿飒爽的有,超凡出世的有,旖旎绮丽的,也有。

    可没有他想要的。

    酉时方过,右相曹庆自尚书台出来乘轿到了来福楼,来看望“不务正业”的女婿。他是喜欢韬光隐晦的人,对女婿这兴师动众的行径本是不喜欢,可也没打算干涉。他是文人,文人骨子里都有那么几分清高傲骨,也有几分追名逐誉。皇帝给濮历沐长子赐名的事也确是令他耿耿于怀,曹家一门出了两个状元一个榜眼,他为相十几年光阴,不管怎么说,都是比濮家更有资格得圣上眷顾的。

    见到秦圣清时,曹庆一时错愕,没想到短短几日间那个清俊的青年居然胡茬满面,一副形容销毁的落魄模样,不觉皱了眉:“圣清,舐犊情深虽是人伦天性,总不至于比你科举考试读圣贤书还要辛劳吧!”

    秦圣清一怔,忙向岳父请安:“岳丈大人,小婿只是着急了些而已。”

    曹庆不满:“看来我是要训训若冰,怎么可以如此胡闹,毕竟是个女儿,哪里用得着兴师动众至此。”

    “岳丈不要责怪若冰,这也是小婿自己的意思——实在是名字太多,挑花了眼,才没顾得上收拾自己,岳丈大人请坐用茶,小婿这就去洗漱一下。”

    “慢着,”曹庆拦住了他,“你看看此时是什么时辰了?回去再洗漱吧,我许久没有见到若冰了,今日去你府上用晚膳。”

    “这——”秦圣清面露难色,考量一阵,点了点头,“好,那小婿把东西收拾了和岳丈一同回府。”

    他吩咐了跑堂把废弃的名字统统扔掉,自己到了新送来的一摞名字前,随意地翻了几翻,忽的瞥见一个名字,手形停在空中,不动了。

    曹庆见女婿背对着自己,半晌没有动静,不觉奇怪,皱眉走上前去:“怎么?看到喜欢的名字了?”

    他眯起昏花的眼,仔细瞧向那洁白的生宣,巴掌大小的纸上写着两个字,颜楷的两个字:

    “英华”。

    字写得漂亮,潇洒端正,略带秀气,曹庆道:“淮南子有言:智过万人者谓之英。含英咀华,春华秋实,确实是个不错的号——不过,是不是有些俗了?”

    秦圣清死死盯向那两个字,摇了摇头:“不,不俗,不俗,‘秋菊春兰,英华靡绝’。岳丈大人,小婿以为,这两个字甚妙,既是说花木,也是说人精。最符合女儿家特质,寓意也好,比其他咬文嚼字、搬弄辞藻要真实得多。”

    曹庆一愣,抚掌笑道:“你是她父亲,此事又是你要做的,自然是听你的。”

    秦圣清忙停了拾掇,命人去将那写了“英华”的人请进来福楼。未几,下人回禀,说写了这两个字的人,已经走了。

    秦圣清面色不变,拉过一个小厮耳语几句,命他进宫送信。

    信是送到怜筝公主宫中的,信上只有三个字:她来了。

    【第四章·入瓮·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