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来者不善

火星的弧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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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见这四条猎犬摇头摆尾的状态,心想,再聪明,也不过是狗而已,如果金人人数众多,肯定有办法杀死它们。而现在,这些狗不仅全身而退,还一副立了大功的样子,可见金人肯定没有几个。想到这里,我心里有了底气。于是问二郎道:“怎么,这狗是什么意思?”

    二郎还没说什么,三郎先道,“大王,它们已经赶跑了那些狗贼。”

    李子明听这话,一拱手,道,“大王,四条狗就能赶走金人,一看就是没几个人,属下愿为大王杀死金人,出一出咱们宋人多年的恶气!”

    三郎听李子明这么说,也是一拱手,道,“大王,俺也愿!”

    “闭嘴!”李敢上去就给了三郎一脚,然后怒道,“现在最重要的,是护送大王回城,你们两个瘪犊子,不要惹事!”说完,他还不解气,又要踢李子明,谁知李子明眼疾手快,当即后退一步,使得李敢踢了空。

    李子明咬牙切齿道,“一年前,俺全家都死于金贼之手,要不是当时俺在山里打猎,肯定也是死了。一个月前,金贼过境磁州,当时他们人多势众,俺没奈何。今天,就这么几个金狗,俺要是不弄死他们,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说完,他大概是愤懑异常,用拳头锤了自己的胸膛几下。

    三郎点了点头,道,“大王,俺舅舅家也被金贼毁了,俺和大李,是一样的心思!”

    李敢摇了摇头,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啊。”

    李子明愤恨难平,一字一句的说,“这样下去,俺活不了十年!”他紧接着向我拱了拱手,“大王,俺一个人回营地杀金贼,大王您率众兄弟回城吧。俺杀完金贼,自己回磁州城。”

    张三郎看了李子明一眼,也对我拱了拱手,“大王,俺跟大李一起去,大王放心,只要是在山里,大李啥事儿也不会有!”

    我被他们两个搞的苦笑不得,心说我这个人纪律性就很差,没想到还能碰到比我纪律性更差的,我上前锤了李子明和张三郎一人一下,道,“你们两个在搞什么,也太没组织没纪律了。记住,你们跟金人有血海深仇,本王也有!本王的哥哥肃王,一年前被送进金营为质,现在音信全无。本王父亲、母亲、妻子、女儿,都在汴梁城中,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本王对金人的恨,不比你们差!”

    李子明和张三郎听我这么说,也觉得自己过分了,低下头不再言语。我见状指了指邱大肚子,道,“邱实,还记得出发前,本王跟你说过的话吗?”

    邱大肚子先是一愣,但一见我指着他手里拿着的锅盖,想起来了,道,“跟着大王,有肉吃!”

    我心说邱大肚子真不愧是本王的好搭档,好同好,配合的真是默契,抚掌道,“说的好,跟着我,有肉吃。记住,你们是跟着本王的,本王怎么可能抛下你们自己先走呢?”说到这,我顿了一顿,以便给那两个人留下更深刻的印象,然后又道,“更何况,你们现在都是国家的义勇军,是一名军人。哪儿能说来就来,说走就走。”

    “大王恕罪”,李子明单膝跪地,拱手请罪。张三郎有样学样,同样单膝跪地,请罪拱手。

    我拉他们起来,道,“这样,三郎、林雪松,既然你们两个连鹿群都能瞒过,那瞒过几个金人,侦察一下敌情,应该也是没问题的。你们两个先做侦查兵,详细了解下有多少金人,此时正在那儿,正在做什么。本王在这里等你们。”

    李子明听我这么说一愣,张了张嘴,明显是要表示自己也要去。我打了个手势示意他不要说了,然后道,“李子明,他们两个更擅长此事,你又更适合你的工作完成,还是不要去了。小不忍则乱大谋啊!”

    李敢在一旁叹了口气,无奈道,“既然大王已然安排好了,我也无话可说。而且,咱们的战马还在宿营地,至少要知道这些战马的下落的。就拜托你们两个了。”说完,他顿了顿,又道,“不过即使如此,还是得设个期限的,一个时辰之内,你们如果还不回来,大王就得回磁州!”

    林雪松一拱手,朗声道,“六刻钟足矣!”

    我嘱咐,“你们两个,只是侦察兵,关键是了解敌方,切莫意气用事,打草惊蛇啊。”

    三郎好像没听明白我这两个成语的意思,迷茫的望了望我,又望了望林雪松。

    我见状补充道,“别让狗贼们发现你,咱们放长线、吊大鱼!”

    三郎这回明白了,立即拱手道,“是,大王!”

    三郎林雪松两个人带上猎犬引路,只带上几根绳子,匕首,便快步离开了。

    月高星稀,风大寒冷,刚才还不觉得有什么,现在平静下来,围猎队个个被冻得发抖。更何况,除了我刚刚吃了几块新出炉的鹿腿肉,其他人从上午到现在,只吃了几口烧饼充饥,还饥肠辘辘呢!所幸,张二郎用来做盾牌的大包裹,里面装了不少糜饼,二郎拿出糜饼,一人分了一块,他说,这就算是咱们的晚餐了。

    宋代是个非常有钱的朝代,在中国历史的富裕程度,大概仅次于我所生活的现代。所以,士兵的伙食里,还包括了肉制品——糜饼。把肉打成肉馅,再拌上鸡蛋、面粉,添上食盐、花椒,放进炉子烘烤,烤得干干的,也便是糜饼了。不过,既然是古代的军粮,美味,就是最不重要的事。尤其是糜饼,即使在宋代,肉制品对于士兵也是很少享用到的美食,为了避免士兵偷吃,也为了补充盐分,制作糜饼时放了大量的食盐。一般,都是一整块烧饼陪一口糜饼,现在直接让围猎队干吃糜饼。那咸劲儿,简直是掉进死海里了。

    我没受过这种苦,刚刚到底吃了几块肉,所以吃了两口,就放下了。其他的队员,被咸的龇牙咧嘴,但实在又冷又饿,只得勉强自己吞咽,个个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

    吃完糜饼,大家唉声叹气的在树下聚坐一团,等着张三郎和林雪松回来。

    果然,不到六刻钟,二人二犬,呼哧呼哧的赶回来了。张三郎一见我,便火大的说道,“那些该死的金贼,还抢了俺家的酒!俺一定弄死他们!”

    “啥?酒?!”

    “是!”张三郎气哼哼的讲起了他和林雪松刚刚的见闻,“小官人还带着金贼给咱们放过来的冷箭,所以,俺让猎狗闻味,悄悄追踪。快到营地时,俺和小官人担心中了金贼的陷阱,还绕了个远,从背后抄过去。”

    我点了点头,心说张三郎和林雪松真心不错,热血,但不盲目。

    “不过,”张三郎加重语气,“金贼们根本就看不起咱,俺和小官人数了两三遍,一共就八个梳了一头小辫子的金人,但这么几个人,他们却啥陷阱都没设,连放哨的都没有,就大咧咧的在咱们的营地烤火,吃二哥没烤完的鹿腿。而且,”折腾了大半天,张三郎也是又渴又饿,他咽了口吐沫,道,“金贼们应该是抢了俺家的木屋,把俺家秋天酿的山果酒都翻了出来,他们正在咱们的营地,吃肉喝酒咧!”

    我听三郎的描述,也气的半死,我在树边枯坐着受冻,丫几个金人却堂而皇之的烤我们的火,吃我们的鹿肉,还喝着我们都没喝上的纯天然山果酒。太嚣张,太目中无人!我怒道,“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好,三郎,咱们,弄死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