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殉情

兰溪三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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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日清晨,歌舒瑾一走出紫光殿,就看见王嘉站在门口,眼底灰灰的,似乎没怎么睡好的样子。

    歌舒瑾笑着解释:“王皇夫,昨晚我什么都没做,你可千万别误会。影响了夫妻感情,可就不好了。”

    王嘉并没有因为他这一句话而面露轻松之色,只是递给歌舒瑾一封书信:“荆州来信。”

    歌舒瑾接过来,却没有直接打开看,只是调笑着道:“怎么?看你的样子,似乎是希望昨天我同主上发生点什么似的。不过,说出来也不怕你笑话,”他看看左右,走到王嘉身边,附耳轻道,“其实,除了呦呦,我对谁都没感觉。”

    王嘉略愣,旋即抬手就是一拳:“无耻!”

    歌舒瑾一抬手,大掌包住他的拳头,暧昧地勾着唇角:“看你这么可爱的份上,再告诉你一个秘密好了。呦呦的那个孩子,不是王闻韶的,是——我的。哈哈。”

    一句话,让王嘉傻在原地。直到歌舒瑾走远了,都没回过神来。

    阳春四月,天气好得很,花红柳绿,鲤鱼顶着荷叶游来游去。歌舒瑾的心情也同这天气一般好。他找了个凉亭,展开那封书信,是左凉蝉写来的,信上说呦呦的状态不是很好,身子很弱,希望他能快点回来,云云。

    歌舒瑾合了信笺,揉碎了,扔进池塘。

    其实他也的确想早些回去,但昨晚阿妩又吐了血,他实在是放心不下。毕竟呦呦身边还有左凉蝉,师姐医术高超,一定可以照顾好她的,而他们来日方长,也不差这三五日的时间。

    他这样想着,便觉得心安了许多。

    方才,在歌舒瑾离开之后,王嘉在门口呆立了好半日,才神情恍惚地进了紫光殿。

    司马妩还在熟睡,大概是听到了声响,屏退侍女,坐了起来。

    除了脸上有些苍白,身体并没有一丝不适的样子。

    她的声音甜美温柔,还带着些小女孩的骄纵:“皇叔有点奇怪,他昨晚竟然就想立刻回荆州去。灿若,你帮我查查可好?是不是荆州有什么坏女人迷住了他的眼睛。嘶,”司马妩忽然眉头一皱,捂了捂嘴,一脸吃疼的模样,“究竟是哪个山头的妖孽,若不是因为她。我昨晚也不用咬了舌头,假装吐血,才挽留住皇叔。”

    “主上莫要自称为我,这不合礼仪。”王嘉也觉得歌舒瑾的态度不是很明朗,却没想到会是因为女人。

    司马妩莞尔一笑:“什么礼仪不礼仪的,都是些框死人的东西。再说了,你我是夫妻,又不是外人。对了,”她娇声又道,“听说还剩下许多九叶灵芝,灿若你帮我把它剁碎做成狗粮喂给小雪吃吧。”

    王嘉还在想那个孩子的事情,回答起来就有些慢。

    司马妩不开心地皱眉:“灿若?灿若你在听我说话么?”

    “啊,”王嘉连忙道,“主上,九叶灵芝是罕见的宝物,怎能喂狗,还是主上留着滋补身体吧。”

    司马妩摆摆手,似笑非笑地道:“我又不是真的中毒,吃那么多的补品干嘛。再说了,狗又如何,有些时候啊,狗比人还要忠诚。夫君,你说是吧?”

    对于这句暗有所指的话,王嘉只是垂下眼帘,安静地道了一声:“主上言之有理。”

    接下来的日子里,歌舒瑾几次想走,却都被司马妩用各种各样的理由绊住了脚步。

    很快,一个月便过去了。

    最后的这几天,歌舒瑾总是做噩梦,梦到他的呦呦和别人跑了。

    她是他的,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哪儿也不许去!

