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以花类人

笔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书迷楼 www.shumi.la,最快更新女配鲜衣怒马最新章节!

    二十来里路走或许要花好些功夫,骑马却是快的。

    于是二人连夜赶至了下一个小村落,季凡彻夜未眠是真的,步绾自在地倚在他怀里还睡了会儿。

    赶到小村落的时候天仍没大亮,也不好这时候去敲了人家的门,村子里有田,种田的起的都早,估摸着等不了多会儿就能见着人了。

    ……

    映着大亮的天儿季凡瞅清了这片村落,十来户人家,间隔的也不远,想找两个人还是容易的。

    “寻了那二人便立刻上路。”

    这儿离了那镇子还是近了些,很容易被顾有财掀出来,保不齐还要因着多待了会儿就连累了村民。

    步绾翻开了季凡身侧的麻袋,里面的东西亮得闪眼,金银珠宝,珍奇玩物,名家字画儿,无所不有。

    “你将他府上搬空了?”

    季凡不以为意,“他定然不止这一个小金库,我拿的仅仅是九牛一毛罢了。”

    有了这些,别说走一趟,便是挥霍着多走几趟都足够了。

    首先的,是要将这些物件儿都换成银票碎银子揣着,扛着个麻袋终究惹眼又碍事。

    话说回来,一个小城主,即便是再贪婪精明也不至于这般富裕,只能说明他上头还有别个撑着,不然也不会容他如此明目张胆。

    罢了,这些也不是轮得到他操心的事,要紧的还是能避则避。

    没寻几处,到了第三家便见了程鹄印青岚二人正用着早点,两个馍馍两碗米粥。

    “你们终于寻来了。”再等两天他们可就撑不住了。

    “赶紧吃,咱们得立马前往下一座城,卞城是大城,到了那儿一切都好说。”

    ……

    到了卞城,季凡立马先将字画儿都揽在怀里,分别找了几家专收真迹的铺子高价卖了出去,又挑了两三幅让步绾支了个小摊儿低价卖给些珍视字画儿又没银钱买入典藏的文人墨客。

    得了的银票都存在小有名气的福运钱庄里,步绾卖的银子则都揣在身上。

    紧接着就是名贵玉器同各类奇珍异宝,又是寻了好几家典当铺分别当了笔不菲的银钱。

    这次存入了另一家名为祥瑞的钱庄。

    至于剩了些的金元宝,便没再存入钱庄,不过又换了个小些的麻袋装着罢了。

    说来实在惭愧,身为大将军的女儿步绾还是第一次见这些宝贝。

    印青岚同程鹄就淡然许多,不知是因着见多不怪还是压根不在意,除了步绾竟也再没人问起这些东西的来历甚至不曾表露一丝一毫的讶异。

    碍着事儿又沉的东西都处理了,终于算是少了桩心事。

    该说四人到的也是及时,正是到了卞城有名的海棠花开得最盛的时候,终究让季凡在卞城盼来了真正的赏花会。

    程鹄略带调笑意味地拍了拍季凡的肩,二人心照不宣地相视而笑。

    还记着之前那会儿在皇城的赏花会,正是那日,他们分别结识了印青岚同步绾,无巧不成书,后来这些趣事也皆因那日而起。

    可以说,四人皆因‘花’字结缘。

    “你觉着若用花来替了咱们几个,哪些最为合适?”程鹄一手撑着下颌,笑看季凡,好奇他会如何作答。

    步绾同印青岚本是忙着自个儿的,听了这个也饶有兴趣的转过身等着他作答。

    季凡细想了想,“步绾,没大有难度,霸王花一朵,你也好说,君子如兰,至于青岚……我一时说不上来。”

    他阅遍各类花种,皆无一能拾出就替了印青岚,意识里对她的了解微乎其微也十分模糊,最初所感知的暖意也渐渐融成一团烟雾。

    他至此还未能琢磨个透彻。

    印青岚也并不因他答不上自个儿的就起了恼意,含笑抿唇,“你却还未说你自个儿的。”

    “我?狗尾巴草一朵,遍地皆是。”打着哈哈这事儿就算翻了篇儿。

    可步绾不这么觉着,人皆最难以了然的便是自个儿,季凡这通透之人也无例外,他从来最看不透彻的确也是自个儿。

    步绾不懂花,知晓的品种少之又少,所以她不能寻出同季凡相类似的花来,可她大抵也能知晓,季凡是块儿不可多得的美玉,但是美玉蒙尘,未经雕琢,时日久了,便被人认作了普通的石头。

    他也当自个儿是石头。

    或者可以说,他并不在意自己究竟是美玉还是石头又或是旁的什么,乐得躲在角落不被人注意,即便是被谁不经意踩上几脚,也皆一笑而过,仿佛没什么就能上了心。

    人定然有自己所珍视的东西,她觉着季凡也不会例外,可是她看不出他所珍视的会是何物。

    这事儿就是问季凡,他恐怕也会作答,不知晓。

    不是敷衍,不是掩盖,是真的不知晓。

    他觉着,可能也不需要知晓这些有的没的,饿了就吃,冷了就穿,困了就睡,人活一世不过如此,还能如何?

    他甚至之前也曾疑惑,人究竟为何而活,答案无解。

    那便无解,现下他也不在意这些问题了,不需要答案,没有答案,何必凡事都要追究个答案?

    这一路风尘仆仆实在太累,四人决定在卞城好好儿休整几日。

    不愧是大城,东西应有尽有,皇城里有的这儿也还算全,客栈要的银钱还比皇城稍少些,当真是不错的。

    赏花会就在明后两日,嗅着芬芳踏青是极好的主意,至少对于季凡来说极好的。

    印青岚也对海棠很有好感,程鹄觉着如何都行,相较于他们步绾就显得兴致缺缺。

    她从来也不爱什么花,总觉着它们娇弱易败,还不如些松树来得讨喜,起码挺拔长青,看着也能让人觉得精神些。

    前夜同昨夜又只顾着赶路也没睡好,于是提前说好了,那三人去赏花的时候她便留在客栈里补觉,非要睡上个昏天黑地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