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鸡蛋里脊(上)

高楼望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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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怡不认为自己选择是错误的,在烹饪的课堂上,她终于找到了学霸的感觉,而且头一年的暑假就被老师带到大酒店去帮厨,一个暑假的时间,她不但挣出了三年的学费还包括零用钱。

    大包小包的回家,原本左邻右舍听到她退学后那种“这孩子完了”的眼神也变了,爸妈也认了,可能她就是要吃这碗饭的。

    身后的压力没了,张怡松口气,学习工作更认真起来,还考了厨师证,又学了糕点师,毕业后果然分配进知名大酒店,底薪就五千,工作了一年之后,现在她月收入了六千多,在这个国际化大都市还只算中等水平,但在她家的三线城市,这收入已经超过她爸妈两个人的工资了。

    于是张怡特别请假回家,拿着自己亲手做的点心和钱数还能入眼的银行卡,结果当敲开门,一直捧着的礼盒就被爸爸砸地上,妈妈张口就是毫不留情的怒骂。

    她是不可能辞了前途正好的工作的,爸妈堵在家门口张怡是进不去的,她决定避其锋芒先出去走走,结果泪眼模糊一脚踩空从楼梯上摔下来,等再一睁开眼,身边的一切古色古香…

    张怡回忆着又是一叹,她走到等身的穿衣镜前看现在的自己,虽然镜子不是玻璃而是铜的,但照人还是没问题,镜中一身古装淡绿长裙的女子十七八岁,爪子脸柳叶眉,水汪汪的大眼睛,比原来的她好看多了,也和原来的她没一点儿相似。

    哪怕被父母那样对待,张怡也没有轻生的念头,她工作顺心钱途光明呢,而且她不信爸妈真会不要她了,无非又是被“别人家的孩子”刺激了,这个她从小就习惯了。

    看过许多穿越的小说,张怡从没想过有一天她自己会真的穿越了,一开始以为是做梦,或什么管穿越的部门弄错了,但现在已经一个月了,她还是在古代的柳宅当柳依依。

    还能回去吗?柳依依(张怡)不知道。

    “小姐,老爷说带回来望湖春的招牌菜,让你一块儿去前厅吃饭。”丫环颖儿进来说道。

    “嗯,这就去。”对着镜子回忆的柳依依顺便对着镜子整理一下衣着,就随颖儿往前厅走,她必须打起精神不能让这里的人看出破绽,她不想像别的小说写的那样,被发现不是原主,被当作妖魔夺舍而活活烧死。

    “依依啊,坐坐…”柳老爷乐呵呵招呼女儿,仍然没半点疑心。

    “爹爹带回来什么好吃的?”柳老爷会吃能吃,谈吃的比较安全。

    “家常便饭,全是你吃过的,不过这些天咱们还是在家里,你想要什么就通知下面人去外面买,咱们先不出门了。”柳老爷说着就先夹了一个鸡腿咬起来。

    柳依依拿筷子的手一顿:“为什么不出门了?爹爹下午不是还出去了?您不是说现在还是很太平吗?”难道剧情这么快就开始了?

    “对没钱的人来说是太平的,但前几天绸缎店的赵老板被劫匪撕票了,这个肯定是专冲有钱人下手的,咱们还是等官府把案子破了再出门吧。”柳老爷胆子向来不大,一贯的惜命。

    绸缎店?只怕柳家是老主顾,她看原来那个柳依依的绸缎衣裙实在不少,那万一柳依依和绸缎店的赵老板认识怎么办?现在张怡穿成的柳依依不敢细问赵老板的长相和身材,想了想她试探着问道:“那官府什么时候能破案,府衙捕头是姓陆吧?我什么时候才能再去绸缎店做衣服?”

    柳老爷闻言有点儿奇怪了:“你不是向来讨厌赵老板,说他只认有钱的欺负穷人,前年他当街踢一个乞儿,还是你出手教训的他,你说再不去他店里买东西了,还不许我再去,这又怎么?”

    “……”柳依依和赵老板还有仇!?书上也没说啊!柳依依只能支吾,“气归气,但冷不丁听到人没了…”亡者为大,女孩子又心软,旧仇不再记也是正常的吧?