    那个兆头不好,于是乎,在第五次做那个梦的晚上,他留了一封信给司马妩,便连夜带人出了京城。

    一路风尘仆仆,回到荆州,他下了马,便抱着礼物,一路飞奔到那幢金色的小楼。

    “呦呦,我回来了。快看我给你带了什么礼物!是你喜欢吃的金灯果的果酱,我费了好大力气从某人那里抢过来的。”他一边笑着说,一边推开阿狸的卧室门。

    可是,房间里没有人。

    歌舒瑾也不觉得奇怪,因为还是傍晚,呦呦大概出去玩了。

    虽然过了一年,阿狸依然不是很喜欢陌生人,所以金楼这边,除了芽衣偶尔过来,没有侍女伺候。

    他坐在卧室里,等了一小会儿,便坐不住了。

    那是一种很热烈的期待感。

    他迫不及待地想见她,想抱她,想吻她。

    告诉她,他很想她。

    他到处找她,却都不见人。问了侍女,大家都摇头说不知。

    她似乎就这么消失了。像是从未出现过一般。

    歌舒瑾无奈,只好去找左凉蝉。

    他进门的时候,左凉蝉正在看书,见他进来,便放下书,望着他,却不说话。

    歌舒瑾忽然觉得有些讪讪的:“师姐,你看到呦呦了么?她出府去玩了么?我哪里都找不到她。”

    左凉蝉站起身:“她在我这。随我来吧。”

    歌舒瑾面上一喜,忙跟着左凉蝉进了一处略僻静的院落。

    那是左凉蝉的药庐,平时他也很少来。

    走进药庐,幽幽药香萦绕鼻尖,左凉蝉打开一扇门,指着一处地方道:“她就在那儿。”

    歌舒瑾的俊脸僵成一个可笑的模样。

    因为,左凉蝉她指的是,一口棺材。

    “师姐,你别开玩笑,”他僵硬地转头,定定地看着左凉蝉,虽然极力压制,眸中的焦急却根本遮不住,“呦呦在哪儿,快带我去见她。”

    他的声音在颤,他的整个身体都在颤。

    左凉蝉漫言道:“她就在那里啊。”

    是的。

    他感觉得到她,她似乎真的就躺在那里。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去的,也不知道是怎样打开的那口棺材。

    棺材里铺着呦呦最喜欢的淡紫色小碎花布,她就躺在那里,一手攥着师姐的千年冰魄,一手抱着那只可笑的木头狸猫,脸色红润,除了没有呼吸,就像是睡着了一般。

    歌舒瑾猛地回头,握住左凉蝉的肩膀:“师姐,你不是说她不会死么!”

    “是,她本来可以不用死,”左凉蝉倒是一如既往的平静,“但是你一直不回来,她在雨中等你,又着了凉,病情便一发不可收拾。”

    歌舒瑾一怔,旋即双手又加了力:“你为什么不拦着她,你为什么不写信告诉我?”

    左凉蝉呵呵一笑:“你现在是怪我了?你觉得她是因为我死的?从荆州到京城最快的话,往返只需要十五日,你为何一个多月了才回来?她本该卧病在床修养,却每天都坚持着去城门等你,披星戴月,风雨无阻……我没给你写过信么?恐怕你是陪着主上,根本没时间看吧。那个傻丫头,”她望了一眼棺木里的阿狸,叹息道,“她是真的喜欢你。而你呢?妹妹是美丽的,纯洁的,爱哭的,所以你保护她,姐姐是丑陋的,肮脏的,坚强的,所以你践踏她。”

    瞳孔骤然放大,又倏地缩小,黯淡无光,歌舒瑾的手臂颓然而落:“我没有,没有践踏过她,我是喜欢她的。”

    “你喜欢她?”左凉蝉一撇嘴角,“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且不说之前,你怎么伤害她,就说这些日子的事情。喜欢她,就不会给她吃了一年多的醉梦,让她心智退化;喜欢她,就不会轻易地要把她送到瑛州,让她心灰意冷;喜欢她,就不会放任她与昙醒之见面,让她心慌意乱,备受打击;喜欢她,就不会一到京城便乐不思蜀,流连忘返。你根本不喜欢她,你喜欢的,是她喜欢你的那种感觉。归根到底,你是爱上她的那种情有独钟,奋不顾身的爱情。”

