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一支鼓

核动力重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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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蹄酒馆是阴尸镇之中最热闹的酒馆之一,后台在阴尸镇中拥有很高威望。没有什么人敢在这里闹事。

    此刻真是酒馆内生意最好的时候,震耳欲聋的重金属摇滚音在酒馆内回荡着。吧台上跳舞的舞女,身上的衣服少的惊人,环着一根钢管疯狂的摆动着柔韧的腰肢。一头长发披散着让人看不清她的面孔。

    台下挤满了凶恶的掠夺者,他们穿着破烂的皮衣向着吧台疯狂的吼叫着,脸上的伤疤涨的通红,连脖子上的青筋都凸了起来。

    雨点一般的钱币向着吧台砸去,整个酒馆的气氛热烈的仿佛要沸腾了一般。

    李牧就站在角落里,看面色复杂的着舞台之上的舞女,她就是黄思鹤,整个血蹄酒馆最受欢迎的舞女。她甚至让整个阴尸镇都为她疯狂。

    她也许在刻意忘掉成长中充满了痛苦与磨难的经历,记忆几乎瞬间便从童年跨越成年。

    突然,吧台下的人群突然骚动了起来,一队黑衣人像水中的鲨鱼一样分开了人流,向着舞台走去。

    “梦莎小姐,我们的老板请您上去喝酒。”

    为首的一名强壮的黑衣人抬头说道。

    他的话立即激怒了围在边上的掠夺者们,一名肥胖的,胳膊上纹着骷髅的掠夺者站了出来,挡在了黑衣人的身前。

    “你们老板算什么东西,敢叫梦莎陪上去陪他。”

    掠夺者们从来不是会忍气吞声的人,一群掠夺者在他的身后鼓噪着。整个酒馆内群情汹汹,几乎要将这几名黑衣人吞没。

    “嘭!”

    一声沉闷的枪声,那名挑头的掠夺者的脑袋被打爆了,头盖骨的碎片与脑筋一起,喷了他后面几人一脸。

    所有的掠夺者都愣住了,他们没有想到居然有人敢在血蹄酒馆中开枪。往常一有冲突斗殴就会冲出来的酒馆打手这时候并没有出现,任由这群黑衣人带走了黄思鹤。

    李牧的双眼眯着,看见了那些黑衣人摆动手臂时衣袖下露出来的骷髅纹身,那是阴尸帮的标识。

    黄思鹤被带进了一间装修奢靡的包厢之中。一名油头粉面,穿着棉纱西装的中年人急忙迎上来,小声的对她吩咐。

    “唉哟,梦莎啊,这位客人,大有来头,你可得好好的服侍啊。”

    他正是血蹄酒馆的老板。

    “看看你身上的汗,妆都花了,快赶紧去重新整理一下。”

    他说着,将化妆盒还有毛巾递给了她。

    黄思鹤只是木然的点了点头,她一直相信姐姐还活着,所以拼命的挣钱,在阴尸镇发布了寻找姐姐的任务,将自己所有的积蓄作为任务的报酬。

    包厢里有一个厕所,她走了进去,擦了擦因为跳舞而满是汗水的脸。打开了化妆盒,仔细的描了起来。

    她长大了许多,脸上的五官长开,妩媚而又妖娆,只有一双眼睛里,依稀有一丝童年的模样。她的脸色苍白,皮肤纤薄,脸上的经络清晰可见。即使用了从中州运来的昂贵粉底,依旧遮不住她满脸的疲惫和由内而外散发而出的绝望。

    包厢里坐着两个男人,周围围了一圈站着的打手,泾渭分明的分成了两派。

    一边是穿着一身诸夏传统长袍,带着一顶瓜皮帽,留着老鼠须的猥琐男子。另一边则是一名穿着兴都斯坦传统长袍,一脸富态的兴都斯坦人。

    他们两人刚刚交易结束,将检查着交易的货物。

    那名兴都斯坦人手中的拿着一支幽蓝色的药剂,不断的有点点气泡从药剂中冒出。那是一支珍贵的地星水蛭超能力药剂。老鼠须男子拿着的,则是一块瑰丽的蓝宝石。

    检查结束,两人都满意的点了点头,将货物锁进了小箱子中。

    “梦莎小姐是我们阴尸镇最美貌的姑娘,希望卡滋克先生好好享受。”

    老鼠须男子伸手一指站在边上的黄思鹤,一脸猥琐的笑容,对着卡兹克挑了挑眉毛。

    坐在他对面的卡滋克正用手铐将一个小箱子拷在手上,抬头看见了站在边上的黄思鹤,一双黄豆大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脸上露出了垂涎的神情。他很久没有看见如此美艳的女子了,连连点头,对阴尸帮的安排十分的满意。

    包厢内有为顾客准备的大床,所有人都很默契的离开了包厢,为有些急不可耐的卡滋克腾出空间。

    大床上红被翻卷,过了许久才停了下来。

    完事了之后,卡兹克喝了一杯水,从床头柜上拿起一只装饰着精美纹路的,烫着金丝的小鼓,打着节拍唱起了一首古老的兴都斯坦民歌。

    这是兴都斯坦人为阎摩祈祷的圣歌,最虔诚的信徒会在睡前为祂歌唱祈祷。

    黄思鹤原本只是木然的听着,她只有用这种表情掩饰内心对兴都斯坦人的憎恨。但当她在看见那支鼓的鼓面之后,身体突然僵硬了起来。

    那支鼓,光洁细腻的鼓面上有一块不规则的痕迹。

    “大人,这支鼓是从哪里来的。”

    她在脸上突然绽放出了一个甜蜜的笑容,向着卡滋克问道

    “这只鼓是一支部族上贡给我的,声音很动听吧。”

    卡滋克用手抚摸着光滑的鼓面,拍出了几个音节。

    “是哪个部族呢,好漂亮啊,我也想要这样一支鼓啊。”

    黄思鹤用柔软的胸脯贴在卡滋克的身上,抱着他的手臂摇着。

    “哈哈,是吠拓部落的,不过你在他们那里可拿不来鼓,下次过来的时候,我会给你带一只的。”

    卡滋克已经被她的美貌迷住了,完全没有发现她脸上掠过的一丝异样。

    没过多久,消耗了太多体力的卡滋克便鼾声如雷。黄思鹤却披着睡衣,从床上爬了下来。房间的桌子上还摆着楼下送来的夜宵,是两份烤的十分到位的牛排。牛排虽然已经冰凉,但依旧散发着诱人的气味。

    黄思鹤的目标却不是那盘牛排,而是放在边上的餐刀。

    她将枕头按在了卡滋克的脸上,拿起餐刀,直接从他的下颚刺进去,刺进他的大脑之中。睡梦中的卡滋克闷哼了一声,四肢抽搐了一会儿,便不动了。鲜血喷射了出来,将枕头染成了血红色。

    将按着的枕头放开,黄思鹤没有再去看死猪一样挺尸的卡滋克。她跪在了地上,抱着那支鼓,压抑的哭着。

    眼泪一滴一滴的滴在鼓面上,洇湿了鼓面上的那块痕迹。

    她的姐姐,背上有一块胎记,和这块痕迹一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