    柳老爷的注意力果然又转到吃上,还不忘招呼女儿:“吃菜,不吃该凉了。”

    “哦。”柳依依没敢再问了。

    吃了晚饭,柳老爷去书房看账本,柳依依则又回自己的绣楼,刚穿过来的时候,她很怕被别人发现她不是原主进而被当作妖魔烧死,所以她努力去找寻原主的蛛丝马迹,结果这一个月的时间,她得到的结论是原主没什么专门的爱好,不会女红不会琴棋书画,更别提烹饪了。

    可能唯一喜欢的就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吧,书上原主也是因此才遇上男主,成就一场良缘的。

    夜越来越深,丫环颖儿打着呵欠回自己的房里,说是要琢磨柳老爷没吃过的菜肴,拿着纸笔胡乱划的柳依依这才起身,从里面将自己卧室的门反锁,然后从怀里拿出一把小钥匙,打开上锁的梳妆盒,从首饰堆里拿出一本小说。

    铜版纸的封面,电脑排版打印,很明显有别于古代的风格,这是张怡上大学的时候,周末和同学去逛旧书摊,只花一块钱就买下来的,她很喜欢很喜欢这本十五万字左右的小说的……封面,所以这些年她一直带在身边。

    这回忽然就穿越了,身体都给换了,这本书却和她一同来到这个世界,而且还正是书中的故事,柳依依正是书中的女主角,张怡想了一个月,仍然不明白这代表什么。

    无论看了多少次,原来的张怡现在的柳依依,还是很喜欢很喜欢封面上所画的美少年,当时去逛街的时候她正处于对未来的迷惘中,心神不定之下却一眼看到封面上的白衣美少年在笑,笑得云淡风轻一切看破。

    于是花一块钱买了下来,张怡要看看是什么故事,能不能像封面画的美少年那样,让人忘记烦恼。

    第一页是序曲:

    百花糕,千层糕,蟹壳黄小烧饼,玫瑰芝麻饼,茯苓枣泥糕,梅子酥,凤尾酥,虾肉烧麦,三北藕丝糖,豆酥糖…富丽堂皇的屋子里,各种各样色香味俱全的糕点摆满了一桌子,可坐在桌前的只有两个人。

    正确的来说,注意到满桌美味点心的只有一个五、六岁大的白衣小男孩,只见他小嘴里嚼着梅子酥,又白又胖的两只小手左手拿着虾肉烧麦,右手拿着千层糕,一双乌黑圆溜的大眼睛还不住扫瞄着桌上,盘算着待会儿先拿哪个吃比较好。

    另一个也是个小男孩,十一、二岁大,身着淡黄的锦袍,虽然年纪小小,却已隐隐透着一种不怒自威的王者气派,如果不是他双眼中透着一丝精明的算计光芒的话,效果会更完美。

    “雨箫,这里的点心好不好吃?”淡黄锦袍的小男孩笑着问白衣小男孩,毫不掩饰两眼中的算计光芒,因为他知道,只要当好吃的点心出现在雨箫的面前时,雨箫那聪明的小脑袋就会变得非常单纯,只容得下吃,而,这也就是他今天选择和雨箫边吃边谈的用意。

    “嗯。”雨箫心不在焉的点点头,继续埋头苦吃,如果不是看在李慕哥哥是这几天的点心提供者的份上,他才懒得在吃东西时分心理会呢。

    “那…你要不要和临风哥哥一起‘永远’留下来,天天都有好吃的点心可吃喔!”李慕两眼中算计的光芒更加灿烂。

    要!雨箫听到“天天都有好吃的点心可吃”,就连连地点头,至于前面的话,他根本是有听没有到,其中当然包括了最重要的两个字“永远”。

    “那就一言为定了!”看着埋头继续苦吃的雨箫,李慕露出胜利的笑容。

    可怜的雨箫,就这样为了吃赔上了自己的一生,还包括倒霉的临风的,谁让临风逞英雄,在师父出外游山玩水时,立志要永远保护小师弟雨箫的,这下,呵呵……

    老实说,刚看这序曲,张怡还以为是时下正流行的耽美小说呢,不过只要往下看就会清楚,这小说讲的是十三年后,梦州城发生针对富户的连环凶案,本地官府破不了,朝廷上派来了林雨箫和岳临风。

    序曲中只露个名的岳临风,才是这本书的男主角,他来梦州城头一天就遇上了柳家大小姐柳依依,有点武艺就自认了不起的柳大小姐,让岳临风一见钟情,天真的她却成了真凶的人质,当然在这本小白甜宠言情中,所谓的遇险不过是有惊无险,成了男女主角感情的催化剂,于是等案子结束,岳临风就带着美人回京城,又遇上一点儿小麻烦,再后来两人就成亲了。

    张怡对这本小言情反感谈不上,着迷也不可能,她唯一好奇的是,男主是岳临风,女主是柳依依,那为啥封面上画的人是男配林雨箫?她不会认错的,封面背景是一片竹林,画上少年身着白衣手持一碧玉箫,笑如春风和睦,与书中林雨箫的描述完全吻合。

    难道出版社也听过那句话:男主是属于女主的,男配才是让读者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