    “不是那样的。”他反驳着,却已经不敢去看左凉蝉的眼睛。

    可左凉蝉不打算就这样放过他,她要趁这个机会,把一切都说明白:“你擅自做主,折断她的羽翼,把她带进一个温暖的幻梦,在她适应了之后,又擅自做主,打碎了这个幻梦。你知不知道,你让她活在梦里,梦碎了,她就不能活了。”

    “好了,我知道了,”歌舒瑾垂头丧气地道,“我错了,我会改过的。师姐你叫她醒过来吧。”

    左凉蝉拉着他的手放在阿狸胸口:“她没有心跳了。她已经死了,不会再醒来了。是你自己,挥霍了她的爱情,她的生命,是你自己,亲手杀了她。”

    在触碰到阿狸心口的瞬间,歌舒瑾使劲甩开左凉蝉的手,倒退出三步远,眼睛红红的,目眦欲裂:“我说了,不是那样的!”

    “那是那样的?”左凉蝉抱着胳膊微微笑,“反正我知道,如果是昙醒之,他绝不会做出像你这样的事。即使国家倾覆,需要用司马呦的命来换这个国家的复兴,昙醒之也不会用她去换。因为在他心里,她最重要。其他的什么百姓啊,君王啊,国家啊,都管他什么事?只要她好好的,就行了。”

    “他?”歌舒瑾冷冷道,“他根本没有能力保护她。”

    “你有能力?”左凉蝉哭笑不得,“哈,那你保护她了么?”

    “我……”歌舒瑾狠狠攥了攥拳,眸光涣散,“师姐,你出去吧。呦呦有想和我说的话,你在这里,她会害羞的。”

    左凉蝉无奈,在关上门的最后一个瞬间,她说:“你已经害了她的命,就不要再玷-污她的灵魂了。”

    左凉蝉走出房门,芽衣站在门口。

    “你留在这儿,看好小瑾,若是里面有什么奇怪的声响,立刻冲进去。”左凉蝉嘱咐道。

    “族长他似乎很平静,应该不会做奇怪的事情。”芽衣道。

    左凉蝉却只是摇头:“越是平静,说明他已经做好了决定。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总感觉不会是好的决定。”

    歌舒瑾站在棺木旁,等了很久,也没见阿狸坐起来。于是,他弯下腰将阿狸抱出来,他靠着棺木坐着,把小姑娘搂在怀中:“呦呦,我回来了。你睁开眼睛看看我,别不理我好不好。”

    然而,阿狸只是靠在他怀中,身体有些微微的僵硬,一动不动。

    这一年来,从最开始的猜疑,到后来的依赖,的确就如师姐所说的那般,是他把她带进了温暖的幻梦。她没了回忆,便也没了亲情和国家的枷锁,可以不再装出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强硬神情,每天都是笑笑的,缠着他要这要那……他一直觉得阿妩是个小孩子,需要他的宠爱,他的照顾,他的保护,可是他的呦呦?她也不过比阿妩长了三岁而已。

    歌舒瑾抚摸着她冰冷的脸颊,额头抵着额头,鼻尖对着鼻尖:“小乖,我错了,我承认错误。师姐说得对,我一直以来只是喜欢你的爱情,我嫉妒昙醒之,他那么弱小的男人,凭什么能得到你的爱情?你还记得么,你为了救他,咬掉了坏人的耳朵。那时候,我就在人群里,也许就是那时候,我喜欢上你了吧。我也想要你的爱情,义无返顾,奋不顾身的爱情。”

    四下里一片静默,点点萤火,越窗而入,幽幽冥冥。

    他吻她的眼睛,她的脸颊,他想把她的身子弄热一些,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冷冰冰的,像个尸体。

