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手控

鲁鲁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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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想起公孙齐,她就想到自己曾主动包揽下的一个麻烦——宁晓彤。不知道她现在怎样了。

    前段时间,宁晓彤就已经去接近公孙齐了,不知道结果怎样。

    安亦然决定还是先去联系一下宁晓彤,看一下她跟她的公孙师兄相处的怎么样了。

    如今的宁晓彤就跟魔化了一样,那样的散发光芒,无处不散发着自信与美丽的气质。不知道公孙齐看见这个尤物的感觉会是什么样子呢。

    或许是想到某个花花大少看到美人会直接扑过去的样子,安亦然面色不禁露出了一丝微笑。

    事实也确实如安亦然想得差不多。

    之前的某一天。碧心湖,凉亭内

    公孙齐抱着他的旧爱在碧心湖面前赏景,那个旧爱,就是之前在这里跟宁晓彤吵过一架的宫语嫣。当时在公孙齐觉得宫语嫣跟那个傻妞吵架的样子有点俗气,之后就把她甩了,去泡一个叫清羽的妹子。

    花花大少的心思是永远定不下来的,跟清羽妹子腻歪了几天之后,公孙齐又觉得有点腻,又轮着一次性泡几个妹子。当然这其实就是跟一群女人去游山玩水,可没发生什么超纲的事!

    反正差不多快轮了一个周期了,公孙齐又把因被他抛弃而‘伤心不已’的宫语嫣给弄了回来。

    二人正在亲昵地相互依靠在凉亭里,时不时还会传出一些呻ying。以宁晓彤的角度看过去,公孙齐穿戴还算一副大方得体的样子,只是宫语嫣衣衫稍微有些凌乱,脸上有一些没有褪去的红晕。

    公孙齐脸上勾起了一抹轻佻的笑意,宫语嫣痴痴地望着她。这种神仙眷侣的样子简直美好到了极点。他的手还在白嫩的肌肤下不规矩的动作,宫语嫣简直靠在他的身上软成了一滩水。

    “为什么公孙师兄又来找我,我以为师兄不会再来了。”语气里有一些委屈,娇嫩的皮肤被一双修长的手弄出一些红痕,印在白皙的皮肤上显得旖旎又美丽。宫语嫣双眸含水,纯情地看着眼前俊美男子的桃花眼。

    公孙齐早就回答过无数次这种问题了。他每次吃回头草的时候,都很容易被问这种问题。很流利地说

    “当然是发现语嫣你比我以为的那样还要美丽,现在的你是如此令我着迷。”

    这种一听就是假话的句子,宫语嫣一副相信了的样子。更加顺从着他的动作。

    公孙齐眼里划过一丝无聊,又是一个蠢女人。

    公孙齐看着宫语嫣,勾起一抹极有魅力的笑容,深情地吻了上去。

    现在才是黎明时分,这个时候来逛碧心湖的人非常少。

    二人应该已经在这里你侬我侬了一夜了。从看星星看月亮看倒影,从诗词歌赋再聊到人生哲学。多好啊!!

    宁晓彤带着面具,就在不远处冷冷地看着二人交叠的身影。

    绝美的脸上带着一些说不出来的讽刺意味。

    她这一世,一定要让公孙齐痛苦悲惨地度过一世。

    以报上辈子血海深仇。

    宁晓彤自己也没有想到,她本来已经走上了绝路,却又在下一刻,回到了一个山洞里。手里还拿着一个MP4,她没想到这一世居然有一个女孩居然主动而真心地帮她追求公孙齐。脑海里浮现着这一世的记忆,很快便理清了前因后果和脉络。她看了MP4的东西,全部都是一些女子变美和更有魅力的法子。

    她本来无心看这些玩意儿。一心只想重新修炼灵修的法门,她上一世偶然获得了一些珍贵的修真心法,她想重新开始掌握自己的力量。但又转念一想,似乎想到了某个很有趣的地方,便决定把这MP4的东西看完。

    那女孩说得没有错,她的外型条件太差了。

    她早就不是那个懦弱善良软弱的宁晓彤了,她是重生回来寻仇的厉鬼,她自然知道更加完美的伪装自己。

    第一层伪装就是最完美的外表。

    这一世,她依旧要得到公孙齐的心,她要公孙齐为她寻死觅活。让他体会那种求而不得的痛苦。

    想到这里,宁晓彤笑得很温柔。

    这也就是安亦然始终对宁晓彤改变感到惊艳和不太满意的原因,就算她再怎么掩饰,安亦然还是直觉性的感觉出了不同来。

    宁晓彤也敏锐地察觉到了安亦然的眼神变化。这才尽量收敛着自己,去模仿前世那个懦弱无能的自己。

    虽然眼前的女孩还是有点奇怪的样子,但是肯定是猜不到原因的。

    前世她从来没有看见过这个女孩,难道是还有人重生改变了原本命运的轨迹吗?

    宁晓彤漠然地看着二人在远处的亲昵,后来似乎是宫门晨练的时间到了,二人才分离。

    宁晓彤眼底深不见底。往一个方向走去。

    公孙齐昨夜跟宫语嫣玩得有点疯狂,今天醒来的比较晚。他只希望今早的晨练不要迟到了,想了想自家师父那古板的嘴脸,公孙齐的神色有点慌张地往地灵宫的方向走回去。

    圣灵宫内有很多崎岖不平的小路,但公孙齐走的这条小路很少有人发觉,现在公孙齐是在赶时间,这条小路比其他小路要近一些。

    他是修士,自然运用灵力要行走的更快一些。但是碧心湖与地灵宫的距离非常远,他失望透顶地发现,即使是以最快的速度超小道赶过去,还是已经迟了。

    抱着破罐子破摔的想法,公孙齐干脆慢慢地沿着小道慢慢走,反正是迟到,还不如让暴风雨晚点来。

    隔了老远,就看到一个穿红衣服的女人走在这条小路的前方。这是他第一次在这条小路上发现了其他人,有一种别人发现了自己隐秘地带的感觉。

    这窈窕的背影,红纱下那白嫩的腰肢,玉手垂下,指头十分有肉感,但又有些微微蜷缩,如青葱一样的十指根根分明,纤长而笔直,他敢打赌,这一定是一个美人。

    公孙齐最喜欢女子的部位便是女子的手。拥有一双青葱如玉,纤纤玉手的女子一般都是他的最爱。

    像以前他情人里比较突出的宫语嫣、清羽,手指都长得非常美丽。他十分享受与她们十指相扣时感受到的柔软,有些骨感,还是瘦了。(未完待续。)