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唐纳德

天才地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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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纳德,男,八十三岁。﹏8  w=w=w`.-

    八十三岁对于这个世界的人(英雄,斗气战士等)来说正好是中年,他少说也有八十多年可以活。

    如果能够成为传奇,脱离凡人的界限,活个几千年不是问题。

    老城主本身已经一百多岁,一身大大小小的伤势数百处,其中最严重就是胸口窝的一处箭伤,日积月累下,严重消磨了他的生命力,不然他少说还能再活几十年。

    二十岁出道,成名战始于三十年前的两国征伐,打败成名已久的雄狮泰戈,一战成名,而老城主身上的箭伤,据说也是他造成的。

    “当时,我与雄狮泰戈正巧打败敌军,凯旋而归,却没想到对方率领数千的骑士就敢冲击本部数万大军,最后冲忙反击,却是难以解决对方的机动力,不仅让他逃跑,更是在后面死死的吊住,一点一点蚕食。”老城主想起峥嵘岁月,一脸的感慨,唏嘘。

    “到最后,更是一箭射伤了我,要不是命硬,说不定你们都不可能见到我了呢。”老城主说道。

    这么厉害?唐煜等人震惊。

    老城主本身不战斗,光其本身的战略属性加成下,都能让唐煜这边的炼金战士完败,而能打败老城主的唐纳德,又将多么的厉害?

    这还是三十年前,三十年后的他,又将多么的厉害?

    唐煜可不认为唐纳德会驻足不前。8  w`w=w-.=

    “当然,他也不是毫无伤,那一战,怎么说也是我们拥有绝对的实力,想要打败我们,不付出代价可不行。”

    “那家伙可是个独腿,那一战的伤势,估计到现在还没完全恢复呢,进步的话更是有限。”老城主怕三人失去信心,说出鼓舞的话:“现在的他早已安装了假肢,行动受阻,不会像以前那么的灵活了。”

    “对了,城主大人,雄狮泰戈最后怎么样了?”王小胖问道。

    “他啊……”老城主突然神色阴沉了起来。

    “估计在那个凹槽地方苟延残喘吧。”老城主宁静了许久,开口说道。

    苟延残喘?怎么说也是一名强大的英雄,帝国怎么会就此放弃?

    难道?

    唐煜三人纷纷想到了某种可能,那就是雄狮泰戈的英雄之力失去了?

    被唐纳德打的消散?

    英雄之力能够被打散?

    无数的问题充斥唐煜的脑海。

    “泰戈的结局就跟你们想想的一样,最后承受不住这股压力的泰戈整天醉生梦死,生不如死。”老城主话语沧桑:“要不是命硬,说不定我早就也跟唐纳德一样了。”

    “阴险狡诈,聪明的就跟一头狈,残暴如狼,狼与狈的结合,在自然界,甚至能挑战猛虎。>>8_﹎  w=w`w=.`”

    “这就是唐纳德。”

    王小胖傻眼了,说的这么的厉害,哥几个到底该不该去找他的麻烦?

    唐煜下马,暂时全军原地休整。

    野马平原一望无垠的草地,一年四季都有丰盛的水草,为生活在野马平原上的生物提升充足的食物,加上空旷的场地,导致这里的野马生长良好,极容易诞生极品好马,甚至连绝世马王都有。

    草原的远处,一群大概有数百匹的野马优哉游哉的啃食嫩草。

    唐煜坐在了草地上,望着这群平和的野马。

    突然,在草丛中,唐煜觉了狼群的踪迹?

    “黑狼王?”黑狼王,曾经被唐煜收服,是唐煜手底下一支奇兵吧。

    这群狼自从被唐煜收服,就没喂养过,现在见到这群野马,纷纷露出嗜血的目光。

    唐煜暂时由他们去。

    狼群在黑狼的指挥下,朝着四面八方散逸。

    马群当中,有强壮的雄马,有肥硕的母马,还有刚刚诞生没多久的小马。

    为了适应残酷的生活,刚刚诞生的小马必须马上学会走路,奔跑,不然只能被大自然放弃。

    狼群的目标,赫然就是那头小马驹。

    “嗷呜。”突然,黑狼一声嚎叫,动了进攻。

    一批黑壮的头狼猛的冲出了草丛,距离马群千米不到。

    马群受惊,纷纷掉头逃跑。

    可是在他们刚刚逃跑的过程中,又有几头狼冲了出来,挡住他们的去路。

    马群再次改变方向。

    狼群好似完全包围了马群,不管马群朝那个方向逃跑,都会有几头巨狼出来,呲牙咧嘴,咆哮连连,吓得马群慌不择路。

    终于,马群现身后唯一的一个路口还没被狼群包围,也没有其他的巨狼出来,这些马群想也不想的朝着这个方向前进。

    由最强壮的公马在前面带路,母马带着小马驹们行走,狼群在后面追赶。

    “在那个世界,狼群捕猎的习惯倒是相差不多。”唐煜饶有兴致,这还是唐煜头一次真实的见识狼群捕猎呢。

    自然界肉肉强势,唐煜没有慈悲心去解救弱小的小马驹,再说骏马们啃食草原的嫩草,将会极大的加草原沙漠化,减少马群的数量,是自然界的平衡之道。

    小马驹们渐渐放缓了度,跑不动,随后被狼群淹没。

    一阵狼吞虎咽,原地只留下一具小马驹的残骸。

    “恩?”

    唐煜见此,突然灵机一动。

    老城主曾经带着野马城的老弱病残和雇佣的一些佣兵去解救公主,并大败而归,把野马城最后的力量磨灭殆尽,这一点,唐煜等人知道,唐纳德肯定也知道。

    而野马城当中马匪无数,为何好巧不巧,就有那么多的马匪聚集起来攻打野马城呢?

    虽说帝国常年征战,疲惫不堪,但受死的骆驼比马大,强大的帝国可不是区区马匪能够撼动的。

    那么他们为何还是来了呢?

    难道在马匪的背后,有敌国,甚至就是唐纳德在怂恿?

    这不就是驱虎吞狼之策么?

    驱赶马匪这头恶狼去吞没野马城这条病虎?

    既能减少他们的压力,又能分散帝国的注意力,等脱身之后,说不定还能埋伏下来,成为一支奇兵呢。

    要不是因为唐煜的横空出世,说不定早就被他们成功了。

    这一刻,唐煜突然收起打败马匪的自豪感,说到底,马匪终究只是不入流的存在,在这个世界,还有许多强大的,比自己聪明的人存在。

    比如说横在眼前的大山——唐纳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