    他的呦呦,还是一如既往的乖巧,温顺地依在他的臂膀中,不吵也不闹。

    长指理顺她耳边的碎发:“呦呦,我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做出那么多伤害你的事情。现在想想,大概是因为胆怯吧。你现在虽然喜欢我,却是因为,我给你服用了醉梦。每当你甜甜地笑着,抱着我的胳膊,叫我阿瑾的时候,我都很害怕。我怕某天醒来的时候,你在我怀里,拿着刀抵在我胸口,你想起来一切,你恨我恨得要死。我真的很怕……所以我想给自己证明,你是喜欢我的,无论我对你怎么坏,你都不会离开我,因为你,是真心喜欢我的。真心相爱,便是不离不弃,不是么。”

    “对不起,我错了,”他收拢臂膀,“是我挥霍了你的爱,而爱情是禁不住挥霍的。若是他,肯定不会这样。呦呦你醒过来吧。这一次,我一定会比他做得好。求你了……”终于还是流泪了啊,他捧着她的小脸,泪如雨下,“呦呦,别离开我。我真的不知道,你丢下我之后,我还要为什么而活着。”

    最开始,是对司马元的恨意,让他疯狂地想要报复呦呦,后来,后来,后来说不清是为什么……如今想起,他从黑牢里走出来之后的这些年,竟然一直是为了她而活。

    爱也好,恨也好,她早就和他融为一体了。

    他看着她的脸,比他的手掌大不了多少,肌肤细嫩,吹弹可破,春山一样的眉眼,春花一样的嘴唇,春水一样的长发,还有已经不见了的,春日一般的笑容。

    “阿瑾~我的纸鸢飞不起来了,你快帮我修好它。让它飞得高高的好不好~”

    呦呦,你知道么。你的纸鸢都是我弄坏的。

    因为我怕你,像纸鸢一样飞走……

    “呦呦,”他打开瓶盖,把瓶沿儿凑到阿狸嘴边,“我带了你喜欢吃的果酱回来。尝一口好么。”

    阿狸不吃。她没办法吃。

    歌舒瑾压低了声音,带着几分诱惑:“呦呦不自己动手的话,我可就要喂你了噢。”

    她还是不动,似乎默许了他接下去的做法。

    于是,他舔了一点果酱,轻轻地吻上她的双唇,舌尖温柔又强硬地撬开她的牙关,把那甜丝丝又微微酸的东西送进她口中。

    歌舒瑾其实很讨厌甜食,也不喜欢吃辣的,只是这一年陪着阿狸,渐渐养成了很多以前想都不会去想的习惯。

    她刚苏醒的那一段时间,非常抗拒陌生人,不吃不喝,害怕有毒。为了哄她喝水吃饭,他把蜂蜜倒进白水里,自己先喝一口,再给她喝。她颦着眉,看他没被毒死,才捧过来杯子,一小口一小口地抿着喝。吃饭的时候,她无辣不欢,而他是食了辣便会浑身起疹子的体质,可是没办法,他不先吃,她就不肯吃。那三个月,他便是浑身发痒,夜不能眠地挨过了。

    他的呦呦啊,真的很难对付。又霸道,又调皮,还很倔强。

    “好吃么?”他舔过她冷冰冰的嘴唇,小心翼翼地,讨好地问。

    可她不说话,不理他。

    他想,她这一次是真的生气了。

    但是,他还有其他礼物,他一定能哄她开心。

    “呦呦,你不是喜欢金光闪闪的东西么?你看这个,”歌舒瑾从怀里掏出一支簪子,递在阿狸紧闭的双眼前,“蔷薇金的发簪,漂亮吧。来,我帮你插-上。”他托起她的长发,绾了一个简单可爱的发髻,缀上金簪,又摆正她的身子。

    “真美啊,”他由衷地夸赞她,“我的呦呦,是这天底下最美的姑娘。”

    依然没有任何回答。

    他抱起她,走回棺木之中。接着拔下那玫瑰金发簪,放在她业已僵硬的手里,看着她的脸,握着她的手,慢慢将金簪插-进自己的胸口。

    鲜血在他胸口,漫成了一朵红蔷薇。

    然后,歌舒瑾揽住阿狸,躺在棺木中,小心翼翼,却又倍加珍重地抱着她。

    “呦呦,带我一起走吧。”

    他抬手,合上棺盖,天地间,一片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